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不肯见他。
叶崇义开始对陆雪征拳打脚踢。
陆雪征先是任他泄愤,既不反抗也不躲闪;良久之后才忽然弯腰一避,而后猛然将叶崇义搂进了怀里,口中笑道:“我的疯宝贝儿,那里可不能踢。你把它踢坏了,我怎么哄你高兴?”
叶崇义气喘吁吁的挣扎了一下:“你哄我高兴?是你哄我高兴,还是我哄你高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他妈的就是在拿我当兔子玩!”
陆雪征紧紧的抱住了他,凝望着他的眼睛微笑:“兔子要都是你这个脾气,那我以后出门就要绕着兔子走了。”
叶崇义在他的臂弯里气的直蹦:“你少和我贫嘴!”
陆雪征一听这话,就知道叶崇义已经发泄的差不多,疯劲儿快要过去了。
这两人在地上分争不出一个结果,于是转移到床上进行了一场十分激烈的r搏战。
大战过后,和平降临。
陆雪征披着浴袍坐在床上,叶崇义枕着他的大腿,赤条条的横躺在一旁。陆雪征其实已经做出了和叶崇义一刀两断的打算,可一旦亲眼看到对方了,又会情不自禁的怜香惜玉起来。
叶崇义年轻俊美,在旁人面前大概会更风度翩翩——在陆雪征这里,他时不时的就要歇斯底里一场。人在气急败坏的时候,自然是好看的有限。
陆雪征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吸了两口后,把余下半根烟卷送到了叶崇义唇边。
叶崇义就着他的手深吸一口,而后喷云吐雾的旧事重提:“你为什么要躲着我?”
陆雪征笑了:“怎么又问起来了?别像个娘们儿似的没完没了!”
“我是娘们儿怎么样?我是个爷们儿又怎么样?”
陆雪征深深低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你要是个娘们儿,我就娶了你;你要是个爷们儿,我就干了你!”
叶崇义听到这里,要笑不笑的一撇嘴,又从鼻子里呼出两道凉气:“哼!还全是你的了!”
陆雪征一下一下抚摸着叶崇义的头发,颇为玩味的笑问道:“崇义,你到底是看上了我哪一点?”
叶崇义惬意的闭了眼睛,轻声答道:“别臭美,没人看得上你!”
随后他却又忽然睁开了眼睛,一眨不眨的望向了陆雪征:“你呢?你看上我了吗?”
陆雪征点点头:“看上了!”
叶崇义当即把脸扭开:“你又看上了我什么?”
陆雪征歪着脑袋吸了一口烟:“看上你长得漂亮,比大姑娘还好看。没了。”
叶崇义听闻此言,又气又笑的横了他一眼:“滚!”
陆雪征探身把烟头掐灭扔到了地上,然后把叶崇义拖到胸前,温温暖暖的抱了个满怀:“不滚。”
“为什么?”
陆雪征拍了拍他的p股:“好不容易才抓到这么一只大兔子,我还没有玩够!”
叶崇义气的笑了,用力在他身上乱掐乱拧:“放你的狗p!”
午夜时分,陆雪征要走。
叶崇义不让他走,于是他留了下来。
及至凌晨时分,他又要走。叶崇义这回再留,就留不住了。
两人一起洗漱穿戴了。叶崇义上下打量了陆雪征,忽然问道:“都到这个节气了,你怎么还穿单衣?”
陆雪征低头看了看自己,笑着答道:“我身体好,不冷。”
叶崇义自从和陆雪征相好以来,一直都是一对野合的鸳鸯,就从来没有缠缠绵绵的爱“够”过,永远是匆匆忙忙的抢时间相会,既像赶集,也像做贼。眼看着陆雪征毫无留恋的拔腿就要离去,叶崇义忽然感到悲从中来,而心里的火苗也跳跳跃跃的又窜上来了。
他强压下满腔怨气,转身走到衣帽架前拿下自己的外套,回来递给陆雪征:“你穿我的,我的衣服厚。”
陆雪征低头看去,见那是一件黑色短风衣,带着一层薄绒里子,果然是能够挡风御寒。短暂的犹豫了一下,他脱下西装上衣,接过风衣利落的穿了上。
“多谢你。”他对叶崇义说。
叶崇义抱着他的上衣,忽然咬牙切齿起来:“滚!”
陆雪征笑着看了他一眼,随即扭头推门,迈步走了出去。
叶崇义愣了一两秒钟,然后如梦初醒一般的快步走到门口向外望去,就见陆雪征穿着自己的衣裳,在前方楼梯处一闪就没了影踪。
陆雪征低头快步走出饭店大门。而还未等他在路边站稳,已有一辆黑色汽车缓缓驶来,无声的停在了他的面前。
随即车门一开,李纯的声音传了出来:“干爹,上车吧。”
陆雪征弯腰钻入车内:“怎么是你们两个?”
