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請見<a slightlight.pix/blog/post/86337686 target=_blank>slightlight.pix/blog/post/86337686</a>)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20701778號
敬啟者:您好!
您致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郵件,所提流浪動物管理政策事宜,經行政院於102年1月10日轉交本會辦理,敬說明如下:
一、為杜絕飼主隨意棄養犬隻,減少流浪動物產生,本會於100年度起辦理「強化寵物登記稽查方案」,要求地方政府確實提高稽查頻度,100年度計查緝10,822件,勸導4,899件,拒不改善裁罰案17件; 101年度計查緝30,745件,勸導8,567件,拒不改善裁罰案15件;另經本會要求地方政府加強執法稽查,100及101年度全國新增寵物登記犬隻均超過10萬隻。
二、另對於您關切動物保護議題表達修法建言事宜,本會敬表感佩,相關法案業由立法院審議中。為謀求動物保護法之健全及因應未來我國動物保護發展趨勢,本會除廣納各界意見,另亦持續蒐集國際相關法令規範並配合我國國情、民意趨向等,檢討修法方向,期使動物保護法臻至完備。
三、動物保護是一項有待持續耕耘與推展的社會教化工作,本會當本於權責,賡續落實辦理各項業務,更企盼結合政府及民間的力量,一起為提升動物福祉而努力,期能加速提升我國動物保護的水準,並營造更好的動物生存環境。感謝您的來信。
敬祝
健康平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電子信箱 敬啟
聯絡人:畜牧處動物保護科
電話:02-23812991
嗯,既然政府有再辦,反應了也有在聽,那麼事情就算是暫時告一段落了。
我都有點好奇,這麼簡單的事情,怎麼都沒有人在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