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一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
一米八八的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的,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一身端庄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一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一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的目光不看他都难。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的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了一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那双碧绿的眼珠像夜里的狼眸。今日见了本人,发觉真是名不虚传。
邓玉琪被这目光一扫,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往林知夏身后缩了缩。
“这位是我们生物学最年轻的教授,林知夏。”院系领导热情地介绍,“盛先生捐赠的很多仪器都对林教授的课题有极大的帮助!”
林知夏施施然起身,上前和盛朗握手。
“非常感谢盛先生对教育事业的支持。”林知夏将早就准备好的客套话倒背如流,“我和学生们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一片厚望。”
客气是真的客气,却始终带着一丝慵懒,仿佛保留着一根坚硬的傲骨。
“客气了,林教授。”盛朗莞尔,温和的笑容在唇角眉尾徐徐散开,“小小一点心意,能对科学事业作出贡献,尤其是能帮助到您,也是我的荣幸。”
这男人真是无一不诱人,连嗓音都是标准的“低音炮”,淳厚而带着其到好处的沙哑,轰得年轻学生们一腔热血上了头。
连邓玉琪听了都一阵面红心跳。
她以前一直只喜欢林知夏这种温润如玉、才华横溢的男人。今天亲眼见了盛朗,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实在太有雄性魅力,难怪连男同学们都有些倾倒。
林知夏今日受系领导所托,是招待盛朗的主力军。他陪同着盛朗参观实验室,一路细心地讲解。
只可惜有些对牛弹琴。一看盛朗一脸茫然地盯着林知夏看的样子,就知道那些专业术语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可也因为皮相实在太好,茫然的神情落在女孩子们眼中,还得了一个“萌萌哒”的评价。
“帅哥无知叫萌,丑男无知叫啥?”
“就是丑而已。丑男不配拥有更多的形容词!”
女孩子们又是一阵咕咕低笑。
“盛朗气质真好,标准贵公子。”
“其实他出身很不好,小时候家里很穷,跟着外婆长大的。”
“那能有今天成就,一定吃了不少苦……”
邓玉琪有些不屑。
林知夏听说出身也不大好,是靠奖学金一路读出来的,他比盛朗还多了一颗聪明的脑子呢。
不过这盛朗的随和亲切很是出乎学生们所料。参观完了实验室,盛朗又还邀请林知夏和学生们一起吃晚饭。
本地最顶级的一家日料店里,盛朗开了一个大包厢,请这十来名师生吃神户肥牛。
店老板是盛朗的朋友,亲自出来给他们做牛肉,刀铲耍得眼花缭乱。
学生们将盛朗围成了一朵牡丹花,林知夏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喝着酒。
林知夏喜欢甜食,这是邓玉琪这几天观察后总结出的一条。所以酸酸甜甜的日式梅酒很得林知夏青睐。
同学们忙着找盛朗签名合影的时候,邓玉琪寸步不离地守在林知夏身边,给他斟酒夹菜。
“别管我了。你也去和他们玩吧。”林知夏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的。”邓玉琪温婉地笑,“我不是盛朗的粉丝,不用去凑热闹。师兄你今天辛苦了,光喝酒怎么行?要不要给你叫一份乌冬面?”
“不用。”林知夏笑,“邓师妹这么温柔体贴,将来谁做了你男朋友,都要享福了。”
邓玉琪俏丽的脸颊上浮着薄红,看着林知夏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梅酒度数不高,也不知道林知夏酒量如何。但是他肯定不能开车回家了,自己正好可以给他做代驾……
“林老师,我来敬你一杯。”盛朗端着酒杯走过来,脚下一绊,半杯酒都浇在了邓玉琪的头上。
邓玉琪:“……”
等邓玉琪气急败坏地在卫生间里把自己收拾好出来,包厢里的人已走了大半。
“林师兄?他刚刚走。”王师兄说,“他说他会叫代驾,让我们不用管他……”
邓玉琪的手袋里,响起了一道陌生的铃声。
邓玉琪一头雾水,从手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手机的屏保是林知夏和一条黄毛土狗,这正是林知夏的手机。可它怎么落到了自己的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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