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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悦目,宛如谪仙。

    然而,赫连瑾沉下脸,人生在世,除非萧绎只走鸿运,否则总有一天,她还是要回到他身边……

    可能真的只是求而不得的不甘而已,可能真的只是因为她的无双美色,乱花渐欲迷人眼,色不迷人人自迷。

    赫连瑾仰头灌下杯中酒,双眼野心勃勃。旁边的声音越来越不堪入耳,赫连瑾便站起来,望一眼对面的萧绎,径直往外走。萧绎笑了笑,一掸锦袍,云履踏出,起身向诸人告退。

    含霜咬了咬红唇,满眼不舍的望着他挺拔如竹的背影,竟是有些痴了!直到被人从后面抱住,感觉到对方喷在她脖颈间的热气,不觉眼里落下一滴泪来,顺从的倒在了身后的怀里。

    却说萧绎赶回公主府里,见紫苏和紫菀正守在门外,挑帘而入时,见到的就是素娥坐在隔扇边靠着迎枕,低垂了一张桃花似的小脸,晶莹如玉的十指慢慢穿针引线,极为用心。

    素娥心思灵透,不愿把时间精力放在后院小小一片天地,懒怠针线女工并琴棋书画四艺,他如何不知。

    但此刻见素娥破天荒地主动为他动了针线,萧绎心有疑虑。但说到底,最多的还是缱绻和爱恋。

    他加大步伐,伸手一捞就把人捞到了怀里,自己靠坐在了罗汉床上,然后让怀里的人靠在胸口,做了她的人肉靠枕,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素娥还没回过神来,就听见他说:“我晓得你不喜欢做这些女儿家的玩意儿,不如多看几本书,岂不乐哉……”

    素娥极为不好意思地四下看了一眼,对他轻声说道:“我是不爱做这些,可你是我夫君,我就是再不喜欢动针线做女工,这些荷包汗巾之类的物件自然要替你想着!”

    萧绎听得心花怒放,抽走她手中的物件,只见那白皙的指头上却有红红的印记,显是做针线时让顶针磨的,看得萧绎愧疚心疼,不由拉住那手握到嘴边亲了亲,素娥面上一红,扭过脸。

    萧绎却是越凑越近,吐纳间带出淡淡的酒香,熏的素娥脸越发红,被亲的只是手指,可素娥却觉得浑身都滚烫起来。

    努力地剜了萧绎一眼,只可惜眸盈秋水,眼含桃花,端的是妩媚风流。这样的目光对萧绎而言无异于邀请,低头与她缠绵。素娥起先拒了一拒,毕竟这里不是个做这种事的好地方。

    这小小厅堂只有一架屏风隔开里外,什么声响外面都能听到,当真是让人羞恐的要死。

    但萧绎却犹如一座压制了许久忽然爆发出来的火山,而素娥之前失身给了赫连瑾,自觉亏欠萧绎,便由着他折腾。

    酒让欲望变得不可控制,萧绎一抵达她那又紧又软又暖的温柔之乡,便闭了眼睛,长长吁出了一口气。

    榻高于地面一尺,这样的高度,正好能令他单膝跪在素娥身前,将她嫩生生的两腿高架于他的肩膀。素娥亦缠紧了萧绎,配合着他的进出迎合起来,这男女欢好之事自然是要双方都配合才格外起劲。往日里都是萧绎一个劲的蹂躏素娥,两人已经能尝到滋味了,如今素娥主动迎合起来,更让萧绎美得不行。

    他的每一次的撞击,都将素娥顶的往前送去几寸,她便如散了一次的架。

    素娥咬牙忍受,指甲已经抓伤了他的臂膀,留下丝丝的抓痕,到了后来,她两支藕臂连抓他的力气也没了,整个人被他撞的魂飞魄散,意识飘飘荡荡,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大海中的一叶扁舟,而萧绎就是她救命的稻草。

    热热的汗在两人身上流淌,终于,一阵激烈的啪啪声后,萧绎握住她的乳,将自己死死地顶进去最深,里面抽搐失控地射出,素娥早就耗尽了所有气力,再也坚持不住,软着身子跌到他怀里,半眯起的眼眸里一瞬儿魂飞,极致潋滟。萧绎找到她的唇,“吾爱。”

    她知道萧绎爱她,可她仍觉得难受,甚至都有些恨起自己为何生为女儿,要这样被男人压制着身子,双腿大张得任他们欺凌。

    萧绎搂着素娥横卧在那张不算宽敞的坐榻中间,小憩片刻才抽身而出,把素娥抱起,前往旁边的厢房沐浴。

    沐浴完毕,素娥几乎是一沾上床就阖上了眼。萧绎确认怀中人彻底睡着了,才轻轻将她放下,下床走到屋外低声跟影藏在暗处的侍卫吩咐了两句,那人得了令便离开了。

    第四回 撞韵事歹意暗生

    诸王入宫朝见,洛京和过年似的热闹。天子拟定二十三日,驾幸南山别苑,一连七日,纵鹰放犬,搏击游猎。内廷便一片忙碌,准备随扈事宜。

    别苑有山有水,树木茂盛繁密,出产丰富,大概方圆二百多里,在此修了行宫驻跸。此次出猎南苑,自然诏来勋戚文武,使他们在内应诏驰射,比拼献禽,萧绎既出身勋贵,又是驸马爷,当然也随驾狩猎。

    素娥虽也随行,但全程只得陪在董皇后左右,不能去骑马行猎,她殷殷叮咛萧绎,回来给自己细说此次围猎的事宜,萧绎全都应了。

    男人大都喜欢征服和杀戮,这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生存本能。

    当然,这么一场行猎,并不是纯粹为了取乐而举行的。大熙崇尚武力,男儿莫不以参军打仗,成为一名英勇保家卫国的将军为荣。在此处,天子也好,诸侯也好,勋贵子弟也好,都是靠着自己的本事来猎取猎物,男人之间的较量几乎和真正上战场没有太大的差别。

    天子下令可以自己去玩乐时,顿时年轻的少年们欢呼着离开,加上丛林四周响起长长的号角声,惊得两边林中雀兽纷纷四下逃窜。

    一只本隐憩在草丛中的花豹明显是受了惊,露出了长长的獠牙,对准了那些高大骏马,它正要跃起扑咬面前的骏马,只见一支羽箭破空而来,一箭便射穿了它的脑袋,血液喷溅出来,血腥气味满足了一群男人的杀欲。

    这样的箭术,如此准头、力道,确实称得上不凡了。后面追上的马上少年们纷纷发出一阵喝彩。

    “诺,那就是安王赫连瑾!”

    “当真勇猛啊!”

    “闻名不如见面啊!”

    萧绎远远就瞄见了一身劲装打扮的赫连瑾,他背上背着弓箭,腰佩长剑,端的是英武不凡。

    便是这样的一个人,跟素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惜有情人未能终成眷属,美人另许他人,安王便也不肯再议亲论娶,洛京中人人都知安王情深。

    陈煊和萧绎并马而行,“我说萧绎,你不会想跟赫连瑾一争高下吧?”赫连瑾方才一箭射死一头花豹,可谓独占鳌头。

    萧绎不语,陈煊又道:“不是兄弟看不起你,去年赫连瑾和元灏二人,一人狩得一头大虫,英武过人,而你跟我一样从未上过战场,犯不着这么拼命吧?”

    萧绎睨了他一眼,“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只是打算猎两只狐狸,给素素做身狐裘。”

    陈煊嘿嘿一笑,看来是他自己想多了。

    像素娥那样的美人,可遇不可求,而且就算遇到了,别的男子也是一样的心怀爱慕,别说安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