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的天,已经算是入春了吧。乡村小说网天气依然挺冷的,要是少穿几件衣服,在露天睡着,依然会冻死人。
窗外的梅花,开得正艳,虽然不时被风吹得迎风乱摆,但是它的头,却从未低下过。
胡忧在窗前已经站了好一会了。
他在思考。
秦明出兵乐永城的消息,确实来得很突然,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
乐永城,地处燕州南部,与狂狼军团控制的金沙州相临,再往南一百多公里,就是当年决定曼陀罗和紫荆花王朝命运的地方——小长安。
小长安之战,以紫荆花王朝的败北而结束。紫荆花王朝的失败,给了年轻的曼陀罗帝国,一个崛起的长安之战后,里杰卡尔德的实力得到了高速的发展,最后建立了曼陀罗帝国。相对的,紫荆花王朝也走向了破落。
作为距小长安百余里的乐永城,同样也是兵家必争之地。据说当年要不是出了一些意外的情况,那场决定着两个新旧时代走向的决斗,应该是在乐永城开战的。
历史选择了小长安,让小长安在曼陀罗帝国的发展道路上,无比的亮眼。但乐永城也是不容遗忘的。
“梅花很漂亮。”
红叶来到了胡忧的身边,换上居家服的她,少了几分英气,多了几分女人味。淡淡的女儿香,从她成熟的身体上散发,让人忍不住想要拥入怀中,给予安慰。
“是我吵醒了你吧。”
胡忧的脸上,带出淡淡的歉意。他本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的,然而他却选择的红叶房间的窗台边。不知道是因为这里的景好,还是因为这里有能让他心情平静的人。
“白天小睡了一会,晚上有些睡不着。”红叶轻轻的拨弄开眼前被风吹乱的刘海,露了她一双带着水一般柔情的双眸。
她总是之样,事事都护着胡忧。连一个扰人清梦的罪名,都不愿让胡忧背上。
寒风吹过,红叶单薄的身体微微的颤料了一下,胡忧伸手,把她拥入了怀里。
红叶舒服的呻吟了一下,她很喜欢在胡忧杯里的感觉。
“我在想,我是不是应该去一趟乐永城。”
胡忧说出了自己一直在考虑的事。乐永城名义上是在燕州的管辖之内,不过实际的控制权,并不在燕州。
当年里杰卡尔德在建国的时候,曾经大封过一批有功之人,和设立过一批特别行政区,乐永城也是特别行政区之一。
行政区,是一种特别的管理概念,说白了,就是它的管理权,在皇室的手中。那里的税收,人事任命,都由帝国的皇帝直接负责,并不由军团或是地方统管。
从各个行政区的分部情况,和地理位置,胡忧能大约的猜到,里杰卡尔德设立行政区的目的,其实是想要在各州的交界点上,插下一根钉子,以便随谁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不得不说,里杰卡尔德是一个想得很远的人,他想了各种的办法,来帮助他的子孙,更好的管理这个帝国。
为了制衡,他取消文官制,把军方势力,划为军团和地方两大系统,又建立了行政区,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然而,他的子孙并没有领会他的意图,或是说,帝国皇帝频繁的去逝,使得他们跟本没有办法,真正的掌控这个巨大的帝国。
从巴伦西亚开始,曼陀罗历代的皇帝,对帝国的控制能力,越来越低,军团,地方,和行政区,都是各自为政。名义上,他们还听帝国皇帝的,实际上,谁都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
红叶皱了皱眉道:“据我所知,这乐永城被一个叫做马黄的人控制着。”
胡忧问道:“你对这个人,有所了解吗?”乐永城虽然军事地位很高,但是由于他的地理位置并不太好,道路交通也不是那么发达,所以胡忧还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红叶摇摇头道:“我也没有见过这个人,听我父亲说,此人脾气很奇怪,不是很好相处。他似乎对帝都的事,并不感兴趣。”
经红叶这么一说,胡忧想起来了,这个马黄似乎两次皇帝的葬礼,都是托病不到。皇室对他的行为,似乎也没有过问,现在看来,这里面应该还有什么他还不知道的东西呀。
之前还在犹豫,要不要去乐永城,现在看来,那是一定要去了。
反正是要去,那么就益早不益晚,第二天一早,胡忧就带人出发了。
秦明十万部队兵进乐永城,而乐永城的地方军,大约也有十万人左右,按红叶的意思,是让胡忧最少带五千人在身边,以防有什么不时之需。不过胡忧左想右想,自己去那里并不是打仗的,带那么那人,没有什么大用,最后决定,只带一千人出发。不过胡忧并不跟着这一千人一起走,他让部队三天后集结再出发,自己带着风吟,黄艳阳,等四五个人,先行离开浪天城。
燕州的雨季在七八月份,二月还不是燕州的梅雨季节,天气除了冷一点外,还是挺不错的。
三匹马跑在官道上,马上分别住着胡忧,风吟和黄艳阳。
胡忧这段时间出门,特别喜欢带着黄艳阳,一来是这个小子,对危险有一种天气的预知能力。二来这小子挺好意思的,路上可以解闷。三来嘛,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人,各自对有任务,忙得是脚不沾地,胡忧也不忍打扰他们的工作。
