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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阅读
    亮了,他猜她会下楼去弄东西吃,便到餐厅里“守株待兔”。“如果你真的胃不舒服,先喝一杯热开水,再吃蛋糕会比较好……”“你什么时候变得……”千寻忍不住问,“这么好管闲事?”因为我关心你。这句话,裴予陌梗在喉咙里,换成了另一句:“昨晚的事……对不起!”

    原来,他是来道歉的!真难得,这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陌少爷居然也会道歉!

    可是,世界上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问题。他给她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弥补!“我说过,我恨你,也不会原谅你,永远!”千寻强止住自己的颤抖,轻轻地摇头。

    “为什么?”他眉头紧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冻僵了。为什么?该死的!他还问她为什么?千寻拿起桌上那个蛋糕,走出餐厅,走到旋转楼梯下面时,方才停下来:“因为,那是我的第一次!”她紧咬着下唇,迅速跑上楼去。静默的餐厅,晕黄的灯光,柔柔地散在裴予陌的身上。他僵立在当地,眼睛深若寒潭。“我也是,”他的声音低不可闻,宛若一声叹息,“我也是第一次……”

    梦境

    签证和护照,很快就办妥。裴予陌去美国的那天,季家人都到机场送行。千寻没有去,本来嘛,他又不是她什么人,他的走与留,和她全然没有关系。季滟哭得很伤心,自她8岁那年,裴予陌来到季家,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她从机场回来,双眼红肿,泪水流个不止。俞梦瑶安慰她:“不要难过了,你和陌哥哥很快就可以见面。妈妈已经联系好了,下学期你就转到圣弗儿高中去,那可是美国升学率最高的私立高中。”“升学率高,有什么用?”季安澜在一边泼冷水,“以她的英语水平,恐怕连日常对话都很难应付,更不要说全英文教学了!”“你懂什么?”俞梦瑶横他一眼,“我们滟滟很聪明,只要她肯用功,学英语不成问题。”

    季滟抹去脸上的泪水,态度十分笃定:“为了陌哥哥,我明天就去新东方报名,无论如何,也要把英语攻下来!”“真是乖孩子!”俞梦瑶轻抚女儿的发丝,“我就知道,滟滟会为妈妈争气的。”

    “真搞不懂你,滟滟从小娇生惯养,英语又不好,为什么偏要送到国外去吃苦?国内的教育难道培养不出人才吗?”季安澜仍然不满。“别忘了,你也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我既然把予陌送出国,滟滟当然也要去,俞氏集团的未来就要靠他们两个!”季安澜嘲讽道:“俞梦瑶,你可真是深谋远虑啊!滟滟今年才上高一,你就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既然是接班人,当然要提前培养!”俞梦瑶针锋相对。“可是,俞氏是家族企业,予陌只是个外人,他既不姓季,也不姓俞!”季安澜不肯退让。

    “你当初不也是个外人,不姓俞,现在还不是坐上了总经理的宝座?”“你……”季安澜猛然醒悟,讪讪地笑起来,“我一直都很奇怪,你和予陌的母亲关系并不好,又是远房表姐妹,为何当初会执意要收养他……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你想要他作季滟未来的丈夫,俞氏集团老总的继任者!”“是又怎么样?”俞梦瑶并不否认,“予陌和滟滟本来就是天生的一对,我为女儿亲手调教出来的丈夫,绝对不会错!”“调教?”季安澜摊开手,莫可奈何地冷笑,“丈夫是可以调教的吗?予陌是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不是机器!你有没有问过他的意见?他是否爱季滟,是否愿意娶季滟为妻?”

    “予陌走以前,我已经问过他,他也答应了,学成回国后就和季滟结婚!”

    季安澜若有所思地盯着妻子,幽幽地说:“予陌由你一手抚养长大,可谓恩重如山。你这样问他,他能不答应吗?但他只有18岁,人生中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俞梦瑶,我只怕,你这自以为是的善意,将来会害了女儿!”俞梦瑶不屑地:“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季安澜不再说话,他很快转身走出客厅。俞梦瑶回头,看见季滟因羞涩和惊喜而胀红的脸颊。

    “妈,是真的吗?陌哥哥真的答应要娶我?”她激动得声音颤抖。俞梦瑶拨了拨她额前微乱的碎发:“放心吧,他一定会成为俞家的女婿!”受到母亲鼓励,季滟学习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除了吃饭睡觉,成天捧着一本英语书看,和人说话聊天,嘴里也不时蹦出几个英语单词。“季滟小姐八成是魔障了!”宋嫂私下对千寻说,“满嘴叽哩咕噜的洋文,我一句都听不懂!哦,不,我听懂了两句,就是那个狗得摸你——早上好,三克油——谢谢……外国人说话真奇怪,早上好就早上好,偏要去摸狗。说一声谢谢嘛,还要送人家三克油。”千寻忍不住笑,笑完后,她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季滟,发现她和以前确实不同了,不再懒散,也不那么任性。应该是爱情的力量吧?虽然15岁的千寻,并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在课堂上,老师传授数理化、文史外,却从来没有人教过孩子们,什么是爱情?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课,却被完全地忽略。甚至于,大人们自己面对爱情时,交的答卷也不及格。季安澜之爱苏缇,酿成了她终生的悲剧;苏缇之爱季安澜,生下了一个没有名份的孩子;俞梦瑶爱裴予陌的父亲,却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季安澜……爱恨情仇,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住了四个人,而他们的孩子,也同样陷在这张网中,不能自拔。

    两个月后,千寻收到一个包裹,没有落款,直接寄到她的学校。课间时,班主任将包裹交给她。同桌聂琬凑过来,看到上面的邮票和邮戳,眼睛亮亮的:“是美国来的,你有外国亲戚?”千寻摇摇头,将包裹拆开,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她上次扔在书房地板上的那本。这本小说的中文版,千寻早就看过,虽然没有完全看懂。为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她挑战高难度,想看英文版,结果借助英汉词典,一个晚上才勉强看了两章,后来这本书就找不到了。她翻开书,书页间夹着一张纸。千寻将纸抽出,摊开来,立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那张纸皱皱巴巴,是由很多碎纸片拼凑,用透明胶粘在一起的,虽然纸上的水彩颜色已模糊黯淡,线条也扭曲变形,但千寻还是能辩认得出,这是林熙阳送给她的那幅画——《花瓣雨》!

