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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节
    馆。一甩袖子向外走去,他想来日方长,你等着我的手段吧!

    六十五、惹祸上身

    苏清顺过来向陆雪征问安,陆雪征和他谈了两句闲话,而后说道:“李继安这个人,不识相,很讨厌。”

    苏清顺知道干爹不会轻易在背后嚼人舌头,故而立刻会意。垂手站在地上,他规规矩矩的附和道:“干爹,我去给他一点教训。”

    陆雪征低头抚摸着怀里的小灰猫,平平淡淡的做出了回答:“横竖都是得罪人,索性把他做掉。”

    苏清顺一弯腰:“是,干爹,我这就去办。”

    三日之后,李继安的汽车在自家门前的大街上被十几名便装青年围住,乱枪连打了十几秒钟。照理说,李继安这回应该是必死无疑的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所乘坐的乃是一辆防弹汽车!

    在李家卫士从公馆大门中蜂拥而出赶来支援之前,便衣青年们收起手枪,四散奔逃。

    汽车那四面玻璃窗都被打裂了,不过是维持着没有破碎;车身上弹痕俨然,特制车胎也几乎爆掉。卫士上前打开车门,请出了面不改色的李继安。

    李继安让汽车夫发动汽车,一直开去了陆公馆。将这辆外表斑驳的汽车停在陆公馆门口,汽车夫自己坐着黄包车离去了。

    李纯报了警,让巡捕们出面拖走了这辆破车。

    陆雪征扇了苏清顺一记耳光,差点没把苏清顺的脑袋打飞了。

    苏清顺五迷三道的跪在地上,耳朵里嗡嗡的轰鸣,一边鼻孔里也随之淌出了腥热的鲜血。极力的稳定心神跪住身体,他吓的心都碎了,在腔子里跳了个四分五裂、乱七八糟。

    “蠢货!”他听到陆雪征在怒斥自己:“再给你一次机会,李继安不死,你就去死!”

    他不敢捂脸,也不敢擦鼻血。茫然中拼命的点头答应下来,他抬眼看到陆雪征不耐烦的向门口一挥手,便连滚带爬的抱头鼠窜,直到走出陆公馆大门了,才掏出手帕满鼻子满嘴的乱擦乱抹了一通。

    耳朵里仍旧是在作响。平日总看着韩棠挨打,金小丰挨打,李绍文挨打……今天终于也轮到他了。

    陆雪征栽培他,利用他;给了他今天的一切,也能把这一切尽数收回。所以他得去杀李继安,无论如何,非杀不可。陆雪征不养废物,李继安不死,他就得死。

    而在另一方面,李继安也已作出了万全的准备——自从在陆公馆求欢不得、恼羞成怒之后,他就一直不敢松懈。他也知道自己是莽撞冒失了,在毫无胜算的情况下就跑到对方家中去敲山震虎,结果这下可好,老虎真出来了!

    不过没有关系,在面对老虎之时,他决定临时客串武松。

    如此又过了半个来月,苏清顺那里依旧是没有成功的消息。陆雪征知道这种事情是要讲机缘的,急迫不得,故而并不催促。

    其实他对于李继安本人,几乎没有什么仇恨;纵算是有了仇恨,也不至于为了个人恩怨去夺人性命。只是李继安胆敢这样公然威胁他,他若是不作出一点强硬反应,实在是有损威名;况且中山公园爆炸案是件大事,后方牵扯着唐安琪那一整个组织,所以他必须把这件案子的线索截断在自己这里。

    反正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命,要么杀人,要么被人杀,一直如此,也已经习惯了。

    这天傍晚,叶崇义携重礼降临陆公馆。

    近来他在社会上十分活动,和几位朋友买卖外汇与黄金,很是挣了一笔大钱,于是就又给陆雪征买了一只手表送过来——这只手表是白金壳子的,夏天戴在手腕上,显得更明亮干净。

    衣裤饰品总有更换的时候,手表却是天天贴r戴着的,一时也分离不开。所以叶崇义喜欢向陆雪征送表。

    陆雪征坐在楼前台阶下的小板凳上,正在夕阳余晖中乘凉。忽见他来了,便让李纯去取冰镇汽水。而叶崇义占据了李纯的小板凳,随即掏出了装有手表的锦缎盒子,打开来在他眼前一晃:“好不好看?”

