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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口,居然遐想起这些不着边际的事情了。

    忽然心里一动,又想:“阿银身上的酒味,也未免太明显些了。难道他真的醉成那样,喝下去一杯,反倒泼在身上两杯不成?”

    她在蒙古人堆里混了几年,见多了各式各样的醉鬼,大多数人身上都只有难闻的呕吐味。像阿银这样,身上只有新鲜酒精气味的,却是少见。

    至于喝醉了之后走路不稳,以至于把自己摔死的,更是从来都没见过。要是客店中的众人得知了此事,恐怕也会引为蹊跷,前去报官吧。

    她暗道一声侥幸。阿银在告密的前夜居然会放纵饮酒,饮的居然还是这种容易醉人的烈酒,居然会不巧绊倒在地,受的伤居然不轻不重,恰好在不引人怀疑的情况下,让人送了回来——她觉得自己明天必须要找个寺庙烧香了。

    正寻思着,马车忽然停了,阿金的声音在外面道:“驸马相公,这儿有个小村庄,可以暂歇一刻。”

    说是暂歇,但几人谁也不敢松懈,吃过了饭,便找了个小棺材铺子,将阿银的尸首收敛完毕,找了块荒地埋葬了。这里地处偏远,官差少至,银钱流水价给出去,村子里、铺子里便没有人过问。

    赵孟清念着阿银一路上服侍辛苦,还在他墓前行了个礼。取过那封告密信,在墓前点火烧着了,直到纸张烧成了细细的黑末子,这才叹了口气,站起身来,郁郁地道:“你们说,我们还没到达大都,正事还没有任何起色,就出了这种事……算不算出师不利?”

    阿金沉默不语,奉书却抿嘴笑道:“哪里,是阿银那个叛徒出师未捷身先死,咱们逃过一劫,应该算开门红,是好兆头。”

    赵孟清被她这么一安慰,脸色这才转晴,微微一笑,道:“那好。你说你是在大都住过好几年的,可不要带错路。”

    *

    一路北上,又花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倒不是因为道路有多难走,而是大大小小的哨卡盘查越来越多,经常能碰见元军的军队调动。一路上听得百姓传闻,江西爆发白莲教起义,领袖杜可用率众数万,正在攻打都昌县城。官兵连岁进讨,不能取胜。

    他们只好匆忙绕过去。等走到湖北一个小村子的时候,看到村头大树上贴着官府告示,落款的日期居然是“祥兴七年”。那是宋幼帝赵昺的年号,只用了两年,就结束在崖山。

    赵孟清看得眼睛都直了。一个路过的老乡嘿嘿笑道:“客人还不知道罢?要变天啦!石狮岭的赵大王,那是流落民间的宋徽宗六世孙,眼下正招兵买马,恢复大宋哩!周围的八县十六村已经全都姓宋啦。我要是年轻二十岁,也去投奔石狮岭,给大王卖命——有大户的土地分哪!”

    赵孟清又惊,又疑,又喜。等走出几步,奉书却立刻给他泼冷水:“像这样的农民起事,江南地方每年都至少有几百次。有复宋的,有自立为王的,还有天神下凡的,花样翻新,可惜都是乌合之众,多半抗不住一次官兵围剿。那个赵大王要是能活到明年,你再去认这个穷亲戚不迟。”

    奉书毕竟还是高估了那个赵大王。又行了三天,便在一个县城城门上看到了几颗高高挂起的头颅,底下的告示写着“石狮岭匪首俱已伏诛”,勒令残余旧部赶紧投降,欢迎百姓积极告发。

    奉书一行人也遭到了格外严格的盘查,好在银子充裕,顺利地过了关。

    事实上,由于严苛重税,民怨沸腾,蒙元立国不过区区数年,各地便已经民变蜂起,就连居住在南方的蒙古下层民众也有加入的。奉书这几年在民间走动之时,便已经司空见惯。开始她还像赵孟清一样激动,甚至想过参加、投靠。但随即便发现,起事的义军多是乌合之众,攻州掠县,少不得也有扰民害人之事,和官军半斤八两,于是这份心也慢慢淡了。

    再行一阵,赵孟清和阿金也都渐渐习惯了这种局面。民间流传的那些起义领袖、起事地点,赵孟清都用心记住。每行一日,都把当天见到的民情民生详细写在纸上,分门别类地藏好,“这些都是珍贵的情报,得向兴道王报备。”

    等到三个人风尘仆仆地跨过卢沟桥,进入大都地面的时候,道路两旁的树木已经出现了层次鲜明的金黄与枚红,平原上盛开着紫菊和金莲花。赵孟清在欣赏赞叹的同时,也开始半开玩笑的抱怨,此时的天气简直像越南的严冬一样了。

    三人早就商议好了。要行刺鞑子皇帝,不管成功还是失败,只要能逃出宫去,事后都得立刻从大都脱身,在第一时间远走高飞。马匹是必不可少的。

    奉书熟门熟路地找到了位于城外的一个马市。在一阵腥臊气味和飞扬的尘土中,人和马杂在一起,马匹鼻子里喷气的声音时不时地响。蒙古人、色目人、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正如火如荼地交易着。

    元帝国幅员辽阔,又开放通商,对马匹的需求一年比一年多。只不过最优种的马匹都在第一时间敬献给了皇帝,市场上卖的,便不免良莠不齐。劣马固然多如牛毛,腿长体健的良种马却也不是每天都能见到。况且,商人们需要的马,负重能力才是最要紧的,至于速度、爆发力倒是次要。可是奉书却说,若是买到这种商用马匹,就相当于自寻死路,逃不出半日,就定然会让蒙古兵追上。

    三个人分头寻了半日,才好容易问到一个回回商人,说他手上有□□匹善于奔驰的良马。奉书当年在上都做奴婢的时候,早见惯了各式各样的马,此时将这商人手上的马稍微相了一相,就点点头,对阿金道:“就是他了。掏钱吧。”

    阿金犹自不信:“九匹,我们都买下?”

    奉书微微一笑,轻声道:“那当然。你难道不知,蒙古军队出征的时候,都是一人配备四五匹马的?轮换着骑,才能日夜不辍地赶路,连鸟儿都赶不上那速度。眼下咱们一人三匹,我还嫌不够呢——咱们的钱,还够用吧?”

    阿金这才信服,露出钦佩的神色,连连点头,上前和那回回商人交涉起来。

    可没说两句,旁边忽然响起了一阵铜锣般的洪亮声音:“这儿的马好!喂,老板,你的马,我们全买了!”

    说的是蒙古话。奉书连忙转头,只见一个华服胖子大步踱来,看打扮是个蒙古小贵族。他身后呼啦啦跟着二十来个从人,牵着五六匹鞍辔分明的高头大马,一下子将市场中的过道占满了一多半,扬起一阵尘沙。

    那回回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