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天歌修炼虽然神奇,但是看久了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看上去他就准备这么一直坐着。
也不知道他会打坐多久?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
唐芊芊闲得无聊,就稍微和萧天歌拉开一点距离,开始练拳。
这一练拳,她顿时发现了不同之处。
每一招打出,她居然感到了一丝气息在自己身体中游走。
一套拳打完,她觉得自己仿佛洗了个冷水澡,全身毛孔无一处不爽。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她不过是明劲大成,按爷爷和父亲的说法,应该要在明劲大圆满境界才能够感觉到内劲的流动。
难道是因为他?
她看向萧天歌,依然是那副模样,七道气流在七窍进进出出。
如果现在使用萧天歌的“元气探测术”就能发现,现在他身体周围的天地元气可不止100,周边的元气都在向他汇拢。
他如同一个巨大的黑洞,源源不绝的吸收着周边的天地元气。
如此浓烈的天地元气,唐芊芊自然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好处。
她心中大喜,又开始练习自己的招式。
几趟拳练下来,唐芊芊有些累了,但是看见萧天歌不动如山的模样,她起了较劲的心思。
萧天歌才十七岁,已经是超越暗劲大圆满的境界,摸到了化劲的门槛上。
但是看看他,这打坐入定简直就如同老僧坐禅,根本难以想象他才十七岁。
我唐芊芊就算是天份不如你,功夫不如你,难道我连毅力都不如你吗?
她也盘膝而坐,要在毅力上和萧天歌一较高下。
......
萧天歌突然心中一动,从入定中清醒了过来。
他此刻的状态已经有些不同。
境界:锻体境小成
气血:3100(100%)
精神:400(100%)
体能:34(初始为4)
脑力:9(初始为6)
真元:300/300
技能一:混元练体决-30级(登堂入室)
技能二:元气探测术(特殊)
能量收集:4358点
兑换系统:已开启
原来是进入了新的境界,再靠入定修炼已经是不行了。
看看天色,还是勾月如刀,繁星满天,但是东方开始有些发白,差不多是清晨五点的模样。
再一看唐芊芊,却是趴在地上睡得正香,身上盖了一条毛毯。
想来唐老爷子中途来过,给唐芊芊加了毯子。
这老爷子也是个妙人,看见孙女趴在地上也不叫她上床去睡。萧天歌心中暗暗有些好笑。
突然萧天歌想起一件事情,脸上脸色一变。
既然有人来过,自己却毫不知晓,岂不是说自己在入定修炼之时毫无防御之力!
他额头流下冷汗,还好唐老爷子没有歹心,要是换个仇人,又该如何?
自己恐怕得赶紧学一些其他神通,现代世界手段众多,光是能打并不能保得万全。
他打开兑换宝库,想寻找能够为自身预警的法术。
果然,随着他的念头转动,系统为他进行了推荐。
“初级阵法术”兑换能量6000点。
“初级符箓术”兑换能量5000点。
“初级炼器术”兑换能量5500点。
系统贴心的给萧天歌进行了三种技能的科普。
简单来说,阵法术功能最多,威力最大,可困、可幻、可杀,但是布阵复杂,所需材料众多,所以萧天歌首先放弃。
符箓术和炼器术各有千秋。
符箓术材料简单,有黄纸朱砂即可,这让萧天歌有些心动,但是符箓为一次性用品,而且使用时需要口念繁复咒语,萧天歌觉得这玩意用起来有些傻。
炼器术材料稍微复杂,但是初级炼器的材料玉石、翡翠、黄金均可使用,也不算罕见。另外就是一件法器可以多次使用,心念一动即可,最合萧天歌的心意。
这些技能迟早都得学习,萧天歌倒是也没有过于纠结。
当今之计先选择“初级炼器术”,毕竟能量值有限。
他心里做好打算,此刻天色尚早,他也不欲打扰他人,就打量起眼前的唐芊芊来。
唐芊芊是位罕见的美人,但是她最为出众的就是气质高傲,让男人很有征服她的**。
此刻她睡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脸上略带笑意,仿佛梦见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她的眼睫毛微微眨动,突然睁开了眼睛。
萧天歌对着她淡淡一笑,并不觉得尴尬。
虽然被唐芊芊发现自己偷看她,不过他心中并无杂念,只是纯粹的欣赏而已。
唐芊芊愣了愣,问道:“现在什么时候了?”
萧天歌掏出手机一看,说道:“5点40分了。”
唐芊芊一下坐了起来:“已经是早上了?”
萧天歌微微点头。
唐芊芊突然才想起自己昨日不但没有沐浴更衣,更是连脸都没有洗。
此刻自己肯定像个鬼一样!
她心中大羞,骂道:“不许看我!”说着捂住脸就急忙逃走了。
萧天歌心中奇怪,好端端的害什么羞?
既然唐芊芊醒了,很快就有人过来,带萧天歌沐浴更衣,享用早餐。
......
萧天歌换上了唐老爷子赠送的衣服,被送下了千雾山。
据说这衣服是唐芊芊亲自挑选的。
唐二小姐出手,必定不同凡响。
所以萧天歌现在衣服和皮带上都有一个硕大的美杜莎头像,款式时尚,看起来气质好了不少。
他微微摇头,想不到自己也把钞票贴到身上了。
不过范思哲这个品牌的设计感还不错,他倒也不会有什么反感。
如今他欠下唐老爷子不少人情,要是治不好唐老爷子,他自己都没脸见人。
但是他其实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所以心中有些没底。
想多了。他淡然一笑,自己身为修仙者,难道还能治不好一个凡人的伤势?!
下了千雾山,萧天歌直接让阿飞送自己去了龙城最繁华的商业中心。
今天他突然发现,要看时间没个手表挺不方便的。
他前世带惯了手表,所以就起了买块表的心思。
龙城毕竟不算大城市,这里的奢侈品就难免有些缺乏。
邓芷依那群公子小姐的服装、包包,还有自己这套范思哲,龙城可是买不到的。
所以当他知道龙城有劳力士的时候,心中还有点小激动呢。
作为亿万富豪的萧天歌当然知道“劳力士”在手表中算不上最高端的品牌,还很容易被人误会成暴发户,可是他就是喜欢这个牌子。
原因无他,经久耐用、防水强悍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