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土风舞社上场,音乐声起,是下午一遍遍重复排练到我都已会哼的一首俄罗斯民谣。学弟们邀了北一女的土风舞社同台演出,果然台下的欢声鼓噪雷动,站在礼堂外都能感受得到场子里发情的骚乱。沸腾中的荷尔蒙化为五彩气球,同时不断发出一颗颗卵形泡泡被恶谵击破的连环爆响。礼堂里的青春进行式,距离自己是那么的远。
场外的风却更寒了些。
直到我明白,什么也等不到了,才默默在夜凉中移动起脚步,往校门口方向那盏被飞蛾蛊绕的路灯青光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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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地挂上了北部公立大学,却是毫无兴趣的一个冷门科系。高二分组之后与姚瑞峰之间完全失联。甚至没有企图去打听过,姚后来考上了哪里。
但是我并没有忘记。
回忆的画面中,对方已模糊成一个影子。姚留给我的只是一种氛围、一种电流似的感应、一个类似充气的人形而已。形貌的细节早已被不同的陌生人替换。在校园或是在书店里,一张张让目光不自主停驻的脸孔,转贴到那个人形轮廓之上。色香触味,移花接木,自慰时便可有一再更新的版本。
Beta 影带还没被 VHS 打垮的年代,出租店里的密道领进不见天日的暗藏隔间。满墙的盗版,写着像是“花花公子精华版”“欧洲香艳火辣性爱大观”等等耸动丑怪的字样。相较之下,我其实更偏爱超市货架上,各款男性内裤包装上的那些照片。内裤男模们不设防的无邪微笑迎接我的饥渴注目,他们自然欢喜地袒露半身,胯间的勃起若隐若现,好像他们是神的作品,本就该无私地献出予世人共享,全然不在意我的想入非非。一直要等到超市经理走近,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迹在旁人看来何等诡异,匆忙转身,然后朝出口故作平静地慢慢踱离现场。
已知其味,却未曾真正食髓,是我谨守住的最后一道,自欺欺人的防线。
曾经,公车上令人无措的陌生人身体接触,如今竟成为释放我的吊诡救赎。那些短暂的意合、技巧地传情,如同一场迅速又短暂的告解,承认了自己的罪,也赦免了彼此。入会的仪式暗中完成,不惊动任何人。更重要的,生存的讯息借此传递。我们的故事彼此心照不宣。握着拉杆的手掌偷偷并靠,小腿若有似无地轻轻贴触,没有多余牵扯,下车后一切归零。
无下文的旅途,短暂为伴,适时安慰了两个陌生人。在转身后,我们又可以鼓起勇气,重返异性恋的世界,继续噤声苟活,并开始习惯失眠。
总是不明原因突然惊醒,枕旁的收音机一夜没关,窸窣不明的讯声乍听像是潜意识发出的雷达呼救。同样的 ICRT 频道,同样的低音量,传来声波如水,如同站在夜黑的岸边,河面上看不见的行舟传来遥远的歌声。菲尔柯林斯(Phil Collins)当红的几首歌,One More Night,Take a Look at Me Now,似乎总在同一时间播出。要不然,就是葛伦佛瑞(Glenn Frey)的The One You Love,乔治麦可(George Michael)的The Careless Whisper,都是悲伤男人的耳语。
可不可能有一天,男人唱给男人的情歌,也可以像这样公开播放,风靡传世?
距离那一天,还有多远?
无法再入眠的凌晨,只能悄悄潜回心底那间迷乱秘室里蜷缩,听着外头世界的尘暴一步一步越来越逼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越狱脱逃的犯人,躲在某个偏僻的小旅馆中,想起了过去清白无罪的人生。想到这一生将与如此漫长无尽的寂寞对抗,未来,只有两种选择。全副武装做好打死也不认,伪装到底的准备,要不,轰轰烈烈谈一场被这世界诅咒的恋爱,然后……会有然后吗?
这随时会被风沙袭摧的小小藏身处,甚至容纳不了另一个人与自己相依。
我几乎没法正常地上下课,没法跟大学班上的同学正常地互动,唯一能让我感觉安全的时刻,无非就是当抱起了吉他,在别人的和弦中化身成为一个个不同的痴情角色。
因为只有这时候,没有人会怀疑我情歌的对象。
①?即 Jim Croce 演唱的 Time in a bottle。
②?即拼音 ei。
③?即打台球。
④?约合 132.16 平方米。
⑤?即拼音 ê,或者 ie,üe 的 e。
第3章 旧 欢
打从十八岁那年北上念三专,老七一直就是过着独立打工的生活,开店后更是十几年都没回老家屏东吃过一次年夜饭。一个人关起门来过日子惯了,除夕又如何?顶多自己弄个小火锅,边吃手里还忙着待会儿开店要给上门客人的红包礼。招财进宝的钥匙圈,加金光闪闪的进口保险套,一个个丢进红包袋,都是好彩头。
年不年夜饭从没困扰过他,开店前的时光总是一晃很快就过去。更何况这年头已经不兴围炉守岁这一套了,一吃完年夜饭,谁想留下来跟成家的兄嫂妹婿们谈婚姻子女?单身鬼一个个都迫不及待溜出家门。到时候他们就会感谢,好在尚有 MELODY 这块美乐之地如此善体人意,照常开店等候孤家寡人上门。
一直以为,只要有这家店在,就够了。
最后一次,也是唯一那一回与汤哥一块儿过年,汤哥坚持要亲自动手煮一桌年菜。两人还煞有介事地提起菜篮跑去南门市场,在人潮中像逛大观园似的人挤人凑热闹。拎着满满两大袋食材回家的路上,老七心想这真像办家家酒。到了小年夜,酒吧打烊后两个人回到住处都已经凌晨四点,这才开始钻进厨房切切弄弄,一直忙到第二天快中午都忘了困。虽然自己一向吃不多,更何况那时身体已经有病,但是汤哥仍然好做那些费工的菜色。又是豆腐镶肉,又是珍珠丸子,还有最拿手的红烧鱼,煎完再焖,好漂亮的一尾,跟饭店卖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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