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这天,也是巧了,狗蛋在衙门口遇上了青柳巷的赵婶子。赵婶子跟方立安没有深仇大恨,但这些年过去,她依然惦记着当街丢脸之丑。
狗蛋根本没瞧见赵婶子,等他交完钱,拿了纳税契证,赵婶子简直要高兴疯了,那样子,若不是她溜得快,怕是要被治个扰乱府衙办公之罪。
狗蛋万万没想到,他还没到家,他兄长是个女人的事情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等他怀揣契证回来的时候,家门口已经被街坊邻居家的婶子们团团包围了。
“二郎!原来你兄长是你阿姐!”
“二郎,你兄长真的是女人吗!那也太丑了!”
“二郎,快把你阿姐嫁出去,一年十两银子,家里再多钱财也经不住败!”
狗蛋突破重围,在前后左右的重重夹击下,终于来到自家门前。
方立安透过门缝看见他,大门开后即合,那几个还欲拉扯狗蛋的大婶被她夹了个正着。
下一秒,叫骂声不绝于耳。
“呸!难怪嫁不出去,比西街的张寡妇还要凶悍!”
“做死的小娼妇,我的手呦!疼死老娘了!”
“整天混在男人堆里,劲大着呢!”
“……”
门内,狗蛋浑身狼狈,发髻被蹭歪了,最外层的套衫也被扯坏了袖子,甚至连脚上的鞋都被踩掉了一只。
他脸上的落寞不比身上少,大约是觉得办砸了方立安交代的事,陷入一种“我真没用”的自我唾弃。
方立安也没想过会出这样的纰漏,自从狗蛋年满十岁,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培养他的家庭责任感。
今天这事,确实是他的疏忽,但事已至此,如何解决眼下的困境比追究责任更为重要。
各朝各代都不乏女扮男装之人,每一次都伴随着各种香艳事迹流传于市井。
但这一次,方立安估摸着没戏,原因无二,她长得太像糙汉子,无法给任何男人任何遐想。总而言之,香艳不起来。
即便如此,方立安还是生出了搬家的心思,不单纯是因为不想被人当猴看,还因为她想继续逍遥自在。
抄书也好,卖烧饼也好,她不想被流言蜚语束缚,虽然流言蜚语根本束缚不了她,但有那个条件,谁愿意生活在麻烦堆里?
第354章
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也为了多攒点钱,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三伏天前后,那汗都是论斤淌的,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做烧饼苦是苦了点,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自称李大郎,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习武的话,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说起来,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
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
至于狗蛋,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
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
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
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
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
学会了写“阿姐”两个字,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
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不好看,但他真心欢喜。
……
从六岁到十二岁,府城——有生之年,最幸福时光。
六年的时间,家里置办了许多东西,搬家的话,不可能都带上。
重要且不显眼的东西放在空间,不重要的、显眼的,捡常用的系了四个包袱,主要是换洗衣物。
除此之外,还有两大箱书,这才是重中之重。
这些年,方立安抄的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资产。里面大部分都是狗蛋以后用得上的,当然得带着。
家里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方立安便绕路去了东市。行李太多,人力不够,她打算租个驴车。
马太贵了,用着招摇,小毛驴就很好。
方立安拉着驴车回家,很是赚了一波眼球,直到关了门,外头还有好事者来回张望。
所以说想搬家呢,总是有人窥探,烦不胜烦。
她把行李搬到车上,准备了人和驴的干粮,等狗蛋放学,明天早上城门大开便可直接走人。
小院子暂且这么放着,哪天回来也好落脚。这时候急卖,不说卖不出价钱,买家也不好找,最关键的是,方立安并不想被大家追着问,为什么要卖房子,为什么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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