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声音已经变得很奇怪了。
我顿了顿步伐,没有停下,“偏不。”
可是没走几步,便发现他的腕子颤的厉害。
就跟发了癫痫一样,我心底里是有些顾及的,却又怕他耍诈音我。
“女人的心真狠,才分手几天,就……就这样对待以前的情郎吗?”他虚弱的埋汰我。
我刚要回头看他,耳边便传来了一声行尸怒吼的声音,“吼~”
还没进寨子,就从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蹿出来一直行尸。
行尸皮肤泛着淡淡的绿色,身上带着草药和腐烂夹杂在一起的味道。
双眼没有焦距,却充满了怒意。
它在没有主人控制的情况下,分明没有丝毫的自主意识。
却知道自己要攻击谁,直接朝清琁奔了过去。
速度快如闪电,一眨眼之间就咬住了清琁的臂膀。
用足了十分的力去咬,直接就把臂膀咬穿了。
绿色的涎水染了清琁的衣衫,一双眼睛死死的瞪着清琁似乎要讨债一般。
清琁无奈道:“看见了吧,我都说了,我不能进寨子。”
“是因为骨笛!”我发现这行尸双眼没有焦距,可是真正盯着的却是清琁随身携带的那只骨笛。
很多家养的行尸都是代替狗的职能存在的,在寨子里很多用来看家护院。
大部分的五感都很是敏锐,一下就发现清琁身上带了骨笛。
我顺手就把清琁口袋里的骨笛摸出来了,果然行尸咬他的动作就变得迟疑了。
缓缓的松开了嘴,又开始怒视着我。看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是想把我活吃了,他还在一旁说风凉话,“哇!!沈明月,那可是我用一条腿换来的骨笛,你怎么说丢就丢啊。”
正文 第494章 碧儿
“用你的腿换来的东西,我又不用替你心疼,丢了也就丢了。”我也不傻随手就把骨笛跑到了不远处的草丛里,比他还要心冷绝情的说道。
那行尸本来是要咬我的,骨笛一被丢开。
立刻冲着骨笛去了,狗狗一样的扑在地上嗅着。
刘清琁也不生气,语气很是欣慰,“跟我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深得我真传啊。”
“学会了你的凉薄吗?”我冷冰的笑了一笑,眼神不经意间从他的伤口闪过,故意没有停顿分毫。
只那惊鸿一瞥,便觉心惊肉跳。
那行尸力大无穷把他骨头都咬断了,皮肉翻卷之下身子里还进了尸毒。
虽然他的尸帝,应不怕这种毒。
可那伤口咬伤的情况,看着着实严重。
他半点也没有受伤的感觉,脸皮比城墙还厚,“我就喜欢你这凉薄样子,你要是一开始就是这般凉薄,我说不定就不会选择牺牲你复活蔷薇了。”
“你等她复活都等了千万载了,还会因为我是什么性子,改变自己的初衷吗?”我对他所言半个字也不信。
不远处那只行尸嗅了地上的骨笛一会儿,好像确认了什么一样。
快速的衔起,径直朝寨中跑去。
清琁反应很迅速,直接追了上去。
对他来说骨笛好像很重要,他一路上都穷追不舍。
只是那行尸太快,他胳膊又受了伤了。
才追到了寨子门前,便膝盖一软跪倒在地上。
一只手扶着另一只手的胳膊,整个身体已经摇摇欲坠。
看到我追来,音冷的抬头,“都是因为你,害了我丢了辛苦借来的宝物。”
“是偷。”我被他可怕的气息吓了一跳。
他的手握成了拳头,“你管我是怎么弄来的,你有什么资格处置它?你以为你是谁?”
一声声质问,让我的心好像活活的被剜去了一样的疼。
“骨笛……骨笛你不是用完了吗?为什么还这样穷追不舍。”我在他面前错愕了一下,第一次露出脆弱的表情。
说到底,我还是在乎他的。
他的任何喜怒哀乐,都会牵绊着我的nei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