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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欧洲(八)
    奥斯曼骑兵们的信心,不是凭空而来,身后超过二万的同僚,另一方还有数万的骑兵,后面更远处,连炮测汽球上高倍望远镜也观察不到的地方,还有更多的军队正在集结,这就是他们的底气。

    他们展现出惊人的控马技术,整个队形松而不散,这一点明显要比马木留克高明得多了了。当初在埃及同样受到炮火攻击的马木留克,对于战场适应,远远没有这么迅速和快捷。

    事实上炮测汽球上的士兵马上就发回了信号:“骑兵后面伴随着的,很大可能是炮兵!”大约隔了十来秒,炮测汽球上的士兵再次发来信号,“确认是炮兵,用六到八匹马拖着的炮兵,至少三十门炮!”

    穆罕默德二世手下除了那些一开始还没接敌,就被四点五寸大口径榴弹炮击毁的乌尔班大炮之外,他也还有炮,许多的炮,只不过是口径相对来说,没有乌尔班那么夸张而已,对于城墙攻坚的能力,不如乌尔班那么恐惧。

    “彼酋知兵!”许彬对于军事上的敏感,远远要比刘吉强得多,就算老了,他同样听着通讯兵的话,已经就有了这样的结论。刘吉不知想要去找丁一说什么,却被许彬扯住了手臂,向他缓缓在摇了摇头。

    因为许彬看得出丁一是在思考对策,这个当口,刘吉去讲一些废话,是不合适的——刘吉唬得住许彬的护兵,却唬不住这老先生——许彬直接就认为,刘吉在军事上。开口就是废话的。所以扯着他,不教他去打扰丁一的思路。

    “祐之。莫要持宠生骄,这当口。万不能去扰如晋!”许彬板着脸低声音训斥着刘吉。

    老一辈的士大夫,通常的共识就是丁一对他的弟子,太宠了。

    按着许彬的性子来说,这当口刘吉说废话,直接就是斥退,但丁一只要允许,通常都会耐心地解说到刘吉大致上有个概念。许彬看不下去,反正他资历摆着,有谁不能喷的?直接就把刘吉扯过来喷:“前骑后炮。是截骑或是破炮?此两难也!安能扰汝师之思?”

    听着许彬的话,刘吉才心头一动,他本来是想劝丁一,赶紧开炮吧!此时才醒觉出自己的幼稚来,人无全才,于勾心斗角或是宣传方面,他自有天赋;但军事上,他真的是不行的。

    “无妨,养浩先生。静看学生袍泽破敌便是。”丁一放下望远镜,微笑着道,“通讯兵!”

    “到!”

    “命令文团长出击!务必击退十四连阵地前方骑兵!敌退即返!”

    “是!”

    战场上的军令都是简短明要的,没有什么太多的讲究。

    通信指挥系统真的是在战场上有着极强的地位。就这么十几个炮测气球,籍着阳光和镜子来传递军令,虽然非常原始。但是在这个时代,已是无比的快捷了!丁一这边下令之后。不过两分钟,文胖子那边已带着骑兵营。从壕沟上的厚木板缓行而出。

    “神乎其技啊!如手使臂,如臂使指,不外如是!陛下于兵事造诣,近乎道哉!”许彬看着,那是不住地感叹了。飞将军李广,千古名将吧?为什么会难封?迷路,军令传递不畅,指挥系统虽然不能直接杀敌,但略懂些军事的人,都会知道它的重要性。这个年代分兵进攻,基本都是评书情节,实战之中很少有人用到的,为啥?因为没有详细的地图,没有计时工具,没有便携的指北针!一旦分兵,往往就是失期,如果分兵合击最后能成功,几乎都是大胜的。

    而和丁一这样,如臂使指一般,军令一层层的传递下去,有条不紊的分派着每一支部队,许彬是真的觉得,这是十分伟大的创举,是不可思议的指挥技能了。这要换个人来,哪怕会弄热汽球,懂得造镜子,也懂得摩斯电码的传递,绝对也做不到丁一这样。

    因为这得需要几个密码本,把所有军中使用频率高的词汇,都编成册,再用数字来给每个词组编序。而且还得有多个密码本,定期的更替,没背过密电码本的人,就是明白这道理,自己去编,首先得把军中使用的词汇归纳出来,慢慢去弄,慢慢去调整,打算多久编一本?五年还是十年?更别提还得多本替换了!

