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晴明!”
“早出做事!”
“莫误时辰!”
五更时分,晨钟在各大寺庙响起,头陀们打着铁板儿,敲着木鱼儿,开始沿街报晓。
富阳县北最僻静的一条巷子里,坐落着一座小院儿,小院儿灰瓦粉墙,黑漆的后门紧闭着。
足有十来个卖早点的小商贩,围在这黑漆的后门前,踮着脚,伸长了脖子,巴巴儿地盼着。
“小胡椒呢?”
“小胡椒怎么还不出来?”
“沈小姐今儿不买早点了吗?”
众商贩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脸上挂满企盼之色。
离巷口一丈远的脚店里,白哲对门而坐,雪白的袍袖扫过沾满茶渍的木桌,他却浑然没有在意。
他眉眼疏离,神色淡然,即便穿着式样再简单不过的白袍,也显露出通身的气派,和脚店的简陋格局格格不入。
店主看出这是位贵,不敢怠慢,连脚步和呼吸声都不自主地放轻了许多。
白哲抬眼看向巷口,问道:“小胡椒是谁?”
店主愣了一愣,才意识到白哲是在跟他讲话,连忙躬身作答:“回公子的话,小胡椒是沈小姐的丫鬟。”
“沈小姐是谁?”白哲又问。
店主狭促地笑了笑:“这个沈小姐,可有来历了,她是跟着吴举人私奔来的。”
“哦?”白哲的声音平静无波,却是把一锭银子搁在了桌子角上。
这样一锭银子,足以抵上脚店十来天的收入了,店主瞪大眼睛瞅了半天,喜得嘴都合不拢了。
他既有能耐开店,脑子不算太笨,马上明白了白哲的意思,赶紧接着朝下讲:“这位沈小姐,是武昌府首富家嫡出的千金,生得是花容月貌,识文断字,还有一手好厨艺。她来富阳县整一年了,从来不买外头的早点的,嫌不干净,但前不久她突然生了一场大病,性子变了,天天叫丫鬟出来买早点,加倍地给赏钱。您瞧那些卖早点的,为了她的赏钱,天天等在她家门口,都快挤破头了。”
白哲一拂袖子:“她生不生病,买不买早点,与我何干?”
嗯?不想听这个?店主生怕他把银子收回去,使劲挠了挠头,终于想起个劲爆的:“沈小姐之所以生病,听说是让吴举人逼的。这吴举人中举,是去年冬天的事儿,在此之前,他穷得叮当响,全靠沈小姐养着。吴举人有服好皮囊,一中举,就让胡县令瞧上了,想把独生女儿许配给他。吴举人自己也想攀高枝,可家里有个沈小姐,胡小姐不依,他便以‘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为由,逼着沈小姐做妾,生生把个沈小姐逼病了……”
白哲侧耳听着,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沈小姐为何私奔?”
店主想了一会儿,道:“听说是因为家里给沈小姐安排了一门亲事,沈小姐不满意,所以才跟吴举人私奔了。”..
“亲事?她的?”白哲扯起了唇角。
他明明是在笑,店主却有了毛孔悚然之感:“怎么,不是吗?”
白哲哼了一声,忽地起身,拂袖而去。
巷子里,吱呀一声,小院黑漆的后门被推开,一名梳着双丫髻,穿着柳绿色滚花边比甲,至多十二三岁的小丫鬟走了出来。
“小胡椒!”
“小胡椒!”
商贩们蜂拥而上,卖力推荐自家的早点。
“煎白肠,煎白肠,今天早上新做的煎白肠,小胡椒,买一份回去,给沈小姐尝尝?”
“大早上吃煎白肠闹心,还是来碗豆子羹吧,清清淡淡的多好!”
“沈小姐是武昌府的人,口味重,才不要清淡的,还是来尝尝我的粉羹吧,既养胃,又有味!”
