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他这样的不解风情,我这样的罗曼蒂克。
赵公子骂我:“叹你妈的气!”
金仙儿的生日舞会邀请了许多人,人人抱着一只狗子或一只猫咪,我甚至怀疑这是某种中世纪的邪恶宗教的特殊祭祀现场。
其实金仙儿没有邀请我与赵公子,他只邀请了郝达——赵公子当初的助理、如今的经理——郝达也养狗,并且将金仙儿的日程告诉了我。
郝达除了我之外,没有什么朋友,并且我仿佛已经明白为什么他会没有什么朋友,我可以从他的嘴里知道赵公子金仙儿甚至于大力叔的所有行程。
金仙儿与人在聊天。
那人说:“上一次我假装倒在地上,我的乖乖就去挠门找人来,比我那出门买菜买了四年的老公强许多。”
金仙儿笑着说:“是呀。”
又有人说:“我的贝贝也好,我的女朋友只会花我的钱,贝贝却会自己去抓蛇回来给我吃,哦我的贝贝小可爱,它当我没钱吃饭呢。”
金仙儿笑着说:“是呀。”
金仙儿说:“我的哈姆见着谁再热情也不和人跑,只跟着我。”
赵公子说:“那是老子的狗。”
谢谢你二位,那是我捡回来的狗子。
金仙儿转过身来,笑吟吟地招呼:“邱先生、赵公子,你们怎么来了?”
赵公子说:“坐大头的车来的。”
金仙儿笑吟吟地看了一眼郝达:“顺路吗?”
赵公子说:“打电话叫他过来接我们。”
金仙儿笑吟吟地看了一眼郝达。
郝达低头掰眼皮,将灰尘放进去,再假装进去了灰尘。
我是亏欠了金仙儿的,我不光亏欠他的情义,还亏欠他的财主。赵公子以往是他的财主,如今不仅没钱了,还有更多的时间排挤金仙儿使其不能近我身。
还好有哈姆,我捡了哈姆,救过它的命,它应该代我赎罪。
然而无论如何,我仍旧是欣赏金仙儿的,他不光是我的知己,更是赵公子的朋友。赵公子很难有朋友,因他看待人总很复杂,总认为都是来骗他钱的。
赵公子说:“金仙儿不是我朋友,他想骗我的人。”
唔。
我不知该如何解释,其他人确实是想骗赵公子的人,但金仙儿确实只想骗赵公子的钱。
赵公子盯着我,说:“他想骗我的人。”
好吧。
金仙儿确实想这样做。
我问赵公子:“你吃酸奶吗?”
赵公子骂我:“老子沦落到要来舞会蹭酸奶吃了吗?”
这当然不是我的目的。
我说他饿了想吃酸奶了,他说他没饿不想吃酸奶,我说不你就是饿了想吃酸奶了,他说他就是没饿不想吃酸奶,我说你是自己饿了想吃酸奶还是我帮你饿了想吃酸奶,他说他想了想觉得确实有一点饿了有一点想吃酸奶。
他去吃酸奶了。
我来到在角落里面吃酸奶的赵公子面前,问他:“你是赵公子吗?”
赵公子端着酸奶拿着勺子,警惕地看着我。
我问他:“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
赵公子骂我:“你有病吧。”
我挨着他坐下,在桌子下面用脚尖踢了踢他。
赵公子骂我:“邱一心你有病吧。”
我说:“不要这个时候提起我哥哥。”
赵公子骂我:“你有病。”
我还有五十年,我可以赶紧换人。
我不理赵公子了,去和金仙儿谈哈姆的事。
金仙儿说他从不在一段感情当中勉强对方,他只付出努力,让对方明白究竟谁更合适,大多数时间对方执迷不悟,但总有大彻大悟的。
说完,他将哈姆放到地上,哈姆冲我摇了摇尾巴,转身扒着金仙儿的裤腿不松爪。
我供哈姆吃供哈姆穿,哈姆就这样被外面的男人迷去了心窍。
金仙儿抱起哈姆,对我笑了笑:“你可以常常来探望哈姆,虽然它如今跟了我,但你仍然是它的父亲,不必太在意我的感受,我虽然还有些不能释怀,但至少你将哈姆留给了我。”
我情不自禁地说:“或许我每个月应该付一些抚养费。”
唔。
金仙儿说:“不必,我一个人养得起它。”
是我的错觉,还是这段谈话真的有那么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金仙儿说:“希望你不要因为赵公子的缘故,总是舍得不来看望哈姆,哈姆也很想你的,你和赵公子解释清楚,你是来看哈姆,并非来看我,他应该会体谅的。”
好的,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家了。
我与赵公子回到公寓,我尚且沉浸在抛友弃狗的愧疚当中,身心俱疲地掏钥匙开门,突然被身后的赵公子捂住口鼻,踹开了门,将我一路拖拽进去,问:“你一个人住?”
我:“……”
赵公子骂我:“妈的,不说话杀了你!”
我:“……”
赵公子骂我:“让你一个人住!活该!”
我:“……”
赵公子就对独居的我实施了入室兽行。
我需要认真地回想一下金仙儿家的钥匙放在了哪里,以及我与他是否还有重修旧好的可能性,看在哈姆的面子上面。
赵公子日记:
邱一心因为买不起新款皮鞋疯了。
我要搞钱给他买。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3333333继续缘更(。
第15章 第 15 章
我天生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有许多丰富而敏锐的情感,并且很愿意将这样的感情倾注到我所钦慕的人身上。
若没有讨厌的赵公子,或许我会成为一个风流的人。
生活却没有如果。
这些都不要紧,要紧的是,赵公子并非这样的人。赵公子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人,在他的眼中,吃比吻要紧,衣比食要紧,他是十分的现实主义者,譬如他送给我的礼物总是那样的不走心。当然,他曾走心地送过我礼物,我告诉他还是继续别走心了。
无论如何,这样的赵公子本不应该有值得一提的情史,但他偏偏就有。
对方是一位与他同龄的女士,与他青梅竹马,门当户对,却被我卑鄙拆散,强横夺走了赵公子的清白和清醒。
至少在大力叔的眼中是这样。
maybe,perhaps,在许多其他人眼中也差不多。
这样的故事我在电影和书本中见过许多,大多数情况下,这位女士应该比我更卑鄙,好让我占据道德的高地。
但她毫无缺点。
她是总统的小侄女,性格开朗,思想前卫,海外留学,选美前三。人无完人,她应该在完美的表面下有一副狠毒的心肠来陷害我,但她只在大力叔倒车的时候勇敢地推开了我。
唔。
若没有赵公子的阻碍,我大概会追求她,其实我认为她对我或许是有一些朦胧的感觉。
那么,大概可以换一个角度看待问题,在另一个版本的故事当中,赵公子应该早晚认清楚我的卑劣之处,与她破镜重圆。
唔……
其实,我本来不打算说实话,但在事实上,私底下坦白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