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工作也差不多结束了。
养殖场的仓库里停着几辆农用三轮车和两辆摩托车,其他的倒是没什么问题。
在屋子里,找到十多把管制刀具,四五个电击棒,还有十几条铁链和套索,还有一些拳套之类的东西,零零碎碎一大堆。
所有搜查出的东西,都被铺在了屋子前的地面上,看着这些凶器,在场的民警都有些后怕,还好这些家伙刚才没有想到反抗,而是选择逃跑,假如真的打起来,自己这边,恐怕不死也要伤几个。
这十几号强壮的汉子,各个都是满脸横肉,被民警们拷着,蹲成一排。萧晓白看了一眼,这帮人怎么看都不像是干养殖场的,倒是十足的暴力团伙。
萧晓白跟黑水镇派出所的所长商量了一下,决定把这帮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这里留下几个民警照看。
回到派出所,首先提审的是那个金鱼眼的男人。审问之前,萧晓白做了一下血迹检验测试,发现那些管制刀具中,有两把砍刀带有血迹,还有一把尖刀带有血迹。
这个家伙叫王德强,是这个养殖场的场长,这家伙案底倒是挺清白的,没犯过案子。据他交代,养殖场之所以有那么多管制刀具,主要是防贼的时候使用,主要是吓唬对方,自己这边从来没有真正动手过。
这小子圆滑得很,没有留下一点把柄,至于刀具上的血迹和猪圈里的肉和骨头,他说是自己几个人用刀宰了一头猪,吃不完扔给了猪吃了。
这些话让傻瓜听了都不信,那把尖刀也就算了,还有两把砍刀也带有血迹,拿砍刀宰猪,除非是脑子秀逗了。至于拿肉喂猪,有谁会拿肉喂猪?有钱没地方扔了?但是不管萧晓白怎么问,怎么用心理攻势,他就是死咬着刀是宰猪时沾上的血,肉是猪肉,自己吃不完扔给猪吃的。
萧晓白他们看这样耗下去也没有意义,就提审了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结果让萧晓白大跌眼镜。
刀具的用途,所有人的回答都是用来防贼,保护养殖场用的。但是刀具上的血迹来源,答案却是五花八门,有说是自己割破手沾上了,有说是砍猪肉砍的,也有说防贼时伤到了对方。但是有一点却出奇的一致,那就是猪圈里的肉,都说是宰掉了一头猪,吃不完扔给猪吃的。
这让萧晓白有些奇怪,按说从刀具的血迹上,已经打开了突破口,但是对方所有人却都死咬着猪圈里的肉是自己宰掉吃不完的猪,也许,他们说的是真的,猪圈里发现的肉真的是猪肉。
那么,叶礼成从这里运回的胃部带人肉的猪,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审讯过程中,萧晓白并没有提到猪的胃部发现有人类指节的事情,他想先从其他方面进行深挖确认之后,再进行心理攻势。
仔细的对比了一下审讯记录,萧晓白决定再次针对刀具上血迹的事情,进行深挖审讯,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得出结论。
正思考着,手机响了,是老李打来的。
“小萧,这一次你可让我白跑了一趟,这猪圈里的肉和骨头,都是猪肉和猪骨头,没有属于人类的。行了,我这边检查完了,先回去了,你忙你自己的吧。”
通完话放下手机,萧晓白陷入了沉思。猪圈里的肉,老李检查之后,确认无误是猪肉,骨头也是猪的腿骨,那么,这些人说的就是事实了。但是谁又会浪费到用猪肉喂猪呢?这就好比拿钱当柴烧一样,除非钱不是自己的。
对啊!自己一直想着他们是养殖场,但是却没有想到过,这些猪可能不是他们养的,而是偷来的。
再一次提审这帮人,结果很快出来了。他们是一帮以养殖为掩护,专门进行盗窃家畜的盗窃团伙,并低价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他们在夜间活动,十几人一起出动,到下面农村去,当找到有家畜的人家之后,他们先不着急偷窃,而是敲门骗取主人开门,开门之后,立即用刀具进行威逼,不许主人说话。控制场面之后,外面的人进行偷窃,而屋子里会有人守着,防止主人大叫。