现在整个不死鸟军团上下,就像一个准备冲刺的赛车,从上到下是开足了马力,就连天才少女微微都忙得要死,严格算起来,也就是胡忧略微轻闲一些。
胡忧的轻闲,是建立在他把各种的分工,全都分发下去的结果。自从当上军团长之后,他越来越体会到一句话,人力有穷尽,遇做大事,会要学会用人。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事事亲力亲为,那就算是做死,也做不做不完那如山的工作。只有尽可能的把各种工作,分发着适合的人手中,才能更好的完成。
“哈哈哈……”走着走着,黄艳阳居然无端的笑了起来。
“少爷,你快看,真是笑死我了。”
这小子还挺会分享喜悦的,不光自己笑,还准备让胡忧也乐乐。
胡忧还以为是什么事,转头一看,原来是几个人赶着一群猪在路上走,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不是那么听话,在路上乱跑,弄得几个人手忙脚乱的追赶。
“这有什么好笑的,还不快去帮忙。”
胡忧瞪了一眼,当先跳下了马。追上最近的一头猪,准备把它赶回主人的手里。
黄艳阳被胡忧瞪了个莫名其妙,摸摸鼻子,问风吟道:“风吟,你说少爷这是怎么了,自从出了浪天之后,我就没有见他笑过。”
风吟懒得理会黄艳阳,当是没有听见一样,也跳下了马,前去帮胡忧的忙。
“干什么了,一个两个的,都是那付德性。”黄艳阳嘟囔着,也下了马。他到没有马上跑去赶猪什么的,而是先把三匹马给牵到路边绑好。猪赶得怎么样,那是人家的事,这马儿要是跑掉了,他们可就得走路了。
有了胡忧三个人的帮忙,几头不听话的猪,终于都自由了位子,猪的主人对胡忧是千恩万谢。在别人看来,这不过是几头不起眼的猪,在他们的眼里,这可是全家财产了。
“老人家,你们这是从哪里来呀?”胡忧接受了主人的道谢,借机问道。这一路去乐永城,都没有见着什么人,想打听点实时的情况都不行,现在有机会,当然不能放过了。
“哦,我们是从乐永城出来的。”回答胡忧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他穿着普通百姓最常见的布衣,膝盖部位,还打着补丁,不问可知,家境不是那么好。
胡忧喝了口风吟递来的水,顺手把手壶接到中年男人的手里,问道:“你们是一家人吧,是乐永城的居然吗?”
中年男人双手抱着胡忧递来的水壶,犹豫了一下,没有敢喝,又把水壶还回给胡忧。这个水壶太漂亮,他怕弄脏了。
指着两个年轻一些的男女,和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中年男人道:“那是我的儿子和儿媳,小孙子。我们是乐永城外山里的,不是乐永城民,乐永城封起来了,里面的人出不来。”
胡忧也从情报上知道一点关于乐永城的事,在秦明还没有开始攻城之前,乐永城就已经城门紧闭,不许进也不许出。要不是这样,这条路现在应该满是逃难的民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小猫也不多两三只。
“听说乐永城在打仗。”胡忧把水壶收了起来。他这个水壶,是宁南帝国的御用品,有名的雕花壶。他之所以递给这男人,不是想让他喝水,而是想试探这个男人的身份,是不是和他的衣着一样。因为这一家子,出现的时间和地点,都有些蹊跷,他不得不防着一手。
提头打仗,中年男人的脸色,就不是那么好看了。乐永城虽然是兵家必争之地,但是因为多年的和平,那里已经四十几年,没有什么战事。打仗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已经很陌生了。
经过与中年男人简单的交流,胡忧对乐永城的时实情况,也有了更多的了解。秦明的部队,确实开到了乐永城外,不外到目前为止,依然是对峙,并没有开战。
秦明的做法,让胡忧略微的有些奇怪,因为秦明这个人,一项谋定而动,行事风风火火的,胡忧以为,他会大军一到,二话不说,就开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玩这种对峙的把游。
到现在为止,胡忧还没有分析出来,秦明兵出乐永城的真正目的。
不错,乐永城是兵家必争之地,但是他的重要点,在于给金沙州一面的防卫上。现在金沙州在狂狼军团的控制中,乐永城于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做用。
胡忧也有想过,这也许是蕾娜塔和秦明将要出兵燕州的信号。不过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猜想。狂狼军团和不死鸟军团一直有交情,大家是井水不犯河水,以蕾娜塔的聪明,应该不会主动的挑起两军的战争才是。
秦明虽然在名义上,并不属于狂狼军团的部下,但是他们有合作的关系。没有蕾娜塔的同意,秦明是不会那么轻易挑起战火的。
那么问题又回答了原点上,秦明究竟出于值得目的,要兵进乐永城呢?
