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只有他说的别人词穷的时候,可是今日,顾沐阳自个儿却词穷了,呆愣了许久都没接话。《+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顾沐阳你现在还觉得我只是心血来潮想去拍戏吗?”程子虞吸了吸鼻子,说话还带着鼻音有些哑。
她明亮的眼睛露出前所未有的坚毅……
——
而楼上,程爸爸程妈妈的卧室里也是一场“较量”。
红木书桌上整整齐齐的排着一大摞资料,程邵阳深埋着头,桌面上摊着一堆资料。
萧漓手上端着香菇丝滑蛋粥轻轻的推开门,刚想开口和他说话,发现他耳边带着蓝牙耳机,似乎在打电话,修长的食指微微弯曲搭在耳机上,眼睛微微阖上,另一只手随意的搭在膝盖上,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敲击着。
突然出声,打断了电话那头的说话声,字正腔圆的美式英语,很好听,很迷人,“let-stalkaboutittoorrow!(这件事明天再说)”
然后将耳边的蓝牙耳机很粗暴的扯了下来,随手扔在桌上的某个角落,“你不是在下面吃饭的吗?”而且还聊得很开心。他侧首看了眼站在门口的萧漓,略一挑眉,往后靠在皮椅上,懒洋洋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丝不满。
“嘿嘿……”萧漓见他似乎没预想的那么生气,唇角扬起一抹笑来,抬腿将门踢上,“我亲爱的老公那么生气,我怎么可能还有心思吃饭呢!”
“原来你还知道我生气啊,你们娘俩做什么决定难道都不要和我说一声吗?”程邵阳揉了揉眉心,深邃如墨的眼瞳里划过一丝郁闷,撇过头不看萧漓,眼睛看着窗外空中的浮云。
其实她们俩做什么,他都不会去干涉。
像刚结婚的时候,萧漓和他说希望能继续创作剧本,他二话没说就答应。至于女儿嘛,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干预她的选择,不管她长大后想做什么工作,他都会举双手表示赞同。
“对不起老公,我本来是想和你说的,但是最近忙着最后确定剧本所以忘记了。”萧漓走到书桌上,将粥端放在他的面前,然后来到他身后,伸出如碧藕般白皙的手臂从后至前,轻搂住他的脖子,略带撒娇口吻的朝着他耳窝吹气,“老公你不要生气嘛——”
程邵阳不语,但脸色却柔和了下来。
“老公,老公……”见程邵阳还不搭理自己,萧漓扭着腰晃动着藕臂,亲昵呼唤着他的名字,那声音叫一个柔软酥麻,听得程邵阳的心儿都化了。
“你确定子虞能吃那种苦吗?”他倏地扯过脖子上的手臂,将萧漓拉着坐在自己的膝盖上,环手搂着她的腰,“这大冷的天据说还有好几场雪地里的戏和爆破戏。”
两个人贴的紧密,萧漓的手从他的咯吱窝下穿过,环着他精瘦的腰,小脸贴在他的胸前,头发有一下没一下的蹭着他的胸口,“这些我早就和她说过了,之前我也是不同意的,而且我想好了,实在不行的话,那几场爆破戏找替身来完成。我女儿可宝贝着呢,放心吧!”
哪有父母不疼自家孩子的呢!更何况这孩子还是她的掌上明珠,她怎么舍得呢!
程邵阳听着她的话,忍不住点头赞同,“嗯,那就找替身完成吧。我等会儿吩咐余琼去找几个助理,让她们来打理你们的生活。”
“么——老公我就知道你最好了!”萧漓笑的如沐春风,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主动送上香吻一枚。
“哼!”程邵阳眉梢一挑,深墨的眸子里掠过一道精光,大手一箍,让萧漓贴着自己更近了,更紧了。
声音柔声似水,充满诱惑,“那你是不是该好好表现一下啊,毕竟往日都是吃素的日子,你是不是该——”最后几个字他是贴着萧漓的耳朵说的。
温湿的热气扑洒在她敏感的耳际,张嘴含住她粉红的耳垂,舌头轻轻的绕着圈,咬了一口,瞬间一股酥酥麻麻如电流般的气流从她的脊椎骨至上而下的蹿过。
萧漓浑身一颤,只觉得浑身的血流都仿佛起来一样,不自觉的低吟一声。
“你以为我的气是白生的……”早就预谋好的。
程邵阳在她耳边轻轻的说了句,然后覆上她的唇……
卧室里春色无边,被忘记的那碗粥似乎也被这热情点燃了,冒着腾腾的热气。
——
程子虞考完最后一门课程就跟着萧漓前往剧组报道了。
《血鸳鸯》的拍摄地点选在辅大那边的民国城里,所谓民国城就是里面的楼房都是民国时期的式样。很多电视剧中的民国场景都是在这里拍摄的。
程子虞一进民国城就被这里的三层小楼给吸引住了,雕花漆红的大铁门,院前里种植着大片的粉色玫瑰,绿色芭蕉还有零零星星的紫藤。
房子里的家具都是有些年头的了,很古老的西式家具,别有一番风味,至于楼上的卧室里,装修都是欧式化的,虽然比不上现在,但在当时应该来说都是很新潮的。
程子虞扮演的鸳鸯就是住在这里,是这家的大小姐。
乌黑柔顺的长发编成两个麻花,一左一右的搭在肩上,头上带着一枚别致的夹子,素淡的灰蓝色短衫,下身是竹青色过膝裙,白袜黑鞋,一副标准的学生装打扮。
这副模样走出来惊艳了不少人,就连萧漓也直夸好看。
第一场戏讲述的是程子虞扮演的鸳鸯在放学路上遇到了几个地痞流氓,流氓头头吹嘘自己说能认识鸳鸯,俗称“拍婆子”,结果被和青梅竹马的绍书看到了,然后打了起来。流氓头被绍书手上的刀砍伤了,而绍书则被抓进了当地的警局。鸳鸯为此四处求人。
“卡——”导演看着镜头里的程子虞的表演突然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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