等到盗窃结束后,负责盗窃的人赶着猪先走,而屋子里守着主人家的人,在半个小时以后将主人家架上摩托车,一起开车到公路上,在几公里之外才将人扔下,等到主人家跑回村子里叫人时,他们早已溜之大吉。
就这样,他们以养殖场为掩护,进行盗窃和销赃活动。
刀上的血迹,尖刀倒是真的屠宰时沾上的猪血,而砍刀上的血迹,是他们在盗窃过程中,有主人家反抗,砍人所伤。
看来,杀人之后喂猪的人,真的不在他们中间,他们只是恰好偷到了凶手家的猪,而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人肉喂出的猪,通过低价方式,卖给了贩猪的叶礼成。
叶礼成在运输猪的过程中,遇到了算是半个朋友的田愣子,田愣子将自己喂的猪让他帮忙捎给城里的顾班长,但是在运输的过程中,叶礼成将猪弄混了,结果顾班长误将有人类指节的猪的消化物,炖给了自己的妻子吃。
想明白了这些,萧晓白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计划。既然猪是盗窃来的,那么,只要找到猪的主人,那么,凶手是谁,也就自然明白了。
翻了翻手中的口供记录,萧晓白对照着地图,在地图上圈圈点点,那些都是这群人招供出的盗窃地点。
下一步工作,是寻找一个丢失了猪却不愿意报案的失主了。
也许,还需要寻找一个失踪的老太太。
ps:这种盗窃团伙,是我在农村见到过的,当时我们那一带农村,此类犯罪很猖獗,耕牛、猪是最常被盗窃的,后来没有此类犯罪了。不是因为被打击了,而是因为没人养猪养牛了……
手指煲汤 第十一章 下桥疯子
大寺村是黑水镇最南边的一个村,靠近山里,并没有公路连接,路况很差,一路上颠簸的厉害。大寺村在大寺山脚下,大寺村的村支部,就设在这里。
传说这里在唐朝时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寺院,因此而得名,但是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村落,原有古寺存在的证明,也只有山顶上一些露出地面的浅浅的石根。通往山顶的阶梯还留有一些,不过也只是顽童玩耍的去处。
大寺村总共下辖有七个村庄,几乎都是隔山分布,从这一座山到另外一座山,才能到达另外一个村庄。
这里就是萧晓白他们此次的目的地。按照养殖场抓到的那帮盗窃团伙的供词描述,十六日晚至十七日凌晨,他们在这一带的村庄盗窃了近二十头大肥猪,几乎每个村子都有分布,他们也不知道到底那几头猪是从哪个村子盗窃而来。
萧晓白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着村子进行询问调查。
上桥村是他们的站。今天恰好是星期天,山村里的孩子都在村边玩耍,看到警车过来,一阵风的都跑到村口看警车。村里的大人们也被惊动了,也都凑成群,站在村口,指指点点。
“萧哥,农村人怎么那么爱看热闹啊?你小时候是不是也一看到警车就屁颠屁颠跑过来跟着看?”小钱凑过来跟萧晓白打趣。
“屁话!我小时候哪里能看到桑塔纳型的警车,能看到一辆拖拉机就跟着跑着看半天。”
两个人一遍说着闲话,一遍走下了车。
“老乡们,我们是来调查前几天你们这里被盗的事情,你们村上有哪几家被偷了猪的,请带我们去查看一下,然后做一下记录好不好?”萧晓白的话一落地,人群中“哄”的一声就炸开了窝。
“老山,你不是说报案也没用嘛,都没去报案呢,警察都来了。”一个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的黑瘦中年人扛了身边的人一膀子:“快去啊。警察都上门了,还不去说。”
