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他倒是没闹她,由着她安静独处。
毕竟,冷天澈的离开,对小昕造成的影响更甚一筹。
星期一上班的时候,她开的是他的一辆大奔,开的速度很慢,害他们两个双双上班迟到了。
下班的时候,他对她的龟速有些无语了,于是提议自己开,不用她了。
结果,被她拒绝了。她杠上了,非要开,他只得无奈地看路边的风景,看那一辆辆自行车、电动车超越过了大奔。
她再龟速下去,身后的车子估计不耐烦要按喇叭催促了。
他欲言又止,她却抢先一步开了口,“我想买车。”
她觉得这辆车空间太大,不灵活,若是小点的车,肯定不会开的这么慢。
还有,若是由自己选择的话,肯定要选一辆经济适用的紧凑型小型车。
闻人臻没反对她买车,心动不如行动,两个人打算本周末就抽空去看车。
选车的时候,闻人臻在了解了她的意愿之后,给她推荐了几款小型车,比如迷你宝马、甲壳虫。
她却偏偏都看不上,选了那辆比亚迪fo,直接让闻人臻傻眼。
其实迷你宝马跟甲壳虫,他也觉得太小了,她似乎打定主意以后她开车两个人一块儿上下班,自己高大的身子挤进去,这空间,他还真怕不适,还有,进出还少不得要被人围观。
比亚迪fo,要是被sisa或者安凯的人看到自己从那车里出来,估计要掉落眼珠子了。
不过,她就要买那部车,真不知道是不是比亚迪的老总给了她什么好处,一颗心偏向了比亚迪。
买了比亚迪后,季璃昕倒是开车渐渐熟练起来,没了先前的龟速,闻人臻有一回从车里出来,被小姚撞了个正着。
小姚当场瞠目结舌的模样,回想起来,还挺搞笑的。
闻人臻苦笑,也没别的表情了。
冷氏的总公司迁移,是a市接下来一年最大的新闻,这可能是冷天澈走之前从未想过的。
冷氏是上市的盈利公司,a市的纳税大户,他这撤走,对a市政府而言,损失不小,政府不少人员听说努力劝说试图挽留,但是冷天澈不为所动。
反正版本是五花八门,不知道远在美国的他,有没有再关注国内的新闻。
季璃昕在他离开那天打过他手机关机后,又断断续续打了几回,每次都是关机,隔了两个月,那号码直接成了空号。
她明白了,天澈是想要断的干干净净,于是也没有再试图从别人口中打听任何有关他的消息。
闻人臻还是绞尽脑汁,想要弄个噱头十足的求婚出来,可惜屡行屡败。
秋去冬来,这个冬天,竟然下了雪,要知道a市的冬天虽然很寒冷,但极少下雪。
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而下,闻人臻忽然有了个主意。
这一天雪下得很大,灏灏骑在闻人臻的肩膀上看雪,他胖乎乎的手指头,在玻璃窗上比划着,想要伸手去抓那些雪,可惜抓到的只有空气。
他刚开始看得兴奋,渐渐地,变成了不安分,想要出去,迫切地想要出去。
灏灏一岁多了,还是一个小调皮,一点也不知道爸爸此刻脑中进行的大计。
屋内的暖气很足,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闻人臻跟季璃昕的公司都放了假。
本计划着要出国的,但是范菊花回了家,灏灏需要他们的照顾,他们没打算走远,“灏灏小宝贝,明天爸爸需要你出动,你一定要给爸爸表现好点。”
季璃昕出去买菜了,本来闻人臻也是想要跟去的,但是她不想将儿子也给带出去,于是便让闻人臻在家带孩子,她自己出去了。
其实家里有不少储备物了,都是为过年准备的,范菊花离开之前买了不少囤积,怕他们两夫妻懒得出去,可是季璃昕心血来潮说要做猪脚炖粉条,家里没猪脚,她犟着要出去买。
他想,现在他跟小昕的生活,已经跟普通夫妻一个模样了,除了她始终不让他同床。
儿子都能够享受那权力,自己却一直没能够突破,无所不用,她都能够坚守最后一道防线。
就是想要给灏灏生个小妹妹,也难。
季璃昕回来的时候,披肩的黑发都沾上了雪花,灏灏很激动,非要妈妈抱抱,觉得很新奇。他虽然才一岁多,但是对任何事物都极具好奇心,碰上没瞧过的东西,非要摸上一摸。
韩悠过完年估计也快要生了。沈童最近听说忙得不可开交,又要照顾韩悠,还要照顾沈修。
还好,阿修年纪也不小了,不用沈童时刻盯着,灏灏要是跟阿修那么大,就好了。
若是灏灏跟阿修这么大,生个妹妹给灏灏,灏灏肯定是个很好的哥哥。
听沈童说,阿修已经准备了无数礼物是送给未来的妹妹的,比父母还要来得急急期待这个妹妹的出世。
沈童也是,提及宝宝,整个人就像换了个人似的,都还没出生,那对父子就早已认定韩悠肚子里的那个是女孩。
吃完猪脚炖粉条,他靠在厨房门口,静静地看着她洗碗的动作。
厨房里的光线不怎么亮堂,浅浅地照在她身上,有种朦胧的美态。
就这样看着,他也觉得是一种幸福,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
不由自主踏了进去,靠近她,低低地问,“要帮忙吗?”
