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挥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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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对我说什么,奥维马斯?”当我跨上座骑准备出发的时候,我问我身边的奥维马斯道。这次奇袭尼尔斯城,我把奥维马斯也带在了身边,我需要他的建议。
“没有什么。”奥维马斯理了理马鞍说道。
“你在骗我,刚才你故意打断我和希拉的话,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我bi问道。
“真的要我说吗?”奥维马斯这才抬起头来面对我。
“是的,说吧。”
“我们今天能走到这一步,不光是我们的运气好……”奥维马斯说道,“还有很大的一点就是身为最高指挥官你的英明的指挥。”
“英明的指挥?”我嘲弄道,“奥维马斯,你什么时候学会溜须拍马了?”
“英明的指挥的意思并不是拍马屁,我从来就不会拍人家的马屁,否则也不会落到这个田地。”奥维马斯严肃地对我说道,“这十多天来,你一直以一种理智的心态指挥着整支军队,你的眼中只有胜负而没有情感,但今天你不同了……”
“我知道了。”我把头转向安达住的那间屋子,想看看她会不会跑出来送我。
“我们现在拥有的时间和空间越来越少,实在是没有多少的本钱在这些地方消耗……”
“你放心好了,这一点我很清楚,我不会用情绪来指挥军队的。”我心不在焉地说道,我很失望,安达并没出来送我,她一定不肯原谅我。
“该出发了。”奥维马斯也朝那间屋子看了一眼,再次催促着我。
部队开始行动了,战马和格鲁巴载着骑士们向东北方向远去。城市做战和平原上作战不同,在城市复杂的地形条件下,骑兵的作用大受限制,所以这次奇袭尼尔斯城的五千五百名骑兵中,只有二千五百人是属于原先的骑兵,其他的都是从部队中挑选出来的精兵。出于欺骗敌人的战术考虑,五千多骑骑兵中有近一千人骑的是格鲁巴而不是马,并且所有人身上穿的都是魔族的制服盔甲。
xing子暴躁的格鲁巴并不好驾御,就象魔族无法骑马一般,它们根本不受非魔族的生物的驱使。好在新人类是个血统复杂混乱的种族,军队中也不乏象我这样的煅儿,混有魔族血统的人类士兵就可以较好的驾御它们?
按照白兰度的要求,我为剩余的部队留下了近千匹坐骑,这是为新缴获的那几百辆运粮车准备的。除了必需的十几天的口粮外,多余的粮食全被烧掉了,运粮车上空出来的空间将被用来拉人。
先头部队将用二天半的时间跑完四百多里的路程,而和我们同时出发的步兵的我也只给了他们四天半的时间。要想用这么短的时间走完四百多里的路程,无论对谁都是一种严峻的考验,作为部队移动的休息平台——车辆在这个时候也就显得极其的珍贵。
部队一批批地离开营地走向远方,我是走在队伍最后面的人,我在等安达为我送行。
当最后一匹马也开始行动的时候,安达仍然没有出现。
“你该走了。”为我送行的罗兰德催促道。
“看来安达还是不肯原谅我。”我暗叹一声。
“罗兰德,告诉下面的人!”我对罗兰德说,“这次几天的急行军无论如何都不要掉队,都要赶上前部。我们这次屠杀四千战俘,魔族一定会对我们采取报复的!如果被俘的话,魔族肯定也会把我们对他们所做的成百倍地回赠给我们,我们已没有半点退路了。”
“我知道了,你放心好了!就算是再用一次赤血术,狂暴术这样的魔法,我也会bi着那些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尼尔斯城下。”罗兰德点头说道。
“我们的时间不多,你记住了!”我最后向罗兰德jiāo待道,那次遇伏之后,罗兰德的稳重给我留下了沉刻的印象。
“我走了。”我向希拉他们挥手告别,准备离开。
“达克……”
正当我要挥动鞭子离去的时候,安达的声音终于出现了。
“啊,是安达。”本来是垂头丧气的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