人群中站出两个男子,都在五十多岁的样子,萧晓白明白,他们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样子,很可能只有四十岁。农村的日子太苦,这些勤劳的汉子,各个都是劳累过度,未老先衰。
“俺家丢了两头。”被叫做老山的男子说道。
说完这句话,他开始哆哆嗦嗦在怀里使劲的摸,萧晓白以为他要掏出什么证据之类的给自己,结果发现他掏了半天,掏出来一个皱皱巴巴的香烟盒,从里面摸出几根都折弯的香烟,递给萧晓白和小朱小钱。
“警察同志,抽根好烟。”
萧晓白仔细一看,原来是五块钱一包的红旗渠,一时间无语。
“我不抽烟的。”萧晓白真的是不会抽烟,而小朱和小钱倒是会抽。
“咋了,看不起俺农村人的烟。”汉子的手,抖得更厉害了。
萧晓白知道,农村人是最实在的,只有他喜欢你的时候,才会把自己觉得最珍贵的东西给你,假如你拒绝,他会觉得遭受了侮辱。萧晓白无奈的接过香烟,凑在汉子点燃的火柴上吸着了,吸了一口,就呛得萧晓白直咳嗽。
人群中响起一阵善意的笑声。“老山,人家后生仔真的是不会抽烟,哪里有你这样劝人吸烟的。”
“男的有几个不会抽烟的,不会就学。”老山一边说着,一边帮小朱和小钱也点上了。
“老乡,咱先办案行不?去你家看看盗窃现场怎么样?”萧晓白趁着老山点完烟,赶紧插了一句话进来。
“先去老木家,他们家丢了四头,俺家不着急,等去完他们家,再去俺家。”老山指了指另外一个站出来的汉子。
这个被称作老木的汉子,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直勾勾的盯着萧晓白。
“他就那样,不会说话,跟木头疙瘩一样,心眼可实诚了。要不咋会叫老木呢。我领你们去吧,他见了生人就更不说话了。”老山一把拉过萧晓白的手,紧紧的攥着:“今天中午不准走,在俺家吃饭,谁要是敢走,就是看不起俺。走,老木,去你们家。”
萧晓白感觉攥着自己的大手,像老树皮一样粗糙,忽然间想起了父亲的手,不由得心中一酸。
老木家的猪圈已经空了,猪圈有小半间房那么大,里面空空如也。萧晓白看了一下,地面上只有烂泥和一些青草的印迹,没有任何的异常。
“老木家里都有些什么人?”萧晓白向老山问道。
“他还有他闺女跟儿子。”老山回答。
“没有其他人了?”
“他爹妈早十年前都死了,前两年老婆跟人跑了,只给他留下一个闺女一个儿,是个可怜人。本来喂了四头猪,想过年弄点钱话,被那些断子绝孙的狗东西给偷跑了,老木当时还被踹了几脚。”
“哦。”萧晓白点点头,看来老木家的猪并不是自己要找的。“过一段时间,我们把案子查清结了的时候,会有部分赔偿送过来,过年省着点,够用了。”
“哎!”老山听了这话,激动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一个劲的点头。
记录了一下老木家的损失,萧晓白一行又来到了老山家。他们的身后,一大群人紧紧的跟着,村里人议论纷纷,都说次见到这么和气的警察。
老山家的猪圈要小一点,猪圈地面是用水泥砌成的。“猪圈做的真漂亮,这手艺不错。”一句话把老山说的乐得合不上嘴,连连摆手说:“自己瞎搞的,瞎搞的。”
猪圈的地面是水泥的,所以,更好检查,地面上还留有猪粪和一些食物残渣,同样没有发现有任何可疑的痕迹。
看完这些,萧晓白准备叫上小朱和小钱,到下一个村子去。老山似乎看出了萧晓白的意图,死死的拉着萧晓白的手:“说了今天中午在俺家吃饭,这会都快晌午了,你要是走,就是看不起俺老山。”
“老山哥,不是我不愿意,我实在是要赶紧调查案子啊。”萧晓白也有些无奈,农村人的热情,有些时候让人无法拒绝。
“在俺家吃,这大寺村的事情,没有俺老山不知道的,你想知道什么,俺跟你说。”
萧晓白回头看了小朱和小钱一眼,后者无奈的对他耸了耸肩。
饭桌上,萧晓白向喝的有点醉醺醺的老山问道:“山哥,最近咱这村,听说有老人走失,或者突然死了就下葬的没有?”
“有!下桥村那个老疯子说跑得找不到了,现在还在找呢。他们家当家的,听人说也疯疯癫癫的。”
“老疯子?男的女的?”
