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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条鲜红色缎带,缎带的下面系著一个包得很精致的小包裹,程亦涵伸手轻轻一拽,那小包裹就落在了他的手心里。与此同时,纯白色的飞机几乎垂直下降,稳稳地落在了咖啡碟里。电子锺滴滴地响起来,一闪一闪发出柔和的淡黄色光晕,慕昭白说:“我上去,行麽?”

    隔著并不算十分高保真的摄像头,程亦涵还是可以看出慕昭白脸上那种异乎寻常的热切,他的心里有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只能故作平静地点点头,算是肯定的回答。

    屏幕立刻黑了下去──慕昭白是遵守保密条例的典范,他离开的时候,一定会记得关闭所有的电源,拿走他的密匙。程亦涵几乎可以想象他的情人拔密匙、关机、踢掉电源那一连串的动作,作为一个文职,他永远不会有苏朝宇那种大型食肉兽般敏捷矫健的身手,也不会像秦月朗那样,一举一动都带著说不出的华丽风情,但是他有一种独特的严谨与特立独行相得益彰的自由气质,在拎起包戴上帽子的一瞬间,就忽然让人觉得特踏实又特温暖。

    程亦涵下意识地捏了捏那个漂亮的小包裹,软软的,有种淡淡的抹茶香,程亦涵把它拆开,意料之内,那是他最喜欢的抹茶团子,指挥中心高级军官俱乐部里最好的点心师傅做的,真材实料,淡绿色的皮晶莹剔透,薄得几乎可以看见里面的馅料,咬下去却弹性十足,配又香又软且不大甜的红豆馅,拿来当下午茶,绝对可以抚慰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心灵,连苏朝宇那样对甜食不感兴趣的家夥、江扬那样被御厨和秦月朗养刁了舌头的家夥都赞不绝口。

    程亦涵勾起嘴角,一口咬了下去。

    慕昭白上来的时候,手里紧紧捏著他的帽子,程亦涵觉得他看起来从来没这麽傻过,哪怕是若干年前,这个家夥次被自己拎到情报处的时候,好像也没露出过这麽酷似白痴的神情。事实上,慕昭白一进门就看见他的白飞机安稳地卧在程亦涵的咖啡杯里面,上面盖著……呃,抹茶团子那张华丽丽的包装纸。

    慕昭白的脸颊本来可疑的红著,瞧见这样的情形,他的脸又白了,随後变得更红,小心翼翼地蹭进来:“那个……”他指指包装纸又指指自己,“呃,你看见了?”

    程亦涵心无旁骛地翻阅著10分锺以前就签好的审计报告,几乎忍不住提醒慕昭白不要再揉那顶可怜的军帽了,但他还是保持著铁面副官一贯的神情,特正经地“嗯”了一声,头也没抬地回答:“一如既往的美味。谢谢。”

    慕昭白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半晌没说出话来,程亦涵停笔,潇洒地把钢笔在指尖转著,疑惑扬眉,指指慕昭白又指指自己:“嗯?有什麽问题吗?”

    慕昭白凑过去,眨眨眼睛:“没什麽问题?你真没发现?”

    程亦涵困惑地摇头,慕昭白立刻紧张起来:“怎麽可能!?我亲眼看著放进去的!喂,你不会吞下去了吧?天哪……”说著就蹲下身子,捏著程亦涵的下巴试图把他的嘴掰开,程亦涵乱抵挡著:“怎麽了?食堂发现蟑螂了?”

    程亦涵困惑地摇头,慕昭白立刻紧张起来:“怎麽可能!?我亲眼看著放进去的!喂,你不会吞下去了吧?天哪……”说著就蹲下身子,捏著程亦涵的下巴试图把他的嘴掰开,程亦涵乱抵挡著:“怎麽了?食堂发现蟑螂了?”

    慕昭白急得跺脚,连耳朵尖都涨红了:“不是……唉……总之你现在跟我去医院,穆少校不是你学弟麽,先给他打个电话?周末也不知道他们谁值班,真要命……”

    程亦涵一巴掌拍开他紧紧拉住自己的手,忍著笑强作镇静的样子:“嗯?忙著呢,怎麽了我就去医院?”

    慕昭白围著程亦涵的办公室乱转,只差没急得抓耳挠腮,向来能言善道的情报科头子组织了半天语言才前言不搭後语的说:“那团子是我看著师傅做的……呃……那东西虽然不是纯金……唉,反正你先跟我去医院,没准还得动手术……”

    程亦涵眨眨眼睛:“什麽东西?合金蟑螂?”