    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裴予陌……为什么偏偏是你?怎么可能?那个阴郁冷漠的男生,是他捡起被季滟撕碎的纸片,再将它们一点一点粘贴起来,拼成了一幅完整的画。聂琬见她屏息不动,双眸晶亮,怔忡地瞪着面前那张破纸,不由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千寻眼眸中的光亮慢慢沉寂。她将纸收好,连同小说一起放进抽屉里。

    “你有秘密!”聂琬说。千寻是个美丽纤弱的女孩,文静内向,不爱说话,同时又有点忧郁,有点神秘。这样的女生,最吸引情窦初开的青涩男生,合适作他们的梦中情人。在他们班,一半以上的男生暗恋她,却由于她漠然不可及的凝肃,不敢靠近,甚至连和她说话,都觉得是一种荣幸。

    “不要胡说。”千寻说,“快要上课了!”“肯定是情书,否则你不会把它藏起来。”聂琬不依不饶,她觉得千寻太过冷静理智,不像同年龄的女生,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淡定。聂琬很想惹恼她,看到她生气或者焦躁的样子。

    “如果是情书,我早把它撕了,为何会收起来?”想想也是。自从转学到这所贵族私立学校,千寻每天来上学,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和玫瑰花。她将情书撕掉,将玫瑰花送人,处理得干净利落。“孟千寻,你的心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被你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而且很聪明……”不,他不用帅,也不用有钱,更不用聪明,只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抹温暖和煦的笑,便足以融化冰霜,扫尽她眉宇间的轻愁。那天晚上,千寻枕着林熙阳那幅画,睡得很香很甜。没作噩梦,也没在半夜惊醒。搬进季宅一年来,她许久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在恍惚的梦境中,她又回到了柳镇,四周全是粉红的桃花瓣,在空中漫天飞舞,轻轻地,软软地,像一场美丽的红雨。

    第二卷:归去来兮

    重逢

    时光飞快地流转,又是春天。三四月间,乍暖还寒,一阵阵地飘洒细雨。千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独自撑一把伞,在校园的樱花林里散步。当然,这里不是n城,n城只有红得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没有柔弱的樱花。

    这是内地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校,千寻当年填报高考志愿,将它列在首位,因为它离湖南很近,还有一片闻名遐迩的樱花树。临近傍晚,天空下起了迷蒙小雨。樱花烂漫,缤纷绚丽,风起处,一瓣一瓣自枝头坠落,缓慢地旋转、曼舞、轻扬,直至尘埃落定。静幽的林间小径,一位长发少女缓缓走来,裙裾款摆,敛眉垂目,是“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生动写照。漫天花瓣中,许多男生停下脚步,频频回首,目光像藤蔓般在她身上纠结。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好奇地询问:“这是谁啊?莫非是《红楼梦》中的林?”“你是新生吧,连她都不知道?”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孟千寻,w大建校以来最美的校花,美到极致,冷若冰霜,恰与这樱花匹配相衬。”“冷吗?”高瘦男生不敢苟同,“我倒觉得她温柔娴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她是大三外语系的,才貌双全,是无数男生的暗恋对象和梦中情人,可是从大一开始,她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追求者,既冷又傲,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是,她真的很美!”瘦瘦的男生由衷叹道。一肩披泻的长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虽然还是微凉的春天,她却只身着一条纯白棉布裙,越发衬得肤色白皙、纤瘦苗条,惹人怜爱,整个人就像从仕女图上走下来的古典美人儿,“不但美在五官,还美在气质和神韵,清丽脱俗、飘逸出尘,比现在那些选美选出来的俗女强太多了!”“这种绝世美女只可入诗、入画,绝对不能作女朋友或情人,因为美到极致的东西,大多不祥!”眼镜男生老气横秋地评价。“哼,你这是酸葡萄效应!”高瘦男生说,“我不信这个邪,偏要追她一追!”

    从这天开始,高瘦男生对千寻发起了猛烈进攻,却很快败下阵来。果然如学长所言,孟千寻“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虽然,她心地纯良,不会给你难堪。每次约会,她都如期而至,话语不多,宁静安好,但她脸上永远都是礼貌的矜持,从无笑颜,言谈冷漠而理智,不带任何感情。

    断断续续交往了一个月,男生终于明白,他无法走进她的心灵,她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拒人于千里。三年了,无论多少追求者前赴后继,千寻依然淡定自若,如神祗般清雅孤高,身边不见任何异性的身影。大学里流行一句话:“大一女生娇,大二女生俏,大三女生没人要!”同寝室的其他五位女生,全都交了男朋友,只有千寻依然独来独往。睡在下铺的乐嘉嘉是个热心开朗的女孩,她在看见千寻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倾倒,曾经大胆地预言:“孟千寻是天下男人都喜欢的那种女生,她一定是我们寝室第一个交男朋友的!如果不是这样,我愿意请全宿舍楼的女生吃德芙巧克力!”乐嘉嘉认为世上最美味的食品,是德芙巧克力,结果她的预言实现了一半,追求千寻的男生排成了长长的一队,而她始终低垂着眉目,安静地行走。“连我这样的次品都推销出去了,孟千寻,你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乐嘉嘉忍不住向千寻抱怨。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千寻,淡淡地笑了一下。她的眼前漫起一片花瓣雨,煦暖温柔的阳光,桃树下纯真灿烂的笑容,是她脑海中永存的映象。“林熙阳”,她用百度搜索了无数次,却没有一个是她要找的人。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千寻曾回了一趟柳镇,从前的邻居告诉她,3年前林熙阳举家突然搬走了,谁也不知道他们搬去哪里。

    如果林熙阳考上大学,现在也该毕业了。或许,他正坐在某座城市的咖啡厅里,喝一杯蓝山咖啡,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安静地想起她的脸。遥远而模糊的脸。就像她此刻一样,用对林熙阳的回忆,温暖自己冰冻已久的心。——林熙阳,你会记得我吗?——还是,完全忘记了我?千寻拿着鼠标,点开电子邮箱里一封新邮件——“千寻:五一长假,你回n城来吧。季滟已经回国了,准备和裴予陌举行婚礼。你们也有七年没有见面了。另外,我很想你,一直挂念你。”没有署名,她却知道,这是季安澜的信件。也许,他是这个世上唯一挂念她的人吧!