“女的,都六十多了,疯了几十年了。她生那个儿子,也是疯疯癫癫的,今年有快四十了吧。”
手指煲汤 第十二章 褐色血痕
“都怎么个疯法,给说道说道。”关键时刻,小钱的八卦天分马上发挥了出来,头伸的老长,还好耳朵不会乱动,萧晓白估计,假如小钱的耳朵能乱动,跟局里的警犬遇到情况时差不多一样,都支起来了。
“那个老疯子是老黑子的媳妇,也就是他家太穷,人长得又太难看了,当年娶不起媳妇,在外地用一袋面换回一个疯子当老婆,就为生个儿子传宗接代。谁知道换回来这个女的,疯的太厉害了。疯起来的时候咬人,上去两三个男人都收拾不住。”
“西河那边的先生给瞧了,说是鬼附身,先生说自己收拾不住,也没办法管。你说是疯病吧。她大冬天下雪天光着身子跳到河里,跑上来身上还冒热气,也冻不生病;发起疯来,几个年轻小伙子按胳膊按腿都按不住,一个女人,不是鬼附身,哪里有那么大力气?”
“生了娃之后,疯病好多了,刚开始是隔几天犯一次,生了娃之后,一个月犯一次;最近几年没听说犯过病。可是前一段时间听他们家里人说,又疯着跑了。老黑子也是可怜,这大寺村没有人不知道他,可怜啊,买了个老婆是疯子,生个娃吧,也是半个疯子。”
“他们家孩子也是疯子?怎么回事?”这一次开口的是萧晓白。
“老疯子生了个娃,是个男娃。老黑子可高兴了,没让老疯子喂,农村都知道,吃疯子的奶,娃长大了也是疯子,给人家村上一个女的五袋麦,给他带了两年娃。”
“小时候看不出来,就是说起话来憨憨的,长到二十多岁要说媳妇的时候,也犯病了。这个疯起来更厉害,平时看起来跟普通人一模一样,可是犯起病来,抓起刀就追着人砍,吓死人了。有时候抱着他爹的手就咬,咬得血直流,他还在那里当水喝,看得恕!?br
听到这里,小钱正喝着的一口茶,“噗”的一声,全部喷在了饭桌上,自己呛得转过身弯着腰咳得喘不过来。
萧晓白和小朱,也顾不上尴尬,对视了一眼:也许,这个老疯子和她的儿子,正是他们正在寻找的。
饭桌上,老山已经笑得喘不过气了:“这个小钱,怎么听个这都能吓成这样……”
临走的时候,萧晓白塞给老山一条红旗渠,老山死活不要,萧晓白用一句:“不要就是不把我当自己人。”硬是给塞了过去去,老山一个劲哆嗦着嘟囔:“你让我这老脸往哪搁,你让我这老脸往哪搁。”
车发动之后,走了老远,还能看到老山跟村里的人站在村口朝这边挥着手张望。
坐在车上,小钱凑了过来:“萧哥,你说老山说的那个老疯子,是不是就是被碎尸喂猪的女人?她那个疯疯癫癫的儿子,会不会就是凶手?”
