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炽热,那是爱,是悔,是思念,是狂喜?再也分不清,只是知道,二十年的梦境一朝成真,一切期待,都化作一滴痴情泪,滴落在卿云纵的脸颊上。
那一滴泪水落下,竟然如同决堤之水,万千个日夜的思念,魂牵梦萦,终于在此刻尽数释放,卿云纵默默无语,只是抬起手,轻轻抚摸伏在自己胸膛上无声悲泣的男人的头发——只有此时,只有此地,这个总是犹如钢铁一样坚硬的男人才会如此激烈地释放自己的情感。
卿云纵缓缓闭上眼睛,道:“舒云,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三个月,但是就是这三个月,让我们痴缠二十年,可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对你的感情,不是悲伤,不是戚戚,是飞蛾投火的义无反顾,我的爱,绝无回头,绝无转圜,所以我不会悲伤,我也不会为我或者你掉一滴眼泪,因为,我不悔!”
“你这呆粽子啊,怎能叫我不痴迷一生呢?”沧溟舒云解开他的衣襟,顺着他的脖颈一路吻到他的嘴唇,再也没有过多的言语,再也不需要解释,只有相见,只有此刻眼前的人是真真切切,那是相隔了遥远时间的激情复苏,熊熊烈火,丝毫不亚于年少轻狂,经过岁月的沉淀甚至,
更加炽烈。
一解相思,唯有纵情!
人生得意,须要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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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在楼下的大堂里吃饭,卿五的亲爹和爹亲在上面的包间不知道在磨蹭什么,卿五说他们也许一天一夜都有得磨,所以他们就在这里定了房,卿五早早就被他背到了客房休息。
此刻已是日落黄昏,但是街市上的行人不减反增,原来夜市即将摆起,今夜又恰逢月下庙会,是以热闹得多,大堂里熙熙攘攘,小七则默默坐在一角啃馒头。
“好俊的公子爷!”身旁桌子的客人突然发出小声赞叹,周遭客人们也都开始议论纷纷,小七这才抬起头,顺着众人指指点点的目光望向引发骚动的根源——从二楼缓缓下来的一位儒雅不凡的青衫公子,那位公子气质极为出众,虽然偌大的楼梯上上下下的行人众多,却都不由自主给他让了条路,一个个对他侧目不已,目光中带着痴迷。
这个人,真是天生就有让人喜欢的魅力。
小七一眼望去就看得愣了——不过他看的不是那俊美无双的公子的脸,而是他的双腿,他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公子以稳稳的步伐一步步走下台阶,随即竟然刷地一下打开手上的丹青折扇,翩翩然摇着折扇,一步一步潇洒地朝他这边走来——那步态和常人无异,不过在众人眼中,这公子的一举一动都已是说不出来的优美,连走路的姿势都那么好看——除了小七注意到,他的脚步有些许旁人察觉不出的虚浮。
这家伙!明明走路都不稳还要打肿脸充胖子摇什么折扇!
但是对于某人来说,这可是十年来第一次能以自己的双脚像个正常人一样步行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心情自然是得意非常,于是竟然径直来到小七桌边坐下,笑道:“小七,吃完陪我去逛街吧。”
“要我去把你的轮椅搬下来么?我怕你走到一半儿就没力气了。”小七问。
“嘘,坐什么轮椅,现在在你面前的不是那个残废的卿五少,而是——游学四方的君公子。”某人如玉面容上浮现一丝促狭的微笑,“你是我的书童。”
“切!”小七扯了扯嘴角,“爷是影卫。”
“爷什么爷,你才多大!”某人一扇子敲在小七的脑门上。
小七想到和卿五,呃,不,君公子一起逛街,一定少不了他的好处,于是馒头也不啃了,便道:“公子我们走。”
君公子本来想顺势站起来,却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奇怪,怎么在小七面前,自己就不会走路了?他有些发急,但是小七在前,怎么也找不出刚才信步而行的感觉了。
小七见他坐着不动,便问:“怎么了?”
“小七你扶我一把。”君公子终于有些不好意思道。许是被小七扶抱惯了,见到小七,竟然下意识地就不会走路了。
此时周围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这桌,君公子只好尴尬地故意放大了些声音道:“书童,刚才不知道怎么的扭了脚,扶我一把。”
小七= =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你掩饰个啥,谁会管你扭不扭到脚?于是熟练地挽住卿五的手臂,把他扶出了大门。
果真不出小七所料,卿五出了门,还要大摇大摆地自己去逛庙会,兴冲冲地走了半里路不到,步态就越发颠簸,虽然他现在走路是可以走得更久一些,但是行走得时间越长,跛态越是明显。正当他执意一瘸一拐地拉着小七走在热闹的大街上,后面突然有人叫了声“瘸子”,就让卿五白净的脸皮面红而赤,回头一看,原来是行人呵斥路边强行拉人乞讨的瘸乞丐,非是说他。不过卿五终究别扭起来,脚下故意一滑,跌倒下去,却被小七一把拉住,关心地问:“怎么了?撑不住了?”
卿五就站在街边故意道:“我脚真的扭了,我不走了,你背我。”
“那我背你回客栈休息吧?”小七扶他坐在街边一个小吃摊的凳子上,蹲下去查看他的脚踝。
“不,我想继续逛庙会,你替我雇个无顶的小抬轿,或者你背我,都可以。”卿五道。
小七一听他矫情的口吻就知道他是装的——卿五一开口,他心思想的什么,小七不想知道也能知道,这货无非是怕人说他是瘸子,怎么也不肯自己走了,懒货!