“唉,真是想不明白呀”
打马继续前进,不日,胡忧终于来到了乐永城外十里亭。
虽然还有十里的距离,但是战场上那种特有的气息,已经能非常清楚的感觉到了。
胡忧这一次亲来乐永城,其实是有两个目的,一是想弄清楚,秦明为什么要兵进乐永城。
二一个目的,胡忧是想看看秦明是怎么样指挥大军团作战的。
从很早以前开始,胡忧就已经视秦明为最大的竞争对手。秦明的性格和实力,在年轻一辈之中,都是佼佼者。如果没有胡忧的横空出世,可以肯定,秦明绝对是这个大时代中,最闪亮的一刻将星。
胡忧对秦明的为人,算是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他从来没有见来秦明统兵的样子。正所谓是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了解对手,也是为将者必修的一门功课。
从山顶往下看,胡忧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秦明的部队,已经把乐永城整个围了起来,只要一声令下,随时可以攻城。
“十万士兵围城,秦明还真够狂的呀。”胡忧皱眉看着下面的局势。
打仗显露霸气是没有错的,但是在胡忧看来,秦明这个霸气,显示得有些过了。大家双方兵力相等,乐永城的一方,还占据着城防优势,这么兵围城池,吃亏的是秦明啊。
“嗯,不错,不错,是挺霸气十足的。”半桶水都没有的黄艳阳,一个劲的愰动着他那大脑袋,哼哼唧唧。
风吟皱眉道:“少爷,我怎么觉得这事不那么对劲呢。”
胡忧看向风吟,追问道:“你也觉得不对劲吗,快说说,什么地方不对劲。”
风吟虽然军事能力不高,但是她是女人。女人是一种很神奇的物体,她们不时能有超呼想像的感应。胡忧从来不会忽略这方面的情况。
风吟摇摇头道:“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觉得,不太对劲。”
风吟的话,说了等于没说。不过胡忧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风吟虽然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但是却是有帮助的。因为他也感觉这里面有不对劲的地方。
“黄艳阳,你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胡忧转头看向黄艳阳,这个战争预服器,这几天心情似乎很不错的样子。
黄艳阳像拉屎一样的瞪眼睛翻眼皮,很是的努力感觉了一会,一脸沮丧的摇头道:“我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妥耶。”
“是吗?”胡忧摸了摸下巴,考虑了一会,道:“走,我们下去看看。”
“好”黄艳阳想都不想的回答。
胡忧深深的看了黄艳阳一眼,起步往山下走。
这一路上,胡忧都有意无意的在观察着黄艳阳的动作。只见黄艳阳的脚步轻快,脸上还带着微笑,似乎像在游山玩水一般。
越看,胡忧就越觉得奇怪。这个黄艳阳今天的表现,与以往不一样啊,反差太大了。
以往无论是大战小战,还没有开打,黄艳阳就开始坐立不安,整天紧张兮兮的。今天面对一个这样的战场,他为什么表现得那么轻松呢?
“难道他有古怪?”
胡忧第一个念头,就想到了黄艳阳的背叛,不过只瞬间,他就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先不说黄艳阳跟在他身边的时间并不长,地位又不高,跟本没有地资格知道太多的东西,谁会来收买他。
单单是他那遇事高度紧张的神经反应,就不足以做‘无间道’。他要是心里有什么事,自己都能把自己给吓死,背叛这种事,不是他可以做得来的。
猛的,胡忧停住了脚步,他想到了一个最合理的理由,只有那样,才会让黄艳阳如此的表现,甚至能解释秦明为什么要这样用兵。
胡忧想到了什么?
不攻
秦明也许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进攻乐永城。他出兵乐永城的动作,完全是一个做给别人看的戏。
正因为秦明不会进攻乐永城,所以下面跟本不会有危险,没有危险,黄艳阳的神经就不会有异常的反应,所以这粗线条的黄艳阳,才会那么轻松。就算是提议靠近战场,他都没有表现出害怕的样子。
“少爷,你怎么了?”风吟最先发现了胡忧的表情不对。她跟在胡忧的身边,有些日子了,知道每当胡忧现出这样的表情,那肯定有大事发生。
胡忧没有时间给风吟解释,马上对风吟说道:“风吟,你马上想办法,潜入秦明的军营,设法给我证实,秦明究竟在不在军中”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