“不好说,不过这个事情,听起来总是有些怪怪的,农村的事情,很多都是以讹传讹,有时候不能全信,但是老山说的这家疯子,是有很大可疑,而且这个女人的年龄跟死者的尸体骨龄测试十分吻合。我们先去看看吧,不要那么早下结论。”
下桥村跟上桥村隔着一座山,山间还有一条小河,小河上有一座看起来相当古老的石桥,萧晓白揣测,这两个村子的名字,可能就是因为此桥得名。
下桥村也十分的小,村里大概有几百口人的样子。萧晓白一行到达村口,照旧还是一番围观和吵闹,这一次站出来说自己家肥猪被盗的,只有一家人。
萧晓白三人去那里勘察了一下,一个普通的猪圈,没有任何异常,也没有发现人类尸骨的痕迹之类。主人家很期待的看着萧晓白,显然是希望能听到抓到盗贼,还回肥猪的消息。
萧晓白临走时安慰了几句,说等到查清案子之后,会有部分赔偿送到,主人家听了十分高兴,欢天喜地的跟着送了出来。
出来的时候,萧晓白打听到了老黑子家的住址。
三人来到老黑子家,却发现房门紧闭,问了邻居家,邻居家的回答是:“这两天好像都不在家,应该是去找老疯子了。前几天夜里,根儿又犯病了,闹腾了大半夜,吵死了。”
他们口中的根儿,就是老山所说的老疯子的儿子。
老黑子家的猪圈,有些干净的不对劲,地面上被用铁锹铲得干干净净。去农村见过泥巴地的人都知道,猪圈里假如有猪天天走来走去和泥的话,地面上会有很多的淤泥,但是在淤泥下半尺,会有一层不透水,而且土质很硬的地面。
很多时候,清理猪圈,只需要铲走上面那半尺来厚的淤泥,下面就是干干净净,可以跟水泥地媲美的地面。老黑子家猪圈的地面,就是刚刚被铲过的样子。
跟邻居家打听了一下,老黑子家的猪,以前总共有六头,老疯子不疯的时候,是个干活能手,猪全部是她一个人在打理。这几年她一直没犯过病,家里每年养了好几头猪,这两年日子过得好多了。
老黑子一直想靠多养猪,给根儿娶个媳妇,可是现在的世道哪里跟以前一样,想买个媳妇难多了。而且根儿的病也是远近都闻名的,不疯的时候跟正常人没区别,发起疯来,跟野兽一样,又是咬又是拿刀砍的,老黑子和老疯子被他砍伤过好几次了。
你说这样的人家,好姑娘哪里肯嫁给他?再给他找个疯子?那也要找得到疯子才行啊。本来老黑子想靠卖猪多挣点钱,然后去外地再给根儿找个媳妇,但是现在猪也被偷了。
也怪,根儿平时啥都不知道怕,但是猪被偷的那天晚上,他倒是不发疯,也不知道闹,结果猪白白被人偷走了,老黑子也被带出去老远,快天亮才跑回村里叫人,那个时侯,贼都跑得没影了,哪里还追得到。
邻居家的唠唠叨叨,萧晓白没听进去多少,他在仔细的查看着老黑子家门上的刀痕和门前地面上一块深褐色的痕迹。
“哎呀,这好像是血吧?不会是前几天夜里根儿发病砍的吧?怎么没听老黑子说呢?”邻居家已经惊叫了起来。
手指煲汤 第十三章 玩藏猫猫
这块血迹,在紧挨着门框的地面上,看了一下房檐的长度和两边堆放的杂物,萧晓白差不多清楚了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你说他们家前几天夜里有闹,是多久前的事情了?”萧晓白向邻居家女人问道。
“有差不多五六天了吧?我也记不太清了,那几天恰好农忙,夜里困得不得了,听到闹也没起来,闹了一会就没闹了,我也就继续睡觉了。”
萧晓白点点头。这片血迹,假如推测的没错的话,应该就是在一个星期左右前留下的。
从人体流出的血液,经过一定的时间,红细胸逐渐受到破坏,血红蛋白变为正铁血红蛋白,再变为正铁血红素,因此颜色由鲜红色—暗红色—红褐色—褐色—绿褐色—黄|色—灰色逐渐变化。在非直接阳光下,鲜红的血迹经一小时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再放置数周至月余,仍保持暗红色至红褐色,数年变褐色以至灰褐色。在弱阳光下,鲜红的血迹经半小时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数周后呈灰色。在阳光直射下,鲜红的血迹经十分钟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数小时即呈灰色。