    陆雪征抬手接过盒子细瞧:“这是……给我买的?”

    叶崇义扯过他一只手,拿起手表为他戴了上:“好不好看?”

    陆雪征收回手来上下端详了,末了抬头向他一笑:“好看,真好看。”

    这时,李纯用托盘端来了两瓶冰镇汽水。叶崇义在暮色中横了他一眼,见他穿着短衫短裤,胳膊腿儿都白白嫩嫩的露着,脸蛋却是绯红,一双眼睛乌溜溜的又圆又大,就心中不悦,感觉这孩子长得好像一只稚嫩的公狐狸精。

    陆雪征拿起一瓶汽水递到了他手里,而后自己也端起一瓶喝了一口。李纯收起托盘退了下去,只留这两人在院内谈话。

    叶崇义不喝汽水,没话找话的故意撩拨陆雪征:“小气鬼,怎么不见你给我买点礼物?”

    陆雪征微笑着答道:“上次去你家里,不是给你买了一个大西瓜?”

    然后

    义父(含番外)_分节阅读_40

    不等叶崇义回答,他放下汽水瓶,伸手握住了对方的一只手,虽然还是满脸微笑,但是语气非常诚挚:“宝贝儿,我不会给人选礼物。你说你想要什么?”

    叶崇义不假思索的答道:“我要你!”

    陆雪征笑道:“我给你了。”

    叶崇义笑吟吟的扬起脸来,不急不缓的说道:“我要你日夜都陪着我,能做到吗?”

    陆雪征低头亲了亲他的手背,就觉着他又嫩又香的,简直像个美女。忽然灵机一动,他抬头笑道:“崇义,我给你买个戒指吧。”

    叶崇义眼睛一亮——他先前倒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物件!

    当晚,叶崇义留宿陆公馆。

    两人在床上狂欢一场,随后相拥着谈起闲话。叶崇义侧身枕了陆雪征的手臂,郑重其事的要求道:“你去给我挑一枚好看的戒指,我要戴一辈子。”

    陆雪征把他往怀里搂了搂:“我带你一起去,你自己挑,好不好?”

    叶崇义立刻摇了头,而且用手指一戳他的胸膛:“我不。我要你的眼光。”

    陆雪征摸索着拉起他一只手,在昏暗灯光下仔细审视他的手指:“万一尺寸不对,怎么办?”

    “尺寸不对,就再去改。反正我要你为我选。”

    陆雪征放下了他的手,转而去抚摸他的头发:“唉,你就是麻烦。”

    叶崇义洋洋得意的笑道:“嫌我麻烦吗?那又怎么样?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陆雪征凑上去吻了吻他的嘴唇:“真有心咬你一口,可又舍不得。”

    叶崇义用手臂环住了他的脖子:“怕我疼?”

    陆雪征笑着一点头。

    叶崇义不屑的一撇嘴:“那我刚才喊疼,也没见你可怜我!”

    陆雪征一翻身把他压到了下方,很爱怜的笑道:“谁知道你是真疼假疼?你在床上装神弄鬼的次数还少吗?”

    叶崇义笑出声来,眼神亮晶晶的有些涣散:“那都怪你!谁让你没完没了的玩我,当我是铁打的么?”

    陆雪征听到这话,却是垂头正视了叶崇义的眼睛,又压低声音问道:“那……好不好玩?”

    叶崇义把脸扭开:“好玩个p!”

    陆雪征作势要翻身下去:“那我以后找别人玩!”