她本来是背对着他,洗的专注,听到他这么说,倒是有些纳闷起来,他甚少提议帮忙的,显然厨房并不是他所乐意踏足的。
说实话,她其实也不怎么喜欢洗碗,总觉得油腻,虽然事后用洗手液再冲洗,但总觉得这个过程,无论怎样也不喜欢。
不过,不喜欢,并不代表一定不去做。
平日里,都是范菊花整理的,这下范菊花走了,总要有个人出来做的,以前她刚嫁给闻人臻的时候,还不是洗手作羹汤,学了做饭,成为一个全职的太太。
其实,能够为自己所喜欢的人,做他爱吃的,她其实也是不反感下厨的。
晚上猪脚炖粉条上桌的时候,还很烫。
他平日里的吃相都是慢条斯理的,这一回,吃的速度比起慢条斯理还来得慢。
他不喜欢吃猪脚,但是喜欢吃粉条,粉条炖得烂烂的,他尤爱吃。
他吃得极慢,一根一根的,仿佛在数粉条的根数似的,一点一点地吞下去。
他那个样子,就像是小孩子吃自己珍藏的零食一般,一小口一小口的,再三回味,生怕一下子就给吃光了。
餐厅的光线迷离,看他吃粉条的模样,她觉得很满足。
甚至一度在他身上找到了灏灏长大些的样子,调皮捣蛋的灏灏也会跟他爸爸一样,这样吃,一大一小这样坐在餐桌前,吃着自己做的东西,那感觉,会比今日更温馨。
而此刻,灏灏在桌边玩耍,转悠个不停,小小的身子跟肉团似的,圆滚滚的,不知是否营养太好,越来越肥了。
再大些,真要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胖子了,哪里还能见到当初他早产儿的孱弱影子呢。
这一天,不知道是不是下雪的缘故,还是猪脚炖粉条太过美味的缘故,闻人臻失眠了,今晚灏灏本来是跟妈妈睡的,闻人臻却给他拎了过来,非要跟儿子一起睡,灏灏没抗议,屁颠屁颠地跟在爸爸身后,他今天穿了一套老虎装,愈发显得他整个人虎头虎脑,可爱得不得了。
灏灏挺有童星风范的,前些天闻人臻带他出去的时候,还有个广告公司的人上前跟自己客套,看中了灏灏,想要灏灏拍一个奶粉广告。
闻人臻自然是不乐意的,他可不想儿子往娱乐圈那么复杂的地方送。他的儿子,同年还是不要染上颜色,无忧无虑来得好。
那广告公司的死命抬价,想要哄他答应,被自己一口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自己又不缺钱,相反,钱还多的没处花,干嘛将儿子往狼窝中送。
再说,就算自己答应,小昕也不可能会答应的,这是一种典型的护犊心态,平日里虽然不反感娱乐圈之类的,但是身边的亲人要是牵扯上,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果然,那天回去跟小昕说这事的时候,她也表示自己做得对。
说以后若是灏灏有这方面的兴趣,她不反对,现在孩子还那么小,绝对不赞同他过早接触这社会。
求婚这一天,闻人臻虽然失眠了,但是还是起来的很早,灏灏也被他精心打扮了下。
他刚开始伺候小家伙,确实是笨手笨脚的,如今娴熟地不比季璃昕差,灏灏被换上一件漂亮的粉蓝色棉袄,下身是黑色的灯芯绒裤子,头上戴了一顶特制加绒的棒球帽,整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美男。
“灏灏,今天要看你的表现了,昨天爸爸跟你排练的,没忘记吧?”
灏灏点了点头,他最近很喜欢点头,闻人臻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见他点头,立马高兴上了,俨然忘记了他家儿子,只知道点头不知道摇头。
季璃昕起来的时候,闻人臻跟灏灏早已下楼去了,她从落地窗看下去,看到下面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在跑步,又不像。
她皱着眉头,不高兴地瞪着那个根本不知道人家在看他的男人,竟然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抱着自己较弱的儿子去受冻。
她是怒气冲冲下去的,儿子不知道何时也被放下来了,儿子身边还有个雪人,不知道是谁堆起来的,周边还有不少小区里的小朋友,在玩雪,玩的不亦乐乎,令她不禁想起她乏味的童年,她印象中的童年,她是个安安静静的丫头,不贪玩,也不跟别人凑热闹,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房间里看书。
有时候,从沉浸的书本中抬头,会看到院子里有不少同龄的小朋友结伴玩耍,但是每她的份,她不参与,因为怕妈妈担心,因为同龄那帮小朋友经常天黑了还不回家,他们的爸妈天天头痛不已。
爸爸早早没了,童年的自己,一直是个乖小孩,刚开始不习惯,后来发现扮演一个乖小孩的角色,并不难,就适应上了,甚至认定了自己就该是乖小孩,听话乖顺。
走近的时候,看到闻人臻在雪地上踩出了“iloveyou”的字母,来回用力地踩,不然也不会有这样的效果,一眼就看出了那几个清晰的字母。
她怔怔地看着那一排字母,早已忘记自己下来的目的了。
“麻麻……”奶声奶气的童音,好听得不得了。
虽然听了很多遍,但是每次儿子喊妈妈,她的心底里都会溢出几分感动来。
那个小小的人儿,是自己的儿子,出生就一小团肉,现在逐渐长开了,现在是人见人爱的小男孩,以后还会是个出色的小帅哥。
还好,儿子在这个时候叫她,让她没继续发呆下去,回了神。
顺着意识去看儿子站着的方向,儿子胖乎乎的小手,正在好奇地摸着雪人凸起来的身子,多半是对雪的触感很好奇。
她的视线,并没有在儿子身上定格,而是落在了儿子的身边,眼前几乎是豁然一亮,“嫁给我”三个字,在雪人的身前,笔画太多了,应该不是踩出来的,而是用树枝些的,还在外头刻了个粗略的圆圈,连雪人跟儿子一起被归到了圆圈内。
雪人胖乎乎的肚子上,有两个字,很浅,若是不仔细看,也许不会被发现,是“小昕”两个字。
看着她震惊的样子,闻人臻心中窃喜,这回,应该算有创意了吧。
他很厚颜的咳了咳嗓子,吸引她回头看他。
他颇含深意地注视着季璃昕,注视着注视着,他的声音忽然柔软了下来,犹如低语,“嫁给我好不好?”
他单膝着地,表情变得十分的虔诚、认真,还有,眸中隐约还是兴起了几分紧张的,并不如表面那般自信。
戒指的盒子被他打开了,这回,他没准备玫瑰。
风吹乱了他一头浓密的黑发,而他那张雅俊的脸,露出深情款款的表情,更显性格与魅力。
她放松了僵硬的身体,犹如释然的轻声喟叹幽然逸出,“好。”
并不是被场景跟创意所感动,而是被他那股执着所感动。她一直记着他求婚的次数,这一次是九十九次了。
九九,天长地久。
这般锲而不舍,她还是无动于衷,她想,自己真该自我反省了。
这个好字,让闻人臻眸中顿时起了一抹欣喜若狂的情绪,他从不知道好字能够犹如天籁,但不可否认,她这个好字,是他这辈子听过最美妙的字眼跟声音了。
磁哑的嗓音从他口中逸出,带了些许的不敢置信,“小昕?”
