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细胞,就能起到吞噬癌细胞,治疗癌症的作用。
这个理论所推断的结果随后就在在培养皿中得到了证实。研究人员将癌细胞和这类新型细胞同时置入培养皿中,经过四到五个小时的时间,新型细胞就能将癌细胞完全吞噬。
记录实验数据的科学家几乎是欣喜若狂,当即决定将这种细胞命名为“治愈细胞”,简称为“t细胞”。
“治愈细胞”的研究一经媒体报道,就引起了社会上的轩然大波。
人都是惧怕死亡的,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就不会嫌自己活得太长。
因此这种细胞或许能在未来治疗癌症的消息一经传出,就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尤其是某些巨大财团的高层人员,完全不吝啬于用金钱来买到自己以后的健康。
“治愈细胞”的研究项目一时间得到了许多人的资金注入,所有人都认为,在不久的将来,连癌症都会成为注定被人类踩在脚下的石头,一切只需要等待。
然而他们并没有等来研究完成的“治愈细胞”,却等来了丧尸遍布的末世。
末世的起因依旧是因为“治愈细胞”。
“治愈细胞”的研究进入最后阶段后,经过一众研究人员的商讨,决定招募志愿者进行注射实验。“治愈细胞”第一次被应用于身患癌症的人身上,而进行试验的是一位患有肝癌的志愿者。
在注射“治愈细胞”后的第一个小时,志愿者体内的癌细胞逐渐减少,并在之后的十二个小时里,数量降低至零。也就是说,除去体内留存的那个肿瘤,这名志愿者的肝癌已经完全康复。
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思议。
只是研究人员还没有来得及为此高兴的时候,意料之外的状况发生了。
在注射“治愈细胞”十五个小时后,志愿者突然出现了休克、昏厥等现象,而在他的体内,另一种不知名的细胞开始疯狂分裂增殖,其增殖速度比癌细胞的速度还要快得多。
在昏迷一个半小时后,一切抢救措施都成为徒劳,志愿者被宣告脑死亡。
昏迷两个半小时后,志愿者在抢救室内失去了所有生命体征。
然而这还没有完。
这位死去的志愿者,在被推入停尸间的第二天突然诈尸,自己从停尸床上走了下来,只是双目无神,脸色灰白,身体僵硬,似乎就是一具牵线木偶。
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还没来得及探查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发觉了那个志愿者异于常人的能力和对人的血肉可怕的渴望。
一位研究人员不察之下几乎被他咬掉了整个手臂,而志愿者的身体则被赶来的安保人员打中后脑,倒在地上,再没有其他动静。
从他后脑出流出的浓稠的深红色鲜血散发出阵阵令人作呕的恶臭。
受伤的研究人员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然而,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了她身上。
因为毫无防范,一位医生和两名护士被她咬伤,和她一样变成了没有任何生命体征的怪物,因为被鲜活血肉吸引而追逐起医院内无辜的群众。
自此,丧尸病毒正式爆发,属于人类的末世正式开启。
而这个世界的男主和女主,就是所有在末世之中苦苦挣扎的人中的两个。唯一比较幸运的是,他们都觉醒了异能,有一定的自保能力,虽然稍显狼狈,还是活过了末世中最混乱的第一个月。
如果他们能一直好好活着,顾央也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然而,在末世的第二个月,男主为了保护女主,被丧尸所伤,并且在非常小的几率下感染了丧尸病毒,成为了一只毫无神志的丧尸。
女主走投无路,为了避免男主被人斩杀,只能带着男主远离人类基地。但她的水系异能根本没有太大的战斗力,即使拼尽全力,还是没能保护成为丧尸的男主,眼睁睁看着他被一支小队杀死,尸首分离。
女主承受不了打击,自杀殉情。
而杀掉男主的那支小队,领头的就是男配秦巍泽,他也因此被世界意志判定为反派男配。
有趣的是,秦巍泽本人,就是一只伪装成人的丧尸。
而顾央这次的主线任务,就是防止男主成为丧尸,从根本上杜绝被男配杀死的悲惨结局,同时,还得让他们有在末世生存下来的能力,否则他们就算这次不扑街,下次还得扑。
简而言之,就是让顾央做一个贴心的保姆加保镖,还没有任何回报。
顾央觉得,真的是好久都没有遇到过这么让她操心的男主女主了。
第九十四章 异能者&丧尸(二)
这是末世的第十五天。
十五天前, 末世彻底爆发,全球共有十分之四的人口转变为丧尸,无数人陷入巨大的恐慌之中, 在末世中失去了亲人、朋友、爱人, 随之而来的地震和海啸严重影响了通讯网络设备、生存物资,而那些丧生于天灾中的人也在死后的第二天成为了丧尸。
生存, 成为了所有人在末世中挣扎的唯一的目的。
p市作为原本的人口大市, 原本络绎不绝的街道上只余满目疮痍, 小部分的房屋建筑因为不久之前的地震坍塌了大半, 道路上时不时就有神色僵硬、动作迟缓的丧尸走过。刚转化不久的丧尸行动还不够迅捷, 走路磕磕碰碰,如果不看他们尖利的指甲和沾血破烂的衣服,倒像群学步的小孩子。
现在这个时候,一部分人已经鼓足勇气出门寻找能够生存下来的方法,而大部分人则是抱着希望,龟缩在家中,通过断断续续的信号打探外面的消息,等待政府军队的救援。
同时, 一部分普通人之中开始产生异能者, 这些人觉醒了各种特殊的能力, 在面对丧尸的时候, 拥有了更多的胜算。
一些有魄力的异能者甚至开始组建属于自己的小队,分工合作击杀丧尸、寻找物资。
此时,一辆深黑色的吉普车停在了p市曾经最大的超市门前, 吉普车的车前杠和侧面上沾着一些暗黄色的不明液体,看起来脏兮兮的。
等车停好,就有人打开了车门,动作轻巧地跳下车来,那人穿着一身绿色为基调的迷彩服,身材强壮,衣服下的肌肉清晰可见。他手中端着一架短突击步.枪,将吉普四周观察一遍,确定没有丧尸的影子之后才向车内的人打了个手势。
很快,车上的其他三个人也下了车,他们一样穿着迷彩服,却又不像是军队编制的那种,但这种类型的衣服总是有颜值加成,再加上他们干净利落的动作,看起来就异样的帅气。
“头儿,这个地方看起来还是有很多物资的。”那个率先下车的人对其中一个人说,一边还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个表情完全破坏了他之前的气质,透出一股憨气。
被他称作头的男人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