    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切断、无法抹煞的。年岁越长,季安澜对她的愧疚就越深。

    季滟,此去经年,一定变化良多。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千寻从来没有真正地恨过她。虽然她占尽了父亲所有的爱,在无比优越的环境中长大,虽然她任性蛮横,对自己嘲讽讥诮、落井下石,但只要想到自己的血管里有一半的血和她一样,千寻便一切释怀。她终于要和裴予陌结婚了!他们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五一假期,长长的七天,闲着也是闲着。千寻决定回n城,也借机避开校园里那些飞短流长。

    n城火车站,和8年前一样,依然是人潮如涌。千寻也和8年前一样,独自提着旅行袋,孤伶伶地站在月台。没有人会来接站,她迳直出站,天色阴沉晦暗,空中飘着细细绵绵的雨。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有个人影迅速从她身旁掠过,待她反应过来,手里的旅行袋已经被抢去。糟了,她的钱包在袋子里!还有一些书和换洗衣服,幸好手机放在身上。

    千寻望着那个隐没在人群里的身影,有些沮丧,没想到在家门口也会遭劫。在雨中走了十来分钟,一辆出租车从她身旁经过:“小姐,要不要打车?”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钻进汽车里。绵密的细雨,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出租车在季宅门口停住。千寻用手机拨打家里的电话。下午四点,会有人吧?至少阿莲应该在家。阿莲是季家的小保姆,从四川农村来的淳朴女孩,今年只有18岁。宋嫂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前年被儿子接回了老家。宋嫂非常舍不得千寻,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要千寻去粤东乡下找她。

    “嘟……”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接起。等不及对方出声,千寻急切地说:“阿莲,我是千寻。我的钱包被人抢了,麻烦你出来替我付一下车费。”对方没有说话,就把电话搁了。她松了口气,对司机说:“对不起,请你等……”

    司机不耐地打断她的话:“小姐,看你长得这么斯文,也不像是坐霸王车的人,否则我不会让你上车。这种下雨天,我的生意好得很,现在都耽误在你这儿了!”千寻看向车窗外,大门依然紧闭。阿莲虽然勤快朴实,脑子却不太灵光,做事慢慢吞吞。俞梦瑶对她不甚满意,但这年头保姆难请,只好将就。“还是我进去拿钱,你在这里等我……”千寻推开车门,纷乱的雨点打在她的脸上,有点沁凉。

    “不行,你不能下车!”司机怕她一去不回,急忙伸长手臂,用力将车门往里拉。

    千寻来不及抽回手,手指就被门缝夹住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蔓延开来。司机看到她的手被夹住,也慌了神,赶紧把车门打开,说:“谁要你下车的?要不要紧?”

    千寻强忍疼痛,摇摇头:“没事……”“谁说没事?”头顶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千寻抬起头,自蒙蒙细雨中,看到一张同样冰冷的脸。司机吓了一跳,说话的男人非常英俊,不只脸形长得好,五官俊美,身材气质更是一流,把那套名牌西装穿得异常有型。不过,他嘴唇抿得死紧,一脸阴森,冷酷邪魅的眼神,令人胆寒。

    春风绵雨中,千寻回过神来,对司机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我付你双倍车费。”然后,向裴予陌伸出手掌:“请你借一百元钱给我。”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紧抿的双唇动了动,似在犹豫,还是将钱包掏了出来。

    千寻付钱给司机后,转身欲走,僵立在雨中的裴予陌叫住她:“千寻,我……”

    “放心,这一百元钱我很快会还你的!”她淡淡地答道,一口气冲进了季宅大门。

    并不是真的没事。千寻回到自己的卧房,关上门,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后,发现手指伤得不轻,整个指甲变得乌青,伤口肿得老高,渗出殷红的血丝。云南白药或者碘酒放哪里了?她正翻箱倒柜地找药,门上突然传来剥琢之声。

    “哪位?”其实明知故问,整个季宅此刻只有他们两个。“是我。”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和7年前相比一点都没变,“楼下有你的电话!”

    千寻不疑有诈,走过去把门打开:“是谁找我?”“我找你。”裴予陌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把她受伤的手指拽了过来,“你忍一下!”

    “什么?”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本能地就要抽回手指。“别动!”他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她的手指上,“会有一点点疼。”何止一点点?这猝不及防的动作,让千寻疼得叫了出来:“唔,好疼!”

    “忍一下,就没事了。”他边说,边将她的手指放到唇边,小心翼翼地吹。温热潮湿的气息,轻轻吹拂到手指上,有一点痒,更多的是暧昧。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打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室内光线很暗。借着窗外微薄的天光,千寻看到裴予陌低垂着头,发梢上湿答答地滴着水,浅灰色的西装也被雨水浸成深灰。原来,他刚才到外面买药,没有带伞,连衣服都淋湿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千寻想到他寄给自己的小说《呼啸山庄》,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幅画,心猛烈地震颤了一下。她急忙抽出自己的手指,一脸戒备地望着他。裴予陌来不及阻止她的动作,一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握她手指的姿势,只是突然失去温度,整个手指都僵在半空。“药上好了吧?”千寻往后退了几步。“嗯。”他不动声色地说,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然后,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女孩。

    不,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7年的时间,她完全脱去青涩,变得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丽,美得让人心痛。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情动。她长发漆黑如瀑,肤色苍白,因为早熟和过于聪慧而显得冷漠理智,镇定自若,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沉静冰凉。而他却知道,里面隐藏着秋阳的炙烈,足以让人燃烧的热情。她又是那样的纤瘦,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用一生一世去守护。

    可是,他已经没有资格。在他10岁那年,就永远失去了爱的资格。他不需要爱情,爱情在他眼中,只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所以,他只能选择疏离。许久,裴予陌恢复了以往的阴郁,好像刚才发生的只是一场幻觉。他一句话不说,迳直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静寂的室内,千寻低头瞅着自己刚被上药的手指。伤口依然在一紧一舒地胀痛。

