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
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
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
容颜总会变老,感情总会褪色,愧疚和遗憾却会历久弥新。所幸这些遗憾还能补偿在孩子身上,唐立明把写了几个姨太太名字的纸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一张纸,让儿子又写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边写上‘唐立明’。
他本来想把自己名字的具体写法亲自写给儿子看,又觉得自己的字拿不出手,便形容道:“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
父子俩的名字被写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觉得十分满意。再看儿子那么小就能写那么好的字,简直更满意了。
无论达官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会本能地尊崇有学问的人,唐立明自然也不例外。唐立明是土匪出身,身手好,枪法准,功夫高,而且在行军打仗上有种野兽般天生的敏锐和直觉,这让他幸运地爬到了今天的位置,所以野蛮粗俗没文化就成了在他手下吃过败仗的人的攻击方向,其它几个州的大帅也会暗讽他胸无点墨,让他很是窝火。但如今不一样了,他有个聪明的儿子,哪怕他不需要儿子将来有什么成就也能护他一生无忧,但孩子才华出众,脸上自然添光,甚至想一想就觉得有干劲儿,走路都多了一分理直气壮。
于是唐立明觉得怀里的儿子越看越喜欢,爱听夸奖的唐浩初也越发觉得这个爹还不错,——这一大一小相处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边亲自来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开的门边听了一会里面的声音,又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后没回自己房间,而是拐去了给唐浩初准备的房间,亲自检查一遍还有没有什么疏漏。先是让人给加了层更暖更轻薄的毯子,又觉得地龙烧得太干燥,怕小孩子皮肤太嫩会干裂起皮,让人把自己专门托人从西洋买的加湿器拿过来,走之前还再次跟下人嘱咐了一遍,说不管少爷要什么都第一时间给准备好。
待回了房,贴身仆人忍不住低声问:“太太,又不是您的亲生孩子,您表面上装装样子就好,何必这么尽心?”
柳如湄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但依旧明艳动人,坐在镜子前一边由仆人伺候着梳发一边慢悠悠说:“是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有什么重要,他是老爷的亲生孩子,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这个家里除了老爷,其他所有人都要排他后头。何况老爷对他非常喜爱,——单凭这一点,就算他只是随便从外面捡来的孩子,也谁都比不得他。”
说着接过梳发时拆下来的玉簪,把它随手丢进梳妆盒里,上好的翡翠轻轻撞上同样玉制的梳妆盒,发出一道清脆动听的声响。她随着这一声轻轻笑了笑,继续道:“这院里住的,大概都觉得自己容姿无双,身份颇高,别人在外头点头哈腰地叫一声太太,就真当自己是太太了,可若没了老爷的喜爱,谁又能比谁高,一朝被打回原形也未可知。只要照顾好这个孩子,爷自然会看到我的好。”
可惜像柳如湄这样想的姨太太很少,比如六姨太就有别的主意。按说她不该跟一个孩子计较,也没必要跟唐浩初计较,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看唐浩初怎么觉得不舒服,还夹着一丝说不出的不安和惧意。第二天她便一脸好心地向唐立明提出建议,说让三姨太的外甥过来给唐浩初当伴读。
“家里就小少爷一个孩子,着实有点孤单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需要玩伴的时候,我记得玉姐姐的外甥正好比浩浩大两岁,前几个月还来过的,长相很是讨喜,不如让他过来陪浩浩一起读书习武……”
她口中的玉姐姐正是三姨太周小玉,其父当年曾任青州督办,其兄如今也升到了旅长,是几个姨太太中出身最好的。所以六姨太是打着鹤蚌相争的主意,——唐浩初的脾性让人琢磨不透,三姨太那个外甥又被宠的嚣张跋扈,两个孩子凑在一起肯定会闹出摩擦,届时不管是哪一方吃亏受损,对她都没坏处。左右她不过是个好心出建议的,真正出事了,急的也是三姨太,和她毫无半点关系。
唐立明自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连普通的大户人家都有书童或伴读,的确该给儿子找个伴读,当即就点头同意了。
与此同时,接到要教小少爷习文的命令的曹叙吃完饭就赶到了帅府。
虽然柳如湄把房间布置的很妥帖,唐浩初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是因为空气干冷而引发了哮喘,咳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唐立明立即命人叫医生给唐浩初详细地诊治一遍,柳如湄则让管家又增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小厮跟在唐浩初身边。
这个病不管换了多少个医生都是同样的说辞:属于慢性病,不能根治,但也不算什么要命的病症,就是比较磨人,坚持吃药就没事。待医生走了,喜欢赖床的唐浩初才决定起床,丫鬟们和奶娘围着他给他穿衣服和鞋子,边上还有几个小厮守在一旁时刻待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