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夜盛实安强迫自己安睡,约莫次日午后,听到门外热闹了一阵,是二十多号人集结点卯,时不时爆发出一阵粗鲁的笑声,随即人群涌向隔壁,似乎是在领东西,不知道是要干什么——是家丁等主人走了收拾院子?还是管家们去乡下田庄收租?
盛实安提着耳朵听动静,等到外头脚步声杂沓地离开,又等几分钟,就摸出钥匙,捅开门锁。
外头空荡荡的,时近黄昏,太阳高悬在西边。
有些日子没见过阳光,盛实安有几分钟眼前发花,估摸着后院门的方向,摸墙根儿瞎走。
这片院子大约是用来专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与其他院落隔开,满地落叶灰土,连个扫地的都没有,她刚走出几步路,却见前头院门一开,一行三十多人走进来,黑衣黑鞋,不像善茬,像是方才的人去而复返。
盛实安一时间脑子搭错弦,看见身后那间屋子开着门,便敏捷地向后一躲,下一秒悔得肠子发青,生怕他们走回来,她窝在墙角,感觉自己要像刘总编一样心脏病发作。
好在那些人并未对这间屋子感兴趣,见门开着,感到毫不神秘,索性看都没看,径直向里走去,倒像是在找人,彼此也不交谈,只闷头推开一扇扇门搜索,越找越偏,渐渐没了动静。
而盛实安片刻后闻出气味诡异,终于抬头打量这间房。
屋里是几行铁架子,眼下都空着,只有零星的几把匕首和旧手枪被扔在那里。她捻起地上一簇黑灰,闻一闻,人都傻了。
这间屋子跟她住了许久的小黑屋是隔壁,她这些日子以来啃西瓜喝凉茶,忧虑发胖的肉体和金之璃的良心,殊不知自己其实在与大量枪支火药同床共枕。如果天公不慎打个雷,现在她还剩几块完整骨头?
院里已经不见人影,她在火烧的霞光下径直走出一进院,又走出二进院,末了终于走出后门,手心后背都湿透,茫然地想:那些枪支火药,眼下去了哪里?
一时分不清东和西,不知道该去哪一边找陈轲,但进了院的那些人大约还打算要走,开来的几辆轿车停在门外,锁都没锁,钥匙也没拔,明晃晃地诱惑手无寸铁的逃犯。
盛实安没当过贼,但逃过命,心已经快要跳出嗓子眼,在开阔的街上觉得身后满是追兵,紧张得口舌发干,迅速拉开一扇车门,钻进去踩下油门,驶向随便一个方向。
车开几分钟,到了街口,也始终没看到陈轲,不过心跳终于冷静下来,盛实安察觉到车子比人显眼,于是停下车,尝试运用在陈嘉扬郑寄岚身边学来的知识,果然从车座下摸出几张备用的钞票。拿着钞票走进成衣店,她咽一下嗓子,强自稳声道:“要套男装。”
学徒拿出一套西装,盛实安去试衣间里换,听见学徒在和女街坊议论王公贵胄的运气,学徒说声“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街坊笑道:“可不是嘛,大户人家,总比我们有法子,亏了那么些钱,竟还能赚回来。”
学徒奇道:“竟赚回来了?”
街坊“啧”一声,“可不是嘛。你当金九爷方才带千金去哪里了?金家今晚要在六国饭店摆酒开宴,其实就是酬谢那位陈先生呢。”
——那些枪支火药去哪里了?她清楚陈嘉扬的手段,小秦爷清不清楚?小秦爷这些年去了哪里、当年秦海仁雷三好奇的陈嘉扬的行藏出处,他查没查出来?金九霖知不知道?
