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了封爵的话,张恪身边的几个人顿时炸锅了,喜笑颜开。岳子轩忍不住说道:“大人,是封王,还是封侯啊?”
“做梦呢!”卓十三笑道:“傻小子,咱大明的规矩,异姓不王!至于侯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最多是封伯!”
“那有什么意思啊,还是王爷,侯爷叫着顺嘴!”马彪忍不住嘟囔着。
“别胡说八道,给我丢人了!”张恪沉着脸说道:“李成梁打了一辈子仗,才封了平辽伯,至于戚继光连爵位都没有捞到。我眼下才是参将,上面还有副将,还有总兵,总兵还分杂号总兵,正印总兵,离着封爵还早着呢!”
大家伙掰着手指头一算,都按下了兴奋的劲头,的确路还很长。
倒是一旁的王化贞不这么看,他笑道:“安费扬古是老奴的理政五大臣,知道的机密众多,只要撬开他的嘴,绝对能找到老奴的弱点。日后平定了建奴,永贞的功劳也是第一份的,我看要不了多长时间,你就是我大明武人第一位了!”
张恪也是一个俗人,虽然不见得当一辈子大明的忠臣孝子,但是能升官进爵,扩充实力,当然是好事情,必须把安费扬古的骨髓都榨干了!
张恪急忙对着卓十三说道:“十三哥,老东西太重要了,你立刻带着他,还有硕托进京,献给圣上。有了上次的教训,这一回恐怕他们插翅难飞,让东厂和锦衣卫好好盘问。”
卓十三笑道:“没问题,老祖宗虽然退了。可是张公公顶上去了,有他在,人跑不了!永贞的功劳也跑不了!”
“十三哥,事不宜迟,我看你现在就走吧。连夜回京。”
“这么着急?”王化贞惊讶地说道:“永贞,要不要再等等,我们把大胜的经过,还有请功的名单拟好,左右不过一两天时间,一起上奏。岂不是更好!”
卓十三一听,也急忙点头:“永贞,眼下还是国丧期间,送去了也办不了。”
“不!”
张恪坚定地摇摇头:“十三哥,我觉得老奴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说不定很快就有大战,人早点送走安心。”
对于张恪的话,大家伙还有疑惑,可是张恪坚持,卓十三也只能照办,他带着硕托和安费扬古连夜离开了白土厂关,取道义州进京。至于歹安儿和王宏两个人,还留在了张恪手上。他们涉及到蒙古还有晋商。张恪需要调查的更详细,铁证如山,才能向晋商这个庞然大物出手。
……
就在张恪领兵撤回长城以内的时候。一支三百余人的骑兵赶到了伏击战场。
目之所及,全都是黑乎乎一片,芦苇几乎都被烧光了。
鸟兽早就逃散,到处都是一派死一般的沉寂,让人不寒而栗。
骑士跳下战马,四处搜寻。很快就找到了大量的尸体,有的已经被烧得焦黑。所有尸体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没有了脑袋!
“启禀贝勒爷,全。全都死了!”
“什么,气死我了!”马背上的壮汉脸色铁青,狰狞骇人。
这家伙不是别人,正是后金四大贝勒之一的莽古尔泰!
其实说起来,营救硕托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老奴不光是想救回一个孙子那么简单,他要借此试探明朝的戒备程度,考察晋商的本事,决定双方更大的合作,最后老奴还想分化拉拢蒙古人。
歹安儿台吉是亲老奴,安费扬古此番前来接人,也担负着特使的职责,就是和歹安儿通气,支持他取得炒花部的控制权。
以老奴的精明,自然知道光凭着嘴皮子没用,必须有足够的实力作为依靠。就让三贝勒莽古尔泰率领两千五百名正蓝旗的精兵跟在安费扬古的后面,替他压阵。
他们大约相差了一天多的路程,骄横的莽古尔泰也没有着急,安费扬古经验丰富,手下五六百精兵,足够应付突发情况了。
莽古尔泰本着贼不走空的精神,他正寻找猎物,捞到一点好处,好扩充他的势力。
这位三贝勒做梦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把安费扬古全给吞了,连骨头渣子都没有留下来。
看着遍地的无头尸体,莽古尔泰几乎要爆炸了。
“谁,是谁这么大胆子,我要撕碎他们!”
手下人战战兢兢说道:“贝勒爷,看尸体上的伤口,好像是火铳造成的,应该,应该是明狗干的!”
“好啊!”莽古尔泰咬牙切齿,破口大骂:“老子正想抢你们呢,自己送上来了,就别怪本贝勒不客气!”
莽古尔泰飞身上马,大声喝道:“孩儿们,跟着我,杀明狗!”
“杀!杀!杀!”