“脚扭了就回去休息,想逛庙会就自己走。”小七很大爷兮兮地道。
“我不能自己走,别人要笑话我。”卿五倒是在小七面前坦诚,“我走路跛脚,多难看。”
“一个大男人让人背着逛街,更难看!”小七站起来,鄙视地看着他,“跛脚又怎么样?行的端做得正,管别人说什么!一个男人连这点打击都承受不住,还叫什么男人!哼唧!”
“小七…… ”卿五看着抱着手一副凛然样子的小七,顿时感到又好气又好笑,这小子竟然教训起自己来了?
于是他笑道:“好,好,你说的对,大男人怕什么流言蜚语,我就是跛子,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
于是要站起来接着前行,小七突然按住他道:“你等等。”只见他随即跑到路对面的一个货摊上,不一会儿就拿来了一根雕工精细的手杖,交给卿五道:“虽然我是你的腿,但是你也要学着自己独立,不要处处依赖我,我扶抱你惯了,你自己就永远学不会走路。你放心迈开步伐,不要害怕跌倒,因为我会永远在你的背后守护你——赵青说过,你的腿脚还不太稳健,拄根拐杖辅助走路再好不过,拿着吧!这是我送你的。”
卿五听完这番言论,讶道:“嗯?”
“怎么了?”小七问。
卿五微微一笑:“哈,我突然感到,某人在本公子的感染下,越发变得气势不凡,言语豪劲,隐隐有一代豪侠的风范,能使得昔日顽劣懵懂嚣张跋扈的问题少年变得如此木秀于林,哎呀,我真是佩服我自己,你说,我是不是该去开间学堂,为人师表,将这番树人心得彰显天下,为天下黎民谋福呢?”
“你臭屁什么!本大爷本来就是一代豪侠!哪里需要你染!染你个大头鬼!自己肚皮比谁都黑,全天下都让你染黑了!”小七顿时炸毛了。
“哦?你哪只眼看到我的肚皮是黑的?”卿五打开折扇,遮掩笑得太过奸猾的嘴角。虽然,一个谦谦君子不该这么笑。
小七歪着头道:“难道‘腹黑’这个词,不是为你准备的么?”
“哈。”卿五以一阵轻笑带过这个话题,随即手扶拐杖,欣欣然继续前行。
未及,前面街道一角,现出一张简陋的桌子,桌上挂着一条字幅,桌后坐着几个布衣平民,卿五远远望去,只见那字幅上写的内容乃是秀水村招募教书先生一名,管吃管住,月银三十文。
这几个人乃是距此地几十里外的秀水村跑过来的,领头的乃是村长,从他们的穿着就能看出来,这个秀水村其实是个穷山村,四周都是山,世世代代过着偏居一隅的简朴日子,因为穷,所以村子里多少年没有教书先生,村长今年卖了些余粮,才凑出钱来到楚州这种对他们而言的大地方来请先生,无奈能出得起的月银对于这里的人来说实在太少,因此摆了好几日的摊子也没有人愿意应招,正准备过了今晚就回家乡。
“三十文钱,啧啧,这么少,谁脑子进水了才回去应招。”小七咂着嘴道。
“你是在讲你家主人脑子进水了么?”卿五则道。
“喂!”小七= =
卿五莞尔:“只是受你启发,突然发现自己身上的教书育人的才华,这还要多亏了你的提醒啊!秀水村的稚子孩童啊,我来了,等待接受一代贤人的教诲吧!”
小七眼前突然闪回了一个画面——一群小腹黑跟着卿五这个大腹黑一起阴笑的场景。
第110章 诲人不倦
小七打量着卿五,道:“公子,你这样去应招,一点都不像是落魄到要去穷山村的书生,看你一身贵气,头戴玉簪,手拿丝绦紫晶佩的扇子,脚踏镶珠靴,腰佩锦香囊,哪里像个穷人,你这样过去,是纯心去寻人家开心的。”
“那我该怎样过去?”卿五问。
小七嘿嘿一笑:“你不知道民间的疾苦,让我来帮你装扮装扮。”
于是拉着卿五去街角的成衣铺子转悠。
小七不光替卿五买了衣服,还让卿五换了衣服。里面仍旧穿着柔软的丝缎衣裳,外面却裹了一件最便宜的粗布长衫,就连头发也换了一根布带绾上,一番装扮下来,卿五虽然身穿朴素布衣,但气质依旧高雅雍华,就连这简陋衣衫也是藏不住,那般月眉星目,绛唇朱樱,让小七忍不住心头一阵阵悸动。
片刻失神,小七连忙别过头道:“既然是你的书童,那我也不能穿得太好,我也去换身衣服。”
于是那店铺老板奇怪地看着这两人非要买最不好的衣衫,弄得自己灰头土脸,现在大户人家的公子哥都爱好这个么?
穿戴完后,小七道:“你等我一会儿,我回去拿样东西。”
“去吧去吧,顺便告诉大宝赵青他们,让他们以后若是有事就去秀水村找我们,趁着武林最近乱势未定,我们找个地方隐居一段时间静观其变,顺便教书育人,诲人不倦。”卿五道。
“我看是毁人吧!”小七丢下一句话就飞也似的逃开了。
很快,小七就带着卿五的一双拐杖回来,道:“你撑着拐杖出去,就显得更加可怜,人家肯定就不会怀疑。”
“好,小七你比我更加通晓市井,那你替我去应招。”卿五顿时把事情推到了小七头上。
小七哼了一声,果然屁颠颠跑到街对面去和秀水村的村长打招呼。
小七觉得自己真的是被卿五带坏了,面对老实巴交的村长,谎话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连个梗都不带,他说自家公子饱读诗书,学富五车,可惜家道败落,如今流落异乡,公子儿时生病落下残疾,如今生计艰难,想要找个谋生之路云云,因为他谎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