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了。
酒吧里只有他一个人忙活着,这段时间以来生意很好,天亮之后他才能睡觉。
他不在乎生意好不好,能维持地下去就可以,很多时候,他都在想,如果关了这家酒吧,他还能去做什么呢?
做不了什么了,现在他六十多岁,也不想漂泊,就这样了却一生。
而那些狼人和吸血鬼对他也友好,从来就不赊账,该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很多时候他们还会感谢马修,是他的坚持给了他们这样一个场所。
这段时间一到晚上就有狼人和吸血鬼来,从来就没有一个生人来,只不过今晚,来了一个生人,一个微胖的男人,来到这里就喝酒。
喝了一会之后,他借着酒劲开始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尼克,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马修那牛仔帽遮住了半边脸,听到他问,马修微微抬头,能看到的大半张脸,样子很淡定,有沧桑。
马修看了他几秒钟,才冷冷地说道,“马修!”
他不知道这个人来这里干什么,是找死吗?那些狼人和吸血鬼是经常攻击镇外的人的。
平时,马修的话不多,关键是他平时面对的人大多都是狼人和吸血鬼,与他们没有什么话题,就做事不说话。
“马修,你们这个镇很奇怪,很冷,外面的都是夏天了,这里就好像是冬天一样,还很潮湿,你在这里生活久了,没有风湿病吗?”这个叫尼克的男人一边喝着酒一边问,精神似乎很好。
马修,“没有!”
尼克站起来揍过来低声说道,“你知道哪里有狼人吗?”
马修愣了一下,这小子果然是来找死的。
“这里除了你我之外,有大半的是狼人!”马修认真地说。
听到他这么说,尼克回头看看,周围的很多人都是俊男靓女,那里会有什么狼人。
他此行的目的结束为了确认狼人是否存在,虽然他知道这里确实是有狼人和吸血鬼,可是要说这些都是,他怎么可能会相信,要不然自己在还没进来的时候就已经被死掉了,还有你这个老板,早就被吃了吧!
“哈哈,你开什么玩笑,忽悠人的吧!”尼克说。
他赶了两天的路来到这里的,对这事儿比较上心,就是为了帮陆明查清这里的,他这回来冒险了,但他是豁出去了,因为陆明给了他新生,于是拿出一大把的钱来说,“告诉我,这些都是你的!”
马修看了看,脸上依旧是没有什么表情,尼克以为少了,再加一层。
终于他将钱收起来了,目光却是没有看他,而是看向别处,此时正有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女人走过来。
“嗯,她来了!”马修说着将钱收起来,再对走过来的女人说,“丽莎小姐,你需要点什么?”
“老样子!”女人的声音很妩媚,就连只是听到声音的尼克立即回头过来看,看到了一张天使般的容颜,白皙的皮肤,长头发,蓝色的眼睛,高挑的身材,关键是大,前面大,后面也大,更关键的是穿得少,好像她买不起衣服一样。
领子地得现出大半只的白兔,裙子又紧又短,比他的四脚裤还要短,简直就是齐什么啥了。
这是尼克喜欢的类型,之前他就一直追求这样的女人,无奈他的长像实在是敢恭维,能有咖啡店老板娘那样极品的女人就已经很不错了,后面他也要求老板娘那样穿,可是从是少那么点神韵。
老板娘穿那衣服就好像是尼克大半夜出去吃夜宵在街上看到的女人一样,结果,他嘴上吃了夜宵,下面也吃了。
可是现在前面的女人穿起这衣服,就好像是仙女,一尘不染的仙女。
他在想着,这样的女人,只可近观不可亵渎。
尼克的喉咙发干,感觉自己遇上了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他在脑子里搜寻着该用什么词汇来与这个女人打招呼,可平时妙语百出的他,现在却是什么都想不出来了,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最后还是这位美女先说话了,还是老套路,“帅哥,请我喝一杯吗?”
声音很好听,很有贵族气质的英lun腔,尼克就喜欢听这样的声音,简直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