一片喧嚣之中,他们蜂拥南下。
……
打人一拳,防人一脚。张恪抓了安费扬古和歹安儿,就算是老奴不报复,蒙古人也会有行动,因此张恪派遣了大量的人手,全面注意着草原的动静。
余庆本是镇夷堡的夜不收,虽然身手不错,可是每个月也只有一石粮食,仅能填饱肚子。眼看三十来岁,别说娶媳妇,就连一个窝都没有。
他的变化从去年开始,张恪掌控了镇夷堡之后,立刻对士兵进行了整顿,余庆因为功夫好,依旧作为夜不收,而且还被提拔为甲长,每个月饷银提高到了一两三钱。
收入提升还是小事,开春之后,分配田地,作为夜不收的余庆拿到了五十亩上好的田地,摇身一变成了小地主。
蒙古鞑子来打草谷的时候,他又立了功,凭着两颗人头,得到七十两赏银。有了银子,余庆立刻购买了一处小院。
昔日的丘八摇身一变,成了高富帅,鼻子比狗还灵的媒婆立刻找上了门,给余庆介绍好几个姑娘,任他挑选。
余庆最后选了一个农家的女孩子,才十六岁,小姑娘相貌虽然不出众,但是老实肯干,里里外外,全都是拿得出手,春耕的时候小姑娘一个人操持,一点都没有耽搁。
就在两个月前,小姑娘的肚子渐渐大了,余庆高兴地发疯,他终于要当爹了!知道妻子怀孕的那天晚上,余庆喝得烂醉如泥。
苦了这么多年,终于感到了扬眉吐气的滋味。
这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心里很清楚,这一切都是张大人的给的,余庆心里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等到他的孩子出生,看到了余家的后人,哪怕他战死在沙场上,也能含笑九泉!
再次踏足草原,余庆本能地感到了异样的气氛,他和手下的四个弟兄格外的小心,不放过一点动静。
他们时而在高高的蒿草之中穿行,时而登上山丘远眺,时而有牵着马沿着溪流慢行。余庆凭着丰富的侦查经验,锁定了一支六七个人的侦查队伍,他们远远地跟着,任何人都有发现。
对方全都是身穿蓝色衣甲,样式和大明的对襟铠甲几乎一模一样。余庆顿时就提高了警惕,蒙古人没有这样的穿着,对方一定是建奴的正蓝旗。
看到了这里,余庆不由得惊叹大人的料敌如神的本事,建奴果然来了!
“头,咱们去报告大人吧!”
“别忙!抓个活口回去。”
余庆一直跟踪到了傍晚,几个建奴找到了一处邻水的地方安营,他们旁如无人地埋锅造饭,叽里呱啦地说笑,声音传得老远。
“吃吧,吃吧!等一会儿你们都要死在老子的手上!”余庆暗骂着。
渐渐地建奴越发的撒野了,他们脱下了沉重的盔甲,露出了头上的金钱鼠尾。他们的发式和辫子戏当中的阴阳头全然不同,而是光秃秃的脑瓢,只有一根指头粗细的小辫子,看起来别提多别扭了。
几个建奴在篝火下翻出了白天从商旅那抢来的一包衣服,没有抢到女人,他们都有些遗憾。只能把花花绿绿的衣服披在身上,大声的说笑。仿佛憧憬着杀进大明境内,大肆砍杀的场景。
他们一直闹到了半夜,才纷纷睡下,只留了一个哨兵,监视动向。不过哨兵也很快疲惫不堪,坐在地上打盹儿。
“机会来了!”
余庆领着四个弟兄,悄悄摸了上来。他们一起出任务,早就默契无比。
建奴人数比他们多,野战本事或许更强,唯有偷袭才能获胜。余庆悄悄取下了弩箭,这是最新打造出来的,轻便灵巧,在十丈之内,威力惊人。余庆换上了淬了毒药的箭头,锁定了哨兵。
轻轻一扣,弩箭嗖的穿透了哨兵的喉咙,他嘴里咕噜几声,顿时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
还在朦胧的专达懒洋洋叫着,一支弩箭正好刺中了他的心窝。惨叫一声,他也摔倒地上。同时倒下去的还有两个三个建奴,五对六,顷刻之间变成了五对一。
侥幸逃脱的鞑子吓得魂不附体,他抓起铁枪,还想拼命,余庆骑在马上,猛地一抛,绳索套住了建奴,他拨马就走,四个兄弟在后面紧紧跟随!
在地上的建奴嗷嗷惨叫,可是一点用也没有,足足跑出十里,余庆才把没了半条命的家伙扔在了马上,一路狂奔,进入了白土厂关。
到了军营,正好赶上张恪从里面出来。余庆立刻滚鞍下马,单膝跪倒。
“启禀大人,有建奴入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