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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7
    有钱、有权、有本事,就可以为所欲为、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吗?

    那是不是人人都可以那样做?反正我有钱/有权/有本事,警察抓不到我,法律对我无可奈何,我说他是坏人,他就是坏人,死不足惜,不服气?你要抓我?那你怎么不去抓蝙蝠侠呢?他也是那样做的。

    人们对法律和司法机构的信任会越来越低,警察处理不了罪恶,那我来好了,警察无法为我伸张正义,那我来好了。人人都为所欲为,想弄死谁就弄死谁,哪怕对方可能只是骂了他一句,惹得他心生不快了。

    那个时候,社会会混乱,秩序会崩盘,哥谭,会如小丑所期待的那样,陷入更深、更混乱的黑暗之中。

    或许是黎曦想多了吧,但是哥谭这个地界,警察没什么卵用,法院没什么卵用,最普通市民的都是二十级小怪的水准,发生上述事件一点也不稀奇。

    思至于此,黎曦的动作忽然一顿,表情变得犹为古怪。

    mmp,她都在想什么啊,她居然是赞同蝙蝠侠的作为的!太可怕了,她在这之前怎么不知道?

    不,这不是我的问题,是布鲁斯这个人有毒,剧毒!

    我要吃点东西压压惊。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别去照亮别人。

    但是,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热量的人们。

    人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这是蝙蝠侠教会我的东西。

    ☆、中立

    黎曦麻木地塞了点东西进肚子,然后对戴安娜·普林斯道:“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就是,普通市民是没有资格代替执掌律法的人执行正义的,超级英雄也不能。”

    戴安娜沉思片刻,“也就是说,你赞同蝙蝠侠的观点。”

    这倒是挺令她惊讶的。

    黎曦表示,不仅你一个人惊讶,老子也很惊讶好吗!布鲁斯·韦恩是不是悄悄咪咪地给老子的大脑下病毒了?!

    掀桌子,这个锅老子不背!不背!给巴蒂吧!

    巴蒂:“……”不背,滚!

    遇到什么锅你都往本大爷身上甩!你当本大爷是背锅侠啊!

    虽然黎曦面上百般不情愿不乐意不高兴,但是心里,她清楚的知道,她是有些欣赏蝙蝠侠的。

    她明白,她不是蝙蝠侠那样的人,也不可能成为那样的人。

    蝙蝠侠的敌人很强大,所以他要让自己无时无刻不保持理智和警惕。

    那样活着太累了。

    真的太累了,痛苦又艰辛。

    黎曦只是想想都觉得太难。

    布鲁斯·韦恩是一个人啊,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会疼痛的人。

    既然他是一个人,那么就逃不了七情六欲。他会有被愤怒支配的那一面,可是他却要用尽全身力量克制自己不去杀人。

    信仰至高无上,究竟要至高无上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人甘愿背负着沉重的面具与包袱,在无边的黑暗中前行?

    哪怕他知道光明遥不可及?

    韦恩先生其实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黎曦忍不住想到。

    他明明看起来比谁都理智,可是他居然妄图凭一己之力拯救这座黑暗的、堕落的城市。

    多幼稚的想法啊。

    在黎曦的记忆中,她即便是最中二的那会儿也不敢这么异想天开。

    黎曦觉得自己应该感到好笑,但实际上,她一点想笑的情绪都没有。

    心里难以言喻的沉重,仿佛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当当的,再也容纳不下任何情绪,哭不出来,但是也不开心。

    “黎曦?”戴安娜叫了她一声。

    “啊?”黎曦回过神来,懵逼地转过头,“怎么了亲爱的?”

    戴安娜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你的意思是,你赞同蝙蝠侠的行为,是吗?”

    “我可没那么说。”黎曦嘴硬,“我说过我赞同蝙蝠侠的行为吗?没有啊。”

    中途转变立场什么的太丢脸了,不能承认。

    嗯,她没有。

    戴安娜挑眉,对于她的说辞不置可否,“是吗?那能说说你为什么不赞同蝙蝠侠的行为吗?”

    “可以……不不不,不可以,我也没说我不赞同啊。”黎曦瞪眼,小姐姐,你的逻辑有点问题啊,要不要抢救一下?

    “那就是赞同咯?”

    “戴安娜,我保持中立不行吗?”

    “当然可以。”戴安娜往某个方向瞥了一眼,犹疑地收回目光,笑着道,“只是凡事都需要一个理由的,对吧?”

    布鲁斯所在的位置距离这里还是有些距离的,他,应该听不到吧?

    黎曦隐隐觉得什么地方不对。

    中立还需要找理由吗?

    总觉得戴安娜在坑我,这是我的错觉吧?

    她往四周看了看,目测没人,心里稍稍安心了一些。

    是的,一定是错觉。

    黎曦捏着手指,逻辑清晰地对戴安娜·普林斯说了一遍自己的想法。

    她先说了自己关于程序正义的看法,再缓缓地补充。

    “一个奇怪的定律,一件听起来很困难、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果我做了第一次,第二次就会变得很轻易,然后会有第三次、第四次、很多次……我会把它当做习以为常,当做理所应当,就如同完全忘却了这件事情有多么残忍一般,我把它当做日常的一部分,我可以眼睛眨也不眨地下手,就如同吃喝玩乐般轻松。”

    黎曦看着戴安娜,声音很轻,仿佛就要融入进阳光里。

    “谁能知道正义和犯罪的界限在哪里呢?特别是当我把杀人当做习以为常的时候。”

    抛却英雄们正义的出发点,私闯民宅、破坏公物、暴力处事、扰乱社会秩序……从一点来看,英雄和罪犯没什么不同。

    “一个炸毁了整座大厦的人该杀吗?”

    “一个杀害了无辜市民的人该杀吗?”

    “一个打骂老人的人该杀吗?我们在网上看到那些视频,也会气愤填膺,恨不得杀了他。但是,虽然他的行为可恶,却罪不至死。”

    “那如果我刚好失去了亲人,正悲痛欲绝呢?如果我失去的亲人与那位老人年龄相仿呢?谁敢肯定地说,自己能不去痛下杀手?”

    至少我不敢这么肯定。

    黎曦想。

    那太难了,在濒临崩溃的时候还能保持冷静。

    “反正我拥有毁灭一座城市的能力,凌驾于律法之上,不会有人知道我是谁,没有人能控制我,我可以随心所欲,我可以打着正义的旗帜,做我愿意做的事情、我认为对的事情,反正警察也审判不了我,他们对我束手无策,我可以毫无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