    丁一微微地摇了摇头,向许彬略一致意,然后仍旧端起望远镜。

    在望远镜里,已看到文胖子的骑兵营开始加速起来,而跟那股冲向十四连阵地的骑兵,距离不断地接近!双方都是骑着阿拉伯纯血马,相对来说,文胖子这边有装甲,三层的鸡胸甲,防护要更为完善,但重量也更沉,所以马速要低一点。

    “为啥还不开炮?”刘吉都带着一点颤音了,因为除了文胖子截下的几百骑,还有千多骑向着十三连的阵地,声势浩荡地冲锋而来。已经到了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一个个小黑点跳动着接近,看出是骑兵,看见了对方的旗帜,马蹄声也愈来愈清晰!

    丁一依然没有回答,也没有下命令,他可不打算指挥到每一个步兵班。

    三营长下到十三连去了,丁一这边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是不会去干拢指挥的。

    而在文胖子带着骑兵营开始转向的时候,几乎不约而同的,奥斯曼的骑兵指挥官,也下达了同样的命令,应该说,奥斯曼人的骑兵要比文胖子的骑兵营战术素养差一些,就算他们是奥斯曼人里的精锐,跟受到严格操典的近代骑兵哪有什么可相比的?

    警卫团骑兵里的将士,那大多都是都音部落里出来的剽悍草原籍汉子,换了阿拉伯纯血马,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士兵,哪会露怯?文胖子这边的骑兵压出的弧线,极为漂亮利落,而如果双方骑兵都放弃冲撞,打算用骑射来做出第一轮试探的话,这道弧线,就如同海面上的战列线一样,谁先拐过去并且队形完整,谁就能先给对方打击。

    “叭、叭、叭、叭!”炒豆一般的枪响,就在马蹄声里响起,那些摔倒的奥斯曼骑兵,几乎在坠地的瞬间,眼里都透出不敢置信来。是,对方的骑兵比他们战术素养好,奥斯曼人可以接受这一点,并且骑兵首领还看出,对方的盔甲也要比自己这边强,所以他才下令先用一轮骑射压制,看看射乱对方阵型,然后仗着甲轻马快,重整队形再来对冲。

    可怎么会这样啊!双方还没有交错而过啊!这还没到射箭的距离啊!

    还离着七八十米,怎么可能放箭?的确不可能放箭,但是骑步枪在这个距离,足够开火了,不追求精确度的压制射击,就算是短枪管的骑枪,也完全可以给予对方压制!

    文胖子可没理会对方怎么想,他也不会读心术,只是机械地用双腿控马,然后拉动枪栓,打完了一匣子弹,这时才和奥斯曼人的残兵交错,文胖子大吼一声:“手榴弹!”三四十米的距离,籍着马力,正是手榴弹投掷的最好时机。

    奥斯曼人在手榴弹的爆炸声里,几乎很难单靠双腿去驭马,所以他们射出的箭只有天知道是落到哪里去,而参差不齐的箭枝,根本对披了三层甲的骑兵营,没有起到一点作用。

    文胖子领着骑兵营又向着奥斯曼又溃乱的骑兵压了过去,他很喜欢这支骑兵营,这个年代的将领,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支骑兵营,他们马术精湛、纪律良好、信仰坚定,而且盔甲坚固、战马优秀!到了埃及之后,连原本战马的短板也弥补上了,这样的骑兵营,他们就是这个年代,最锋利的长刀。

    当他们在文胖子的带领下,掠过那些奥斯曼残兵之后,六七百骑奥斯曼人,没有一个还能站起来,没有一个幸免者。

    “赢了!我们赢了!”刘吉兴奋地高叫起来,甚至因为身边的士兵太过沉默,连许彬也不屑与他搭话,刘吉扯过一个士麦那的民夫,把望远镜硬凑到人家眼前,“你看!你看!我们赢了!”

    对于警卫团的士兵来说,他们并不认为这值得欢呼。但对于士麦那的青壮,他们的表现,就很疯狂了,他们把望远镜小心地递给同伴,更多的人看见几百米外躺倒的奥斯曼人,他们认为不可战胜的奥斯曼人,他们看见警卫团的骑兵营,拖着奥斯曼人的旗帜正从容撤回来。

    “天佑罗马!”他们这样的欢呼。

    “神佑陛下!”、“胜利属于皇帝!”、“上帝啊!上帝啊!”他们几乎陷入一种集体的臆症之中,不能自制地咆哮着,这种骑兵的对决,比起火炮更让他们兴奋和充填信心。以至于战壕里的警卫团老兵,不得不用脚踹,用抢托砸,让他们安静下,让他们低伏在壕沟里,以免被冲向十三连防线的奥斯曼人射中。

    “祐之,把你的望远镜找回来,不然的话,不单照价赔偿二百七十个银元,而且军方检察机构会以泄露军事机密罪起诉你。”丁一仍旧看着十三连的阵地防线,只是平淡地对着刘吉这么说道。

    因为刘吉递给身边青壮的望远镜,此时已经不知道到了谁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