谁才是请君入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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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玫瑰花精<弱水金阁(民国1V1)(桃子奶盖)|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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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玫瑰花精
盛实安扣好纽扣,付钱道谢,甚至耐心等待学徒边与街坊唠嗑边找零,收到零钱在手,走出店门,迈下石阶,在街口了望,不见陈轲踪影,反倒认出了所处地段,于是确定这边是东,便提步向反方向走去。哽多書籍綪訪問:RoǔRοǔЩǔ(肉肉箼).οRɡ
她戴着墨镜,扣上宽檐帽,手插裤兜,面无表情地走,卖包子的年轻姑娘招徕客人,热情地喊这位小个子公子,卖薄荷茶的汉子嗓门更高,诱惑她也去买一碗茶祛暑。
而盛实安在满街叫卖声中慢慢想起那天半夜下班时的情景:路灯下陈嘉扬身边站着三个男人,陈嘉扬打个手势叫他们走,没让她多看。
她当时觉得他们面目模糊,但是眼熟,其实必定是见过的,至少擦肩而过,在她公寓楼下的茶馆里、上班路上的早点摊子上、还有印厂门外,她听到的凶狠动静可能就是他们弄出的示警声,不过每每碰面时,他们遵从陈嘉扬或阿耿的命令,低头不让她发现自己平凡的脸。
盛实安展开手心,看见掌纹被指甲掐出一段段血红,冷汗渗进浅浅的伤口,痛觉传向大脑,她只觉得麻木。
夏日的晚风又拂面吹来,笼屉被揭开,里面是如云的雾气,随即雾气散去,显出雪白丰满的包子,姑娘喊着“豆沙玫瑰,一两四个”,空气里弥漫起甜美庸俗的芳香。
盛实安吸了吸鼻子,又茫然走了半条街,险些撞上一堵墙,原来是一间钟表铺店面大,突出一截,硕大的挂钟悬在眼前。
分针又转一格,眼看就要到日落时分。
六国饭店今天被金府包下,遍请宾客,沸反盈天,比被骄阳暴晒一天的屋顶更加滚烫,然而人人都不觉得温度灼热,挤在厅中推杯换盏,竭力挤向最中央。
唯有金之璃端杯冰酒上二楼,在栏杆边站定吹风。
她今日穿一袭月白洋装,稍微化了些妆,长发散在肩头,如此娇嫩打扮,却连神情都戴孝,对楼下簇拥的人群冷眼旁观。
人尽皆知金小姐今年流年不利,并且被父亲安排个男看守在身边,用以训诫她顾忌旧式女德;金九霖要凌辱女儿,再爱巴结的男人都不敢触霉头,绕着边走,顶多打个招呼,“金妹妹,不下去坐?”
男仆像只雕塑,负手站在她身后,金之璃温文一笑,“我透透气,你们先去。”
那几个人巴不得一声,连忙下楼。
然而仍有人不长眼色,插着兜慢吞吞上楼,走到跟前,为首一人看见她,便将后腰往栏杆上一靠,示意身后的秘书递来一盘蛋糕,“金小姐,不饿?”
她五指下意识握紧栏杆,随即听出这人是陈嘉扬。
金之璃在罗马第一次见到盛雩安时,也是如此情形,她在栏杆边喝酒,一个男人擦着她的裙角走过去,过一会,又返回来,端一盘三文鱼,问她饿不饿。
彼时连呼吸都是粉色泡泡,而如今金之璃每每在梦中瞥见盛雩安苍白阴郁的面孔,总会想起读书时看的童话:女孩的情人被恶毒的兄长杀死,女孩悄悄割下情人尸体的头颅,埋进窗前玫瑰花的根系,在花朵散发的香气中回到热恋的梦,在梦中死去。
她在做梦时想象自己也割下盛雩安的头颅埋在自己窗前,醒来时思索男人究竟是怎样古怪的物种,盛雩安竟功利到对金之瑜痛下杀手,金九霖则绝情到为金之瑜的身后名不肯给她半分慷慨公道,更多时候她转念反思自己为何如此软弱古怪——她理解盛雩安走投无路,理解陈嘉扬事不关己,理解金之瑜因自身的庸常更加惧怕父亲,甚至理解金九霖因传统思想作祟,始终把女儿当个物件,唯独不理解自己为何是个如此无能无用只会理解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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