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英一直悬着的心直看到胡忧这才放下来。她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对胡忧如此的担心,不过她绝对不承认那与男女之间的情事有关,如果一定要找个理由,那应该是对未来的不确定。
是的,林诗英此时心里很没有底。多年来,她的反帝会一直以柳家集为距点,万人左右的规模在有些人看来是小打小闹,但对林诗英来说那是她可以掌控的,她知道什么时候要关系粮食,什么时候要计划训练。
而现在,部队一下扩大了十倍,柳家集这个总部又没了,实力看起来是大了不少,可失去了柳家集,就像是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的女人,一时间感觉前途是那么的迷茫。
放弃柳家集是胡忧的提议,他有义务给林诗英指出一条路呀。林诗英一直相信胡忧心里对反帝军是有规划的,可如果胡忧回不来,这个规划上哪找。
还好胡忧回来了,而且比林诗英想像中的要好,跟胡忧一起去吸引敌人的部队损失并不大,就是有些……有些臭。
“你们怎么弄成这样?”林诗英压下心头的喜悦,一脸奇怪的问道。她发现这些人中最臭的就是胡忧⊕。全身上下说不出的一种怪味让林诗英很不适应。
“味道不大好吧,我们是钻下水道出来的。”胡忧不以为意的哈哈大笑。好久没有这么爽快过了,记得以前在天风大陆之时,和候三他们钻这钻哪的,更臭都有过。
“后山有条小河,去洗洗吧,我让人给你找身衣服。”林诗英真是受不了这家伙,都臭成这样了,还傻乐个什么劲。
“行。”
胡忧一吆喝,把刀疤六他们也都叫上。一群臭男人浩浩荡荡的开往后山。林诗英的小嘴动了动,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后山那小河她是特意划出来给自己用的呀,让胡忧去已经是很开恩了,这家伙居然还要带一帮的臭男人去。
“司令,要不我去让少帅他们换个地方?”林振国跟在林诗英身边那么多年,怎么会看不出她的心思。
“不用了,水是流动的。”林诗英摇摇头。这个时候再叫他们换地方就显得刻意了,爱怎么怎么吧,说不定在她来这里之前,那条小河还指不定什么东西下去洗过的。
呃。这么想对自己似乎完全没有任何好处嘛。
气得一跺脚,还是不去想了。
林诗英的心思全放在胡忧的身上,并没有留意到随着胡忧一行人安全的回归,全军上下的气氛都不大一样了。
现在队中九成以上的全都是新兵,在他们参军之前可没怎么听说过林诗英的名字,但对胡忧的故事,他们是听得太多了。虽然他们当兵大多是为了吃饭,可在有饭吃之余又能有一个传奇般的头领,那今后的前途是不是也可以适当的考虑考虑了。
“马得胜这次领兵离开帝都就是冲我们而来的。虽然我们已经离开柳家集,但可以肯定地能马得胜绝对不会放过我们。”
才洗完澡的胡忧换了身衣服马上就招开军事会议。他并不知道这身衣服是林诗英亲自为他找的,说白了就是林诗英的。林诗英是女儿身,有时候上街什么的不大方便。她就会改穿男装。胡忧虽然比林诗英高,但就身形来说是差不多的,所以林诗英把她的衣服给了胡忧换上,看着还挺合身的。
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有异样的感觉。
林诗英偷偷瞄了胡忧一眼。小脸不自觉的就是一红,吓得她赶紧压下心头乱七八糟的杂事,正襟危坐的开会。
胡忧的分析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马得胜是一个骄傲的人,他绝对不会接受白跑一趟出来什么都没干又回去的结果。而且他的任务是消灭反帝军,那么不论反帝军是不是在柳家集他都一定会死咬着不放。
这是躲不过去的一仗,肯定是要打的。
可是怎么打?
第九军可不是地方部队,那是林河帝国最强大的军团之一,反帝军这边可全都是新兵,虽然已经见识过战争的残酷,但要在短时间内成为精锐部队那还差得很远。
“按你的意思,我们怎么打?”林诗英毫不客气的问胡忧。反帝军会落到今天这样的态势有一半可是因为胡忧。不问他问谁。
胡忧道:“正面对冲我们绝对打不过马得胜,虽然我们的人马看起来要比马得胜半个军团的第九军要多,但第九军无论是兵员素养还是武器都要比我们好,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在坐的不由点头,胡忧这话说得是直了些,但敌我双方的实力是摆在那里的,不是说自己强就真的强,为将者不能清醒的认识自己的实力,遇敌绝对要吃大亏。
看没人反对,胡忧继续道:“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和马得胜缠斗,大家请看地图,这里是我们现在位子,再往前大我两百公里就是林河帝国最大的在昆华山脉。”
“我们要进山?”林诗英当然知道昆华山脉,它南北长近一千公里,东西宽也有五百公里,别说他们这七、八万的人马,就算是翻一倍达到七、八十万,散进这片山区那也休想再找到。
可是山地战与城市战完全不一样,在山里有钱都没处花,一切都得自给自足,他们七、八万人进了山能活吗。蚊虫叮咬怎么办,有野兽又怎么办?