驾驶座位上的金小丰回过头来,刚要回答,不想后方的李纯已经接上了话:“金哥对别人不放心,怕他们偷懒,所以就自己开车过来啦。我们两个换班打盹儿,不会耽误事情。”
陆雪征听了这话,心知从自己下午来到利顺德赴宴开始,金小丰就一直开车暗暗跟随,熬到如今,也算辛苦,便伸手在他的脑袋上摸了一把:
义父(含番外)_分节阅读_12
“乖。”
金小丰在黑暗中笑了一下,然后发动了汽车。
二十、家事
陆雪征直接回到了金公馆。
李纯和金小丰各自回房休息去了,而他虽然经过一夜销魂,却是并未感到如何疲惫。无所事事的走进书房内,他决定在书本上消磨掉这黎明光y。
金公馆中安装了暖气,如今值此初冬时节,房内正是又洁净又温暖。陆雪征站在窗前脱了外衣,刚要将其挂到门后的衣帽架上,忽然不知怎的,心有所感,情不自禁的将那风衣送到鼻端,深深的嗅了一下。
衣服很香,就像叶崇义那样香,一百二十法郎一瓶的香水味。陆雪征在他身上闻惯了,也就不再觉得刺鼻。想到叶崇义当真是对自己动了感情,他在莫名其妙之余,心里倒也痒痒的生出了几分暖意。
只是感情归感情,叶崇义可以任性撒疯,他却是要保持理智的。
陆雪征挂好衣服,心中并没有想起韩棠。
他爱韩棠,可同时又认为大丈夫坐拥三妻四妾,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只要自己把握得住,能够分清亲疏远近,也就算是仁义了。
从写字台下的抽屉中拿出一把银色剪刀,他单手c|进裤兜里,慢条斯理的修剪那兰花的长叶。金小丰是不爱花草的,这几盆兰花放在书房窗台上,这些天来自由生长,已经完全失了形状。
陆雪征嫌兰花“发型”不美,左一剪右一剪的修理,越修越短,后来眼看这兰花快要变成金小丰,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手。
找出手帕擦拭了剪刀锋刃上的绿色汁水,他兴致高昂,推门走出书房,将楼内所有花草全部屠戮了一遍,感觉十分痛快。
天亮之后,戴国章来了。
金小丰说他腿上挨了一枪,其实并没有这样严重,不过是腿肚那里让子弹擦去了一条r。垂头丧气的站在陆雪征面前,他知道自己这回是丢了人,并且还惹出了麻烦,实在是对不住那“大哥哥”的身份。
他做好了挨骂挨打的准备——如果当真只是挨骂挨打,倒也好了;就怕陆雪征大发雷霆,那他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是束手待毙。
然而陆雪征并没有大动肝火,只是走到他面前,用手指点了点他的太阳x:“你这脑子里成天都在想什么?”
戴国章深深的低下头,无话可答。
陆雪征放下手,慢慢踱到了戴国章身旁。沉默半晌后,他沉声说道:“平白无故烧了人家的铺子,是应该赔偿的。我去找个中间人牵线,和那个什么师长联络一下。到时我出钱,你出面,回北平把这件事情解决掉。”
戴国章深知一间大皮货店的价值,这时就面红耳赤、愧疚已极:“干爹,我……”
陆雪征抬手一拍他的肩膀:“大哥哥,以后长点脑子吧!”
陆雪征把电话打到了唐安琪那里,拜托他去联系那位北平师长;戴国章则是满面羞惭的告辞离去,返回北平善后。金公馆一时恢复了安静,陆雪征见李纯下了楼,便让他去把金小丰叫过来——盛国纲还在家中,等着他派人前去商议正事呢。
李纯答应一声,转身走回楼上,片刻之后咚咚咚的跑下来了,神情有些惊惶:“干爹,金哥病了,身上热的烫手。”
陆雪征听到这个消息,不禁皱眉——金小丰这人有个特点,即是平日健壮如牛,可每隔一年,必会在冬天大病一场,仿佛是故意要把日常的小病小灾积攒起来,到那特定时间进行一次总爆发一样。
李纯来的时候不长,还没有掌握金小丰的生病规律,这时就惶惶然的不知所措:“肯定是因为他昨夜穿的单薄,受了寒风。”
陆雪征先不管他的病情,只想此次奉天一行,本来是想让金小丰去的,然而这家伙忽然病倒,戴国章也是麻烦缠身,最得力的两位全派不出去;旁人能力有限,又不放心让他们去独当一面——毕竟那是个陌生地方,一旦失手,旁的不论,首先就坏了他陆雪征的名声!