    叶崇义立刻一瞪眼睛:“敢!我宰了你!”

    陆雪征向下一缩,一边蜷进被窝中去,一边继续自语:“我找别人玩去!”

    叶崇义心中一动,当即冷笑问道:“找谁啊?”

    棉被下传出了陆雪征那闷声闷气的回答:“找你小弟弟!”

    下一秒,叶崇义大叫一声做出一个鲤鱼打挺,随后弓起腰来捂住下身,发疯似的又是求饶又是笑:“雪哥,别捏我这里,哎呀……哈哈哈……”

    叶崇义只要不发疯,那就很有资格去做陆雪征的心肝宝贝。而在事实上,自从入夏之后,他也的确是终日乐观,不曾疯狂。

    他这样开朗健康,让陆雪征也觉得很有希望。哄着叶崇义乖乖睡了一夜,翌日清晨,他先把这人打发回家了,然后就自己盘算着路线,决定当真是出门一趟,为叶崇义买下一枚戒指。

    六十六、光天化日

    陆雪征如今只要是出门,就必定会有危险。

    暗杀和战争不一样。战争一旦爆发,便是大开大阖,战火所及之处,一概化为齑粉;相形之下,暗杀讲的是机缘——要有机会,还要有因缘。

    李继安若是坐在家中闭门不出,那苏清顺再怎样嚣张,也不能冲到李公馆内开枪;同理,陆雪征在迈出家门的那一刹那,就已陷入了无影无形的危机之中。破绽一定是有的,只看自己能不能防备周全,还要看对方有没有火眼金睛。

    这天下午,陆雪征像往常一样乘坐汽车出门,李纯充当汽车夫。苏清顺的手下人马事先得到他的出行路线,也都各自身藏武器,沿途埋伏游荡。如此顺顺利利的将汽车开入闹市,陆雪征连走了几家金店银楼,虽也见到几只尚可入眼的戒指,但因想到叶崇义要把它“戴一辈子”,故而格外挑剔,不忍拿那粗蠢货色回去搪塞对方。

    末了,他在一家白俄珠宝行里,倒是看到了几枚上等品质的好钻戒。

    星星点点的大小钻戒被嵌在了黑丝绒板上,有方有圆,宝光璀璨;白俄店员又格外打开了一盏小小台灯,钻石反s了灯光,越发光彩夺目,其中有一颗最大,像枚小豆子似的,形状是方中透圆。陆雪征拈起这一枚钻戒仔细看了看,心想崇义将来要是又闹了穷,这一枚戒指也够他吃几年白米饭了。

    随后他却是对自己摇了头——叶崇义那样古怪的犟种,也许会戴着钻戒活活饿死。届时自己若在,倒也罢了;自己若是不在,他一个穷鬼戴着这种东西,岂不是要招贼过来剁了他的手?

    陆雪征放下钻石豆子,转而再挑,这回就选了一枚纤细秀丽的小号货色——钻石约有米粒大,配着白金指环,看起来实在是不大起眼;再问价钱,果然也不甚贵。

    白俄店员问他手指的尺寸,他并未回答,因为自己估量了戒指的大小,仿佛正适合叶崇义的无名指。

    陆雪征买下这一枚小小戒指,心里很快乐。

    戒指被白俄店员用软布仔细擦拭了,放在一只方方正正的红丝绒小盒子里。陆雪征把小盒子揣进裤兜,仿佛是不甚在意;然而在上车之后,他忍不住掏出盒子打开来,拿出戒指反复又欣赏了一番,越看越觉着自己眼光出众,格调高雅。

    李纯发动汽车,顺便从后视镜中扫了他一眼,知道干爹虽然对叶先生向来没有好评价,但是不知不觉的,一定还是发生感情了。

    汽车刚刚驶过这条大街,外面便横空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音。各个路口随之架起路障,却是到了全城检查的封锁时间。

