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二人,自行取出纸笔砚台,正欲研墨,却停下问:“郑掌门现在何处?”
红渠道:“今日午后的船,师娘同他约在码头。”
阿笙又问:“今早没船?”
红蕖回想道:“早上是小师弟去的码头,说只有一艘船,却不知是哪家公子的,不载旁人。肯渡人的船,要到午后才走。”
阿笙凝神思索片刻,撑着竹杖起身:“既要扣下你二人,我还是亲自同郑掌门说去。”
传志诧道:“我们扣了他夫人,他岂会罢休?你岂能自己去?我陪着你……”
阿笙摇头:“不必,你留下照顾师叔和郑夫人。”
传志急道:“不行!郑掌门那般脾气,你一人岂可敌得过?——红蕖姑娘,我答应你别的事可好?我这便将你二人平安送回……”
“不行,”阿笙抬眼看他,目中波澜不惊,淡淡道,“郑夫人的话还未说完。”
传志无言以对,本想说来日方长,往后再说也无妨,心中却知,若此刻放了郑夫人回去,等她精神如常,有所防备,再想逼她说出实情却是不易。他明白阿笙自有计较,只得温声道:“你小心。”
阿笙冷哼一声:“我又不是你,求个药也能将自己糊里糊涂卖了。”
传志面露窘迫,不再多说。待阿笙走出门去,红蕖奇道:“你俩真是好得很呢,我原先只当他肯为你死,这下看,你对他倒也关心。你们又不是兄弟,难不成……是夫妻?”
传志给郑夫人披件外衫,面对床榻坐下,摇头道:“不是夫妻,只不过是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不过你适才问我能不能娶你,我却想,阿笙若是女子,我定要娶他;你又问阿笙能不能娶你,我便想到若哪天他要成亲,我定伤心得很。”
红蕖一时无话,瞪圆眼睛怔怔瞧着他,半晌方柔声道:“那你们确是夫妻啦,虽说人家的夫妻都是男人和女人,我看两个男人也无妨。只要心心相印,肯为彼此去死,那就是夫妻了。哎,大笨驴,你怎能在遇到我之前,就先有了心上人呢?若是没有阿笙公子,我定要求你带我逃婚了。我们结成夫妻,每日里恩恩爱爱,相濡以沫,生一堆小娃娃,教他们读书、习武,再养一群小鸡小鸭,岂不是很好?等我老了,还叫你大笨驴,那时候我就老成这样了,你看!”她将两只眼角向下拉,扁起嘴,学那老婆婆的口吻笑道:“我说,‘大笨驴,我又想起来那一天啦,你给人家从店里扔出来,打个滚,扑扑楞楞的,哈哈,像个驴打滚’,你就说,‘太丢人啦,你不要再想,你想想我很好的时候’,我就摇摇头,说‘哪有哪有啊,大笨驴,你从没有很好的时候呢!你是个又笨又呆的小混蛋’,你瞧怎样?”
传志哈哈笑道:“你学得真像!”
红蕖咯咯直笑,末了两手撑在脸上,惆怅道:“大笨驴,以后我都叫你大笨驴,好不好?”
传志点头:“你喜欢便这么叫吧,我确是不大聪明。”
红蕖又道:“你不要叫我红蕖姑娘,你叫我小红,好不好?”
传志点头:“‘小红’?这倒是很可爱。不过红蕖也很好听。”
红蕖嗔道:“小混蛋,你怎么说什么便是什么,你待别的姑娘,也这般好,是不是?”不等传志回答,她又忙道:“你心里喜欢阿笙公子,对别的姑娘,肯定都是一样的。哎,你真是小混蛋,人家不知道你心里早有了别人,见你这样好,都要喜欢你的,到头来你却不肯要人家,那怎么办?”
传志愣住,细细想了半晌,方犹疑道:“为何喜欢我?我下山之后,就只和阿笙在一处了。便是同你也不曾说过什么话,你并不知我究竟是何人,岂会喜欢我?我见过很多人,一开始都以为他们是好的,结果他们却是坏人。一开始觉得谁好,便喜欢谁,那当不得真。”
红蕖嘻嘻一笑:“你只喜欢过一个人,便这样懂了?”
传志答得理所当然:“我一开始喜欢阿笙,只因为他很好。而后来我们在一处久了,知道他脾气很怪,总是笑话我,昨日我们还吵了架,但我反倒更喜欢他了。”
红蕖撇撇嘴,鼓起腮帮子道:“也不尽然,从来没有人待我好,如今要是有人同我说一句,‘小红你真可爱’,我便会喜欢他,谁管他是好人坏人呢。”
传志笑着摇头,说这是孩子脾气,红蕖气冲冲骂,说他才是孩子气那个。她娇媚可人,眼角眉梢别有风情,传志初时还会脸红,聊得几句已习以为常,他心无旁骛,并不觉这般亲昵有何问题。足足聊了一个时辰,红蕖才揉着眼睛说倦了,趴在桌上沉沉睡去。传志亦给她披上薄毯,又给岑青擦洗脸颊手足,坐在床边等阿笙回来。
直到天色昏暗,仍不见阿笙踪影,传志愈发不安,然屋中尚有三人,哪敢就此离去?只得来回踱步,担心不已。如此徘徊许久,忽听有人轻声叩门,传志也不细思,立刻打开房门,不想面前空无一人。他暗道不好,匆忙回身看向床榻,忽觉背心一寒,似是刀尖抵在身后,只听来人冷道:“岑青在哪儿?”
这声音脆生生的,倒像是个没长开的少年人。
传志并不答话,右手在袖中紧握成拳,正寻思该怎样转身制服他,那人未拿刀的手忽从他背后探出,似想捂他口鼻,传志眼疾手快,一把攥住那只腕子,右脚前跨略一躬身,左手后探抓他腰腹,欲将他从身后扯起。不想此人娇小轻盈,他使出十二分力气,不过用上一分,便把那人高举过肩狠狠向前摔去,自己亦打个踉跄,竟觉头晕目眩,再难站立。那人从地上爬起,一拍双手,又在桌边郑夫人、红蕖面前挥挥袖子,方得意道:“这可是最了不得的迷药,你且睡一会儿吧。”
传志身体疲软,拔出长刀撑在地上才不至摔倒,眼前模糊一片,依稀看见那人走向床榻,手中提着一把匕首掀开帷帐。
他要杀了岑叔叔!迷蒙中思及此处,传志勉强抬起左腕,在刀上狠狠一划,钻心的剧痛令他清醒些许,便暴喝一声,挥刀向那人砍去,腕上鲜血淋漓,顷刻染湿了他的衣袖。
那人想是没见过这般不要命的,惊叫一声跃开,伸长胳膊胡乱挥动着匕首。
传志扑至床前,看岑青并无大碍,抱着刀坐倒在地。那迷药委实了得,他甫一发力,便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似的,四肢麻木不已,初时手腕尚是剧痛,此刻却几要感受不到。眼皮沉重,他已无法抬起左手,只得缓缓松开握紧刀柄的右手,掌心越过刀镡滑至刃上,再度握紧,拳中鲜血汩汩流下。十指连心,疼痛使脑中有了一瞬间的清明,传志哑声吼道:“不许,不许靠近。”
那人叹息一声,在他面前蹲下,撑着双颊道:“我从不杀人,只是想救走岑青而已,你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