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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愣。这个世上
    唔,应该是。
    我本就不是这书中人,既然将身体还给李秋水,自然是要在这世上消失的。
    其实,消失在这个世上,对我而言,损失并不是那么大,无非是失去一段穿越之旅,少了一部小说的灵感,以及,一段艳/遇。最大的恶果,也不过是不能红。
    坦白说,作为一个写了多年小说,一直保持勤奋不断更,却始终不红的作者,说不想红肯定是假的,但是,与李秋水的一条人命相比,我相信我不红这件事,只是个小事。
    然而,李秋水显然误解了我的意思:那怎么行!我李秋水也不能为了自己活命,让你去死啊!
    话虽说得不婉转,感情却是真挚。
    我不由得一阵感动。
    没想到她还有如此仗义的一面。正想再说点什么,让她不用内疚。
    她却已经先开了口:要不这样吧,我们一起公用这个身体!
    啥!
    正当我懵圈当场,脖子上的白鸡蛋却震动了。
    捞出来一看,只见上面闪烁:【答应她!答应她!】
    就这样,我十分尴尬又好奇地开始了跟李秋水共享一个身体之旅。
    按照我们的商议,在系统的调节下,我们是这样分工的:
    这躯体,白天归李秋水使用,晚上归我使用。
    因为我想着这终究是李秋水的身体,她毕竟有自己的许多事情要做,包括各种日常和练武,所以,白天我甘愿让给她。至于晚上嘛,因为我比较怕黑,大晚上一个人待在身体内部的阴暗角落里蹲墙角,我估计会害怕的
    李秋水自觉占了我的便宜,表示如果我想在白天出去见人的话,也可以跟她临时调休,我擦擦汗表示ok。
    就这样,我经历了穿越史上最刺激的一次穿越:
    一体双灵!
    而这接下来的旅途,也确实是前所未有的奇妙。
    第186章 跟李秋水共享一个妹妹
    穿越我不是第一次,但跟别的灵魂共用身体也是第一次。虽然我也觉得跟原生灵魂和睦相处,但和睦到共用一个身体的地步,也是醉了。
    我们就像太阳和月亮一样,每天你方唱罢我登场,在身体内外擦肩而错。
    别说是我,李秋水也很不爽。
    她原本活蹦乱跳的,莫名跳了次水后回来就丢了一半命,以她的炸毛个性能爽才怪。
    当然,她也并不能怪我,毕竟说起来我是她恩人,没有我的推让,她连这半条命都没有。
    但是,这并不能让她不生气啊。生气是情感现象,与理智无关。。
    所以,每日傍晚她来替换我的时候,总是重重踢了蹲在角落打盹的我一脚,然后板着脸,去另一边抱膝蹲 。
    看她黑着一张脸,我也不敢招惹,退缩到一边以测安全。
    不过,作为炸毛受,虽然不好意思为难自己的恩人,但是却很好意思去为难自己的死对头。毕竟,她跟巫行云那是一辈子的怨结。
    而实际上,巫行云对她的炸毛也早已习以为常,三天不吵反而不舒服。
    我自然是没有李秋水的战斗力的,对于巫行云那种霸气女王,我是完全没有半点吵架欲望的。所以每当晚上,我占据身体后都会离巫行云远远的。
    其实巫行云也对我比较抵触。
    她似乎对李秋水的属性很敏感,晚上见到我的第一次就感觉不对,将我好一通打量,便直接判定我是冒牌货。
    可是第二天早上李秋水又会回来,真正的她睡觉就让巫行云找到了原来的配方、原来的味道。
    所以可怜的巫行云很懵圈,一会觉得我是、一会觉得我不是
    最后,她终于放弃猜测,只是晚上不再来找我玩了。
    我乐得自在,终于不用提心吊胆怕她那探照灯一样的眼睛,而是可以好好抱着李沧海睡个安稳觉了。
    李沧海是李秋水的妹妹,毕竟我占据了人家一半的身体,所以也很自觉将她当成了自己妹妹。
    更何况,这个妹妹是真的可爱,不止对我很依赖,更是抱起来软软的香香的。咳。如果不是因为她是巫行云的官配,而我不敢惹巫御姐,我一定会对她猥琐一二的,咳咳。
    如今嘛,只敢一副很正常的样子抱抱人家,然后暗搓搓觉得她好软好香,不敢有其他过多表示。
    不过话说回来,我有些奇怪:以前看林青霞和巩俐演的百合电影《天龙八部》,里面分明巫行云超级爱李沧海啊,为什么在这个世界里并不觉得呢
    尽管,巫行云总是利用李沧海来嘲讽李秋水,动不动就你看看沧海,分明长得一模一样,人家还是妹妹,怎么就比你懂事那么多呢!
    与其说是夸李沧海,不如说是为了打击李秋水。甚至,说这话的重点,与其说是在李沧海,不如说是在李秋水!
    作为一个资深百合写手,对爱情还是很敏感的。
    我觉得吧,按这样发展下去,巫行云喜欢李秋水的可能性很大啊!!毕竟,冤家爱人的桥段是经年不衰。
    只是,我分明记得巫行云和李沧海在电视里是官配啊,怎么回事
    不行!官配很重要!作为一个有理想的靠谱助攻,我一定要将正确的人凑到一起!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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