    雨声萧索。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传奇

    裴予陌和季滟的婚期定在“十一”国庆期间。唯一的俞家千金即将出嫁,新郎又是青梅竹马,这件事在n城传为佳话,而裴予陌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坊间流传的版本中,裴予陌本身就是一篇传奇。童年遭受父母双亡的噩运,住在远房表姨家,由俞梦瑶抚养长大。高中毕业被送到美国去念书,25岁念完ba归国,直接投身家族事业,参与俞氏集团管理。虽然目前尚是一个部门主管,但他勇于进取、创意层出,加之相貌英俊,谈吐高雅,很快成为企业高层刮目相看的人才。相比之下,季滟则要逊色得多。在美国几年也混了个学位回来,但实在技无所长,被父母安插在俞氏集团下面的分公司任职,却整日无所事事,挂个虚名,领一份薪水而已。

    不过,俞氏财大气粗、富甲一方,也不用她操心劳神。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到世上享福来的,季滟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她口含银匙出生,受父辈荫庇,可以天天睡至日上三竿,午饭前方才梳洗打扮,去做做美容、逛逛时装店。晚上,穿戴华丽,摇曳生姿地出席各种宴会派对。人生对她来说真像一场盛宴,唯一的烦恼,就只是如何去享受青春、谋杀时间。其实这也不算缺点,豪门富户多的是季滟这样的娇小姐,何况,她集财富、美貌和纯真可爱于一身,所到之处,都是众星捧月,赢来一片艳羡和赞叹。一个是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一个是娇媚玲珑的富家千金,在世人眼中,裴予陌和季滟堪称“天作之合”。他们的婚事,成了n城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谈资。在俞氏企业内部,有人暗暗拿两人与季安澜夫妇比较。25年前,季安澜亦是难得一见的商界精英,他昂藏七尺、一表人才,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再到美国研读了经济学硕士,回国后即进入俞氏集团,在极短的时间内表现得相当出色。他家世也不坏,母亲是公务员,父亲是政府重要部门负责人。俞氏前任董事长在宴会上认识了季安澜后,便对他赞不绝口、倍加欣赏。半年后,季安澜成了他的乘龙快婿,职升三级,一跃成为集团副总。论样貌,季安澜年轻时堪称俊男,俞梦瑶却算不上美女,只不过富家小姐有钱会打扮,那一份尊荣华贵,总能借助珠光宝气衬托出来。论人品,季安澜谦和有礼、儒雅温文,俞梦瑶却是一副不折不扣的千金小姐脾气,恃宠生骄,专横刻薄。当年,俞氏企业员工私底下议论,若不论身家,俞梦瑶实在是“高攀”了季安澜。25年后,同样的情况又落在了季滟身上。作为俞氏第三代,季滟虽比俞梦瑶美丽,却不及她母亲聪明能干;裴予陌虽然出身比不上季安澜,但他作风更大胆激进,回国短短数月,就做成几笔大生意,俞氏集团上下均公认他是个人才。“看来,裴予陌会成为第二个季安澜,不过,季滟对他崇拜倾慕、千依百顺,他的婚姻比季总要幸福得多。”“这可不一定。季太至少有本事才华,巾帼不让须眉,能助丈夫一臂之力,而季滟好逸恶劳,成天只知道玩乐,充其量只是个花瓶,美则美矣,一无用处。”“瞧你说的,人家是千金小姐,养尊处优,未嫁前享父母的福,出嫁后被丈夫宠爱。人生仅有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让别人看着赏心悦目,要那些才学做什么?”

    “现在是什么年代?二十一世纪了,女儿当自强。如果一味倚仗父母、依靠男人,这种女人,总有她吃苦的时候!”“我看你是妒忌人家好命吧,怎么就没摊在自己身上?不说别的,光是她那个才貌俱佳、人品一流的未婚夫,就让天下所有的女人眼红!”“是呀,每次在公司电梯里碰见他,我都会芳心乱跳,世上真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啊?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可惜他目不斜视,准备点说是目中无人。哇,既帅又酷,真正合本小姐的胃口,只可惜这样一个极品美男,却葬送在季滟那个小白痴手里,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谁叫人家是青梅竹马呢?你再惋惜也没有用!不要说俞氏那亿万身家,光是那一份两小无猜、朝夕相处的深厚情谊,世上又有几个女人能敌?”“虽然如此,我看他们性情并不相投,季滟是无比热衷于社交的,而裴予陌却兴趣缺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席宴会。即使勉强到场,也是敷衍了事、草草应付。甚至是今天这个场合,他的笑容都很牵强,眼神落寞……”今天是什么场合?这是裴予陌和季滟的订婚宴,设在n城一家五星级酒店,俞氏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以及俞季两家亲友悉数到场,高朋满座,流光溢彩,好不热闹。勿庸置疑,整个大厅最最光彩夺目的,便是今晚宴会的男女主角,男主角身着笔挺西装,俊雅迷人,笑容满面,与众宾客频频碰杯,融潇洒不羁与沉稳睿智于一体,分寸拿捏得刚刚好,看他的言行举止,根本不像个刚刚出社会的人,谈笑自如,火候恰当。比之裴予陌,季滟显得小家子气,虽然她的外表无可挑剔,高挑窈窕,妩媚动人,但她整个人几乎都吊在裴予陌身上,一双眼睛左顾右盼,如果看到有美女试图接近裴予陌,立刻射出警惕甚至敌视的光芒,昭示着自己的所有权。好在裴予陌见惯这种场面,并不以为意,反而时时关照未婚妻,不时停下来与她喁喁低语,显得专注而殷勤,简直是“最完美情人”的典范。他的笑容,哪里有一点点牵强?或许,在无人处,他的眼底会偶尔露出阴翳的神情,但不是现在。裴予陌的高超演技,千寻早就领教过。他永远懂得何种场合,该摆出何种脸色。大家都预言,裴予陌会成为俞氏的未来掌门人,商场上的事,千寻不太懂,但她知道,他一定是个精明的商人。千寻坐在偏僻角落的沙发上,冷眼打量订婚宴上的众人。只是一个看客的心理,不会让自己介入其中。这场订婚宴,季安澜执意要千寻到场,不管怎么样,她也是季家的一分子。俞梦瑶无奈作了让步,季滟则毫不在意,她今晚的整个心思都在裴予陌身上。杯中的饮料喝完了,千寻仍觉得口喝,大概是大厅里空气混浊的缘故,喉咙一直干涩。她还是不适合人多的场合。她从沙发上起身,走到餐台前去。酒水和饮料很多,但她只喜欢一种,雪碧,更喜欢它的广告语:“晶晶亮,透心凉”。端了一杯雪碧,正要离开,没想到高跟鞋踩到自己的裙角,顿时身体一歪,朝一侧倾倒,她慌乱之余,连忙伸手去抓桌子,结果只抓到餐台上的桌布。只听“哗啦”一声,桌布上的杯子全都摔到地上,饮料酒水洒了一地。听见声响,很多人都转头朝这里看,千寻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今晚出席这个宴会,根本是个错误!这是她第一次穿晚礼服,拖着长长的裙摆非常不方便,更何况她还穿了一双细长的酒杯跟高跟鞋,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结果还是闯祸了!

