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三叔您完了,可以滚了?”
宋思远定定看他,没有回答。
只是良久过后。
一笑,一敛,颔首。
他说的话很平静,堪称温柔。
“你问过我,你可不可爱,让不让人心动,我再回复你一次,不可爱,不心动。”
“以及,我不是因为你是洛一珩而不喜欢你,只是因为我是宋思远而不喜欢你——这是你改变不了的事。所以,你懂我的意思了吗?”
第68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中)
“我最恨宋思远的时候,倒不是他对我绝情的时候,毕竟人都有选择喜欢不喜欢的权利。充其量怪我太喜欢他,不能怪他不喜欢我。
我最恨他的时候……我想想,或许只是很简单地,恨他明明从没喜欢过我,还跟我说,以后不要抽烟了。
他明知道我会听他的话,又知道自己以后没机会监督我,就这么一句,bi着我好多年没敢抽烟啊,你说他有多绝。
等到他死透了,剩一堆灰了,我才知道:哦,没人管我了,那就抽呗。
那天晚上,我抽了整整两盒半的烟,感觉自己像是烟做的,快能飞起来了。
那个时候我多恨他啊,恨到指天骂地,bi着他,如果在天上听见了,有本事就下来,到梦里掐死我呗。
我说我等着,可他总也不来,我更恨他了。
可是,好吧,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恨的不是他不让我抽烟,我恨的只是自己太没用,保护不了他。
我恨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2010年,洛一珩写于私人博客。
“喂,走之前留个纪念品给你。”
“留你妈呢。”
“那你要不要?”
“……”
“小孩不要乱讲脏话,还有,以后少抽烟,我不喜欢叛逆小孩……接着。”
话音刚落。
一枚戒指,顺着抛物线飞出他掌中,随即被精准无误地半路阻截,稳稳攥在满脸不情愿的少年手心。
那时的洛一珩,还是个会因为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种人世小事——而没出息到,哭得鼻头都通红的少年。
也曾那样惶然而无地自处般,站在病床边,任由夕阳透过窗沿,参差不齐的余光洒落他额角眉心,留下斑驳yin影。
金发碧眼,深幽蓝瞳。
找不到焦点的茫然失措。
而后,病床上的宋思远复又抬头,温声地,平静的,重复一句:“拿了我的戒指,就得记得少抽烟——会变丑,丑小孩我也是不喜……欣赏的。”
这离别来得一点都不庄重,好像是种逗弄,一种对待小辈漫不经心的敷衍关心。
这位宋家小三叔,终归是习惯了和谁都戴一层捉摸不透的面具,纵横欢场,从不jiāo心,从不受伤。
他玩不过他,躲还不行吗。
洛一珩被这句逗弄激得霍然回神,愤愤抹了抹鼻子,背过身,从兜里掏出自己从不离身的墨镜口罩行头,一把全招呼上脸。
爱逗他的小三叔,好像已经全忘记了刚才是怎么言语伤人,也忘记了如无意外,他这样被赶走,以后是很难、或者说绝不会回头,反倒还言笑晏晏,提醒他一句:“放心,在国外暂时还没人认得你,都是金头发蓝眼睛,不用裹得这么严实。”
“我乐意,关你什么事?”
宋思远笑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提醒你,记得保持呼吸通畅,年轻的时候多哭哭,对身体好。还有……”
“嗯?”
洛一珩yu走的脚步因为他这话里有话的架势而一顿。
“没什么,一路顺风,长命百——”
砰。
宋思远:“……”
这客套的托辞说多了,到底只能换来一个摔门而去的背影。
他撑着下巴,微微发笑,觉得这实在是青年人才有的朝气,就像闹小脾气是二十来岁小青年的特权,说到底,不失为一段值得铭记的回忆。
而这份回忆是喜是悲,是好是坏,就留给……洛川一珩,留给那小孩儿去评判吧。
想到这,他蓦地又低头,搅动着眼前剩下的那碗白粥。
白粥冷了,原本就粗糙的手艺,如今更是喝进嘴里一阵发稠,但向来挑剔的小三叔,还是一口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