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银行很难对在内地的好梦公司做出处罚,需要到京城的法院申请才行。
这是桉乐影片占有盈利百分之三十的原因,它承担着主要的风险。
所以说,一部电影赚钱了大家都高兴,赔钱了肯定会不断的扯皮。
签订合同是为了明确各自的责任,为以后走法律途径提供必要的依据。
在李桉签字后,林子轩会在香港一个指定的账户上汇款一千万人民币,作为启动资金。
资金到位,预示着这个项目正式启动,李桉会从美国回来,筹建剧组。
一部商业大片的拍摄牵涉到方方面面,《卧虎藏龙》是好梦公司这两年最大的项目。
林子轩让徐静蕾不要接戏了,下半年拍几支商业广告赚个上百万就好了,接下来的时间全力准备《卧虎藏龙》的试镜和拍摄工作。
以徐静蕾现在的知名度,拍一支广告的收入在十五万左右。
江至强带着合同离开京城,在京城的这些天,他对内地的电影产业有了初步的了解。
相对于香港来说,内地的电影产业颇为落后,不仅表现在电影市场的不开放,还有电影人的观念过于保守。
这都什么时代了,内地还在就电影的艺术性和工业化进行争论。
在香港,商业片是主流,文艺片是补充,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电影市场,如果把文艺片当作主流,那这个市场永远做不大,只能是自娱自乐。
他觉得好梦公司在内地能发展的这么快,和观念有关。
林子轩在投资方面偏向于商业片,他敢投资《卧虎藏龙》这么大的项目,就能看出有一种冒险精神,这种精神是一家公司发展的动力。
在冒险的同时,林子轩不乏冷静。
他为了这个项目准备了四年时间,让一部武侠小说在内地被观众和读者所接受,看似冒险,实际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再说冯小刚,这是一个极有商业头脑的导演,他拍的商业片在内地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和冯小刚交谈,江至强脑海里会出现香港的那些商业片导演。
这帮人总是把观众放在首位,抓住观众的心理,他们拍片子就是奔着市场去的。
江至强没见到葛优,不过戛纳影帝的头衔,内地最好的演员之一,强大的票房号召力,这是每家电影公司都想拥有的演员。
还有好梦公司的总经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于东虽然年轻,但反应相当快,口才好,善于学习,在谈判中据理力争,同时具有很强的交际能力,能不知不觉的拉近彼此的距离。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的观念开放,容易接受新事物,不刻板保守。
江至强甚至觉得他们的观念有点超前了,比如好梦公司还经营着一家网站。
经常和好莱坞电影公司接触,他对时光网的模式并不陌生。
在西方就有类似的网站,叫做IMDb,也就是互联网电影资料库,这是一个原本由志愿者自发维护的网站,起源于1990年,主要介绍电影的内容,演员等各种信息。
直到1996年才成立公司,依靠广告、许可证和合作获取收益。
时光网目前的规模和影响还不能和这家公司相比,因为内地的网民数量不多,影响力不大,而且内地对使用网络限制较多。
不过创办时光网这种做法说明好梦公司对于未来有着明确的规划。
作为电影人,江至强明白这样的网站掌握在一家电影公司手里能起到的作用,随着时光网的影响逐渐增大,好梦公司能从中获得越来越多的收益。
在江至强眼里,好梦公司是一家值得合作的公司,他很看好好梦公司的将来。
他把这个意思转达给了徐立公和李桉,简单介绍了一下好梦公司的情况,让两人放心。
李桉在好莱坞的片子已经拍完,他没有影片的最终剪辑权,在后期制作上参与的不多。
在好莱坞,一部电影往往会出现两个版本,一个是影院公映的版权,一个是导演剪辑版,这是因为导演一般没有最终剪辑权。
接到江至强的电话,李桉放下心来。
他准备把手头的工作尽快处理掉,一个新的挑战正在等着他。
第四百四十二章 主旋律
送走了江至强,林子轩在公司里开了一个会。
对这次的谈判做了一番总结,并安排接下来公司的事务,目前好梦公司的资金相当充足,拿出一千万没什么问题。
后续电视剧和电影的收入会陆续到账,足够用来拍摄《卧虎藏龙》。
然而,不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一部电影上。
想等到《卧虎藏龙》有收益,至少要两年后才行,他们可不能干等两年。
今年冯小刚休息,公司失去了电影方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无论是姜文的《许三观卖血记》还是林晓玲的《回家》,票房都不会太乐观。
如果能获得总局的大力推广,《回家》这部片子兴许能有所收获,想要大卖不太可能。
但一家影视公司不能光依靠一个导演支撑,好梦公司走的是多元发展路线。
除了继续拍摄电视剧外,林子轩还打算投资一部电影。
前些天和韩三平聊天,他就有了一个想法,华影集团的成立不可避免,好梦公司以后少不了和这家巨无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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