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会干出来的事儿,正常人早就吓破胆。
黑衣人来到杀害程何芳的地方,看到尸体被掩埋咦了一声,想不到这孙大贵还存有一丝人xing啊。
这里的秘密只有他和孙大贵知道,埋尸体的人除了孙大贵,不做他想。
余媚看到这一幕,则在心底暗道:幸好她之前就把野狗的尸体收拾了,不然的话被黑衣人看到,铁定会起疑心。
黑衣人来这里是想碰运气的,在外被谋杀身亡的人通常死后带着怨气,不能入冥界,只能在身死之地飘dàng,看到周围没有魂魄的时候,他心里有些小失落。
刚衍生出来的冤死鬼可是个好东西,收拾起来容易,用处也大,要是冤死鬼过了一段时间变成了厉鬼,用处更大,但不好对付。
看来这死人生前窝囊,死后也窝囊,既然这里没有冤死鬼,黑衣人没有在此地多做停留,顺着来时的路回去。
此时是深夜两点半,天空坠入黑暗,街上一片漆黑,无人行走,形成了罪恶最好的保护伞。
余媚避开游走的鬼魂,始终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跟着黑衣人,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一处偏僻的民屋。
这是一栋独立的楼房,别看楼房外表陈旧,地方又偏僻,以当地的经济来讲,很多本地人都不一定买的起。
余媚不在意这栋楼有几层高,外表有多陈旧,她的注意力被围绕楼房的黑雾吸引住。
她伸手抓了一把黑雾过来,仔细感受了一下,就松开手。
自己以怨气居多,怨气这么大,看来这黑衣人干了不少,丧尽天良的事情。
黑衣人丝毫没有察觉到余媚的存在,开门进屋把门一锁,换了双鞋子,坐在地上歇气。
过了会黑衣人揭开口罩,一张干瘪沧桑的脸暴露在视野中,看面容年纪大概在50岁左右。
这个年纪在余媚的预料之中,50岁已经步入老年人的行列,这也就解释的通,为什么黑衣人这一路走走停停。
司邬捶捶发胀的小腿,年纪大了,不服老不行啊……
歇够了气,他到卧室里换了套休闲的衣服出来,经过餐桌的时候,倒了杯水喝,再给黑袋子外面套了个新袋子,提着往地下室走。
通往地下室的灯光昏暗,踏着阶梯直下,到了一条门前才停下脚步。
司邬掏出钥匙开门,这条门只有一把钥匙,钥匙在他一个人手上,丢了就是个大麻烦。
地下室的门被渐渐被推开,红色的光线从外内照shè出来。
余媚有时候觉得这些人真虚伪,个个装模作样的,让人倒胃口。
比如眼前的这位,明明才用led灯更加明亮,他不用,装个红色灯泡,搞特殊气氛。
这要是在外面弄个红色灯光,再遮遮掩掩的,跟某些特殊场合有什么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