本来这氛围,是完美无缺、感人的,但是这个时候,他那个淘气的儿子灏灏小朋友却在这个时候冲了过来,闻人臻正想起身,没想到灏灏小朋友冲劲这么大,他没提防,被儿子撞得身子一歪,斜着摔倒,季璃昕去扶,已经为时已晚,而且自己也受了牵连,被闻人臻一拽,她也紧跟着跌倒。
她哭笑不得地从闻人臻身上爬起,灏灏这家伙咯咯咯直笑,还上瘾了一般,竟然干脆在冰凉的雪地上滚来滚去,还滚得不亦乐乎。
起来的时候,戒指也被撞得滑落了,闻人臻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季璃昕也加入了寻找的队伍之中。
最后,他恼恨地在灏灏的小手中扣出了那枚设计别致的戒指,将它套在了小昕左手的无名指上。
灏灏竟然在这个当头,哇哇大哭起来,死命地捉着妈妈的手,想要从妈妈手中扣出那枚戒指,小家伙刚才抓了戒指,就将它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
饶是闻人臻怎么哄,他就是不停歇,哭得整张白嫩的小脸满是泪水,小小的鼻子也哭得红红的。
季璃昕心疼了,准备将手上的那枚戒指摘下来给灏灏,让这个小捣蛋别哭了。
闻人臻却横了一个威胁的眼神过来,不准她摘下来,这下,轮到她左右为难了,这两位,都不是好应付的主。
闻人臻抱着灏灏,强搂着小昕回房,这里这孩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人家还以为自己虐待儿童呢,要哭也回家关起门来让这小屁孩哭个痛快,小小年纪不知人间疾苦也就罢了,还专门扯爸爸后腿,先前真的白疼他了,关键时刻,竟然……哼……
虽然小脸哭花了,但是还是狠不下心来,放任这头小白狼自我伤心。
灏灏哭得更大声了,哭到眼泪干了,觉得没意思了,没人理会了,也累了,于是翻了个身,在自己的婴儿床上睡着了。
其实闻人臻没走远,在婴儿房外跟季璃昕守着,因为季璃昕三番两次要进去,都被他给攥住了。
这下哭声总算停了,两个人轻声进去,看到小家伙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未干的泪渍,足见刚才哭得多伤心了。
给他盖上了毛巾被,两个人才轻手轻脚出来。
她将他扯进了主卧室,忍不住说道,“干嘛刚才这样对灏灏?”
“这小子太养尊处优了,不知道颜色为何物,以后狂妄到目中无人可不好。”
他眯起眼,优雅分明的指关节在手心下折动了一下,轻然反覆住她的手,一向光秃秃的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枚钻戒。
他执起他的纤手,轻轻在那枚戒指上印下一个吻。
他抬头,伸手,手指轻轻滑过她的左脸,手指温热,伸至后颈,然后慢慢地将她搂紧自己的双臂间。
他嘴角扬起一丝笑意,搂住她纤腰的双臂,是如此的用力。
她的头顶传来的声音却轻柔得近乎蛊惑,“你终于是我的了。”
她在他的怀里,被那样熟悉的气息环绕着,仿佛身体里每一根神经都在松懈,他对她微笑的时候,眼底墨色流动,眼角边又极浅的笑纹,是真的在开心。
“我爱你。”|
他扳住他的肩,一个字一个字说得极认真,她抬着脸,几乎都能看见她眼底自己小小的倒影。
她略微得有些恍惚起来,这三个字,是如此的沉重。
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那表情,像是在神父面前起誓一般,神圣而不可亵渎。
心,忽然,在这个瞬间,柔软到不可思议,因为他,因为眼前这个男人,这个即将成为自己丈夫、陪伴自己一生的男人。
她看着他那严肃郑重的表情,知道他也在期待自己的回答。
她抿了抿唇,一向觉得那三个字很矫情,说不出口,可是连他都说出了口,分明是想要索取保证,他是那么期待,眼神是那么的火热,她似乎没了不表态的理由。
她应该表态下的,不是吗?
“我也爱你,闻人臻。”
她念他名字的时候,口齿清晰,一贯清冷的嗓音,似乎涂了一层蜜。
是那样的甜,至少,他觉得比吃甜食还要来得甜。
他轻易地就将她的双手固定在胸前,然后很快地倾下身去,狠狠地吻住了她。
她的唇那样柔软温暖,还带着蜂蜜的香甜,触感美妙得不可思议,令他几乎不忍放开。
他只短暂地停了停,便无声而不容抵抗地加深了这个吻……
被吻得似乎缺氧了,还好,在最后他还记得松开……
她牢牢地被他圈在怀里,整个房间很安静,两个人都静静地喘着气,两人靠得那样近,她的双手抵在他的胸前,甚至可以感受他胸膛里强而有力的心跳声。
其实,自己也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心跳,急促而紊乱,没好到哪里去。
她面带潮红的模样,真的很可人,像是一道美味佳肴,等待品尝,味道比刚才初次品尝还要来得好,需要细细咀嚼,更加入味。
他又忍不住低下头来久久地吻她,他身上浓郁的男性气息一阵又一阵地袭过来,她觉得头晕,因为呼吸困难,心跳得又快,好半天才听见他含糊地低声说:“老婆,可以吗?”
