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雪碧威士忌早就见了底。之前从上了酒,我们碰完杯之后,森就开始不停的喝酒,一直喝,也不说一句话。红酒把人的脸庞渗地通红,也把人的内心洗去愉快的表面,逐渐露出忧愁的本质。
“嘿,说说吧,你们俩到底怎么了,看你这么痛苦的样子,跟死了亲爹似的。”我终于还是无法忍受太过消沉的气氛,无法再默默的看着他一直喝下去,即使喝到死,也依然内心充满遗憾。我随手拿起旁边剩余不多的红酒瓶,给森的酒杯再次斟满,但是说实在的我真的不忍心让他再喝下去。
“……分了”森的眼神迷茫在寂静的空气中,漫无目的的把玩着手里还盛有半杯酒的高脚杯,然后又仰着粗糙的脖颈一口饮干,半天支支吾吾吐不出个字来。两腿叉开,踩在椅子的底部横杠上,一动不动,像一个死人一样毫无生气。
“你俩不是刚搞上才没多长时间,怎么说分就分了”
于是森开始跟我讲述他和他前对象的故事,两个星期之前,他们还是一对和谐而且令人羡慕的情侣。
女生叫夏微,三十岁出头,别看年龄不大,已经是一家米其林三星级酒店的高级糕点师了,娴熟优雅的烹饪技巧夺得了无数人的追捧和喜爱。夏微的相貌也实在是好看,最标准的瓜子脸,皮肤嫩滑细腻,像是刚蒸出来的水鸡蛋羹,一碰就会全部破碎一样。
也难怪森长的好看,实话说我也从没有见过像他一样英俊的男人,不过也就是他身上这唯一的优点,不然夏微怎么会看上他这么毫无特点毫无内涵的男人。
他们是两个星期前,在记忆城市边上的沙滩上相遇的,森正在太阳椅下面晒着太阳喝着饮料,优美健壮的肌肉线条被四周洁净的空气暴露的□□,皮肤早已被火毒的阳光晒成诱人的古铜色,带着支黑褐色的太阳墨镜,下面就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海滩泳裤。
周围的景色让人羡慕,很多穿着比基尼的年轻女生在沙滩上打着排球,海里的浅滩附近也有不少嬉戏打闹的人。海岸线一下子看不到边界,远处是一排连绵不绝的青山,突起的山脊看起来高耸秀丽,山顶周围能看见不少郁郁葱葱的野生乔木。
突然一声尖锐的叫声划破了一直以来保持的宁静,森抬起头,看见海水不远处一个女子双手抬起,大声喊着呼救,水面差不多已经淹没到了脖颈的位置,应该是脚底被难缠的海草缠住,不得动弹,女人把脖子使劲向上抬起,以免海水顺着鼻孔流入鼻腔内部。
森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跳入水中,紧接着游入水底,用力将紧紧缠在女人脚部的海草全部扯断,女人挣扎的早就没有了力气,也不小心吸入不少冰凉的海水,已经几乎没有了意识,晕了过去。这也算是一场美丽的邂逅吧。
在金黄的海滨沙滩上,女人的胸罩死死的盖在小巧玲珑的胸部,额头上布满了晶莹剔透的水珠,淡紫色的紧身泳衣让女人看起来格外漂亮,眼红的嘴唇应该是天生的颜色,红的那么自然。森给她做了人工呼吸,在人家不经意的情况下要了别人的初吻,真么特么也算是个十足的禽兽了。
就这样,也算是一场生死之交,醒来后的第一眼,夏微就看见了站在自己身边如此英俊的男人,然后就在一起了。夏微经常给森做甜美好吃的糕点,让人觉得羡慕,眼睛发直。他们在记忆城市中生活,一起吃饭,睡觉,看电影,做各种情侣该做的事情。
但是才没多长时间,一个星期左右,夏微好像突然从记忆城市中消失了一样,再也找不到踪影。只留下了一封看起来太过寻常的信。
那封信包含的东西太多太多,森才知道,夏微是有男朋友的人,而且马上就会有自己孩子,回家开始着手准备起自己的婚礼,多荒诞的一个爱情故事,竟然就这么平平淡淡的发生再森的身上,就像是一个无人同情的笑话一样。
森到现在都不明白当初为什么夏微会不顾一切的跟他在一起,一周之后又神秘的离去,女人,到底意味着什么,森不知道。对于森来说,一场真正有意义想要认真守护的爱情可能会还不如一夜情看起来有价值,一个认真的再见离别都没有留下,就这么离开了记忆城市,为了不再遇见森 ,可能都开始避免做梦。
从开头开始讲起,没多长时间,就结束了,两个人一起经历过的时光,竟然如此短暂。
“嗨,反正都过去了,人总得重新开始。总有一天要学会面对一个人的生活 ,没有谁能一直陪伴你走到最后”森仰望着凌晨两点半的天空,似乎时间越晚,天色也变得愈加空灵澄澈,时间也走的越来越慢。其实本身不长的故事,他整整讲了四个多小时,又要了两瓶白兰的,我拉着他没让他喝光,剩下了一瓶,当然酒钱都算在我的账上。最后一句话,我不知道他到底是说给我听,还是在安慰自己。
“行了,故事讲完了,好好睡一觉吧,明天太阳还会照常升起,该面对的,总得面对,无法逃避。这是你告诉我的,可以沉醉,但不能不醒。”
☆、第六章 回到现实
梦总归是梦,过去了,一切都显得依旧是那么苍白。
周一的早晨,照常还要上班 ,照常还要在真实的世界里来回奔波,去消耗刚刚补充过的体力。我住在洛城市中心一所租来的老房子里。
房子一点都不大,但是绝对够老,用具通俗的话来说就是破旧,但这也已经在我的能力范围内能负担起的最好的条件了。仅仅能摆下必须的生活物品。一台二手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公司经常要写稿子,整理报告,好一点的笔记本,给自己省了不少麻烦。一台液晶电视,这是刚刚找到工作的时候,爸妈给凑钱买的,庆祝我开始能够独立生活,也是房子里面最贵重的东西。
老房子有四五十年的历史了,原来的房东是个岁数不小的本地老太太,一头银白色的短发刚过下巴,左手戴着一串看上去很古老佛珠,右手手腕上还穿着一个翡翠碧玉的环子。
老太太信佛,每天都要到城外郊区的寺庙里做祷告,烧香,拜佛,基本上一天都在庙里度过。老太太几十年前就一直住在这条古老的小胡同里,属于老城区元老级别的居民了。
两个儿子在外地打工,听说早就小有成就,在海南买了海滨别墅。老人年纪越来越大,最近又赶上严寒,身体不,得了风湿,被儿子们强烈要求回到海南的房子里安度晚年,所以也着急把这房子赶快租出去。
老人看我对房子迫切需求,也算是个有志青年,混了个小白领算是有了稳定工作但也算不上都么富有,接近月光族的标准。就用最便宜的价格租赁给了我,只是提醒我房子里的佛像观音一定不能丢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