    季安澜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问:“怎么了?”“对不起,我不小心打翻了酒杯。”千寻解释说。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因为她打翻的酒杯当中,有高高叠起的几十只小酒杯,是预备订婚宴结束时,司仪往里面倒香槟,然后众人共同举杯,以示庆贺。“你怎么可以这样?”俞梦瑶不悦地蹙眉,大声喝斥,“简直是存心捣乱!”

    也难怪她会生气。本来就不想要千寻参加,现在她把订婚宴弄得一团糟,还打翻了酒杯,兆头很不吉利。“梦瑶,不要小题大做。”季安澜不忍千寻当众受辱,替她解围,“她又不是故意的。”

    众宾客都围了过来,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着,有人开始猜测千寻的身份。

    “这个女孩子是谁?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生得这样标致,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是俞家的亲戚吗?”“我看是季家的,季总很紧张她,自始至终都护着她。”……千寻一言不发,蹲下身去捡拾地上的碎玻璃。这时,一只男性的手臂伸过来,抓住她细瘦的手腕:“这里不用你管,交给酒店的服务生去处理。”千寻转过头,看见脸色凝重的裴予陌,和站在他旁边嘟着嘴的季滟。“对不起。”她再次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坚持留下来和服务生一起收拾残局。

    一个小小的插曲之后,订婚宴仍然继续。侍者撤掉了弄脏的桌布,换上新的酒杯,每只酒杯里都盛满了香槟,只听司仪高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文定之喜,预祝一对新人喜结连理、幸福美满!”在场嘉宾纷纷响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宴会结束后,千寻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冲洗伤口上的血迹。刚才拾碎玻璃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指,这下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真的是伤痕累累。

    从洗手间出来,在光线暗淡的过道上,看到了裴予陌。他斜靠在墙角,寂寞地抽着烟。泛黄的灯光自头顶幽幽照射,他的脸一半在光线下,一半隐在黑暗中,目光漠然,找不到焦点。她并没有停下脚步,从裴予陌身旁穿过,擦肩而过的一瞬,他突然潇洒地一弹烟头,站直身子,问:“你的手指还疼吗?”千寻怔了一下,心跳无意识地加快。表面上却是镇定自若:“已经好多了。”

    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研判。良久,露出她熟悉的邪气微笑:“你好象还没有祝福我。”“嗯,祝你订婚快乐。”她随口说。“这是你的真心话?”透过尚未消散的淡淡烟雾,他盯着她,眸子变得漆黑透亮。

    “当然真心。”千寻脑海中灵光一闪,补充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刚才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倒希望你是故意的。”他说,眼神复杂地看着她。目光那么深,那么黑,像一口井,引人不自觉地坠落。千寻有点明白,又有点迷茫。她什么都没说,加快脚步,走出了过道。裴予陌一寸寸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尽头,许久之后,他掏出打火机,又点燃一根香烟,狠狠地吸着。一星红色的微芒,在指间闪烁,映着他的脸也一下明一下暗。明天就是她返校的日子。再见了,孟千寻。他脑海中反复念叨,心下一片荒凉。

    习惯

    清晨,阳光很好。千寻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返校的行李。短短七天时间,她却觉得漫长难熬。不知道是季宅的气氛阴森压抑,还是裴予陌的存在让她喘不过气。很想回到学校,徜徉在美丽的樱花林中,呼吸清新自由的空气。只可惜,等她回校的时候,樱花早就凋谢了。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久,譬如爱情。也许是个性使然,也许是母亲的命运满目苍夷,她已经无法相信天长地久、不离不弃的爱情。

    可内心深处,还是非常渴望有一个人爱她、宠她,一生一世。收拾好了,千寻提着小小的旅行袋,出了卧房。季安澜的房门紧闭,肯定还在睡觉,现在六点钟不到,n城人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再加上昨日的订婚宴,季安澜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安宁,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是深夜,不知有多劳累。

    就不吵醒他了,等回到学校,再发封电子邮件报平安。穿过走廊,走至二楼小厅,听到屏风后面传来细微的声响。她没有多想,迳直走过去,却突然整个人呆住了。屏风后面有两个人,裴予陌和季滟,他们偎在沙发上,紧紧地搂抱成一团接吻。

    千寻立刻调开了视线。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撞见如此生猛火辣的一幕,很是难堪。

    他们昨天都订婚了,接吻应该不算什么吧?但被外人撞见,难免尴尬。千寻想无声无息地退开,可是,来不及了,她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裴予陌抬起头来,季滟也转过眼光,看见是她,原本粘在一起的两个人迅速分开。无法逃避这个场面,也无法装作没有看见。千寻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老天,为什么总让她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我……”她满面绯红,说不出的狼狈,好像被当场抓包出糗的是她。倒是季滟,经过开始的慌乱之后,很快转为镇定,落落大方地说:“你这么早就起床了?”