思来想去的沉吟片刻,他把盛国纲的地址纸条拿出来交给李纯,口中吩咐道:“你开车去唐家,把这个给韩棠,就说这笔生意交给他了。”
李纯接到任务,马上出发,同时把金小丰抛去了脑后。陆雪征在楼下客厅中长久的徘徊,试图将头脑中的纷乱思绪理出眉目,也没有去探望金小丰的打算。直到一小时后,他思路清晰、心情平静了,这才转身上楼,前去关怀义子。
金小丰孤零零的躺在床上,通体滚烫,火炭一般,嘴唇都发白干裂了。
陆雪征从来不进干儿子们的房间——他是别人手里的枪,干儿子们也是他手里的枪。对于一把枪,似乎不必抱有感情;可是金小丰戴国章这一批人,毕竟是跟他久了,所谓日久生情,他没法把自己的心完全变成铁铸的。
金小丰的房间宽敞明亮,略显凌乱,除此之外再无特色。陆雪征走到床前弯下腰,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而他明明是烧到昏迷的程度了,此刻却像心有灵犀一般,忽然睁开眼睛,望向了陆雪征。
然后他动了动干燥的嘴唇,发出了喑哑的声音:“干爹。”
陆雪征对他笑了一下:“时候到了,活该要病。吃点药、休息休息就好了,别怕。”
金小丰的喉咙发炎,实在是发不出声音了。眼神迷茫的凝视着陆雪征,他的神情忽然显出了孤独与忧伤。
陆雪征不再理他,出门亲自去给他端水拿药。
陆雪征坐在床边,把金小丰扶起来搂到胸前,喂他喝水吃药。金小丰似乎是不好意思了,想要自己坐好,然而力不能支,一个沉重的大脑袋晃了两晃,最后还是向后仰靠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
金小丰一直是处在昏睡中。
根据经验,他知道自己一旦病倒,就至少要躺上两三天,不过应该总不至于病死——只要能够得到照顾的话。
白天会有仆人为他端茶倒水,夜里是李纯看护着他。到了第四天凌晨,他出了一身透汗,头脑渐渐清楚起来,可是四肢完全无力,精气神也被抽空,好像一辈子都没有吃过饱饭了。
他知道这是好转起来的兆头,所以静静的仰卧在床上不言不动,想要等到天亮之后,去喝一点稀粥。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窗外的夜色是越来越浅淡了,但是冬季夜长,所以也估摸不出大概的时间。正在此刻,房门忽然有了开关的响动;随即是李纯哈欠连天的发出含糊问候:“干爹啊……”
金小丰想动,然而动不得,胳膊腿儿都不听了使唤,只听陆雪征低声问道:“今天好些了吗?”
李纯接二连三的打哈欠,哼哼唧唧的答道:“昨天下午又吃了一遍药,好像烧的不那么厉害了。”
一阵微风拂过金小丰的面颊,他知道那是陆雪征走到自己面前来了。
一只干燥温暖的手覆到了他的额头上,停留许久后似乎还是不能确定温度,于是他的眼前渐渐暗下来,鼻端隐隐嗅到了陆雪征的气息。
陆雪征的额头,贴到了他的额头上;两个人的身体,已经拥有了相同的温度。
恍恍惚惚中,金小丰听到陆雪征吩咐李纯:“上午可以喂他吃点米粥。现在还早,继续睡吧!”
二十一、奉天之行
在金小丰捧起大碗开始吃干饭时,韩棠已经到了奉天。
他选了一个胖墩墩的小男孩子随行——陆雪征亲手培养出来的干儿子们,自然各个训练有素;然而干儿子们再出去招兵买马,就不一定会引来什么货色了。幸而这帮良莠不齐的家伙各为其主,大部分连陆雪征的面都难得一见,也不劳陆雪征为他们费心。
于是韩棠在一番思量谋划之后,就带上了这么个十二三岁的胖小子。
胖小子瞧着憨厚,其实是个恶狠狠的小坏鬼,天生的贼坯子,可惜落到韩棠手里,正是一物降一物,他那资历和头脑都有限,必然不是韩棠的对手。韩棠在抵达奉天之后,带着胖小子寻找到了盛国纲的那根眼中钉。在眼中钉的宅院附近来回溜达了好几天,他心里有了数,这日就把胖小子打扮成了长袍马褂的小少爷模样,又给了他一把枪,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通;自己则是换上半旧衣裤,头上扣了顶大棉帽子,做那贫苦的百姓模样,手里又拎了一只小包袱——天冷,他冻的两只手没地方放,哆哆嗦嗦的往包袱里c,顺势就握住了藏在其中的手枪。
藏在远处闲逛了片刻,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眼中钉”带着一帮随从,吆五喝六的从旁边酒楼中走了出来。而一脸富态模样的胖小子大模大样的从对方面前经过,忽然转过身来,抬手就是一枪,当场把“眼中钉”的脑壳打了个四分五裂!
街上静了一瞬间,随即就是爆发似的大哗然。胖小子按照计划拔腿跑向韩棠,要同他一起撤退;可是后方随从也是有枪的,饶他在人群中兔子一样乱窜,几声枪响过后,他还是中弹倒了下来。
胖小子疼了,怕了,但还没有死,捂着受伤的手臂爬起来,哭嚎着寻找韩棠。韩棠见这孩子已经挂了彩,便趁乱在包袱里开了一枪——瞄的非常准,把胖小子打的向后一纵,胸前立时就开了血d。
然后他随着人潮拔腿便跑,乱哄哄的在前方街口拐了弯。
韩棠孤身一人住在奉天,轻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