“可以。”
她其实脑子还是缺氧,没转过弯来,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听到他的低笑,以及下一刻的天旋地转被抛到了床上,才后知后觉意识到了他问的是什么事。
他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很快地,肌肤暴露在空气之下,他压了上来。
她推了他一下,抱怨道,“好重。”
他挑了挑眉,“前几天去体检,体重还轻了好几斤呢,你是长久没习惯了,从今天起,要再习惯下。”
他那挑眉的动作,在她看来,有着说不出的暧昧。
接下来,他就以实际行动表达了他的满腔爱意。
她在他滚烫的触摸中意乱神迷,他的唇如滚烫的烙铁,凶猛坚决,她的骨头都似变成涌动的岩浆,荡漾不已,烧着她的五脏六腑,灼着她的寸寸肌肤。
她的耳边只剩下不知是谁的喘息,愈发的粗重急切。
昏暗的房间,凌乱的义务,灼热的空气,粗重的喘息,滚烫的汗水,两个人沉浸在火热的悸动当中。
两个人都许久没做过了,尤其是闻人臻,有些不知节制地索取……
她刚开始入眼处,还能一次看到他性感的锁骨、结实的肩膀以及健美的小腹还有他泛着瓷器一样的魅惑光泽的肌肤,后来,她累到了极点,他依旧兴致勃勃。
她忘了后来……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只觉得浑身酸痛,这似乎是很久很久没有过的,幸好不用上班。
这个新年,季璃昕过得很充实。
除夕夜的时候,闻人臻竟然还下厨包饺子,虽然包得样子很难看,但季璃昕还是很给面子的吃了下去。
季璃昕觉得闻人臻的厨艺真不怎样,除了会熬点粥,其他几乎什么也不会。
包饺子,反复教了他好几次,他还是一知半解,老是将饺子皮给掐破了。
过完年,杜哲远打电话过来说让他们回家看看,上坟之类的。
季璃昕想想反正也没事,于是抱着灏灏跟闻人臻一块儿去了。这回闻人臻是自己开车去的,季璃昕虽然习惯了开车,但是高速海华丝没开过,闻人臻有些不放心,而且也没让她开她那辆比亚迪去,因为装的东西多,而且,将灏灏也带去,那辆车太小了。
路程有些远,若非过年的话,闻人臻肯定让司机跟来,过年不好意思打搅人家,所以,闻人臻开的时间有些久了,季璃昕便周董替上。
上坟的时候,闻人臻很多规矩不会,杜哲远子阿姨便细细说了一次,他便记住了。他其实是根本不信这些的,但还是规规矩矩地做了,没在他脸上找出半分反感。杜哲远觉得很满意,而且他抱着灏灏爱不释手,这小家伙变重了,杜哲远看上去苍老了不少,加上身边没亲人,左邻右舍还算淳朴,有时候会帮上些忙,季璃昕这次又劝他来a市,这样他们也能照顾着点。
杜哲远依旧拒绝了,说想要留在这,不想再离开了,半生都在外飘荡,老了,希望能够在这终老。
季璃昕知道是劝不动他了,临行之前还是跟闻人臻去了商场给他买了很多东西,或许是一个人的缘故,杜哲远连年货这些几乎都没准备,一个人过得估计是孤寂又冷清,去年还有母亲陪他一起过,今年,他就一个人了。
他们是年初二过去的,年初五离开的。离开的时候,杜哲远明显表现出了对灏灏的不舍,季璃昕说他反正闲着,就算不愿意来定居,也可以时常来a市看灏灏,杜哲远同意了,说以后回去的。季璃昕暗想,希望他不是口头上说说的。
母亲在世的时候,杜叔叔是这样的对母亲好,所以,她也希望在母亲离世之后,能够尽自己所能照顾杜叔叔,毕竟杜叔叔的年纪,越来越大了,距离相距太远,将来肯定会不方便,过两年,一定要劝服他过来。
杜叔叔这人的脾气,有些倔,需要循序渐进,她想,迟早会让他那榆木脑袋开窍的。
新的一年,民政局开门的那天,季璃昕被闻人臻扯着去办手续,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了一辆自行车,穿着也跟平时不尽然,是前些天在杜哲远那小镇上买的羽绒服,还有牛仔裤,虽然不是他习惯的牌子,但是质地还算柔软,穿上去也挺暖和的。
他去车库的时候,跟她说等下,然后推出了这么一辆有后座的自行车,样式有些酷,可能是厂家那直接订做的。
“你怎么……”
她诧异地瞪着那辆自行车,那表情,简直就是活见鬼一般。
他倒是大方地拍了拍后座,示意她上来。她石化了一般,他骑到她身边,将她给拽了上来。
她没坐后座,而是侧着身子坐在前面的斜杠上,这车子的设计,闻人臻满意的就是前面的,他根本就没打算让她坐在后头。
她坐在前面,被他的双臂圈着,沿途的风景都看得到,也不会被挡住。
两个人围着的,是上回在商业街那卖的淡棕色的情侣围巾,羽绒服跟牛仔裤也是情侣装。
男的俊美,女的气质也很好,一路引来不少路人的回头。
“感觉怎么样?”
他低沉的嗓音就着他呼出的热气喷在她耳边,她的耳朵有些痒痒的。
“比你那辆骚包跑车还要拉风。”
她想了想,还是觉得这体验很新鲜,不可思议着,她从未想过闻人臻也是会骑自行车的。还有,明明车库里有很多车,他怎会突然想骑自行车来着,自己之前也没瞧见过这辆自行车,若说这是个惊喜,也太大了吧。
别告诉他,他特意为了今天两个人去民政局,搞来的,为此精心准备的。
“这车,我是跟童借来的。”
他小时候虽然没乘过公车,但是自行车还是会的,小时候跟沈童一起在大院里学会的,为此还跌了不少跤,膝盖都摔破了。
回想起那个时候的自己,还有不少血泪史的,不过都忍了下来。
前些天去童那,看到这么一辆自行车,忽然有所触动,强行要了过来,于是便有了这下文。
加上今天天气很好,他也没怎么想开车,便想给她一个意外惊喜,没想到倒是差点成了她的惊吓。
两个人到民政局的时候,发现来排队的还不少。
季璃昕还在民政局看到了熟人,是桑青夫妇,不过他们是来离婚的。
桑青的神色很难看,季璃昕本就跟她交情不好的,所以她没看到,自己也没主动去打招呼。
排队的时候,身后来了一对很奇怪的组合,男的很矮,大概连一米六也没到,女的很高,一米八都有,然后前面的那对男女也看到了,女的好奇地问身边的男的,“他们平时kiss怎么办?”
