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组照片是最后一组,被安排在了午饭以后。
舒雨照例带着何尘到她的个人工作间选服装和小道具,这回的主题是“书”,舒雨给他穿上一件蓝白条纹立领风衣,戴上顶同款式带帽檐的毡帽。
“脖子上白白的好像很空。”刘闻在旁边给建议。
舒雨于是给他加上条棕黑色的皮项圈,想了想还添上了圆细框眼镜。
“怎样,文艺范儿不?”舒雨挺满意。
“文艺,一看就是读书狗。”刘闻竖拇指。
胡维静静地翻了个白眼,这回没让人抱,像个有学识的狗似的大摇大摆地往外走。
才刚出工作间的小门,他就远远看见一坨跑动的白色物体。
他视力不好,但是能明显闻出那是条喷了草莓味香波的小母狗。
对方像是也闻见他了,直直地朝这边跑,近了胡维才看清对方是条博美。
“我的天!”博美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刹住车,睁着圆圆的黑眼打量着他。
“你谁?”胡维觉得对方没礼貌,那自己也不需要讲礼貌。
“啧啧,”对方只晃了晃脑袋,“你真是…攻爆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看海王了。
第20章 任务三
“不过也未必,你这种征服到手应该还挺好吃的。一开始可能抵死不认输,但是尝到甜头就有可能会主动去求…”博美叨叨叨没停。
胡维:“……”
很可怕,这里来了条狗,说他这条狗挺好吃。
其实吧,胡维瞧了眼自己坚实有力的后腿,他偶尔也觉得自己应该挺好吃的……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远远跑过来个烫长卷发的女孩儿,一把抱起了地上絮絮叨叨的博美,“她一着地就兴奋跑了,没弄坏什么设备吧?”
“没有没有,”舒雨摆手,“可能是看见有别的狗想一起玩。”
“我家球球简直就像个熊孩子,每次带出来都抱不住。”卷发女孩儿俯下身子,“这是少年对吧,超可爱的!”
这个漂亮小姐姐竟然认得他,这让胡维瞬间挺受宠若惊的。
何尘换好了第三套装扮,推开服装间的门出来,卷发女孩儿一眼看见他,招了手:“何尘!”
配合“书”为主题,何尘身穿黑色毛呢大衣配牛仔裤,内衬是与胡维风衣同色号的薄衫。最妙的是,他鼻梁上还架着副胡维同款圆细黑框眼镜。
这打扮让何尘看着挺年轻,简直可以说是——
“哇真的帅爆,他这个样子可以是种很好的素材。”博美眼睛亮亮的。
“哇真的特别帅!我可以问你要签名吗男神!”卷发女孩儿眼睛亮亮的。
“余秋,你们来这么早?”何尘问。
“对呀提前来看你帅颜呀男神!”余秋继续亮晶晶。
胡维回想了一下,余秋这名字之前在《十二宗案》剧组听八卦时听过。这姑娘和何尘年龄差不多,是北舞芭蕾舞出身,毕业后没接着跳舞反而拍起了戏,戏途不算顺利演了好几部雷出山的宫斗剧,这两年却因为参加综艺而火了。
然后这一次,她作为嘉宾带着自家博美球球,参加真人秀《萌宠大作战》的拍摄。
八卦里对余秋的风评褒贬不一,这姑娘性格直爽且自来熟,在圈里朋友倒还挺多。
“上次代言的忧郁西饼新出的抹茶慕斯很赞!你有机会可以试试!但是洛神的冰激凌红茶就算了,简直是人间极品——”余秋滔滔不绝地说,何尘只有随口答应几句。
“啊啊男神你好敷衍!”余秋抱怨。
“没有,”何尘说,“那人间极品茶是我代言的。”
“哈哈哈哈哈哈我的天!”余秋大笑,也没多不好意思,“失敬失敬,冲我男神的脸我决定去再买三杯!”
“没关系,”何尘摆手,“确实难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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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照片拍摄走的完全便是文艺风,在摄影师的主意下,胡维终于有了第一张单狗照。
“随便来吧,反正怎么来都好看。”摄影师这话胡维爱听。
于是他挺配合地在摄影机前走动变换表情,力图向观众展现他可萌可酷炫的一面。
因为主题为“书”,道具自然少不了书本。与何尘拍合照的时候,摄影师要求胡维蹲在摊开的书本前,再让何尘从背后抱住他。
胡维不大乐意这种不必要的傻缺拥抱,但看在摄影师一直夸他的份上,这会儿老实地把前爪搭在书页上,装出在阅读的模样。
他是认得汉字的,以前偶尔会研究前主人的小说手稿,中英文他都认得。
这本书是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翻开的这页正好是狐狸与小王子的对话:
“你说你四点钟来,那我从三点就开始雀跃。”
胡维一行行往下看,不知不觉成了真阅读。狐狸和小王子的谈话一句便是一个段落,他没花多少时间就看到了页末:
“那样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小王子说。
“有好处,”狐狸说,“现在我拥有了…”
不知道是拥有了什么,因为胡维自己无法做到翻页,觉得有那么些儿扫兴。虽然这故事对他来说谈不上有趣,而且是中途开始看的,也不清楚究竟讲的是什么。
“何尘!”摄影师突然停了下来,“狗子鸡儿露出来了,你看看给他遮一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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