    慕昭白的脸都憋红了,如果他不像现在这麽紧张,凭借他的洞察力,他一定能发现程亦涵眼睛里狡黠的闪光,可是他此刻情商已经被降到了负值,破罐子破摔地回答:“我订的戒指呀……呃,本来以为可以喝著红酒问你的……”他说著,从常服的屁股兜里抽出一个小扁玻璃瓶,上面用橡木塞子塞著,里面有多半瓶嫣红的葡萄酒,此刻他心里著急,里面的酒海自然跟著他动作波澜起伏,像是下过暴风雨一样。

    程亦涵劈手把酒瓶抢了:“什麽时候学的?不是说科技工作者戒烟戒酒麽?”说著却撑不住笑,一面从抽屉里找出一把万用军刀利落地开瓶一面问:“你要问我什麽?上级的秘密我知道,下级的秘密我也知道,可是我可不能随便告诉你……”

    慕昭白刚要说话,却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他知道这是例行的楼道清洁和哨兵换岗的时间,淡淡的薄荷柠檬洗涤液的气息顺著虚掩的门缝钻进房间,虽然还是初春,但这样晴朗的午後,程亦涵还是把办公室的大窗开了一条很小的缝隙,让微凉的风能带著新鲜的春天的气息充满整个房间。木制的百叶窗半开半闭,把金色的阳光隔成一楞一楞的,窗台上摆著手工陶艺的小花盆,里面的萱草已经冒出嫩嫩的芽,慕昭白猛然瞥见程亦涵勾起的嘴角旁边有什麽闪闪发光──那是一枚戒指,按珠宝商的描述,它是“一道闪耀的铂金连接扁平的去镍不锈钢和钛合金戒圈,完美地结合了冷调的理性、未来的时尚感和无与伦比的价值感”。

    慕昭白如梦方醒,咬牙切齿。

    就在下一秒,哨兵们听到副官办公室里隐约传来的“砰”的一声,小兵想过去敲门却被班长拽住了衣襟,班长指那窗外,一对一对的燕子,正衔泥双飞。

    慕昭白扑倒了程亦涵。

    老神仙作证,情报处的头子并不是要谋杀指挥官的副官。这,完全是意外。如果是江扬或者凌寒或者苏朝宇或者林砚臣对他们的情人做相同的动作,扑人的和被扑的一定都能充分利用物理学原理,平衡身体的力量与柔韧,绝对能够“软玉温香抱满怀”而不是连人带椅子一起狼狈地倒在地上。幸亏程亦涵反应快,及时把那枚险些被吞下去的戒指攥到手心里,不然这样激烈的动作之下,他不保证自己不会一不留神真吞下去了。他绝对不想因为这样的事跑去见他的学弟穆嘉少校──那简直一定会被江扬他们笑话一辈子的。

    慕昭白按著程亦涵的肩膀,深呼吸,特勇敢地说:“我们结婚吧,戒指你都收了!”

    程亦涵躺在地上,他在慕昭白的黑眼睛里看到了自己擦得!亮的地板砖,看到了散落一地的笔和文件夹,看到了黑眼睛的自己,看到了这麽多年并肩的岁月,仿佛还是昨天,自己在机场“逮”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家夥,一转眼,呵,他竟压到上面来了。

    慕昭白被这瞬间的沈默弄得再次慌张起来,他不知道程亦涵那含意不明的凝视後面会有怎样的句子说出来,可他知道他们那样的人其实没有这样的自由和权力,所以更加紧张。正在这时,程亦涵忽然垂下眼睛,说:“好吧。”

    “嗯?”慕昭白反倒有些不敢相信这样的结果了,他使劲摇晃程亦涵的肩膀,“真的可以吗?”

    程亦涵把手臂挣脱出来,双手在他们之间交叠,自己戴上了那枚戒指,他瞧著自己的手指微笑:“款式还挺新颖,哪儿买的?”

    “呃……”慕昭白挠挠头,“其实……那家店是苏朝宇介绍的,他还借了张贵宾卡给我……可以打折的……”

    程亦涵睁大眼睛:“吉祥大道十七号那家?设计师姓洛的?那张卡的卡号不会是一百三十七号吧?”

    慕昭白疑惑地点了点头:“铺面特小,东西特贵!”

    程亦涵懊丧地差点没揍他:“那是布津帝国奢华的珠宝店,皇室御用。至於一百三十七号贵宾卡……那是江扬十六岁的时候独立登记的!”