    再早也没你们早,大清早地就上演“亲热戏”,口水喂饱了,都不用吃早饭。虽然这样想,千寻嘴上却说:“嗯。我要赶早上七点的火车。”“打个电话让老赵送你去吧,这么早很难叫到计程车的。”从美国回来后,季滟一反常态,对千寻表现得非常友善。也许是好事将近,心情不错,所以爱屋及乌,不再以千寻为敌。“不用了,时间还来得及,我可以坐公车。”千寻转过头,眼光冷不防和裴予陌的相遇了。他直视着她,始终一言不发,静默的脸上,一双眼睛黑如深潭,目光清冷。一眼万年。她恍惚想起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随即摔摔头,从他身畔走了过去。

    默默注视着她瘦弱却挺直的背脊,裴予陌咬紧牙关,内心像有只虫子在疯狂啃噬,隐痛难忍。天知道!他多想亲自开车,送她到火车站。但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看着她一个人独自离开。不,他不能再沉溺下去,否则他就会像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傻瓜一样,变得狂热、嫉妒、贪婪、患得患失,变得不再理智冷漠,不再像他自己。爱情就像是一场赌博,谁先动情,谁就是输家。更何况,孟千寻眼里根本就没有他。

    可是,为什么他始终不能忘记她?为什么即使是在美国的那几年,他也无法把她舍弃?为什么等回国再见到她时,思慕的情绪反而更加强烈?“陌哥哥,你怎么了?”季滟察觉了他异乎寻常的沉默,“为什么不说话?”

    “有什么好说的?”他耸了耸肩,嘲讽地笑着说,“你的好意,人家根本就不领情!”

    “她很奇怪,总是独来独往,成天闷声不响,二十多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像是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你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他依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有时间,还是想想你今天怎么打发吧!”“你呢,又要去公司上班?”季滟终于转移了注意力,略带不满地说,“昨天才订婚,你就不能请假多陪陪人家?”“我也想啊,可是五一休了长假,公司还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我处理。”说完,他就站起来,走回自己的房间,再也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忽而温柔缠绵,忽而热情如火,忽而又冷若冰霜,季滟越来越发现,裴予陌有些反复无常。但没有办法,她就是喜欢他,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时光定格在8岁的冬天。大年初二,一大早母亲告诉她,远房的表姨全家来n城旅游,顺带探亲。于是,她和母亲去火车站迎接从未谋面的表姨一家人。表姨非常漂亮,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白皙皮肤、精致五官,只是衣着朴素,不及母亲全身名牌,华贵典雅。表姨夫是个潇洒迷人的男子,身材高大,五官俊朗,一口标准普通话字正腔圆,连被人称作“靓仔”的父亲都被比了下去。有一对如此出色的父母,他们的儿子肯定也不会差。

    季滟目光落到他们身侧站着的少年的脸上,就那一眼,万物顿时不复存在,脑海里一片空白——那一刻,她以为是从日本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五官俊秀到无法形容,站在淡淡的薄雾和晨曦当中,双眸晶亮,唇角微微上扬,笑得既慵懒又邪气。因为年龄相仿,他们很快就玩到一起。从小没有玩伴的季滟,对裴予陌十分依恋,竭尽全力去讨好他,甚至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也送给他。到表姨一家结束旅游,要返回上海时,两人已经难舍难分,季滟更是哭着闹着不肯和裴予陌分开。大人们无奈,只得让裴予陌和她同乘一辆汽车。

    季滟永远记得那个寒风萧瑟,阴沉欲雨的日子。因为春运的火车票很难买,裴予陌父母决定改乘飞机。他们送表姨全家到机场,分乘两辆汽车,裴予陌父母坐在前面一辆,司机是俞氏企业的员工。裴予陌则和他们一家三口坐在后面一辆,由季安澜亲自开车。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司机不小心打错了方向盘,车撞向了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惨剧发生在一瞬间,一场车祸夺去了裴予陌父母的生命。小小年纪,即遭遇生离死别,裴予陌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处于自闭状态,不会说话,也不会笑,常常在夜半惊醒,恐惧惊慌地尖叫:“姆妈,不要走!不要丢下陌陌一个人!”8岁的季滟不知怎么安慰他,陪着他一起哭泣,在原有的喜欢当中,又多了一份怜惜。

    当母亲提出要收养裴予陌时,季滟惊喜交加。她万分感谢上天的安排,让裴予陌留在自己身边,虽然他付出了失去双亲的惨痛代价。于是,裴予陌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和季滟上同一所小学。两人出双入对,每天放学后,他站在教室外面等她,引得过往女生竞相驻足。很快,裴予陌成了学校的名人,因为他出色的外表和成绩,还有罕见的迷人气质。

    从那时候开始,他便是女生们追逐的对象,她们将一封封厚厚的情书递给他。裴予陌总是看也不看,就丢入垃圾筒。季滟高兴之余,嘲笑他不解风情。他从不予反驳,眼神淡漠。

    在外人看来,裴予陌近乎完美,季滟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只要他是裴予陌,只要他是她心里的那个人,即使他没有漂亮的五官,没有优秀的成绩,没有迷人的气质,她还是一样喜欢。

    而这种喜欢,也渐渐变成了习惯,习惯了早上起来看到他神清气爽的样子,习惯了数学题目不会做的时候跑去向他请教,习惯了每天一回家就寻找他的身影,习惯了他的阴晴不定、邪气冷魅,更习惯了他温暖的怀抱和缠绵甜蜜的吻。她知道,这种习惯会陪伴她一生,直至天荒地老。季滟坐在沙发上,回味着那个吻,隐约感觉到有一点点不同。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烟草味道,经久不散。刚才发生的一幕在眼前回放——她昨晚喝了几杯红酒,早晨起来口干舌燥,下楼喝水时路过小厅,看到裴予陌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安静地抽手中的烟。不由叫了一声:“陌哥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裴予陌转过头来看她,眼神孤寂,还有一丝迷茫。她的心隐隐作疼,这样的陌哥哥是她没有见过的,如同孱弱的动物般,孤独无助,好似被全世界遗弃。季滟慢慢地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像她8岁那年做的一样。她在他的身边坐下,轻轻地把他拥抱入怀,温柔地说:“陌哥哥,你要坚强。”

    裴予陌眼底掠过一抹痛楚的光芒。好半天,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然后,他扔掉手中的烟头,扑过来,狂猛地吻住了她。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季滟激动得全身颤抖,紧紧地攀住他的脖子,呼吸急促,浑身烧灼。如果不是千寻的出现,她早就被他突如其来的热情融化了……现在,裴予陌转身离去,小厅的气温骤然冷却。季滟才想起他以前不抽烟。

    她恍然发现,裴予陌虽然看起来从容淡定,落拓不羁。但其实车祸发生后,他不再开朗,变成一个内向静默的人,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