小胡椒打了个哈欠,在后门前站定,自左朝右,逐一看去。
煎白肠、羊鹅事件儿、粉羹、馓子、豆子羹、烧饼、蒸糕、血脏羹……
都是些南边最寻常、最普通的早点,但是小姐说了,来富阳县这么久,还从来没尝过当地的早点,所以每天都要换着样儿地买一些,尝尝鲜。
小胡椒抬起手指头,点了煎白肠、粉羹和蒸糕,又丢下几块白花花的赏银。被挑中的商贩喜不自禁,忙不迭送地帮她把早点装好,看着她进去了。
眼瞅着黑漆的后门重新关上,没有做成生意的小商贩满脸失望,发出了遗憾的叹息声。
“唉,真羡慕你们这些拿赏钱的,沈小姐出手大方,打赏一次,半个月都不用干活儿了。”
“嗐,也就这几天,说不准再过几天,沈小姐又开始自己做早点了。”
“人家是有钱人家出身,嫌弃外头的早点脏呢。”
“她好意思嫌弃咱们的早点脏?咱们还嫌弃她人脏呢!”
“就是,谁不知道她是私奔来的,真不要脸。”
“她也可怜,说不准是因为年纪轻,受人诱骗。”
“受谁诱骗?吴举人吗?沈小姐对吴举人,那可是没得说,花了多少银子在他身上!没有沈小姐,吴举人早饿死了,哪有今天的荣华富贵!”
“吴举人不是好东西,忘恩负义哩,一中举就逼着沈小姐做妾。”
“谁让沈小姐不知羞,跟人私奔?私奔的女人,本来就只能做妾,怨得了谁?”
“唉,算了,算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女人太傻,男人太无耻,谁都不清白。”
也对,谁都不清白,商贩们纷纷点头,散了。
朱漆戗金的华美妆奁,小巧玲珑,仅有两手合抱大小,但却雕工细腻,精美绝伦,恰如一朵盛放的金莲花。支起奁盖,一块浑圆的铜镜露了出来,磨得是光滑无比,毫发可见。
十五天,穿越至此,已经整整十五天了,可是,沈依依看着镜中那张陌生而又熟悉的面孔,还是感到十分恍惚。
她生在高度信息化的时代,经营着一家私家餐馆,最大的爱好是做菜,唯一的爱好也是做菜。为了做出一道惊天地泣鬼神的新菜式,她执意亲自上山,摘采一种稀世罕见,连名字都没有的丑蘑菇,然而,蘑菇不曾采到手,脚下却一滑——一失足成千古恨,醒来已是……古代人。
她好歹读过几本网络小说,对穿越一词并不陌生,但这个尚未及笄的嫩妹子,竟长得和她一模一样,眉毛、鼻子、眼睛、嘴巴,都不差分毫;她们俩的名字,都姓沈,名依依,同音,同字,一字不差;她们的家乡,都在湖北;更令人惊异的是,就连她们的笔迹,都有**分相似。
难道这是她千年前的前生?啊,如果是这样,那她真够倒霉的。虽然她没能继承“沈依依”的记忆,但待了这些天,对情况大致有所了解,这就是个养在深闺里的小白兔,给块糖就跟着跑,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一年前,“沈依依”卷带着家私,跟着穷书生吴德私奔,藏身富阳县。她拿钱供吴德吃,供吴德喝,供吴德读书,结果吴德一中举,就勾搭上县令家的胡小姐,逼着她做妾。
“沈依依”的脑子大概是进了水,当真打算依了吴德,给他做小。幸亏有个脑子还算清醒的丫鬟小胡椒,拼命劝服了她,要求与吴德分道扬镳,然而吴德竟不愿意。
既然吴德不愿意,那就只能逃跑,两人逃到半路上,眼瞅着就要出城门,“沈依依”却惦记着给吴德做最后一顿午饭,暴露了行踪,导致两人逃跑失败,给抓了回来。
小胡椒气急,说了“沈依依”几句。大概是小胡椒语气重了些,“沈依依”一时想不开,竟趁着夜深,拿一条白绫把自己挂在了房梁上。
这勒痕可真够深的,半个月了,还没消退,红森森地盘横着,任她再怎么抹粉也遮不住,像是在提醒她那段让人伤心绝望的过往。
可怜又可悲的妹子……天真如白纸一样的娃……沈依依摸着颈子上的勒痕,唏嘘不已。
“小姐,小姐!早点来了!”
小胡椒声如其名,脆生生的,还带着点泼辣劲。在沈依依穿越至此的日子里,她没有哪天不是恨铁不成钢的,就差戳着她的脑门,把她推回私奔的那一天,将她锁进柴房里了。
要是当时真把“沈依依”锁进了柴房里,那就好了,没她什么事儿了。由此看来,“沈依依”还是个倔脾气,有小胡椒这样的丫鬟,照样私奔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