    慕昭白目瞪口呆,但是他总算还记得一件事──这样的情景下,言语不能的时候,他们可以接吻。

    首都雁京机场,一辆低调的黑色豪华车刚刚接走了江扬和苏朝宇,此刻他们正坐在後座,认真地研究婚礼前的准备行程。提前回来料理一切、此刻正坐在前座的秦月朗说:“吉祥大道十七号,已经给你们约好了,订婚戒。”

    江扬侧头吻苏朝宇,含混地回答:“好。”

    绚烂英豪8旌旗盛宴(最终篇)5

    帝国军界七大元帅之首的江瀚韬从皇宫匆匆地赶回家里,他有要紧的事要和从边境赶回来的江扬商量。作为元帅,他向来是泰山崩於前亦能面不改色的,但是作为父亲,尤其是面对他的大儿子的时候,他总是不能冷静,一路如履薄冰般小心谨慎,往往到最後,却又是两败俱伤。

    正值黄昏,整条私家路都笼罩在金色的夕阳里面,江瀚韬的车子才一拐进来,就瞧见门口立著一个颀长的影子,苏朝宇斜靠在距离大门不过十五米的一根路灯底下,军帽折著塞在肩章下面,晚风吹动他被夕阳勾了条金边的海蓝色的短发,他便用一只手按著,另一只手则插在裤兜里。大概是等了很久的缘故,他一直轻声地吹著口哨,有几只小巧的雀就在对面的梧桐树上叽叽喳喳地呼应著他的曲子,半条街的青石板上都折著他长长的影子,这场景太恬静又太温馨,让人怎样也无法想象,这竟是战场上那如同战神的男人。

    江瀚韬吩咐司机缓行,不许鸣笛,可是苏朝宇还是时间注意到了元帅的车队,枝头的雀鸟呼啦啦地退散,他站直身子,飞快地整理军容,然後敬礼,就像是个最好的下属。

    布津帝国最负盛名的元帅无声无息地叹了口气,他能做的,只有摇下车窗,向苏朝宇招了招手。

    那双海蓝色的眼睛始终低垂,元帅府的大铁门正缓缓打开,江瀚韬那个有琥珀色头发的儿子正站在里面,以一样挺拔恭谨的姿态,向他敬礼。

    江瀚韬觉得那麽难过,他只能任由司机稳稳转弯,掉头,精准地停在门口,江扬迎上来替他打开车门,微笑著说:“辛苦了,长官。”

    他一点也不想像电视里那样得体地颔首回礼,他试探地伸手去拍儿子的肩膀,但是江扬不著痕迹地退了一步,江瀚韬只好化拍为指,指了指铁栅栏外面的苏朝宇,说:“叫月朗来请苏朝宇过去坐一坐,你或者他,应该都不会拒绝吧?”

    江扬露出一丝迟疑,江瀚韬叹了口气,直视他的眼睛说:“相信我,我们有很多事需要谈。”说完,径直走了,江扬在楼下又站了站,果然看到秦月朗快步出来,笑嘻嘻地跟他招了招手,就拐走了苏朝宇。夕阳还没有落下,两侧的路灯却都亮了起来,江扬深深吸了口气,转身往里走。

    说起来江扬对元帅府这个地方始终没有什麽“家”的感觉,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个地方太大。从有荷枪警卫24小时值守的岗亭走进去,是一条非常宽阔的行车道,迎面是一个四时皆有修剪得非常漂亮的大花坛,两侧都是华丽宫廷风格的铸铁路灯。花园的一面是自家的车库,里面足可以停差不多20辆标准轿车和若干护卫摩托,旁边则是客用停车场,一样有牵著警犬的警卫24小时巡逻守卫;花园的另一面有一座四层灰色小楼,里面住的是驻扎在元帅府的警卫队和勤务队。再往里走,是一条林荫路,宽阔,笔直,两侧种著高大秀美的梧桐树,这个季节还是光秃秃的,但是到了春天,就会开出那种迎风十里香满路的大朵大朵的梧桐花──这种树据说是江扬那位和太後是同班同学的祖母的最爱。这条路的东侧是花圃,西侧则是勤务兵和警卫们的训练场,一年四季有年轻的士兵排著队踢正步。林荫路的尽头是座美丽的花园,中间有个很大的池塘,里面种著许多荷花,养了很多鱼,上面有曲曲折折的桥和小巧的亭子,江瀚韬年轻的时候喜欢在亭子里下棋,看鱼,摆弄盆景,欣赏古物,偶尔还写诗,不过这些年他实在太忙,几乎再无闲暇做这样闲情逸致的事情,只是每天早晚出门回家的时候,仍然忍不住自花园中穿过,随便走一趟就算。至於江扬,他宁愿从旁边径直通过也懒得在花园里七拐八绕。这个花园虽然照顾得非常好,但是几乎也只有江铭会花大把的时间在里面学琴或者画画,嗯,还有苏朝宇,这家夥几乎每次在元帅府小住的时候,都喜欢算计池塘里的鱼、莲蓬、甚至藕。江扬想起他那海蓝色头发的爱人,终於忍不住勾起嘴角,不由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

    池塘外的花廊原本不是很长,种的都是异种的藤萝和葡萄。大概在江立八九岁的时候,有阵子忽然对园艺十分著迷,每天都花费大把的时间在花园里研究植物,异想天开的种植、扡插、或者试用新的培养方式,对於儿子的要求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