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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之盼着和她一起吃晚饭从下午盼到了现在,肚子饿得不行,居然不去吃了,那怎么行,“你刚还说请我吃饭。”

    庄笙:“……”

    楼宁之:“我要吃晚饭,晚饭,晚饭……”

    她念叨个不停,魔音穿耳一样,庄笙在她面前背对着蹲下,好似无奈,脸上却露出纵容的笑意:“吃吃吃,上来吧。”

    庄笙心脏擂鼓,已经幻想着对方柔软身躯压在她背上的感觉,软玉塌陷,温香迷离。

    半晌没有动静,庄笙怀疑自己的小心机被对方发现了,心脏跳得更急,飞快地为自己寻找着借口。冷不丁身后传来一句埋怨的低语:“喂,我的鞋袜,你还没给我穿上呢。”

    后脊梁窜上一股酥麻的痒意,那是女孩儿赤裸的脚尖在上面轻踢。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最后这个画面有一点色情﹁_﹁

    注:张无忌那段,《倚天屠龙记》里面,赵敏曾经被张无忌拽着掉进她自己设的机关,然后被点了穴,脱鞋袜,挠脚底痒痒~

    第17章 草莓过敏

    昨天才想着被楼宁之踩一脚,今天就实现了。

    老天爷是不是听见她的心声了?

    虽然此踩和她想象中的踩的情境有细微的不同,但是和她幻想中的感觉却重合了。心旌神摇,心猿意马,何止后脊梁,连骨头都一并酥了。

    “喂。”楼宁之又在她背上踢了两下,避开了受伤的大脚趾。

    庄笙转过身来,楼宁之还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如玉的小腿笔直纤细,吊儿郎当地晃在风里,露出一截细腰,她依旧忍不住目光在上面短暂地停留了一下。

    这人是站没有站相、坐没有坐相的,人快滑到椅子下面,然而却很神奇地坐得很稳。用她那只光着的脚,在庄笙眼前晃悠来晃悠去。

    庄笙捞起一边的鞋袜,穿穿穿。

    穿完了她就后悔了,因为楼宁之自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却并不显得费力地往前走着。

    “这么休息了会儿感觉好多了。”楼宁之说。

    庄笙心想还不如刚刚趁她最疼的时候直接把人背起来,现在白白浪费了机会,心下便是一口长叹。叭叭叭的楼宁之也有不叭叭叭的时候,可能是之前话太多了,说累了,停顿了挺长一段时间。

    两人只走路,没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庄笙不想让难得的相聚机会变成了安静的无言,主动挑起话题道:“你家有两个姐姐?一个开公司一个当医生?”

    “你怎么知道?”楼宁之吃惊道。

    “你自己说的。”

    “我说过吗?”高考过后记忆力直线下降的楼三小姐大惊失色。

    “你还说你爸爸小学没毕业,是个煤老板,在北京发了大财,你爸爸还跟你说……”庄笙起了逗她的心思,将她之前告诉自己的事情又复述了一遍。

    楼宁之一开始还吃惊,后来自己笑个不停。

    “我真说了啊,看来是真说了,除非我自己说,一般人不知道这事儿。”

    庄笙心说你心大成这样,说不定是个一般人都知道了。但是她心里对这个想法又是拒绝的,她不希望自己在对方心里也是个一般人。

    “你经常这样对别人吗?”庄笙问。

    “什么样?”楼宁之走在她身前半个身位,哪怕在这个她呆惯的城市,眼睛也四处瞟,根本闲不下来。

    “就是对刚认识的人……”庄笙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忐忑道,“经常去找对方玩?”一等就是一下午,还和人家吃晚饭。

    指望楼三小姐听懂她的不言而喻是不可能的,楼宁之啊了一声,说:“是啊。”

    她那些发小都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认识的,然后闲着没事就去找别人玩啊,她长得好看,大家都喜欢跟她玩,一来二去的,都玩成发小了。

    但是像庄笙这样,见过一两面的陌生人,晚上就拉出去吃麻小,又是帮忙接吻,第二天又给打包麻小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连发小儿都没有的待遇。

    庄笙但凡问明白点儿,比如“对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我一样吗”,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是那个“是啊”彻底打破了她一晚上在心里冒着的粉红泡泡,像她这样的人,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不管是为了她的身家背景接近还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而接近的,都不少。就算是自己,也是怀着不单纯的目的的,有什么资格管得着别人呢。

    心情从天上落到谷底,很长时间没吭声。

    三小姐没听到后面的人吱声,走几步停住了,回头一看,人闷不做声地跟着呢,带着火气问:“你干吗啊,忽然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丢了呢,北京城可挺大的,迷路了我上哪儿找你去。”

    庄笙被骂得莫名又有一点开心,因为她听起来像是关心的语气。

    楼宁之:“答应我的晚饭还没请呢,晚上到底吃啥啊?”

    庄笙:“……”

    她摸了摸兜里新发的工钱,再想想卡里的余额,下颔绷紧了一些,问:“你想吃什么?”自己倾家荡产够她吃一次饭的吗?

    楼宁之张口就来:“听说三里屯新开了家米其林……”

    庄笙脸刷的就白了,嘴唇蠕动了一下,打算出口拒绝,并坦诚自己没那么多钱。

    楼宁之已经露出嫌弃神色:“我朋友去吃过,说不怎么样,好多都是打着米其林的噱头,其实根本不是官方评定的。”她搂住庄笙的胳膊,又用那种会让全世界都发光的眼神望着她,说,“我们去吃麻小吧。”

    庄笙心脏坐升降机一样,讷讷:“昨天不是吃过了吗?”她手上还拎着一袋儿呢。

    “夏天麻小还有嫌多的吗?”楼宁之盯着她发笑。庄笙看起来被她吓到了,脸庞还是木木的,有点呆,像是软绵绵的大兔子,和她清冷的外表十分的违和。

    莫名其妙就心情大好,这个新朋友果然非常有趣。长得好、身材好、性格好、自立自强,哪哪儿都是优点,简直没有一丝缺点,除了穷了点,穷没关系,自己有钱就行了啊。

    她在今天之前是不知道群演能挣多少钱,但是她会上网查啊,一个月就挣那么点,自己要是让人请米其林,那是会遭天打雷劈的好吗?再说米其林也吃腻了,对她来说跟街边脏串儿没什么区别,去那边儿还得注意用餐礼仪,没有路边大排档随意。

    两人到簋街时,正是晚上的高峰期,说人山人海丝毫不为过,两人在五花八门的香味中穿行,楼宁之奔着目的地就去了,这个店显然是麻小的招牌店,凳子坐满以后还是人挤人,排队排得无处下脚。

    楼宁之要了个号儿,拉着庄笙就溜了,“没一两个小时排不到我们,先去找点别的东西吃。”

    簋街鱼龙混杂,下班时间以后大部分都是结束辛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