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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童嗓音有些软糯,这样的称呼林璇竟感觉有些受用。
    她满意地拍了拍卫恒的后背,笑道:“阿恒真乖,快睡吧。”
    林璇语气宠溺,卫恒耳根不自觉一红,他心里暖软,嘴上却忍不住反驳:“阿璇又把我当孩子哄。”
    你本来就是孩子啊。
    林璇好笑的轻拍他的后背,敷衍哄道:“好了,好了,阿恒不是孩子,快乖乖睡觉……”
    卫恒听着林璇的语气便还想反驳,怎奈她身上的淡香令人安心。
    卫恒终究忍不住睡了过去,睡前忍不住呢喃着自我哄骗:“阿璇明明是师弟……”
    *
    卫恒十分满意如今的日常。
    他晚间同林璇一同入寝,早上洗漱过后,他们便去林知非和秦氏那儿一起早食,然后等待林知非的启蒙。
    最近,林知非也很满意。
    随只是启蒙,但他也不曾想到,殿下天资聪颖,灵气十足,让人欣喜,而自己女儿林璇却更加让他惊讶。
    林知非发现自己女儿天资纵横,他猜测同辈之中,只怕无人可出其之右。
    得遇如此良才美质,若他能加以教导,也是人生一件幸事。
    既然闲暇,林知非便把重心放到了卫恒和林璇的启蒙上。
    这一教一学,自是和乐融融,不知不觉便到了卫都锦城郡。
    卫国总体成盆状,四周皆是高山峡谷包围,卫都锦城郡在卫地中心,地势较低,气温虽高,但土壤肥沃,乃整个卫国最为富裕之地,各大世家皆聚集于此。
    刚进锦城郡,林璇隔着马车帘子就听到了鼎沸的人声。
    虽远不及郑都底蕴深厚,但比之前的黎城郡又稍好一些。
    不过,整个卫国恐怕也只有卫都锦城郡与卫国唯一入口黎城郡两郡的实力能够瞧瞧了。
    虽然卫国贫瘠,但林璇还是忍不住开心起来。
    一切终于尘埃落定,之前一路的风霜与艰难都似过眼云烟一般,逐渐消散。
    卫恒看着林璇满是喜意的神色,他却是高兴不起来。
    如今已到了卫都,也就意味着他要离开林家回王宫去了。
    一国王侯之子,若不居庙堂,无故居下臣家中,到底是不和合礼仪。
    可是卫恒不想回王宫。
    卫恒垂下眼睑,他和林家人相处的这段时间,算是最开怀的时候了。
    秦氏慈爱温和,林知非严肃端方,最重要的是,他能和阿璇同吃同住。
    在睡不着的夜晚,阿璇能给自己说那些灵异志怪,奇闻异事。在他心情抑郁之时,她会揉揉他的头发,温柔的笑着哄他。
    虽然像哄孩子,但他仍为此满足。
    若是从未享受过如此温情,那还算好。只是,一旦被林璇这样对待后,他又怎么可能忍受失去这种关怀后的痛苦呢?
    回王宫就意味着要远离林璇。
    得到又被迫远离,这怎么能行呢?心里终归是意难平。
    卫恒垂目,眼中暗藏坚定。
    他好不容易知道了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想办法,得到它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耗完,昨天又有事,没来得及码字以致于更新拖到了今天QAQ
    第12章 折桂
    刚至卫都锦城郡的第二日,卫王便召回了卫恒,为了显现卫恒安然无恙,卫王还特意带他赴了洗尘宴,以安人心。
    许是许姝因卫恒一事,厌了林家,以致林家女眷并未收到赴洗尘宴的邀约。
    经历了之前林璇被掳一事后,秦氏也不爱去参加这些宴席,这次没有受邀请,她求之不得。
    至于林璇,自从林知非给她启蒙开始,便对她要求严格。每日功课对她而言并不难,但量却不少,如今还不把纸作为书写载体,林璇只能慢慢的在竹简上写。
    她写字速度很慢,要是不去宴席,她也能早些完成功课。
    七月的时候,卫国开始进入连绵的雨季,林璇来了一月,但一月有半月都在下雨。
    今日天气晴朗,日头却不是很毒,一个极好的天气。
    桌上放了淡黄色的粟米饭,烤得喷香的猪肉,切成了薄片的鱼肉,以及一碗煮好的豆羹。
    这便是上好的食材了。
    《战国策》曰:“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一岁不收,民不厌糟糠。”
    菽是大豆,此时的米是粟米,粟米是小米,也是糙米。这二种因为产量较高又能果腹,而成为这时候的主食。至于烹饪方式,此时也只有煮与烤两种,另外也有人吃会生鱼片和肉片的。
    林璇给林知非和秦氏行礼之后,才慢条斯理地吃了口饭。
    林璇心里叹了口气,她爱吃喷香软糯的大米饭,爱吃各种煎炸炒炖的美味,但现在也不能实现。
    虽然粟米可以代替,但到底口感粗糙,顿顿吃来吃去,也有些不习惯。
    可是在这个时期,这些已经算是极好的食物了。
    稻米饭在现在,还只是权贵专属,林家也会吃稻米饭,但日常还是吃粟米。至于百姓,收成好时吃的是把粟米煮烂的“糜”,收成不好便吃谷子外磨下的那层皮,也就是所谓的糟糠。
    此时的一粥一饭,当真是物力维艰。
    林璇不敢浪费,她吃完碗里的饭菜,把碗筷放下之后,才听到林知非问:“璇儿可饱了?”
    林璇点头淡笑:“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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