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偷偷打量着周诺言的神色。
周诺言轻轻咳嗽了一声,说:“碧玺,你过来这边站,别再踩了。”
我脸一红,快步走到他身边,低声问:“真有这规定?”
周诺言面无表情地看我,一点也没回答的意思。倒是刚才跟他说话的女医生开口了:“哪有这种罚款规定,这些保洁工真是越来越过份。”
我感激地转过头,在看见她的瞬间,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蒋……恩婕?”
“我是蒋恩爱,你认识我姐姐?”她说着把手递过来。
我飞快地扫了周诺言一眼,与她握手,“之前见过照片,你们长得很像,我叫何碧玺。”我以为我跟何琥珀已经够有姐妹相了,跟人家一比还是不算什么。
周诺言忽然说:“陪我走走。”
我还不及回答,就听见蒋恩爱极力制止:“不行,你得回病房休息。”
我一时讪讪,假惺惺地附和:“是啊,你身体还没康复,要多注意休息。”
周诺言不吃我这一套,伸手拉住我的手就往外走。
蒋恩爱在后头很没形象地叫。我小声地问他:“你就不要跟她解释一下么?”
周诺言没理我,走出几十来米外,回头不轻不重地说:“郭奕今天有个大手术要做,不要错过这次学习的机会,不用等我。”我这才注意到原来她是个实习医生。
“哎,诺言,你今天还没吃药……”她还在叫。
这真是我所见过的最拽的病人跟说话最没分量的医生。
把她的话摔在身后,他健步如飞的气势哪有半点生病的样子?如果不是他拖着我走,我肯定又跟不上他。匆匆扭头去看,不巧与蒋恩爱紧随的目光撞在一块,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小人之心在作祟,总觉得她的眼神有些不对。
“你看够了没有?”
我回过神来,见他一副冰冷不耐烦的样子,“你这样出来不要紧么?还是回病房去吧。”
周诺言直直地看我,“你来探望谁?”
“呃,朋友,”我低头看了看身处的草地,借以掩饰心虚,“周诺言,你确定我们坐在这里不会被罚款?你不知道刚才那个欧巴桑有多搞笑,不要那么贪心的话,也许一百块钱都到手啦。”
“什么朋友?”他不依不饶地追问,“什么病?住在b座哪一层?”
我想了想,镇定地说:“一个大学同学,肠胃炎,二楼。”
“二楼?”他重复了一遍,脸上露出嘲讽的笑。
“也许四楼,我记错了。”
“我怎么记得在三楼,恩爱最近在照看一位患肠胃炎的病人,今天还跟我说过来看我很方便,只隔一条通道。”
我“哦”了一声,若无其事地说:“那就是在三楼,我一会儿去看他。”
“何碧玺!”他陡然将声音提高,似乎对我的态度很不满意。
我叹了口气,干脆把手里的袋子塞给他,“你都猜到了,何必要揭穿我,很好玩么?”
“你既然来看我,为什么不肯承认?”
我一时语塞,呐呐地说:“我也不知道。”
“那你来做什么?”他语气硬梆梆,修长的手伸进袋子里,将那份纸盒盛着的粥小心翼翼地取出来。粥早已冷却。
我怔怔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低声说:“好了,我承认,我在担心你,你身体好些了没?”
他却不答,只是皱眉看我半晌。
我低低一叹,说:“何琥珀的事,对不起,是我给你惹麻烦了,我来解决。”
“不用了,与你无关。”他见我怔住,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她已经通过试镜,以后的表现就看她自己的了。”
“郭奕说她天天来医院闹,她闹什么?不是为了这个事么?”与他对望了一眼,突然顿悟,“啊,是为了遗产的事。”
“何琥珀跟你说了?”
“也难怪他们要闹,都是一个爹娘生的……难道他不是你爸爸的儿子?”我不过随口说说,但越想越觉得可疑,说不准里头真的有大文章。
周诺言的脸色变了变,呵责我:“别胡说八道,还嫌不够乱啊。”
我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换了个话题,“蒋恩爱……你们一直有联系?”
周诺言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她今年实习,不久前从l城回来。”
“哦——”我拖长语调应了一声,心中涌出一股莫名的失落感,直觉好像在提醒我一件什么重要的事,偏偏脑子有点乱,理不出个头绪来。
“她们长得真像。”我没话找话,生怕他不理我。这些年,我一直很排斥与他单独相处,因为我们的相处方式无非两种:针锋相对,抑或视若无睹。
无论哪一种,老实说,不是不难受。
“嗯。”他给了我一点回应,脸上流露出淡淡的怅然,“她比恩婕小五岁,学的是一样的专业。”
“她是你的学妹?”我想起他之前说的l城那所著名的医科大学,不由脱口而出。
周诺言点了点头。
我垂下眼睛,把已到嘴边的话咽下去。静坐了片刻,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物,“我走了,还有事呢!你好好养病。”
不再看他,径自朝医院门口的方向走去。
“碧玺——”他忽然叫了我一声。
我顿住脚步,头也不回,“干嘛?”
“谢谢你的粥。”
我气呼呼地回头瞪他,“不客气!”
“一品鲜的海鲜粥,”他抬头,挑了下唇角,“浓香刺鼻的胡椒粉据说还是独家密制。”
我脸一红,只好说:“对不起,我忘了交待店员不要放胡椒粉。”真是糗,其实根本不是忘记,我再粗心大意,也记得他是因为什么病住院的。只是……实在没好意思说那份粥其实是给自己准备的,他的那份早进了垃圾桶。
走远了几步,依稀听见身后之人极轻的一声叹息。我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但我的心一时间涟漪不断,最终还是忍住,没有转过身去。
第13章 我是你的药(1)
南方的春天,到处充溢着潮湿的味道。
提早了十分钟到公司,我把沈苏为我准备的早餐往桌上一放,从抽屉里取出高跟鞋,把脚下那双绒皮平底鞋换下来。
实习了两个多月,渐渐融入这里的环境。我每天的工作并不复杂,还处于新人阶段,不必奢望有太好的运气,每日勤勤恳恳把该做的做好就不会错。
几分钟后,同事林灿然绝不低于六公分的高跟鞋的声音响彻外面那条走廊,我啃着面包苦笑,真服了这女人了,无论上班下班都跟踩高跷似的,上周末她居然还穿这样的鞋去登山,同往的男同事一个个暗地里吐舌头,我几乎憋出内伤。
林灿然抱着高高一摞铜版时尚杂志,进门就冲我叫:“碧玺,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