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江滩公园的石椅子上,微风吹过,有点凉,但很舒服。
阳光明媚,天也好蓝。
在江城这,无疑是一个好天气。
而我却一个人发着呆,不知道做些什么。
望着刚刚发芽的柳树,又望了一眼在汉江游泳的五人。
心中不由佩服和向往。
而我今天本来是要去上班打电话卖车险的,可想了一晚上,感觉这个工作有些…不适合自己。
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去买车险。
想想就有些不靠谱。
不由有又搓起了手中的文玩核桃,心中格外的迷茫,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又能做什么。
这对于一个二十七岁的人来说,就有点…
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
很失败吧!
又看了一眼,那五个人已经游到对岸。
坐了一会儿,又饿又冷的我准备回家。
可很快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这样回去的话,肯定要被骂的半死。
可此时我又能去哪里啊!
真的有些生无可恋。
心中不由冒出一个窝囊的想法。
跳江一死了之,结束这平凡的一生。
当我走到江边时,我突然停了下来。
我突然发现我像是变了一个人。
想死的冲动,顿时消失不说。
心中更是有一种说不来的轻松。
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心中顿时充满了勇气。
沉下心来,我冷静思考起我将要面对的事情。
首先要找一份我喜欢,我也能做的事情。
不用多想,我便想到了小说。
之前我就诞生过无数次,也实践过,写小说很简单,甚至也签过约。
但是想要通过写小说赚钱,那就很难了,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的。
可这一次,我却感觉和以前不一样。
不是冲动,更不是逃避。
而是底气,无数的创意和灵感在屋我脑中闪现。
这一刻,我忍不住有一种以为自己在做梦的错觉。
这和我第一次大半夜跳窗,走在雪地里,偷偷跑到网吧写小说时,那种无比坚定自己能成大神,并走上人巅峰的感觉,有些相似。
只是前者我因为打字生疏,明明脑海里有无数的想法,可码了一晚上,才码了一章。
本以为自己是王者,实际连青铜都不算的菜鸟。
想到这,我便有些害怕,害怕再一次经历失望和不解。
想了想,我便有了决定,那拿出了手机,下载了作家助手,熟练的输入账号和密码。
这一刻,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名百战不死的老兵,重新回到战场,热血沸腾。
只是一个念头,我便想好了书名,想好内容简介,想好了主角的名字,想好了…
这种感觉,这种状态,格外的不真实。
作为手残党的代表,那怕是用键盘码字,最巅峰的时候,我也只能两个小时才能码完一章。
可现在我却只用了短短的一个小时便,而且还是用手机,码完了一章二千多字的小说。
这种感觉无比的梦幻,让我有些沉迷其中。
我打开了手机超级省电模式,只打开了作家助手app,手指在屏幕键盘上飞舞着,越来越快,手速比玩游戏还要快。
如果此时有一个人在旁边的话,一定会被我此时的表现所吓到。
一个人坐在江边,玩着手机,时不时露出神经质般,还一脸享受的傻笑。
(′▽`)ノ?
搞不清楚的,还以为自己遇到疯子,躲得远远的。
他们肯定不知道码字是会上瘾的,特别是码完一章自认无比精彩的故事,那种成就满足感,对一个作者来说是无比幸福的一件事。
一直到天黑,手机电量不足百分之五,一口气,我把刚码出来的五章小说,全部上传了,我才起身准备回家。
一路风驰,哼着小曲回了家。
或许是因为的精神状态很好的原因,和家里说了一下同学帮我介绍了一份工作,准备过几天就搬出去住。
他们不仅没有怀疑,反而还很高兴,要我努力做事,遇到喜欢的就大胆的追求…
几天后我就找好了房子,搬了出去。
接下来的每一天,我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干劲十足,码字速度一天打破一天的记录。
因为更新的速度,还小说质量不差,很快就被网站签约了,成绩一天比一天好,仿佛成功就在眼前一样。
废寝忘食,全身心的投入,总算获得了回报。
稿费一个月比一个月高,高到我已经有勇气像家里坦白我所做的一切。
虽然他们不相信我,但小说的数据,还有那可爱的红票票是无法作假的。
可惜我还是高估了自己,依旧没有得到他们的认可,好在他们也没有继续反对我写小说。
一年两年直到第三年后我厌倦了这种整天码字的生活,更确切的说是我脱离了社会。
三十多岁的我,还是一个人,明明条件不差,有车有房,却依旧找不到对象。
这时我终于开始反思起来,网络作者这份职业,除非成为顶级大神,要不然依旧得不到大众的认可。
可除了小说外,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又能做些什么。
但我知道我需要改变,小说也不是我生活的全部。
我开始努力发展自己新的爱好,认识新的朋友,扩大自己的圈子,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在朋友的帮助和我自己的努力下,很快就有了一份新的事业。
而我也很快收获了一份迟来的爱情,遇到了一个对的人,顺理成章的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孕育出一个新的生命,也是我这一生最重要的宝贝。
多年以后,我早已经儿孙满堂,一生美满,死而无憾。
不,还是有遗憾的。
或许是因为得到的太多,我害怕失去,但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我的记忆开始倒退,也就是所谓的老年痴呆。
这时我才发现人一生中最宝贵的什么。
是他的记忆,一个人的基本。
不管记忆有多痛苦,有多悲伤,他也是一个人不可失去的。
而我却一点点的失去。
我不想成为老小孩,更不想成为家人的负担。
在还有能力做出抉择的前,我立下遗嘱,还选择了一种可以体面离去的方式,虽然家人极力反对,因为现在的科技,身体健康的我还能再活几十年,那时至少也是六世同堂。
在离去前,我又回到了那个改变我一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