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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她彻夜买醉。那段时间,她是酒庄的常客。大名鼎鼎的顾记者不能深夜去酒吧买醉,不是因为所谓的有失身份,而是因为她不想第二天早上等自己头痛欲裂地醒来,看到的是头版头条的自己。
    身为记者,她太了解自己那些在娱乐圈混的同行们了,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主观臆断——这都是常态。
    恰巧当时单位有外派到伊国的名额,不是独生子的党员优先。顾虞当时孤身一人,就报了名,在此之前,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机会再做一名战地记者——尽管没有人比她更合适,尽管在为了江谨回国之前,她已经年少成名。
    那时她一腔孤勇,铁了心的要离开这个地方。她知道自己这一去可能回不来了,也算是为国捐躯。可是她不甘心就这么离开了。于是她把江谨约了出来,就在这里,在这个红绿灯的当口,她想,若是真的不说,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了。哪怕只是试探,她也想要一个答案。
    “江老师,我要去伊国了。”顾虞深吸了一口气,鼓足了勇气,这样说道。
    江谨愣了一下,旋即一笑:“要注意安全。”
    顾虞看着她的眼睛,自己读不懂她那个笑容的含义,当时是,现在是,以后……或许也是。
    “江老师……”顾虞扯开一个笑容,旁敲侧击地问道:“江老师这是关心我吗?”
    江谨不自在地笑笑,抬眼看了一眼红绿灯,说道:“当然啊,不管是因为你是我的粉丝,还是基于我们是同事,我肯定要关心你啊。”
    顾虞张了张嘴,终究没有说出告白的话。
    她已为人妇。顾虞,你有什么资格打扰她。
    于是顾虞笑了笑,与她在这个红绿灯告别。
    顾虞怕自己失态,走得潇洒,迈得利落。她没有看到站在原地的江谨喃喃自语,自然也没有听到那句:“顾虞,一定要平安回来。”
    1993年,顾虞二十岁。
    这个时间段,正是她在米国大学读到二年级的时候,读的是新闻。她请了假,理由是回国探亲。
    重生后的顾虞看着街边的景色发呆,她也记不清自己为什么突然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可既然是二十岁的自己的决定,还是尊重吧。
    正想着,顾虞听到了外面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喇叭声。
    堵车了?不应该啊!九三年的时候北平还没有多少汽车,怎么会堵车呢?
    顾虞打开车窗,方才看到了一个老太太追着一个年轻人横穿着马路,年轻人左闪右躲地躲避着车辆,手中抓着一个明显不属于他的女士包。那老太太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体力不支了,在车水马龙之中十分危险。
    顾虞眉头紧锁。记者的敏锐让她无法对这件事视而不见,可是她刚刚重生过来,尚还没有搞明白自己要做什么——
    顾虞,你的正义感喂了狗吗?重生回来怎么反而怂了呢?
    顾虞为自己的犹豫羞愧,当即拉开车门,来不及同刘光喜刘叔解释,长腿一抬就飞奔了出去。
    刘光喜听到车门的声音一愣,旋即发现了自家的小姐跑了出去。他愣了好半晌才明白过来,顾虞是去见义勇为去了。当即一拍大腿,皱眉道:“胡闹!”而后打了转向灯,停在了路边,下了车四处寻找着顾虞的身影。
    且说顾虞这边,她下了车就朝着那小偷冲了过去。那小子自以为甩开了老太太,这会正放慢了速度贼眉鼠眼地张望着,准备寻找逃跑路线。
    顾虞侧着身子躲过了一辆不停按着喇叭的汽车,一个飞身翻过了栏杆,蓄力、飞身,把那小偷扑倒在地,反剪了他的双手,狠狠地冲着他的后脖颈来了一击。
    电光火石间,顾虞突然想起来了那条新闻——老妇横穿马路追赶小偷被撞。她不再管已经晕过去的小偷,挺直了身子四处张望那位老人。
    顾虞急得满头是汗,怕自己重活一世却什么都不能改变,但更怕那位老人重蹈覆辙,无法改变她前世的命运。
    突然,她在车水马龙之中看到了那位正慌慌张张跑来的老人,在老人身旁不过十数米的距离就是一辆按着喇叭打着双闪灯的汽车呼啸着向着老人而来。
    顾虞双眼瞳孔猛地一缩,没有丝毫犹豫,再度翻过了栏杆,冲到老人身旁,一个飞扑就拽着老人偏离了那辆车的行驶轨迹。
    而后,她当了肉垫,重重地摔倒在地,而那老人倒在了她身上,几乎毫发无伤。
    在她摔倒的一瞬间是没有感知的,顾虞只知道这位老人没有出车祸,也没有受什么伤。
    当她被几个人搀扶起来的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一群人了。
    周围群众自发的掌声响了起来,这让顾虞有些不好意思。
    她挺直了身子,看着依旧平静的长安街,没有救护车的警报声,没有刹车后的刺鼻味道,没有老人的不幸。
    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顾虞如此真切的感受到了。她真的活过来了,她真的回到了过去,她可以改变让自己后悔的一切。
    顾虞深吸了一口气,冲那位惊魂未定的老人宽慰一笑,点了点头,就准备离开这里。她刚迈开腿,抬眼就看到了挤过重重人群冲进来的刘光喜刘叔,接着,就是刘叔劈头盖脸关心的话:
    “小姐,你没事吧!”
    刘光喜担忧地看着她。倒也不怪刘光喜心急,顾虞此刻实在是狼狈了些,她脸上挂了彩,一道浅浅的血痕赫然挂在她左脸的颧骨上方眼角下方处,手掌心全是血痕,更别提两个膝盖上和手肘上血肉模糊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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