男的说,“在家就搬凳子,在外就楼梯。”
扑哧一声,倒是季璃昕他们身后那对笑了,看来是被听到了。
然后,季璃昕听到那个女的用特豪爽的声音说,“我低头kiss难道不行吗?”这女的嗓门有些大,男的立刻红了脸。
周遭在等待的不少人,也不由笑了起来,男的因为赫然扯了扯她的手,还真有趣,男女角色来了个大转换了。
他们登记完后走的时候,外头又来了一对,这一对明显是男小女大,姐弟恋。
季璃昕幽幽叹息,“君生吾已老。”莫名有些感慨起来,闻人臻看了他几眼,最终还是没有出口。
两个人回家,也是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闻人臻骑得很慢,没来时急。也是,都落实了,不用赶了。
“杜叔叔给我选了个日子,我们三月份举行婚礼。”
闻人臻一本正经地提议。
“好。”
季璃昕本来有异议的,但闻人臻说是杜叔叔提的,又不好说拒绝的话了,杜叔叔的面子,怎样也要给的,还想让他来a市定局呢,善意还是要先向他表达下的,他那人,就是不喜欢麻烦到别人,怕影响别人,其实多个人,也挺热闹的,前提这个人对你不具备敌意。
季璃昕的婚礼,如期在三月举行,日子定在三月初七。
婚礼的场面很盛大,她知道闻人臻是为了弥补初次的简陋。
在新娘化妆间的时候,竟然有人闯入,还是无声无息的,本来陪她的是莫菲菲,虽然不是伴娘,但也是从香港赶回来陪她的,伴娘一时没找到人选,后来闻人臻拜托绮罗,绮罗成了伴娘,这帮未婚的人中,就段翊的女伴跟绮罗可以当伴娘,段翊家的那位,临时出国去了,所以绮罗是独一无二的最佳人选了。
灏灏成了小花童,穿着小西装,整个人却是圆滚滚的,还好,阿修领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免得他走丢了。
这么繁忙的日子,可没人抽空出来照顾他。
闯进来的人,是宋柯。
季璃昕本以为是非非去而复返,绮罗上洗手间了,有一阵子了,但还没回来。
“宋学长。”
算起来,她跟宋柯有一阵子没见了,他从帮周邵阳父亲竞选后一直很忙,后来是回过b市也见过几面,但不怎么常见,电话联系也很少,尤其是最近三个月,他甚至像是隔空消失了一般,请帖是送过去了,快递到宋家的,季璃昕也不确定能否送到他本人手上。
天澈离开前一天跟自己说过的话,在这一刻不知怎的,忽然浮现在脑海中。
“你今天很美。”
他目光中有着明显的惊艳,还有些许的热切。
她的婚纱是斯蒂文程设计的,原先是打算欧洲那边设计的,但是偶遇上程萌,程萌非要让她大哥设计,于是便让斯蒂文程设计,不比欧洲以及巴黎时装界顶级的设计师设计的来得差。
“宋学长。”
她低唤了一声,让他回了神。
他在她眸中发现了几许的谨慎,她在提防自己,在警戒自己,没想到全心全意的爱,得来的是这个,连过去都不如。
他其实很累,这些日子尤其累,晓静闹自杀,他得全程陪着,大哥跟父亲这下也站在晓静那一边。
他不能置之不理,虽然很想,但是道义上不能,即使不爱,也无法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去。所以,昧着良心在医院里陪她一天又一天。
医生说她情绪偏激,需要好好哄着,全然把自己当成了晓静的男朋友,他从来都不是……
他想要的女人,从头至尾,只有她一个,可惜,她从头到尾都很清醒,没爱过自己。
他觉得自己很可笑,为何在收到她请帖的时候觉得很吃惊,有什么好吃惊的呢?
她跟那个男人情投意合,甚至连孩子都生了,结婚,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
他从医院里逃出来,避开父亲跟大哥请来的保镖,就是为了看她一眼。
她果然很美,都说女人成为新娘传白纱的模样很美,她也是。
他头一次看到她如此的盛装打扮,向来素白的一张脸上化了精致的妆容,整个人也因为高兴而容光焕发,那一袭精心设计的婚纱在她身上甚至穿出了高贵的气质来。
他不知怎的,忽然就联想到了‘风华绝代’这四个字。
如此的她,就跟武侠小说中的佳人一样,令人挪不开视线,目眩神迷。
他虽然在医院,但是这边发生的事情,也是知道的。
天澈走了,抛下了一切,走了,天澈无非是想重新开始。
能重新开始吗?
他扪心自问。
但是他又能怎样?
在婚礼上劫走新娘吗?
他不想她恨自己,不想……
尤其是在她露出警戒的眼神的瞬间,他就知道此生她都不会属于自己,他该清醒了,不能再继续沉沦下去了。
说天澈傻,其实真正傻的是自己才对。
费了多少心机,还是无法扭转逆势。
当初不该诈死的,本来她还不一定会回国,都因为自己,亲手将她拱手于人了。
“当初不是我诈死,你会不会选择留在美国?”
他还是问出了口,心里头酸涩到了极点,他故作轻松地将手放到裤袋里,但是手还是克制不住有轻微的颤抖。
“我不知道,”她说,“毕竟这是如果。”
不过也是极有可能,二分之一的几率,他想。
幸福是被自己亲手给毁了的,是自己,能怪别人吗?
“学长,你我永远是朋友。”
她抿了抿唇,说道。
朋友?
可是他不想,又似乎没了选择。
门被推了开来,菲菲进来了,她皱着眉头,打量着宋柯,这新娘化妆间,他闯进来干什么?何况这里就他们两个。
还好自己赶得及时,不然若是真出了什么意外,闻人臻还不掐断自己的脖子。
“宋学长,你怎么来了?”
菲菲小心翼翼地问道。
连她都用这种眼神伺候自己,看来自己今天的到来,真的很惹人厌。
“放心,别用那眼神看我,我不会劫走新娘。”
他用玩笑的口吻说了出来,很随意地掉头,又侧着身回头,不经意间眸光再次扫过季璃昕,“我又没有说过我爱你?很爱很爱的那种?”
她偏着头想了想,还没回她,他又说出口,“不用回答了。”
然后走了出去,菲菲莫名其妙,“他来干什么?”
“来参加婚礼。”
季璃昕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先前宋柯的眼神火热,她还真怕他会……还好,他的理智战胜了情感。
对于天澈跟宋柯,她真的是无以回报,他们都很好,但是感情的事情,谁能够说得清楚呢。
宋柯出了门,一拳头敲打在雪白的墙上,很用力,但是很泄火。
他唇角勾出了一抹苦笑,还是没允许自己做出那样的事情来,等下一定要多喝些酒,似乎有了理由喝到酩酊大醉。
不远处,他看到了绮罗跟慕少臣在拉拉扯扯,绮罗依靠着墙,而慕少臣双手将绮罗的双手按在了墙上。
声音极为冷沉,“你跟那个男的是什么关系?”
“哪个?”
绮罗的声音很平静,但是眼眸中还是有几分深沉的痛心。
慕少臣的脸,也跟着蓦地沉了下来,“你还想哪个?你到底有多少个?”