林诗英一时思绪万千,各种的困难像大山一样整个压下来,让她动都动不得。
“是的,我们要进山,只有利用地势,我们才能和马得胜斗。”
“可我们的士兵并没有在山里生活过,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
“这是最好的办法,至于其他的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咱们的士兵没有山里生活的经验,马得胜的帝都贵族兵就更没有了,说起来,这对我们有利。”
会议最后决定进入昆华山脉,不过这不能白进,必须要把马得胜和他的第九军拉进去,依托昆华山脉复杂的地理环境和马得胜缠斗。一来解决马得胜死咬不放的问题,二来可以达到练兵的目的。
等这支部队吃掉马得胜的第九军从山里出来,想想吧。那得多强大。
吸引马得胜的任务胡忧交给了刀疤六。他们只是负责把马得胜往昆华山脉引,并不需要直接与之交战,这样的活让刀疤六这个滑头去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刀疤六带部队再次离去,胡忧则领着大队开进昆华山脉,要利用昆华山脉和人家斗,怎么着也得比人家先进来熟悉地形、环境吧。
“想不到少帅对山地的生活那么在行,就没有难得了他的。”林振国有意无意的说道,他的话自然是说给林诗英听的。自从进入昆华山脉林诗英就一百个不适应。从行军到吃饭,甚至是排泄。这位林河帝国曾经的大公主什么时候试过用树叶擦屁股呀。
相比起林诗英的不适应,胡忧就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一样。什么野果是可以吃的,什么野菜是可以煮的,什么不能碰。什么有毒,他甚至还知道什么时候河边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动物出现,在他的指导下,士兵从一无所知慢慢的也学会了怎么在山里生活的方法。有些士兵甚至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文明的进程让所有人都成了城里人。对山里的生活他们是太陌生了,现在突然能休验山里的生活,那能不新奇吗。
最让士兵服气的是胡忧不但对山里的生活无比的熟悉。还极度的平易近人,无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谁遇上了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可以去找胡忧,而胡忧也不是那种住在军帐里高高在上的将军,很多时候士兵都能见到他在和士兵一起谈天吹牛,吃野菜或是打猎。这样的将军以前做梦都梦不到呀。
“弄不好他就是从山里出来的野人。”林诗英气哼哼的道。她这身细皮嫩肉从进山开始就成了蚊虫的点心,不是这个虫咬就是那个虫爬,弄得她都快要疯掉了。
“那怎么可能,这也是文明倒退我们才会进山的,换了以前,哪会有人往山里钻。”林振国呵呵笑道。他当然知道林诗英心情不怎么好,不过他相信林诗英会慢慢适应的。说心里话,这山里的环境真不错,喝有山泉吃有野果野菜野味,之前担心的诸多问题几乎都没有出现。
当然,不得不承认这里的蚊虫是多了些,他皮糙肉厚的大老爷们都被咬得够呛,更不要说林诗英那金枝玉叶了。
不知道胡忧对防虫方面是不是有什么好办法,也许去请教一下他可以少受不少的苦呢。
刀疤六成功的炸掉柳家集地方部队的军火库那是信心大增,这次接了胡忧的命令去挑动马得胜的神经他更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要说别的刀疤六可能还差点,说起这惹是生非,那可是打从娘胎就带出来的天赋。再加上临出来前胡忧给教的那些招,刀疤六觉得都应该先为马得胜默哀一分钟。
打损了。
埋个地雷打个黑枪那都是轻的,什么爬到山上丢炸弹,弄个滚木擂石,小股的人马去偷袭辎重部队,甚至在必经之路的草里洒上泄药,让第九军的战马拉稀……
不出来这一趟刀疤六还不知道自己居然那么坏都坏不过胡忧,那些个鬼点子胡忧都是怎么想出来的,不但是有用,还气人,但愿马得胜的心脏能受得了吧,不然一不小心把他给气死那可真是没得完了。
山里的清晨,空气格外的好,林诗英的心情也是连日来最好的一天。昨天胡忧来过,给了一些药物和一些奇怪的东西,林诗英就再不受蚊虫的袭扰了,虽然在某些方面还过得不尽如人意,但至少比之前好了许多,一觉睡到天亮完全没问题。
睡得好心情就好,再没有蚊虫咬那心情就更好了。有了好心情,林诗英也开始对胡忧这几天领着士兵忙忙碌碌所做的事感到好奇。
胡忧这几天可没闲着,按林振国的话说胡忧不是在教士兵怎么在山里生活就是在教士兵怎么在山里打仗,有时候看到他在教士兵怎么装陷阱,有时候听说他在教士兵怎么设伏,反正就是没听谁说胡忧是在休息的。
“司令?”
林振国一抬头看到林诗英不由有些惊讶,林诗英居然一脸微笑的在山里转悠,这不会是自己眼花看错了吧。
“早呀,你在干什么呢?”林诗英好奇的看向林振国手中的图纸。
“我在统计陷阱和危险区。”林振国解释道。他手里拿的是昆华山脉的简易地图,这是纯手工画的,虽然简陋但很实在,通过它可以清晰的了解目前部队所在区域的环境情况。
“这些都是陷阱吗?”林诗英突然感觉头皮发麻,这才几天呀,居然已经弄出这么多的陷阱,别看它们在图纸上不过芝麻点大,那可真正是要命的东西。
“是的,现在只是初期,接下来我们会制造弄多的陷阱,按少帅的意思,能做的地方都做上,让马得胜有命进来没命出去!”
林诗英不知道马得胜遇上这些陷阱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她只知道如果是她领队进入这么一个地方,那真是生不如死。
幻想着马得胜可能要经历的遭遇,林诗英感觉自己只是被蚊虫咬一下跟本就不算个事。
弄不好,第九军要在这里除名呀。
“马得胜,你什么时候来,我都有些等不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