门前的这块血迹,有屋檐挡着阳光,只有在下午五六点钟的时候,才能短暂的照到一点阳光,时长大概每天不超过半小时。按照颜色变化和日光照射的时间推断,应该是几天前留下的。这也刚好和邻居家所说的,在五六天前,这家人夜里曾经闹腾过的时间吻合。
“老乡,你来帮个忙好不?我们准备进他们家里看一下有没有其他情况,你是村上的人,你来做监督,配合一下工作。”萧晓白想了想,对邻居家的女人说道。
“好,你等下,我把门口放的玉米先收一下,怕被鸡子进去刨。”女人慌忙跑回去,收拾完之后,又跑了回来。
房门上的锁,是农村常见的铁锁头,萧晓白在门洞里、墙角根找了半天也没有发现钥匙,从门前的杂物堆里找到了一根钢筋棍,直接给掘开了。
屋子里一股腥臊之味铺面而来,冲得人直皱眉头。“靠!这是什么味儿啊?”小钱禁不住骂道。
“根儿和老疯子两个人,脑子都不好使,夜里有时候不会起夜,尿床。”邻居家女人也捂住了鼻子。
堂屋里还算正常,桌椅摆的还算整齐,萧晓白发现,几张椅子的腿,都有些不一样,有的新,有的旧。问了一下邻居家女人,说是被根儿发疯时砸断的,又换了新的腿。
堂屋的地面上,有一滴滴的血迹存在。萧晓白蹲下仔细的看了看,这些血滴,大部分形成的形状都是大血滴周围分布小血滴的样子,小血滴已经很模糊,无法分辨,但是从面积上来看,这是从超过一米高度落下的血滴留下的痕迹。
也就是说,这很有可能,是这家人中的一个,上身受伤所滴落的血迹。
也有一些边缘呈锯齿状的血滴存在,但是主要集中在靠近门口的地方,这种血滴,是大概半米高度低落血滴的形状。
里间基本上没有血迹,只有一些被摔坏的日用品和一些扯破的衣服扔在角落。
萧晓白想象了一下,身体上超过一米高度的伤口,然后又会在半米高度处出现。手臂?手臂在举起时,高度会超过一米,而且特别在争斗中;但是在垂下手臂时,假如血液顺着手指滴落,高度差不多会在半米出现。
假如这里就是自己要找的凶杀现场,又有点不合情理,假如对方手臂被砍下喂猪,那么,屋子里肯定会有溅射性血液痕迹,但是这里基本上都是血滴。
而且,假如人是在这里被杀死的,地面上一定会有大片的血迹留下,但是屋子里并没有发现,这么少量的血迹,只能说明搏斗和受伤的存在,却不能确认是否有人死亡。
难道是在猪圈里被杀死的?或者这里根本不是凶杀现场?萧晓白正在皱着眉头思考,忽然在门口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们在俺家里干啥?”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说道。
萧晓白抬头一看,一个差不多四十岁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正站在门口。
“根儿……我的妈呀……根儿,你咋回来了?”本来站在自己身旁的邻居家女人已经开始抖了起来。“警察同志,根儿这个样子,十有八九是又犯疯病了,我的天啊,这可咋办哩?”女人一个劲的抖,两手死死的拉着萧晓白的胳膊。
萧晓白看了一下,屋子里还有小朱在,小钱刚才说出去撒尿了。小朱的脸色也有点不自然,遇到凶犯还好,至少还可以谈判,但是面对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该如何去说服他?
“大家都不要动,大幅度动作会刺激他,他现在还正在思考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要激怒他,不要直视他的眼睛,更不要笑,保持平静。”萧晓白压低声音对屋子里的人说道。
“你们在俺家干啥哩?我问你们你们怎么不说话?”根儿好像变得有点焦躁,舞动着手里的菜刀。
“根儿,我们在你们家藏猫猫呢!有一个人钻到地下出不来了,我们都在地上找他呢!”萧晓白一开口,小朱跟邻居家的女人都吓了一跳,难道萧晓白也疯了?
“真哩?俺来找,你们都笨,找不到。俺爹不准我玩藏猫猫,我偏要玩。”根儿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子,拿着菜刀在地面上连连回回乱砍。“在哪里?在哪里?在哪里钻下去的?”
邻居家女人看着根儿手中使劲在地上砍着的菜刀,吓得浑身乱抖。萧晓白拉了她一下,指着门口的地面说:“就在这里,你能不能把他挖出来?”