    生日

    6月5日,很平常的一个日子。千寻上午去教室上课,下午到图书馆看书。大阅览室里人很多,她坐在靠墙的位子,这儿是最僻静的角落,不易受人打扰。上过大学的都知道,除了食堂餐厅、小树林,图书馆的阅览室是恋人们约会的另一个场所。抬眼望去,四周全都是卿卿我我的情侣。只有千寻单身一人。看了两个小时,她从书本上移开视线,转头望向窗外,一个男生的背影吸引了她的注意。

    他穿着浅绿色背心,麦色的皮肤黝黑光亮,肩膀宽而厚实。他的对面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长发女孩,两人喝着同一个杯子里的水,窗外的夕阳洒在他们身上,既甜蜜又温馨。

    她的思绪一下子飘远了,似乎又回到了14岁的那个黄昏。“嗨,美女,你在看什么?”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千寻蓦然回首,乐嘉嘉那张促狭的脸映入眼帘,旁边站着她的男友。“没看什么。”千寻回过神,淡淡地说。“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黑壮结实,体育学院一抓一大把!”乐嘉嘉冲男友眨眨眼说,“文凯,改天给我们千寻介绍一个!”乐嘉嘉的男友文凯正好是体育学院的,有一次他参加系际足球联赛,一不小心把球踢出了场外,球不偏不倚砸在观战的乐嘉嘉的脸上,倒霉的女生血流满面当场昏厥过去。惊惶失措的男生顾不得比赛,抱起她往医院冲去。乐嘉嘉醒来后,坚称鼻子被他砸歪了,自己毁了容嫁不出去,非要男生负责不可。于是,文凯负责到底,索性作了她的男友。在文凯眼中,千寻生得过于纤秀精致,直发,瓜子脸,白皙的皮肤,这样古典的女生,和大大咧咧的体育学院男生并不相配。“算了,我们学院没有哪个男生,配得上千寻,还是找个文学院的比较好。”“你们在说什么啊?”千寻有点懊恼,“我大学阶段不会找男朋友。”“幸好你是说大学阶段,否则,我以为你要独身主义呢。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独身,真是暴殄天物,不知多少男孩子会痛哭流涕!”乐嘉嘉仍在一旁揶揄她。“文凯,管管你的女朋友,你不觉得她很聒噪吗?”千寻只得向文凯求救。

    文凯很有些受宠若惊,这是千寻第一次和他说话。以前他总认为她是不会开玩笑的,“冰山美人”般冷漠傲然,接触后才知道,其实她为人随和,和宿舍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包括他那像麻雀般吵闹的女友。“好了,嘉嘉,不要闹了。”文凯拍拍乐嘉嘉的头,“人家脸皮薄,不像你。”

    “你的意思是,我脸皮很厚了?”乐嘉嘉立时瞪大了眼睛,“见色忘义的家伙,看到美女就找不着北了?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家千寻才不会看上你呢!”“是,是,我是癞蛤蟆,只能吃你这只丑小鸭!”文凯嘻皮笑脸地说。唉!有个孩子气的女友,真够麻烦!这样一对活宝闹场,书是看不下去了。千寻只得收拾书本,拉开椅子离开。

    “千寻,不要走,我和你一起回宿舍!”乐嘉嘉撇下文凯,急忙追了出来。

    “文凯怎么办?”下楼时,千寻看了气鼓鼓的乐嘉嘉一眼,“你不会真的生他的气吧?”

    “没事,和他闹着玩呢!”乐嘉嘉偷偷地笑,满脸甜蜜,“我就喜欢看他着急赔不是的样子,这说明他很在乎我。”“也许,你对他不是那么自信吧?”千寻揣度地说,“否则,你不会用这种方法试探他是否真的爱你。”“千寻,你不懂。”乐嘉嘉敛去笑,露出忧郁的神情,“我不像你条件这么好,追求的男生这么多。我不漂亮,也没有特殊的才能,也不是什么名门豪族,我只希望有一个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的男生陪在身边,希望他的眼里只有我。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文凯每一次看见你,眼中都是惊艳。知道吗?千寻,你不用说一句话,只要一个小小的眼神,就能让男人着迷至死。”“嘉嘉,”千寻微微有些不安,“你不要这样想,是你太敏感了。”“哪个恋爱中的女人不敏感,不会患得患失?除非她没有真正地爱过。”

    “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永远不碰爱情。”千寻认真地说。“但是,爱情到来的时候,你根本抵挡不住。千寻,你现在之所以能够这样冷静自持,只因为你的缘分还未到。”乐嘉嘉盯着她的脸,“你是一个外柔内刚、外冷内热的人,如果遇到你的真命天子,我相信,你的爱情会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惊心动魄、轰轰烈烈!”千寻转头,直视着乐嘉嘉的眼睛,这个外表单纯活泼的女孩,其实有着深沉内敛的另一面。

    走进女生宿舍区,几个女生从楼梯上下来,经过她们身边,几句话飘到了千寻耳里:“看到那个男人没有?真的好帅啊!”“在大学里,很少看到这种类型的男人,硬朗而又帅气,还有他脸上那股满不在乎的神情,目空一切,又很忧郁,呵呵,像小说中的人物!”“他刚才不是向你打听,他找谁?”“哦,英文系的孟千寻。这个名字我倒听过,不知道她住哪间宿舍。”……千寻心中一紧,谁找她?会不会是他……她走上楼梯,看见一个人站在8号宿舍楼下,背倚着墙,双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纹,斜睨着进进出出的女生。

    真的是他!可是,他现在应该在千里之外的n城,而不是出现在w大的宿舍楼下。

    她不由停下脚步,不愿意再走上前去。“帅哥!”乐嘉嘉没有发现她的异样,激动地说,“那边有个超级大帅哥!”

