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势情况下敌前撤退永远是最难的战术动作。
即使对金军这种在封建军队中具备较强水平的队伍也是一样。
所有人都知道,撤退过程中必须留下一支强力队伍担当后卫,阻击敌军追击部队,让主力顺利进入安全地带或优势战场。
但所有人同样也知道,后卫部队是没有援军的,因为主力正在远离他们,留下的人被敌军全部消灭的可能性实在太高。
因此士兵都不希望自己被留下来,而军官们同样也不希望是自己的甲兵充当后卫——兵为将有制度的通病,保存实力是本能。
但是不留下强力后卫,整支军队恐怕都走不了。
几个勃极烈聚在一起商议一下,最终做出一个折中方案:公平起见,每个勃极烈出一百甲兵和一百生女真,加上完颜宗弼强令留在后面的五百人,一共一千甲兵,充当后卫。
这个方案看似很公平,实际上却是个妥协性质特别浓厚的冒险计划。
所有人都有私心,他们当然不会把自己手上最精锐的部队投入到这种危险性太大,却注定没有收获的任务中,于是各勃极烈拼凑出来的队伍,其实都是二流甲兵,甚至还有用临时提拔的奴隶兵凑数的。
半奴隶制军队的弱点,在这种逆风战中暴露无遗。
相反,青州的追击部队虽然也是拼凑出来的,但前锋部队每一个人都是精心挑选出的志愿者,他们求战欲望高涨,而且确信自己遇到困难,后方主力部队也会很快赶到。
追击部队的每一个人都认为这是赢得荣誉和实际好处的一战,即使刚刚投降,被青州兵强迫顶在前面的萨廉阿等人,也憋着一股劲准备在新主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军心士气的高低,使得双方在坑道混战中的表现也完全不同。
青州军发动进攻的时候,距离双方脱离接触已经过来三个多时辰,估计再有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天就该亮了。
这个时候,正是完颜宗弼留下的阻击部队最疲惫,警惕性最低的时刻。
突然涌出胸墙的青州军,几乎一瞬间就打穿了他们单薄的防线。
防御方难以判断敌军主攻地点的问题现在转移到鞑子头上。
进攻的青州兵从之前鞑子主要突破点北面大约半里外进入交通壕,对傻乎乎的集中在一起直面徐世杨的鞑子阻击部队形成侧击。
青州兵对自己挖出来的堑壕体系非常熟悉,出击前各部队都有自己的攻击路线,因此不像鞑子进攻时部队一股股涌出打成填油战术,五六队青州兵几乎同时从几个通道中涌现在鞑子面前!
甚至,鉴于鞑子没有充沛的远程火力,地面压制能力很弱,不熟悉堑壕的鞑子降军被安排直接从地面进攻。
降军与青州兵互相配合,无意间对堑壕中的鞑子阻击部队形成最原始的的立体打击。
萨廉阿带领一对甲兵,站在壕沟上方对脚下昨日的同伴俯射,区区两步距离之内根本不可能射偏,破甲锥轻松击穿头盔,将整条壕沟的人全数杀死。
进攻的青州兵面对堑壕拐歪处时,会首先扔出一枚陶制轻型万人敌,然后利用爆炸形成的浓烟掩护迅疾冲杀,把拐歪当成出入口防守的鞑子每次都需要先付出几个伤亡,而站在前面的人往往是一支队伍中最勇武最坚决的甲兵。
当战斗变成最勇敢的人最先死的游戏时,抵抗崩溃了。
大约一个时辰时间,天蒙蒙亮的时候,青州军已经极有效率的把鞑子阻击部队一扫而空。
整整一千甲兵,被杀死超过400人,俘虏400多人,剩下的溃散在迷宫般的壕沟里,估计很快就会死在某个角落,或者像老鼠一样被人抓出来。
进攻的道路就此打通,青州军后续主力也立刻跟上,这一次徐世杨投入了他所有可以用来进攻的队伍,包括医疗队中所有有枪的女兵,只留下部分民兵用来看管越来越多的俘虏,并继续防守胸墙。
李逵和达尔克依旧分在同一个进攻队伍中,计算时间,作为全军的进攻矛头,他们距离抓住鞑子尾巴以及没有多远了。
不过李逵心大,这种越来越接近敌人的时候,他还能有心情跟达尔克聊天。
“俺说兄弟,你是哪人来着?”李逵笑呵呵的问道。
达尔克瞥了一眼他那还滴着血的斧头,没好气的回答:“帕尔斯,差不多正好位于你们和西方之间。”
“西方是哪?党项人的地盘?”李逵对世界地理毫无概念,他知道党项,还是参军之后偶然从一些前西军官兵那里听到的。
在李逵的印象中,党项人应该就是世界的最西方了。
“党项在我国的东方,我说的西方比我国还要更西方。”
跟这大文盲解释地理问题,真的听饶舌的,何况达尔克的汉语水平并不高。
“在党项的西边的西边?那么远啊?”
李逵惊讶道:
“那你为啥跑到俺们这边来了?在家乡犯事了?”
“胡说些什么?我的家族是世代贵族,我伯父是万骑长,呃,相当于金军的勃极烈。”
达尔克解释道:
“我来东方,只是为了磨炼自己的武艺,我一直认为走的更远,看的更多,才能学到更多。”
“等下次回国,我就要去骑兵队服役了,提前磨练好自己对我是有好处的。”
实际上,有一点达尔克没有直说——帕尔斯也是个有野心的国家,他们进军西域后,经常与党项人爆发战争,作为帕尔斯军事贵族,达尔克来东方也可以算是一次参谋旅行。
能提前了解将来的敌人是一件好事。
这一点,李逵这种莽汉是理解不了的,他只是对这个曾经并肩作战的年轻外国人观感不错罢了。
对他来说,能并肩作战的就是兄弟。
于是,李逵解下腰间的葫芦递给达尔克:“尝尝吧。”
“是什么?”
“好酒!”李逵得意的说道:“说是工厂里给医疗队当药用的,俺好不容易在搞来一点,你是好兄弟,给你尝尝。”
“在战斗中喝酒?”达尔克皱皱眉头,总觉得这不太好啊。
不过,帕尔斯也有位喜欢在战场上饮酒的将军,这样似乎显得比较豪爽。
他伸手接过酒葫芦,略微品了一口:
好厉害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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