“你们都闪开,我来挖他出来。”根儿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喊道。
萧晓白拉着女人和小朱,退到了堂屋的墙角。
根儿的眼睛里充满了兴奋和疯狂,他背对着房门,蹲在门口,拿起手中的菜刀,朝地面狠狠的砍去。
门外闪进来一条人影,只听到“啪啪啪”一连串的声音,根儿身体先是一阵抽搐,然后软软的躺了下来。
手指煲汤 第十四章 精神疾病
“怎么样?危难时刻还是要我我钱鹏钱大英雄出手吧?!哈哈!”小钱晃着自己手中的电击棒,得意的对屋子里的人说道。
钱鹏这小子,在收缴养殖场那帮盗贼赃物的时候,觉着好玩,偷拿了一个电击棒,想带着玩几天,没想真的给派上了用场。
“不错,不错,钱串子,你这小子关键时刻还能顶点用处。”小朱装作领导一般,点点了头:“小伙子,不要骄傲,继续努力,前途很光明啊!”
两个人一唱一和,把邻居家女人唬得愣愣的,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萧晓白摇摇头,这两个活宝,真是没一点正型,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开玩笑的方式,倒是缓解紧张的好办法。
“小钱,先把他拷起来吧,免得醒来又是疯疯癫癫的,那可就麻烦了。刚才是凑巧,假如没有引开他的注意力,我看就算小钱是偷袭恐怕也是够呛。”
小钱和小朱两人把根儿手中的刀取了下来,然后将他用手铐拷上。忙完了这一切,几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刚才真的是太悬了。
邻居家的女人显然是吓坏了,借口家里还煮着饭,赶紧离开了。下午三点钟,哪里有人煮饭?不过萧晓白也没有拆穿她,毕竟经历过一场这样的惊吓,害怕是很正常的。
“萧哥,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等他醒来,然后问清楚?”小朱有些不解。
“其实都不用问了,这里应该不是我们要找的现场。”
“为什么?”小朱和小钱都有些不明白,“这里那么多的血迹,而且他们说的老疯子,年龄跟发现的尸体年龄吻合,老疯子现在又找不到了,猪也被偷了,那么多的吻合,为什么说这里不是呢?”
“这里虽然有血迹,但是都是滴落型,并没有大动脉受伤形成的溅射型血迹,而且这里的血迹,按照血迹形成的量来看,也就是一个普通人受伤时的简单出血,远远达不到失血死亡的地步。按照血迹的分布来看,屋内有血迹,但是院子里却没有,说明有人在受伤之后,伤口又被包扎了。”
“按照我的推测,那天晚上老疯子或者老黑子被根儿砍伤了,但是根儿也被老黑子和老疯子给制服了,包扎好伤口后,一家人睡了。大概是因为害怕之类的,老疯子在夜里偷偷跑了。屋子里撕破的衣服,大概就是包扎时用的。”
小钱一边听,一边找来一根绳子,在根儿的身上缠了好几圈,绑得紧紧的,然后开始对着根儿的人中猛掐,萧晓白看他那使劲的样子,很怀疑他是不是有故意报复的意图。
“妈呀,疼死我了。”根儿是被掐醒了,可是人中那里,愣是被小钱掐破了一个血口子。
“妈了jb,你掐我!”根儿狠狠地瞪着小钱,骂了一句脏话。萧晓白一听,知道这个家伙现在是清醒的。
“根儿,我们是跟你闹着玩的,别生气,一会我给你买糖吃。我问你,你爹妈在哪里?”
听到有糖吃,根儿马上移开了盯在小钱脸上的目光,将头转向萧晓白:“你真给我买糖吃?”
