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1101章与魔同行
在胡忧的断后之后,红叶这一路两万三千人的部队,成功的来到了小长安。乡村小说网
和浪天城一样,小长安也是一座名城。只是比起浪天,小长安无论从规模还是从地位上,都差得太多。它之所以有名,还是因为当年里杰卡尔德与奥斯马尔在此的决战。那一战,彻底的改写了历史,让紫荆花王朝走向没落,最后被曼陀罗帝国取代。
胡忧选定这里做根据地,一来是这里确实非常的适合,二来也是看中了这里的名气。当年小长安改变了曼陀罗帝国的命运,胡忧希望多年之后,它能再一次的改写天风大陆的命运。
这些年来,天风大陆已经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也是时候给它一个平复的机会了。
“还是没有少帅的消息吗?”红叶又一次问传信兵。相同的话,他几乎是一天得问上五六次。
“报将军,暂时还没有任务的消息。”传信兵也很想给红叶一个好消息,可是他真的没有呀。
现在唯一知道的,就是小木林镇一战,二千阻击士兵和五千魔族先锋兵同归于尽。胡忧究竟有没有死在那一战,跟本没有任何的消息。
“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查到!”红叶肯定的说道。
“红叶呀,你也不用太担心了,我那个儿子,我知道的,命硬得很,一定不会有事的。”柳飘飘在丫丫的搀扶之下,走了出来。连日的赶路,让她染上了风寒,这几天才好了一些。
“婆婆,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红叶赶紧过来扶住柳飘飘。之前她还一直担心柳飘飘问起胡忧,她要怎么说,没想到柳飘飘到先反过来安慰她。
“唉,红叶呀,这些年,苦了你了。”柳飘飘摸摸红叶的长发。这个大媳妇,真是没得说了。无论是公事还是家事,都处理得那么好。一开始,柳飘飘还奇怪胡忧就什么不让欧阳寒冰这个女王,或是西门玉凤这个女将军做大,现在看来,胡忧的决定是对的。只有红叶,才能真正的当好这个家。
“老夫人,红叶将军。”朱大能一穿军装匆匆而来,看到柳飘飘和红叶正在聊天,赶紧问好。
“你们有公事要办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丫丫,我们回屋吧。大能呀,不忙的话,晚上在家吃饭。”
“好,老夫人。”朱大能忙应道:“老夫人,你慢走。”
“别老夫人老夫人的叫,把我都叫老了,小心不给你吃红烧肉。”
柳飘飘的玩笑让书屋里的气氛轻松了不少。
“朱大能,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说道公事,红叶又严肃了起来。
“小长安周围十七个村,镇现在已经全都控制在我们手里。暂时来说,一切都很顺利。不过我接过消息,魔族的马斯达已经结束对小木林镇的搜索,正在向小长安而来。”
“马斯达已经找到胡忧了吗?”红叶紧张道。
“那怎么可能,天下能抓到少帅的人,怕还没有出生呢,红叶将军你大可以放心好了。”
朱大能是o了,能抓到胡忧的人,不但是已经生出来了,而且还长得很漂亮。
客栈的厢房里,胡忧独自躺着,香香住在隔壁,并没有一步不离的看着他。
按说,要跑的话,现在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不过胡忧并没有那么做。他如果自己跟本跑不了,因为香香有办法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找到他。除非是知道香香用什么办法找到他的,不然胡忧就算是再怎么跑,也没有用。
“究竟是什么呢?”胡忧几乎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可惜到目前为止,他都没有想到。
魔族是随着大地的版块运动,突然出现在天风大陆的物种。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见过他们,更没有人知道,他们有什么样的特性。
之后的五年,人族都在忙着抵抗魔族的进攻,更是没有什么人是研究过他们。到现在已经五年了,魔族对于人族来说,还是一团谜。甚至除了胡忧之外,都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的来历。更不要说其他的了。
一开始,胡忧确实总是想着怎么跑掉,而现在,胡忧决定冒一次险,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既然香香要带他去见大魔神,那就去一次好了。如果能在那里查到一些秘密,那么对以前的战争,将会有极大的帮助。
危险?