绮罗用力挣扎,终于挣脱了他的手,然后啪嗒一声,用力的一个巴掌,很清脆,打在了慕少臣的脸上,她眼角流下了一滴晶莹的泪珠,哽咽着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吼了出来,“慕少臣,你混蛋。”
绮罗是用了十分力的,她实在是气极,他的脸颊,都被打偏了,脸上红红的手印,是如此的明显,无法漠视。
她吼完,便提着裙摆跑了出去,怕自己克制不住哭了出来。
慕少臣,总让自己软弱,爱情真是个糟糕透顶的玩意。
他们站着的角落有些偏,所以慕少臣才如此大胆,可是她没想到还有旁观的人,匆匆跑出来,撞进了一个人的怀中,她太过伤心,根本就没有看眼前,看的只是地上,防止自己的脚踩上裙摆。
胸口被撞得有些痛,她抬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宋柯。
从他怀中逃离,丢下了一句“对不起”,慕少臣的视线掠了过来,宋柯挑了挑眉,然后往电梯口而去,没打算跟那个男的交集,闻人臻那个圈子里的人,他没好感。
至于自己看到的事情,他也没有兴趣细究。
这是别人的故事,跟自己丝毫没有关联。
新娘化妆室里,季璃昕被菲菲缠着胡乱应和了几句,菲菲刚饶过了自己,没想到推门进来的是绮罗。绮罗去了洗手间挺久的,回来头发有些乱,眼角的泪水也没干,季璃昕向菲菲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什么也别多问,然后递给了绮罗一章餐巾纸。
她没想到绮罗竟然问自己,“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
绮罗问的,季璃昕自然是知道的。
“没有,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若是换到自己身上,季璃昕没把握自己会不会做的比绮罗更好。
“他下个月就要结婚了,真的要结婚了。”
而她的退路在哪里?
都要结婚了,为何还要纠缠自己,不放过自己呢?他若是真爱自己,就该放过自己,他想要她身败名裂被别人戳着脊梁骨喊小三吗?
他选择了跟家里面妥协,就意味着自己要失望了,注定他要辜负了自己。
慕少臣要结婚了?
季璃昕还不知道,他以为慕少臣放任自己跟绮罗纠缠,已经找到了法子可以不结婚了,没想到最后,还是逃不开。
若是闻人臻生在慕少臣、周邵阳那样的家庭里,估计也逃不掉门当户对的婚姻。
幸好,他不是,不用自己为难。
“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
绮罗用她递过去的纸巾擦拭掉眼泪,故作坚强地道,“生活还是要继续,还有一个月,我还可以好好想想,季璃昕,我一直很羡慕你,你离开闻人臻的时候,还能够过得风生水起,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向你学习放开他。”
她低头,“我都开始唾弃起我自己来了,明说分手了,还老是藕断丝连,做不到的何止是他,我自己也是。”
这些话,都埋在心底,她一直憋着,没对任何人说过,今天不知怎的,不知道是否是受了慕少臣的刺激,统统说了出来。说出来了,似乎心里头舒坦了些,没先前那般难受了。
菲菲在一旁听得一知半解,她跟绮罗不熟,不过也是听出来了她所爱的男人要结婚了,而新娘不是她。
她对负心汉极为不舒服,于是恨恨骂了几句,绮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想想身边的人心向着自己的感觉,真不错。
“要下去了,新郎估计等很久了。”
还是绮罗先意识到。
今天杜哲远也来了,当杜哲远将季璃昕的手交到闻人臻的手中时,他说了一句,“要幸福。”
闻人臻眸中全是小昕的影子,她今天真的很漂亮。
灏灏这个小花童,屁颠屁颠跟着,根本就忘记捉住那婚纱的下摆,他们本也没指望,就为了添点喜气。
扔花球的时候,绮罗挑了一个最不起眼的,侧面角落处站着,比起她的漫不经心,别的女士们都是投注了极高的热情。
季璃昕背过身子,闭上眼睛,随手将手上的花球抛了出去,不知是不是力气过大,而且偏离了方向,花球越过众位女士向男宾的方向飞去,眼看就要落在最前面的慕少臣怀里。
慕少臣不禁有些哭笑不得,飞快的作出反应,用力接着花球的势头一拨,花球正好落入侧面角落的绮罗怀里。
当事人都是一惊,不知内情的人,都哄堂大笑。
绮罗将花球给了灏灏,灏灏抱不动,干脆一屁股坐了上去,然后大家的笑声更大,绮罗隐约觉得慕少臣的视线变得凌厉起来……
当婚礼结束的时候,灏灏这个小调皮睡着了,他是真的玩累了,阿修抱着他过来找他们的。
闻人臻接过灏灏,然后季璃昕听到阿修的抱怨,“我以为我长得够快了,没想到灏灏长得更快,胖得我快抱不住了。闻人叔叔,季阿姨,你们还是别给灏灏吃太多了,再吃下去要成个小胖子了。”
季璃昕跟闻人臻一阵失笑,他们也觉得儿子长得越来越像个球了。
闻人臻眼神一闪,神秘一笑,“阿修,你要吃的壮点,以后小心抱不动你家妹妹了。”
韩悠不负沈家父子众望,生下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儿,听说沈家小公主的身价奇高,刚出生,沈童便把自己名下一半的财产挪到了她的名下,立刻成了名副其实的贵公主了……
当所有的人都离去,当他们回到他们的住处布置好的新房时,季璃昕也累趴下了。闻人臻也累,但是想到这是他们的新婚之夜,忍不住强撑起身子。
“过来。”
她朝着他勾勾手指,他觉得很熟悉,斜眼就看到了两个人的婚纱照,占了半面墙壁。
婚纱照里,她像个痞子似的用手指勾起了他的下颌,然后笑得轻佻。
“什么事?”
他还是很听话地附了过去。
她将他的手轻轻地放到自己的小腹上,他还是没摸着头绪,没头没脑地问,“你想要?”
眼神开始灼热,手下的温度也跟着高升。
她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这人,她好不容易营造起来的气氛,竟然被他给破坏得一干二净,“我有了。”
还是开门见山交代,不然等下就真要被吃干抹净了。
“你有什么了?”