“肯定买,只要你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萧晓白感觉自己像骗小孩子的人贩子一般。
“我妈那天晚上不知道怎么了,胳膊流血了,夜里偷偷跑了。这几天我跟我爹天天去找她,找到了,我先跑回来了,我爹在后头劝呢。”
听了这句话,萧晓白知道自己并没有猜错,这一家人只不过是受伤而已,并没有人死亡。根儿说完就开始闹腾着要糖吃,萧晓白从兜里摸了半天,找到了一块巧克力给他。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一个黑瘦的农家老汉拉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回来了,萧晓白看了一下,女人的胳膊上包着一块破布,上面的血迹已经干了。
说明了来意,又留下了十元钱赔偿撬坏的锁,萧晓白三人收拾好一切出发了。他们要赶往下一个村子。
“萧哥,当时根儿那样拿刀要砍人的时候,你说的那些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要那样?”小钱一边开车,一边问道。他显然在回忆刚才那惊险的一刻。
“精神病人的思维跟我们是不一样的。世界在他们的脑子中,很有可能是扭曲的。大幅度的动作,很有可能被他们当做是攻击性的表现,他们会进行还击。而目光的对视,也会引起某些精神病人的紧张,这种精神病人通常是有交流障碍的,目光的对视会引起他们的焦虑。笑也同样是一样的,他们会觉得你是在嘲笑他们,更多的,按照动物本能角度讲,动物露出牙齿,一般是威胁和进攻的前兆。所以,笑容在很多精神病人的眼中也是危险的代名词。”
“我当时只是按照我自己知道的常识,让大家不要乱动,乱看,乱笑,没有想太多。”
“萧哥,我觉得你懂得真多,不过你有时候又很傻。”小钱一本正经的凑了过来。
“傻?!怎么会这么觉得?”萧晓白一头雾水的问道。
“你觉得,谁在面对一个挥着菜刀的疯子时,能笑的出来?能笑出来,差不多也是疯子了。”小钱摇着头,故作惋惜道:“那么聪明的人,却是一个傻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大智若愚?”
“臭小子,你皮痒了是不?”萧晓白跟他掐成一团。
闹了半天,两个人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小朱又插嘴了,“你当时怎么会想到他会喜欢玩藏猫猫?”
“我听老山说过,根儿在小时候并不疯,是长大了才疯的。这应该是一种遗传性精神病。他对自己小时候的一切应该是记忆很深刻的,因为每一个人童年的记忆,往往可以影响自己一生。作为一个精神有疾病的患者,他对童年正常生活的记忆,会是他主要的记忆之一。农村的小孩,藏猫猫是最常玩的一个游戏,我只是误打误撞,凑巧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而已。这些只是我的推测,毕竟我没有真正的研究过精神类疾病。”
说话间,小朱刹住了车:“大寺村到了。”
ps:类似遗传性精神疾病,我曾经见到过,我姐姐的一个初中同学,一个好好的女孩子,长到了二十多岁,精神就出了问题,她还能记得我姐姐和我,还能记得上学时的点点滴滴,还能背诵古诗和课文,但是对现在的记忆,却相当的混乱,逻辑根本无法讲通。发病时也是乱抓乱咬……让人很感慨。
我并没有研究过精神疾病,只是按照心理学的某些知识进行了以上章节中出现的推论,假如有不对的地方,请懂得这方面知识的人,多多指教。
手指煲汤 第十五章 一块泥巴
大寺村是一个相对上桥和下桥两个村子大很多的自然村,这里有近五六百户人家,为了便于管理,大寺村自己把村子分为了东队和西队。
这一次,单靠站在村口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人太多,而且,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凑热闹,这个村子更多的人热衷于垒长城,并不像前两个村子一样,站在村口的人都足够了解信息了。
打听了一下,了解到村支书家住在那里,萧晓白三人找到了村支书家,也就是大寺村村支部办公室。农村的基层管理是这样的,很多时候,村支部没有固定的办公室,谁是支书,谁家的堂屋就是村支书办公室。
村支书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黑瘦男子,和萧晓白想象中肥头大耳,大肚肥肠的村官形象相去甚远。
“哎呀!警察同志,可把你们给盼来了。我这两天正在发愁呢!一直在忙着给村里组织夜间巡逻队,名单还没有分好。”老支书一开口,萧晓白不由得在心中暗暗敬佩,这是一个真正为民的村干部。
村支书姓李,叫李国印,名字跟人完全对不上号。在堂屋里坐下,喝了水之后,萧晓白自我介绍,说明来意之后,村支书告诉了他本村的情况。
村子里共有三家丢失肥猪,两家在东队,一家在西队。盗窃手法一模一样,女人被绑在床上,男主人被车带走,一带出去就是十几里路,等跑回来,天都快亮了。东队这两家更省事,都是没老婆的,只有孩子在。一个是老婆跑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