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影是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条例设立或建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的,拥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影片著作权的华语影片。
该影片主要工作人员组别中香港居民应占整体员工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其中对于内地和香港合拍的电影,做了说明。
双方联合摄制的电影,其故事发生地可不受地域限制,但故事情节或主要人物须与内地有关,同时内地主要演员的比例不得少于影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他主创人员可不受比例限制。
有关这份正在论证中的管理细则,《无间道》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为一部内地和香港电影公司的合拍片,在第三部中陈道明的角色正是和内地相关联的故事情节,没有这段剧情就不符合合拍片的要求。
而且,陈道明和黄勃两人出演,占据了主要演员三分之一的份额。
换句话说,香港电影人想用内地的资金拍戏,一定要使用内地演员做主演,不能全部用香港演员,故事也要和内地有关。
这么规定让香港电影人的创作方向和内地紧密相连,纳入到同一框架内。
一方面加深香港电影人与内地的合作,另一方面逐渐影响香港电影的格局。
所处的位置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
广电总局希望对香港电影加强管理,但不希望香港电影就这么衰落下去,毕竟是东方好莱坞,在国际影坛上有着一定的影响力。
可香港电影自成系统,有一套完善的分级制度,不易管理。
广电总局先从合拍片入手,一步步的改变香港电影人的作业方式,既然来到内地拍电影就要遵守内地的各项规定。
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等到香港电影人熟悉了内地的操作模式,就会把这种习惯带回到香港影坛,从而影响到香港本土的电影行业。
像周星驰的《少林足球》违规上映的现象将越来越少。
这个互相磨合的阶段可能需要几年,甚至是十几年的时间。
那些无法适应,或者不愿意适应内地模式的香港电影人将被淘汰,自寻出路。
面对北上淘金的香港电影人,内地的电影公司持欢迎态度,这批人有能力有技术,能够提升国产电影的品质。
特别是在商业片领域,香港电影人拥有成熟的经验。
广电总局负责制定政策,具体的合作还是要下面的影视公司来做。
这是京圈和港圈的交流和碰撞。
内地的电影市场不缺资金,但钱不是那么好拿的,林子轩作为京圈的主导者,欢迎真正的合作者,但对那些混饭吃的淘金者也不会客气。
这是他的态度,也是京圈的态度。
“真是此一时彼一时,想当年咱们跑到香港拉投资,现在他们要来咱们这儿找资金,用他们倒是无所谓,我担心他们适应不了内地的市场,如今港片不流行了。”有人感慨道。
“港片怎么不流行,《无间道》还不是票房大卖?”其他人不同意道,“香港明星的号召力还在,观众认脸,只要找几个香港大明星,剧本过得去,收回投资不成问题。”
“说的好听,香港的大明星片酬那么高,制作费用少说要几千万,风险太大,不如找二三线的明星,只要脸熟就行。”有人建议道。
林子轩听着众人讨论,大家对香港电影人的看法各自不同。
有人看重导演,有人看重明星,也有人觉得他们无法适应内地的审查环境。
“林总,好梦是不是在收购影视剧的网络放映版权?这个版权真的有搞头?”王钟军没有参与讨论,而是问起了这个问题。
听到这句话,讨论暂停了下来。
好梦公司收购网络放映版权不是什么秘密,和各家影视公司都有联系,不过大家对这个版权没什么直观的概念。
“我是觉得现在网络发展很快,网民数量激增,这么多人在网上聊天打游戏,看新闻,那么看影视剧也可能成为潮流。”林子轩回应道,“至于说有没有搞头?再过几年就应该知道了。”
林子轩没有遮遮掩掩,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互联网浪潮催生了一批富豪,却也毁掉了无数的投资者,这个新兴产业真的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竞争尤为激烈。
以企鹅公司为例,国内当初做即时通讯的企业有十几家,如今都悄无声息了。
在座的老总们熟悉影视行业,对互联网了解的不深。
好梦公司在收购网络放映版权上进展不顺利,林子轩明白问题所在。
影视公司的老总虽然看不清网络视频未来的发展趋势,但不妨碍他们认为这个版权有价值,要么是打算涨价,要么是想弄清楚其中的门道。
林子轩没打算把所有影视剧的网络版权都拿到手,那不太现实。
针对这种情况,他制定了几种收购方案,受到观众欢迎的经典影视剧价格可以提高,那些名气不大的影视剧尽量压低收购价。
电影至少要十五年的版权,电视剧要二十年的版权,这是底线。
二十年后,网络上的影视资源极其丰富,观众每天要追那么多的新剧,还有国外的影视剧,哪儿有时间找老片子看。
“林总真是未雨绸缪,我对这些新技术不太懂,只要价钱合适,卖给谁不是卖啊,你们说是不是?”有人支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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