那肯定是有的。不过胡忧也有办法,把危险降低。胡忧的办法就是香香。香香是大魔神最宠爱的女儿,只要多在她的身上花些功夫,香香至少可以保住他一条命的。
经过再三的考虑,胡忧决定就这么干。至于红叶那边,也得想办法留个信,不然她肯定得担心死了。
“起床,起床了,还睡!”香香跟本没有敲门的意思,就直接冲进了胡忧的房间。
“天都没亮呢,再睡会吧。”胡忧翻了个身,继续睡。其实香香才到门口,胡忧就已经感应到了。不过他可不想暴露自己太多的能力。
“谁说天还没亮的,真不知道你这个将军是怎么当的。”香香一把拉开了窗帘,初升的太阳刚刚露出了半边笑脸。
“我说大小姐,就算是要起床,你也得让我先穿衣服吧。”胡忧一脸无奈的从床上爬起来。
“谁不让你穿衣服了。”香香偷瞄了眼胡忧光着的膀子,小脸微微发热。以她的年纪,也知道男女之事了。
“我到外面等你。”实在是受不了胡忧的目光,香香一跺脚跑了出去。
胡忧摸摸鼻子暗想着是不是给这丫头来个美男计。美男计是没有问题,怕就怕以后生出个怪胎。
用过了早餐,胡忧和香香继续上路。胡忧注意到,他们每天都是冲着东面走的,偶尔转向也是因为没有直向东的路,看来魔族的大本营是在东面。
通过多日的交谈,胡忧也弄清楚了当日香香为什么会在浪天失踪。那跟本就是她自己躲起来的,而不是有谁抓了她。至于她为什么会突然躲起来,胡忧就不知道了。试着问了几次,香香都不愿意说。
“我说大姐,咱们还得走几天呀?”胡忧抱怨着。随着一路东行,他们这会早已经离开了曼陀罗帝国。
“快了,再有几天就到了。”香香回道。
“你前几天也是这么说的。”胡忧哼哼道。
“那你都知道我会这么说,你还问什么问。总之到了地头,我自然会告诉你!”香香正说着,突然脸色一变,拉了胡忧一把,急急道:“快跟我来。”
香香说完也不理会胡忧有没有听清,就钻入了路边的一间成衣店,随手抓了条裙子就往身上披。看着是想买衣服,但她那不时偷偷向外张望的小动作,却出卖了她。
“你在躲谁呢?”胡忧小声的问道。
香香装作没听见,没有理会胡忧。
胡忧威胁道:“你要不告诉我,那我可喊了。”
“你喊什么?”香香奇道。
“我喊香香公主在这里,看谁会冲进来!怎么样,这下你肯说了吧。”胡忧一脸的得意,这回算是报仇了吧。
“算你恨!”香香咬了咬牙,道:“我在躲一个男人,他是我未婚夫。”
“哇,你都有未婚夫了,还出来勾引我这良家妇男呢。”胡忧夸张的叫道。
“谁勾引你了。”香香气得恨不得咬胡忧一口。
“那是我父王定下的,我才不喜欢那个家伙,蠢得要死!”
“我到是想看看,是那家的公子那么倒霉。”胡忧嘿嘿笑道。腰间一痛,香香终于忍不住掐了胡忧一把。
为什么掐腰?
胡忧禁不住乱想一通。
“你这么躲着也不是办法,要不你告诉我他长什么样,我出去帮你看看。”胡忧还真想看看香香那个未婚夫长什么样,居然能把香香吓成这样。搞不好这一点是能利用上的。
别怪胡忧是一个阴谋家,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现在的位子极度的不利的。
香香想了想,让胡忧去看看也好。于是告诉了胡忧未婚夫的长像衣着,并一再警告胡忧,绝对不可以出卖她,不然就让胡忧好看。
胡忧嘿嘿笑而不答,要不要出卖,那得看价钱,现在谁能说得准呢。
很可惜,胡忧出来的时候,并没有能找到香香说的那么人。不过他已经把那么人长像特征给记住了,将来有机会遇上,他一定可以第一时间认出那个家伙。
“你有没有兴趣说说未婚夫的事?”一路的狂赶,此时胡忧已经坐在了另一个小镇的茶馆里。一气跑了近一百八十里路,就算是骑马,也挺累的。
“没兴趣。”香香赌气一样往嘴里灌茶水。
“香香,原来你在这里,可把我找死了!”
香香猛的听到这个声音,一口茶水直接喷出来。还好胡忧反应快,赶紧避开,才没有被香香洗了脸。
胡忧顺着那个声音看过去,得,跑了一百八十里,这下是直接撞进人家的怀里了。
藏青色的衣服,大饼子脸,这不正是香香之前描绘的形像吗。
要说这魔族小伙长得还不差,目测应该和胡忧差不多高,只是那张脸,不是那么对得起人。当然,在魔族的男人里,这都已经算是很不错的长像了。还有些长得那样子,看见你都想吐。
“找死了才好呢,你是来吃茶的吧,你慢慢吃吧,胡忧,我们走。”香香愤怒的瞪了那大饼脸一眼,转身往外走。
“哦。”胡忧应了一声,却并没有动。这戏才刚刚开始呢,那大饼脸好不容易才找到香香,哪里会让她那么容易跑掉。
“香香,我究竟哪里做得不好,惹得你不高兴。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吗!”大饼脸如胡忧预料的一样,拦在了香香的前边。
香香怒道:“你究竟喜欢我什么,我改!”