她想将他踢下床了,还没能理解她话中的意思。
“啊……”
“你是说……你是说……”
这人说话结结巴巴起来,半天也没将一句话说完整,但是她知道他终于听懂了,因为他眸中的炙热,已经变成了浓浓的惊喜……
(the end)
后记:
当闻人家的小公主出生之后,灏灏小朋友很郁闷,他在家的地位一落千丈。
就是偶尔跟沈家的聚会,他也成了仅次于阿修之不受欢迎人物。
沈家的小公主还是长得很可爱的,自家的妹妹也不差,他虽然不高兴,但是也不会光明正大流露出这种情绪来。
灏灏小朋友四岁的时候,终于上了幼儿园。
回来的时候,家里来了两位小客人,是一对双胞胎,他们叫费列罗跟费列封,小哥哥们跟灏灏才相处了一天,就被他奉为了。
灏灏觉得自己很聪明,因为双胞胎哥哥两个,爸妈都分不清他们的大小,自己却认出来了。
小哥哥们带自己出去玩,他觉得很快乐,要是他们班那些叫自己小胖的男生女生看到,肯定羡慕死自己有这么一对小哥哥。
小哥哥走的时候,灏灏很舍不得,不过小哥哥们还是很大方地送了灏灏礼物,费列罗哥哥送了灏灏一粒很璀璨的蓝宝石,小哥哥说是他的珍藏,灏灏还不懂珍藏是什么意思,问了范范,范范说,很宝贝的意思,于是那粒蓝宝石被他宝贝起来了,放在枕头底下。
费列封哥哥送了灏灏一个篮球,说等灏灏大点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玩,还能长高,长得跟小哥哥们一样高。
灏灏后来,真的爱上了篮球这项活动……
灏灏在幼儿园,很调皮,睡午觉的时候,捉了一条毛毛虫放在隔壁床的小女生床上,把刚醒来的小女生吓哭了,跑去跟老师告状。
灏灏很聪明地躺了下来,小女生是被老师领回来的,老师教训灏灏,“闻人灏小朋友,你是不是捉了一条毛毛虫放在段雯雯小朋友床上?”
老师的脸,板了起来,不过灏灏一点也不觉得可怕,爸爸在家板起脸教训自己的时候,更为严肃,这个刚出学校的老师连爸爸的皮毛都及不上。
灏灏蹙着小眉头,很认真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陈老师,段雯雯小朋友乱告状,我一直在乖乖睡觉,睡觉前在玩变形金刚,怎么会有空去捉毛毛虫?再说灏灏也怕毛毛虫那样软软的东西,灏灏觉得很恶心。”
说得一本正经的,老师也不由信了,回头朝段雯雯教育道,“段雯雯小朋友,你不乖乖睡觉,还乱告状,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小孩子说谎是要长长鼻子的。”
段雯雯抬头发现背对着老师的闻人灏朝着自己挤眉弄眼,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模样,顿时觉得心里头特委屈,连解释都懒得解释了,哇哇大哭起来……
番外 次
主人翁回顾:季璃昕。
我次见到天澈,对他上心的时候,他是不记得了,这是我根据后来跟他的相处得知的。
那一天,天色很蓝,阳光明媚,是我出入a大报到的日子。
从快递员手中接下那份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就在心里一遍遍细数这个日子的到来了。
也不是那么期盼上大学,而是上了大学,证明我离社会又迈进了一步,我不想过分依赖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已经为我做了不少牺牲,杜叔叔为她所做的,我岂能视若无睹,杜叔叔是个好人,他等了母亲那么多年,是不介意再继续等下去的。
我知道母亲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怕我尴尬,难以自处,所以一直没有点头答应杜叔叔的照顾跟求婚。
如果我毕业踏入社会了,能够独善其身了,母亲就会答应杜叔叔了。
a大,我梦寐以求的学府,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也是国内顶尖的学府之一,那是父亲年轻时候的梦想,却因某些因素失之交臂,一直让他抱憾终身。
父亲年轻的时候常在耳边提及,所以当高考结束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填了这所学校,并非是慕名而来,而是想帮父亲完成他未完成的梦想罢了。
到a大报到,母亲说要送我来的,但是我不想她跟我挤火车来,她身体不好,人多的车厢空气不清新,对她而言,是一种变相的折腾。
我说我能够打理好一切的,在她面前,我振振有词,口水快说干了她才同意我一个人来报到。隔壁的小王跟我同年,考上的是南方的一所三流院校,但是他们一家还是全家出动去送他,说顺便旅游。
说一点也不羡慕是假的,但是每家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父亲早逝,母亲一个人独立抚养我长大,真的很不容易。我想若是我家跟小王的家境一样,也许我就不是现在的我了,也许我会叛逆下,也许我会跟其他同龄人一样任性,不会如现在这般扮演乖巧的角色。
一个人来上大学,母亲自然是为我准备了很多东西,行李箱塞得满满的不算,身上背了一个双肩包还又斜跨了个单肩的,拉杆箱的上头也放了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手上还提了满满的两个袋子。
我觉得自己像是五六十年代的乡下人进城一般,额头上满是汗水,额前的头发有阵子没理了,有些长了,黏着湿汗,遮得视线都不太清晰了。
不小心撞到前头一个人,被骂了几声,火车站本就人来人往的,到站下的时候人更多,好不容易挤了出来,叹了口气,真的是很不容易。
听说a大是有派人来接的,但是自己找了,却没有找到,可能是自己来得晚了,人家早走了。
只能自认倒霉。幸好事先查过火车站到a大的公交车线路,不然这下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这a市,对自己而言,人生地不熟。
今天的15路公交,人特多,自己又提了这么多行李,无端受了很多人的白眼,觉得自己占了他们原本有限的空间了。
好不容易在a大门口那一站下了,又不知道身后被谁给推了一把,整个人跌倒,肩上的挎包滑了下来,手上的袋子也没捏住,更别提拉杆箱了,直接摔了个四仰八翻了。
我自己也狼狈地坐在了地上,手心擦破了皮,沁出血丝,还混杂了尘土。
忍着痛,抬头,正想要找那个罪魁祸首,发现那人视若无睹的逃离现场。
而身侧来往的人,竟然没一个上前帮自己的。
我想,我今天打扮是土了些,但这身衣服至少是来之前母亲特意为我准备的,是新买的,比起进出校园大门光鲜亮丽、洋溢着青春的大学生们,立刻相形见拙,但是也不至于乏人问津到如此地步。
“同学,你还好吗?”
声音很好听。
我的视线转移……
我一直知道天澈的五官,生得极好,宛若是上帝精心雕琢出来的完美作品,但是我倒不是不迷恋帅哥。
他有着浓黑的剑眉,坚毅的脸庞,高耸的鼻梁,还有锐利黝黑到几乎能摄人心神的眼眸。
很显然,这是一个令人怦然心动的男孩,身上的穿着尽管休闲,但是质地都是上好的,就算我这种既不关注名牌的,也能够瞧得出来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孩家境定是极其优渥的。
他伸出手,扶了我一把,然后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你没事吧?”