    乐嘉嘉嗓门本来就大,这样一嚷,那人的眼睛已经看向他们。千寻无奈,只得朝他走过去。到了近前,他慢慢直起身,脸色平静地看着她。从美国回来后,他的头发剪短了,五官更加俊朗醒目,比以往添了些沉稳坚硬的气质。面前这个男生,真是越来越有男人味了!“你……”千寻迟疑着,吞吞吐吐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到w城出差,顺便来看看你。”裴予陌懒洋洋地说,看向一边张大了嘴巴的乐嘉嘉,“不介绍一下吗?”“我叫乐嘉嘉,睡在千寻下铺的姐妹。”乐嘉嘉从惊艳状态中回复过来,抢着介绍,“千寻,这位帅哥是谁?”“呃……”千寻再三斟酌,方才轻轻地说,“裴予陌,我的准姐夫。”乐嘉嘉的嘴巴张得更大了,而裴予陌懒洋洋的神情不见了,瞳仁由浅转深,变得幽冷难测。

    “你们慢慢聊吧,我先走了。”乐嘉嘉觉察到了一丝诡异,赶紧告辞。好半天,两人都不说话,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对视着。旁边路过的女生,纷纷回头看他们,目光中充满好奇和猜测,其中不乏暧昧。

    千寻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你为什么要来?”她艰难地启齿,有几分下逐客令的味道。“6月5日,你的生日,我不想要你一个人过。”千寻猛地怔住,抬头赫然撞见他的目光,还是那么深,像一口井,要把她吸附进去。

    她先是错愕,继而感觉慌乱。裴予陌,他不同于学校的那些男生,他身上有一种迷人而危险的气质,能让所有的女生心醉神迷。而且,他性格冷静沉稳,喜怒不形于色,一旦订立目标就会执行到底。这种坚毅和冷酷,混合成一种奇特的魅力,使他出众、超凡、脱俗,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同时也惯得他更加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而他的偏执、冷酷和骄傲,正是千寻深恶痛绝的。在他身上,她看不到一丝温暖,只感受得到阴郁。即使他是王子,她也不想做仙度瑞拉。就像母亲说的,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何况,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公主。“你记错了,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即使是,也和你没有关系。”千寻冷漠地说完,转身上楼。

    一走进宿舍,乐嘉嘉便扑了上来,一把抓住千寻的胳膊:“老实交待,刚才楼下那个帅哥,真是你未来的姐夫?”“当然。姐夫还有假的吗?”“可是,他看你的眼神很特别哦。”乐嘉嘉眼里有淡淡的玩味,“深情款款,不像是看小姨子,倒像是恋人。”“你别胡说八道。”千寻走到窗前,悄然撩开窗帘一角。楼下的林荫小道上,裴予陌抱臂而立,静静地仰头望着这边。过往女生频频侧目而视,回头率百分之百。“人家千里迢迢跑到学校来看你,你干嘛这么冷淡?”乐嘉嘉很替帅哥抱不平,“即使是姐夫,你也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啊。”“嘉嘉,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吗?”千寻望着楼下那个帅挺的身影,目光变得沉静而悠远,“今晚七点约在樱花林见面。”

    隐私

    好像大家都想要男二早一点出现,我说过,他会露面的,但不是现在~~~~

    吃过晚饭,千寻返回8号宿舍楼,裴予陌居然还站在那里。夜色渐浓,灯火阑珊,他高大的背影看上去很落寞,却又那么固执。她走过去,冷冰冰地说:“裴予陌,晚上八点我们在樱花林见,我有话要跟你说。”

    看见他脸上惊喜交加的表情,她转身走开。那晚,千寻七点出现在学校后面的樱花林。文凯早就等在那里了,站在他身侧的男生高大健壮,笑容可掬,千寻看着有点眼熟。文凯介绍说:“他是唐彛臀彝奘业母缑恰u馕痪褪怯10南荡竺xΦ拿锨a啊!蹦猩牧撑釉诎档穆返乒庀拢磷沤】档镊詈诠庠螅陈躺谋承模蠢粘鲎乘兜纳硇巍ga澳宰拥绻饣鹗湎氲绞裁矗芽诙觯骸澳悴皇怯信笥崖穑俊薄拔目狄野锩Γ揖屠戳恕!碧茝|有些茫然地看着她,“原来是相亲!”

    千寻白了文凯一眼,文凯抓抓头皮,尴尬地说:“都怪嘉嘉,她在电话里没有说清楚。”

    “没关系,反正是陪我演一出戏。”千寻说,“就怕你的女朋友知道了,不太高兴。”

    “演戏?”唐彛6彼弁噶粒裆朔埽把菔裁聪罚俊薄把菸业哪信笥选!彼涣髀肚樾鞯模澳愀衣穑俊薄罢庥惺裁床桓遥 碧茝|不甘示弱。千寻默默凝视着眼前这个男生,桔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他的五官镀上了一层金边。这是一个眉目英挺的男生,有浓浓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笑容灿烂,找不出一丝阴霾。从某个角度看,他和林熙阳真的很像。“那你要演像一点,不可以穿帮哦。”千寻笑着说,眼底有什么在闪闪发光。

    明眸似水,笑靥如花,唐彛镆斓氐纱罅搜郏褪谴抵心歉鲆跤衾淠14苋饲Ю锏呐穑?

    文凯离开后,千寻如此这般地解释了一番,唐彛砩辖觳补垂矗敌Φ厮担骸叭绻前缜槁拢憔鸵熳盼业氖郑裨蛞坏阋膊幌瘛!鼻a傲成戏4龋骸耙欢t庋俊薄澳挠心信笥牙氲媚敲丛兜模俊碧茝|依然在笑,双眸灿亮,牙齿洁白。

    她心中一动,走上前,将手伸进他的臂弯里:“是这样吗?”“刚刚及格。”唐彛a苏q劬Γ蛉さ厮担叭绻侔淹房抗矗秃昧恕!?

    千寻尚在犹豫,他已经伸出胳膊,一把搂过她,将她的头按在自己肩上。

    不知哪个方向吹来的夜风,轻轻撩起她的长发,撩起很多年前的某段记忆。她的身子不由泛起一阵颤栗。“你很害怕吗?”唐彛Ы袅怂谒缘蜕匦Γ芭率裁矗磕训滥愦游刺腹蛋俊?

    他分明在捉弄她!千寻心下暗恼,待要用力挣开他,突然一眼瞥见裴予陌。

    他们身后不远处,他背脊挺直耸立在樱花树下,脸庞隐在斑驳的暗影中,安静得像一棵树。

    千寻全身僵硬,本能地偎向了唐彛k舾械匾馐兜绞裁矗匙潘哪抗饪垂ィ12椿嵋猓蛋的罅四笄a暗募缤贰k屑さ爻逅恍Αl茝|松开千寻的肩膀,执起她的手。两人手牵手走到裴予陌面前。

    “你就来了?不是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