香香是不怎么能看得出是魔族,大饼脸是一眼就能看出是魔族的。看一对魔族男女在这里吵架,怕事的全都悄悄离开了茶馆。有胆大的没有走,更有几个胆子特大的,在暗中等着有没有出手的机会。
不死鸟军团的浪天起义,对民间的影响真是非常的大。以前是人人都很害怕魔族人,现在至少有一部份人不怎么怕他们了。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的人敢站出来与魔族对视。
“嘿,我说兄弟,你叫什么?”胡忧问大饼脸。香香怎么都赶不走这个家伙,只能让他跟着。于是乎他们这个小小队伍,从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
胡忧到是挺奇怪,香香那么不喜欢大饼脸,就什么不对他用武。胡忧看得出来,以香香的武力,大饼脸绝对不是她的对手。
“我叫金牙,还没请教?”大饼脸对是挺客气,看着有几个读书人的样子。魔族也有书生吗,这个胡忧还真不知道。
“叫我胡忧得了。听说你是香香的未婚夫?”胡忧没话找话。聊天嘛,自然不能让话给断下来,不然就不好接了。
“嗯,是的。你是胡忧?那个不死鸟?”金牙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慢,再回答了胡忧的问题,才一脸吃惊的发现胡忧的名字不一般。
“呵呵,是吧。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在这?”
“我还以为你是香香的侍卫呢。”金牙不好意思道。
“那可当不起,我是被香香抓来的。香香的武力很厉害,我打不过她。”胡忧偷偷瞄了眼气呼呼的香香,他现在有些明白香香为什么不喜欢金牙了。一个那么聪明的姑娘,怎么会喜欢金牙这种反应超慢的人呢。
金牙认同的连连点头:“是呀,是呀,我也打不过她。她有时候可凶了。你眼睛怎么了,干什么好眨呀眨的?啊!”
金牙没有得到答案,就一声惨叫。
“再说我凶,我杀了你!休息够了,继续上路!”
胡忧怜悯的看了金牙一眼,道:“我有提醒你的。”
终于到地头了。
真是很不容易!
胡忧看着眼前的景物,要不是知道是一直向东走,他还以为自己进了西部的草原里呢。
碧绿的牧草一望无际,不时能见到大朵的花,好是魔族人的帐篷。直到现在胡忧才知道,原来魔族是游牧异族。
“你和香香不是一个部落的吧。”胡忧撞了金牙一下。这一路走来,金牙没少被香香修理,胡忧却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生气。
“不是,香香是皇族,我是王族。”金牙回道。
“皇和王,有分别吗?”胡忧奇道。关于这方面的事,还是得从金牙这里打听,香香精得很,从来都不说的。
“皇族是魔族里武力最强大的,我们王族则是人口最多的。整个魔族里,我们王族占了一半人口,皇族那边只有不到百分之一。”
“这样,那你们王族为什么不反抗?”胡忧问道。百分之五十的人被百分之一的人统治,这可不太正常。
“反抗什么?”金牙的反应确实是慢。
“把皇族之位抢过来呀。自己当王不好过让人家当?”胡忧的心里开始冒坏水。如果可以挑起魔族内战,那到是一件大大的好事。无论是那边赢了,都他都有好处。
金牙显然不是这块料,听到胡忧的话,连连摇头道:“不行的,不行的,皇族的战力很强大,我们打不过的。”
强大?
胡忧在心里冷哼了一声。如果皇族真的那么强大,那个大魔神会不顾香香的反对,硬是把香香嫁给你?
这一点,怕是香香都知道吧。要不然香香为什么总是躲金牙,而不是用一些更极端的办法?
还有,更重要一点。大魔神如果真的想让香香嫁得好,为什么不选一个更有能力的女婿,而要选金牙这么一个又没有能力,又没有胆子的人?
要知道王族里一但谁能娶到香香,在族里的地位肯定不一样。如果能再得到大魔神的支持,说不定可以接族长之位。
一个没有能力的族长,怕正是大魔神想要的吧。魔族中的第一大族的族长是个废物,那就不会对皇族构成任何的威胁了。只为这一点,别说一个香香,就算是十个香香,大魔神也舍得。
胡忧想到这里,不由轻叹了一口气。无论多么宠爱都好,应该牺牲的时候,都会被毫不犹豫的推出去,这就是生在帝王家的痛苦了。
胡忧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绝对不可以做那样的人。但是回头想想,如果不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自己已经把权势看得很淡,会不会还这么想呢?
真是可怕,要不怎么说权势可以改变一个人,可以让一个人疯狂呢。
“金牙,你知道你们的部族为什么叫王族吗?”胡忧想要再多弄清楚一些事。
金牙看了眼胡忧,点点头,道:“传说在很多年以前,我们王族才是魔族的王者。那时候还没有大魔神这个说法,王族的族长,就是魔族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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