他难得又问了几句,可能是我迟迟没吭声的缘故,让他起了几分忧心。
“没事。”
我发现喉咙有点干,想起来自己在火车上还没喝过一口水,确实口渴。
他应该是刚打完球的,帮自己提起行李的时候,我瞧见了他脚下的一个篮球,应该是刚打完球回来。还瞧见不远处,有几个男孩正往这边偷偷地瞧,似乎在等他。有一个不耐烦地唤他走,“冷天澈,就等你了,别磨磨蹭蹭了。”
“你们先走。”
他犹豫了下,朝那个方向看了几眼,最终做了决断,将球扔给了那伙人,大声地道,“我等下过来。”
我忙说,“学长你有事去忙吧,我一个人能行的。”
我从小到大就不喜欢欠人人情,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想欠人人情,要知道没有一个人有义务帮另一个人,欠钱还可以还,人情是还不完的。
何况我跟他素不相识,不值得他这般帮我,因为我看出了他的架势,从他跟那帮人的对话中听出,他是动了侧影之心,打算帮到底了。
“你都叫我学长了,这忙是怎样也要帮的,你是刚来报到的大一新生吧?怎么家里人也不送下,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也真能行。”
天澈蹙着眉头道。
我跟他不熟,也一时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
他又自言自语上了,“刚报到有很多事情要做,交保险啊,拿宿舍生活用品,还有领宿舍钥匙等等。”
他手上提了我肩膀上滑下来的挎包,还有手上两个大袋子,顺带的,将原先置放在拉杆箱上的军绿色旅行包也给提过去,这下,我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就肩上背着的一个双肩包跟一个拉杆箱,拉杆箱是拖的,有轮子的,倒是不怎么费劲。
他走了几步,见我没跟上,回头忍不住说道,“怎么还不跟上?”
我忙跟上,这下推脱的话,倒是说不出来了。
一路上,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看来他在a大广为人知。他这人倒是淡漠,有些人颔首一下,有些人根本就懒得抬头。
我有些不懂他的性格,这人说他乐于助人吧,毕竟是帮了我一把,可是对于……嗯,我还是不打算再做置评。
他帮了我很多,对于报到的程序跟路线,他轻车熟路,还将我的行李弄到了寝室,要知道我的寝室在六楼,拿着那么多东西,他没喊一声累,到的时候,就顺手擦了一把汗而已。
寝室里没人,看情形,她们都是来了的,东西都摆放的挺整齐的了,可能是出去逛了。
我没有空去纠结那些,只顾得上他,他忙完一切,我于是提出,“学长,我请你吃饭吧?”
我想,这也勉强扯得上礼尚往来了。
“不用了,我还要去打球,不过是举手之劳。”他拒绝一点也不拖泥带水,然后在我还在思考如何组织语言邀请他留下一起吃饭,他人影一闪,走得飞快,还不忘回头扯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我走了,拜拜。”
这是他次帮我,我以为他会记住我这个人的,其实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因为后来在校园里无数个巧遇,他都视我为路人甲,即便我的目光专注在他身上,他也极少回视我一眼。
在他的身上,我这样的眼神,他应该是极为习惯的,向来都是置之不理的。
听说,他是有女朋友的,但是换女朋友的速度挺快的,而且都是女的主动追他,他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玩世不恭的男人,我向来是极为厌恶的,可惜,他不同,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他帮过我的缘故。
我发现,我越来越关注他,我不好八卦u,但是有关他的绯闻,却竖起耳朵来听。
我极少发言,就算寝室里的朋友为此讨论争破头……
每次与他擦肩而过,我的心跳总会加快。
我真的很想跟他说句话,但是我很清楚,我这样普通的女生,就算真跟他站在了一起,也是极为不配的。
不是不自信,而是他的每个女朋友不是院花就是校花级别的……
迟早他会栽跟头,但是我却舍不得诅咒他。
我很忙,每天的安排其实都很紧凑,但是我却容许自己在万籁俱静的夜晚,躺在床上,肆无忌惮地想他。
暗恋,我从不知道我有生之年会搞这么一套,但是毋庸置疑,我的行为i,是暗恋他,很明确,容不得我辩驳。
他参加的全校任选课,我起初不晓得,后来知道后,也抽空去旁听,座位离得他有些远,但是喜欢侧着头,拖着下巴,远远的打量他。
我时常看他的侧面看得恍惚出神,但是他从不知道。有一次被发觉了,可能我的目光太投入了,他转身过来,无意间与我视线撞上,但我装作正巧抬头,险险地将其掩饰了过去。
他不明白,那一刻我的手心都是紧张而沁出的湿汗……
后来,我跟菲菲关系较好,她发现了我喜欢天澈,她觉得很稀奇,我的性情有些偏冷,她想不通我怎会盲目跟那些人一样疯狂迷恋天澈。
菲菲以为我对天澈,多半是皮囊之缘,毕竟我跟天澈素无交集,她不可能联想到我曾是他帮过的人。
为什么不可能?因为没人会知道他蹭帮过我,就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就因为他的不记得,我才渐渐对他上了心,把那个人记在了心上。
暗恋的滋味,对我而言,并不是特难受,伴随着的还有星丝的甜。
我也跟普通女孩一样,期盼他有一天迎面而过的时候,唤我的名字,可惜,那分明是奢望。
后来,当他如愿以偿爱上我后,我倒是觉得无所适从了。
现实跟奢望总是背道而驰……
因为,我暗恋他的时候,对他的了解还不够透彻,对他有着朦胧的好感到深深的暗恋的过程中,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唱的时间太久,从没人回应,也累了。
如果时光回到从前,回到大学最初的相遇,如果他在那个时候追求我,如果我没认识闻人臻,如果……
可惜,时光永远不会倒退,我去设想如果,就算真有了结果,也不会再有可能篡改结局,挽回我们的有缘无分。
番外之冷天澈离开a市以后
到了美国,我却在第二天转机去了法国的普罗旺斯。
在飞机上,脑海中莫名浮现了她曾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有机会想去arles看野生薰衣草。”
这句话是她初来美国的时候说的,过了好几年了,不知怎的,就这样跳了出来。我在飞机上已经细细回忆过了这句话的缘起,那天,天色很好,阳光灿烂,我们相约去烧烤,伴随的还有乔晓静跟宋柯。
其实是不想让那两个人当跟屁虫的,但是网上跟晓静无意sn泄露了,于是本是两个人的烧烤队伍即刻扩大,顿时成了四个人的。
arles的薰衣草真的很漂亮,在风中摇曳,翩然起舞,如彩蝶一般令人移不开视线。起伏的薰衣草花香随风送入游客的鼻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