    此时正值酷暑,骄阳似火,街上行人个个汗出如浆,苦不堪言。陆雪征和李纯坐在铁皮汽车里,更是无处躲藏,热的恨不能伸了舌头狗喘。后来封锁迟迟不解除,两人无计可施,只得是下车走到路边y凉处,又走进一家咖啡店内,各自要了一盘刨冰降温。

    如此直过了两个多小时,交通才恢复了正常。李纯与陆雪征回到车上,本是要径直回家;哪晓得李纯在驾驶位上c作良久,却是无法发动汽车。

    李纯急的又出了一头大汗——他作为陆雪征的小汽车夫,平日最注意保养汽车,一旦见那汽车有了要出故障的苗头,就必然提前做出修理。而陆雪征知道李纯谨慎,所以在等待片刻后,忽然心中一动,后背上随之掠过了一片寒气。

    抬手一拍李纯的肩膀,他随即弯腰从座位下面摸出一把手枪。把手枪牢牢掖到腰间,他又抓起座位上的西装上衣穿好,用衣服下摆遮住了手枪影迹。

    李纯回头一看,立刻会意。睁大眼睛环顾了四周,他耳听陆雪征已经推开车门,便不犹豫,拔出钥匙也跟着跳下了汽车。

    陆雪征站在大街上,身边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光天化日不是他的保护伞,光天化日,一样乱枪打死!

    陆雪征没有慌张,低头看了李纯一眼,他轻声说道:“别跟着我,自己回家,到家后找李绍文,让他带人出来!”

    李纯知道自己没有被人暗杀的价值,故而听了这话,尤其心惊:“干爹,那你呢?”

    陆雪征抬手搭上李纯的肩膀,而后向着旁边方向轻轻推了一下:“我这里还有人,你不要留下碍手碍脚。”

    李纯听到这里,才放了心。痛痛快快的答应一声,他转身便融入了街上的人潮之中。

    六十七、车轮战

    陆雪征知道,苏清顺是背叛自己了!

    他独自走在人群中,眼角余光已经瞥到了周遭的鬼祟身影——那不是他的门徒。

    在不知不觉间,他的门徒已经尽数失踪,而能随意调动这批人马的,唯有一个苏清顺。

    傍晚时分,街上行人更多。一辆汽车无声无息的跟在后方,不知是将意欲何为。事到如今,掩饰已经没有了必要,对方只是在找一个动手的时机。

    大街两边均是高楼大厦,如果对方足够细心的话,也许已经在楼上埋伏了神枪手。

    从此地步行回家,路途太远,显然是不对劲的。陆雪征在人群中停住脚步,原地不动的站立了足有两三秒钟,忽然拔腿向前飞奔,却是几大步的蹿上了前方一辆电车!

    电车中挤满了男女,陆雪征向内只是一挤,便立刻被后来的乘客掩住了身影。

    电车有如一只钢铁动物,吞下满满一肚皮乘客后,继续沿着轨道向前驶去。电车开不起来,过不三五分钟就要停站;两辆汽车缓缓跟上,不紧不慢的进行追踪。经过几轮的上下乘客之后,电车抵达终点,而汽车中的几名彪形大汉集体下车围拢过来,只见电车车厢空空荡荡,乘客已然络绎走光,哪里还有陆雪征的影子?

    李继安在把陆雪征堵进这条死胡同里时,心里不禁赞叹了自己的英明——亏得他不言不语的亲自上了阵,否则单凭部下去办此事,非办的有头没尾不可!

    说也奇了,那都是在自己身边成长起来的小伙子,一个个耳聪目明的,怎么就能活活的跟丢了陆雪征?陆雪征混在人群中跳下电车时,那帮人怎么就瞎了眼似的一点也没有意识到?

    他可是一眼就瞧见了陆雪征!

    单手扯着李纯的衣领子,他带着二十名膀大腰圆的便衣卫士,在一条僻静小路上围住了陆雪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