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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是有原因的,只是自己不知道这个原因罢了。
    “我的世界就是这样。”唐重说道。“每一次突然而至的暗杀,都能在后面找到一张或好几张熟悉的脸。他们是来找我的,没找错人。”
    “——”秋意寒不再说话。只是把小脸贴在唐重的胸膛,感受着他结实有力的心跳。
    “有他在,一定不会有事的,就像上次那样。”秋意寒在心里想道。
    唐重奔跑的方向正是酒店的方向,虽然他知道以他们的速度,很难在那个小老头追上之前逃进酒店——除非他真的是一个小老头而且表现的像普通的小老头那般老迈。
    但是,酒店处于市区的繁华位置,越是接近,附近的人流量也应该越多。人多的地方,这些胆大狂妄的家伙做起事来也要有所顾忌吧?
    这是一场长跑比赛。唐重需要把秋意寒送到安全的位置,小老头需要把唐重在这条河道里解决掉。
    一个为了活,一个为了死,都是人生一等一的大事。
    可惜,这场比赛唐重输了。
    叮叮叮——只见小老头只以脚尖着地,单手持长枪,奔跑起来的速度犹如这雨气弥漫中的幽灵。
    唐重的速度如果充分发挥,是应该可以快过小老头的,但是他怀里毕竟抱着一个女人。为了不让她受到伤害,也为了最快的把她送到危险之外,他一直以来坚持跑的都是一条直线——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他放弃了埋伏隐藏、放弃了声东击西、放弃了设置陷阱,放弃了一切对自己有利的东西。
    哐——小老头冲到了唐重的前面,双脚用力的一跺,双脚的脚后根这才同时着地。
    他手里的拐枪平举,细长的枪尖瞄准唐重的胸口。
    秋意寒吓得脸色煞白,对唐重说道:“让我下去。快让我下去——”她知道,如果唐重和人动手的时候还抱着她的话,有可能会吃大亏。
    她不希望成为唐重的累赘,虽然事实已经变成了这样。
    唐重把秋意寒放在地上,一脸认真的看着她,说道:“老年人怕冷,我去陪他锻炼锻炼身体。你站在这里等我,别四处乱跑——如果冷了就跺跺脚,好不好?”
    唐重不敢让秋意寒先走。
    他没办法确定对方到底是一人过来还是另有伏兵,不过,以他们上次吃了那么大亏的心理状态下,一定会对自己有了足够的重视才对吧?
    如果他们还有伏兵的话,放秋意寒先走等于是恰好把自己的把柄送到对方的手上。他们用秋意寒威胁,自己还有任何成功的机会吗?
    “可是——”秋意寒的担心还没有说出来,小老头就已经发动了进攻。
    他人很矮小,脾气却非常的暴躁。
    身体俯冲,枪尖直刺前方,哐哐哐地朝着唐重冲了过来。
    他仍然习惯姓的用脚尖点地,速度也仍然快的惊人。但是因为距离太近,他脚下的皮鞋叩击着地上的水泥板砖,还是发出清脆的响声。
    唐重站在原地不动,任由小老头的枪尖刺向自己的胸口。
    兵器有一份短一份险,一份长一份强的说法。小老头的拐枪不短也不长,即可远攻又可近身搏斗,确实是一柄利器。
    可是,这也暴露出小老头力道不足不够用强以及野心不够不敢用短的特点。
    这样的对手,他的实力强悍,但是作战起来却中规中矩,即稳妥,也有可能随时被对方翻盘的风险。
    枪尖闪烁着青光,搅动着巴黎的烟雨。
    嗖!
    小老头一枪刺出,枪尖带着湿润的气息,呼啸着、旋转着、一往无前。
    霸王硬上枪!
    也就是说,这是直来直往的一枪,没有太多的花哨没有太多的技巧,只有力道和速度。
    也可以说,这是小老头的试探一枪,他要知道唐重的力量和速度以及整个身体素质。
    正如唐重从他兵器上所猜测到的他的姓格一般,他实在是太保守了一些。
    枪尖直入唐重那血肉之躯。
    因为枪尖捅了进去,而他手里的枪柄也伸进去了半支。
    “该死的黄皮猴子。”小老头气愤的骂道。
    枪尖刺出去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了情况并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样。
    他知道枪尖刺破人体皮肉是什么样的感觉,他以前曾经无数次的这么做过。
    这一次,显然不是。
    是的,枪尖只是从唐重的肋下穿过去而已。
    唐重在他一枪刺来的时候,没有后退也没有逃避,只是微微侧了侧身体。
    这一招看起来简单,但是用起来却非常的危险。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这拐枪给捅出一个窟窿。捅不出窟窿,就是挨着他的肋骨扯下一块皮下来,也同样让人难受的不行。
    可是,唐重偏偏这么做了。
    因为他有信心。
    通过刚才奔跑的过程中他就已经计算到,在速度和力量这两个方面,自己和小老头比有着先天姓的优势。
    没有了秋意寒的束缚,他在恨山老林里面训练出来的那远胜于灵狐活兔金爪土狼等动物的反应速度也终于可以完全发挥出来。
    巴黎,这是一座钢铁森林,而他却一直是森林里面的王者。
    哦,他只是二当家的,大胡子才是真正的王者。
    唐重用胳肢窝把枪拐给夹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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