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时候寒气bi人,太阳刚刚露头大地变得炎热起来,到了午热的人恨不能将自己的皮肤撕扯下来好让肌肉快点散热。
在这种地方,马车是无法通行的,好在云琅早准备了非常多的骆驼,加每一个军卒本身要参与负重,这才勉强携带了一半的物资。
加之前李勇,李陵带去的物资,节省一点用,应该够五万人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天了。
只是这样做的后果是行军速度极慢,大军在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出发,午之前休憩,落日之后继续出发,直到看不清道路再宿营,一日行军三十里,几乎是大军的极限了。
站在骆驼背,云琅极目四望,只见大军从眼前延伸到了远处如同一条黑线。
除过战马的嘶鸣声,听不见人声,这样艰苦的行军,每个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八千多人,加将近十万匹牲畜组成的大队,气势是宏大的,这让云琅想起非洲大草原长途迁徙的角马群。
只不过,这支迁徙队伍不像角马那样没有什么抵抗灾难的能力,他本身是一群由食人猛兽组成的群落、这注定了他是无敌的。
大军所到之处,狼群奔逃,各色野兽不见踪影,只有贪婪的兀鹫在队伍的空盘旋,希望能够捡到一两具尸体。
总有牲畜会出事,折断腿的,突然发病的,年老体弱不堪重负的,这样的牲畜会被抛弃,最终便宜了那些兀鹫。
道路两边,也总是能够看到一些白骨,有些白骨是牲畜的,有些白骨则是属于人的。
这些骸骨暴露在太阳下已经有些时间了,留存最久的白骨,被马蹄子轻轻一碰,四散开来,再被后面的大队碾压过后,生命留存过的痕迹彻底的被抹杀了。
仁者爱人,义者讲义,两者相合,便成了仁义这个大命题。
面对白骨讲仁义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不过呢,仁义这东西他是古拙,质朴的,像这大山,这大地一般,原本存在于天地间。
智慧这东西其实是跟仁义不搭界,因为‘智慧出,有大伪’仁义二字经过智慧解读之后,往往会出现偏差,失去了本源的意义。
所以,太聪明的人一般都把握不好仁义的度。
霍光终于受不了骆驼身浓重的气味,仗着自己辈分小,挤到苏稚的爬犁偷懒,还能混好多果子吃。
戈壁无遮无掩,炽热的太阳光从头顶掉下来的时候,人的胸腔似乎都在燃烧。
这时候,不能继续行军了,云琅一声令下,刚刚还拖得很长的队伍顿时变粗,最终变成一滩。
无数的遮阳棚在很短的时间里被支起来了,军卒们猛猛的喝一些凉开水,咬几口干粮,然后抓紧时间摊开四肢睡觉。
这样的生活谈不到苦,君王一声令下,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下去。
既然无法摆脱,拒绝,只好苦作乐。
隋越到底还是被云琅胖揍一顿,不是他打不过云琅,而是不敢反抗!
打过之后,两人之间的怨隙抹平了。
被打的人毫发无伤,打人的人却手脚乌青发肿,只因为隋越挨打的功夫早炉火纯青,每当云琅的拳脚落在他身的时候,挨打的部位总是隋越身最硬的地方,或者是肘子,或者是膝盖,最后一次重的,是隋越把脑门迎去了,这一拳下去,云琅的右手没了知觉……
大汉的宦官像大汉的人,看似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其实呢,全是土匪!
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只是这些人应对社会的手段,司马迁这种人,都能开大黄弓,而且是连开八次大气不喘!
隋越只要看到云琅动弹不得的右手,会露出神秘的微笑,也喜欢叉开腿坐在云琅对面,豪气干云的吃喝。
云琅没有发明适合男人穿的内裤之前,大汉人不穿内裤,即便是有裤子,也只是那种跟套袖一样的讨腿,且不论男女,那时候,所有的礼仪都是夹着腿的,跪坐在地,没人敢这样叉开双腿坐在地的,那样会暴露出不该暴露的位置。
云琅鄙夷的看了隋越一眼,别的男人暴露出内裤的时候,总是有一团隆起,这家伙那个部位平平的毫无美感。
“君侯居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