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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好玩的地方。”

    唐毅换上了厚底儿的靴子,又拿了一把油纸伞,琉莹连忙回到房间,也换了一身淡色的襦裙,穿着小巧的木屐。

    好几个月了,总算有两个人相处的时候,琉莹低着头,快步跟随,脸蛋红润,又是娇羞,又是可爱。

    两个人刚刚出了村口,从远处笨儿撒着欢跑了过来,驴背上骑着平安,小家伙身手越来越好了,到了近前,轻轻一跃,稳稳落在了老爹的面前,伸出小手,唐毅笑着把他抱在了怀里。

    “爹,你要去哪啊?平安也要跟着去,好不好?”小东西撒娇道。

    “路途可有些远啊,差不多十里,你不怕累?”

    “不怕!”平安又眨眨眼睛,补充道:“累了,爹爹能抱着平安!”

    臭小子可真不客气,唐毅为之气结,他一想带着也好,转头对琉莹说道:“你骑着笨儿吧,挺远的,别累着。”

    琉莹这个无语啊,臭平安,怀小子!

    枉姑姑平时对你那么好,关键时刻你跑出来坏什么事啊!

    琉莹满肚子委屈,可是也没法和一个孩子争,只能乖乖上了驴背,三人一驴,说说笑笑,向前进发。

    路可真不近,足足走了一个时辰,面前才出现一片起伏的丘陵,连绵不断,差不多有上千亩的样子。

    这里的土壤不肥沃,地面上有硕大的石块,零散地分布。一条溪流,从山间缓缓流出,水不过一尺多深,清澈见底。

    还真是有山有水,琉莹把刚刚的小不快抛在了脑后,极目远眺,突然从树林中间跑出几个动物,警惕地到了溪边,一边观察,一边小心地喝水。

    “好多的笨儿!”平安脱口而出,惹得琉莹哈哈大笑,“小笨蛋,那是马,不是驴!”

    笨儿也跟着哇哇大叫,强力抗议,它可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

    谁知道,笨儿这么一叫,传出去好远,那些喝水的马儿迅速抬起头了,看了几眼之后,扭头就跑。

    这一跑可不打紧,从稀疏的树林里面又跑出了好几十匹马,一起奔腾,脚下的地儿竟然微微颤抖。

    “好多的马啊!”平安抓着唐毅的胳膊,像小猴儿一样,爬上了肩头,骑着老爹的肩膀,往远处看去。

    “一头、两头、三头……多得数不清啊!”

    直到马群消失在眼前,平安还张着小嘴,意犹未尽。

    不得不说,千军万马,奔腾驰骋,是男人与生俱来的基因,哪怕只是个小娃娃,也会感到血液沸腾。

    “平安,记住了,笨儿论头,马儿是论匹的!”唐毅含笑提醒,平安很用力点头,小眼睛还一直盯着马群的方向。

    几个人继续往前走,琉莹好奇道:“师父,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马啊?”

    “买的。”唐毅干脆回答道。

    “谁买的?”

    “为师买的!”唐毅站在了一块石头上,用手指了指,大声说道:“不只是马,还有这一片的山林,外加一千多亩的山坡地儿,全都买了下来,写了三本书,赚得稿费都砸进去了,为师可是个穷光蛋了。”

    琉莹自动忽略了后一句,师父从来没穷过,哪怕穷了,那也是装得。

    她好奇的是买一片荒山荒地,还买了好些马匹,师父到底要干什么啊?总不会是要弄个马场吧?

    唐毅赞许一笑,“很聪明!为师要培养战马,培养出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马匹,踏平草原,把俺答彻底淹没了!”

    “大人好气魄!”

    说话之间,俞大猷一身短打,从半山腰小跑着下来,后面跟着他的儿子俞咨皋。别看俞大猷手脚有伤,可是动作一点不慢,几步到了唐毅的面前。

    “大人,俺答遇上了您,算他倒霉,不出十年,我们就能拥有几十万的良驹,踏平草原,燕然勒功。末将一把老骨头了,可无论如何,我也要活着看到那一天!万一真的不成了,儿啊,你小子也要带着我大明铁骑,替你爹多打几个胜仗!”

    俞咨皋单膝点地,小脸凝重,“请爹爹放心,孩儿定当效仿卫青霍去病,踏破贺兰山,生擒俺答,报仇雪耻!”

    嚯,好一个有志少年,虎父无犬子,真是让人羡慕。

    平安眨了眨眼珠,突然也学着俞咨皋,单膝跪在唐毅的面前,想要说什么,可是却忘了,只剩下抓头发,急得小脸都红了,琉莹强忍着笑,把他从地上抱了起来。

    “行了,小祖宗,算你有志气。”

    琉莹又转头道:“师父,俞老将军,不是我说丧气的话,养马可不是容易的事,就凭这几十匹,想要变成几十万匹,多半没戏。”

    俞大猷道:“琉莹大家,你不信老夫,总要信大人吧,这片山丘就是大明铁骑的希望啊!”老将军饱含深情,信心十足!

    第749章 马政和小站稻

    认识了唐毅十几年,琉莹总觉得这个人身上有着强烈的魔力,总是看不清他的底儿有多深,还有多少隐藏的本事!

    刚刚写成了三本著作,琉莹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唐毅竟然从一个学者,变成了养马的行家。

    这两个职业差距也太大了吧?

    看着琉莹吃惊,唐毅的虚荣心也得到了不小满足,不无得意,向着琉莹介绍他的养马经……

    作为冷兵器时代的王者,骑兵就是无敌的象征。一旦茫茫的草原,出现了一位雄主,能组织起十万铁骑,就表示无数国家要被灭亡,无数民族要湮灭在历史的汪洋。

    上帝之鞭所及之处,土崩瓦解,灰飞烟灭!

    从古而今,农耕民族面对着游牧民族的骑兵,往往是束手无策,除了强汉盛唐,鲜有战胜的记录。

    宋朝拥有最发达的经济,就是因为失去了马场,没法组织骑兵,一直被动挨打,就连小小的西夏都能骑在宋朝的脖子上。

    明朝或许比宋朝好一些,只是自从失去了河套之后,只剩下辽东一地,每年只能通过贸易,拿到几千匹可怜兮兮的战马,而且公马还都挨了一刀,没法繁殖后代,骑了十年,也就废了。

    另外养马比养人更贵,一匹战马的消耗顶得上三个兵丁,连人都养不起,又如何养得了强大的骑兵?

    九边各镇的将领,都把数量有限的战马配给了家丁,其他士兵只能靠着一双脚板儿了。唯有马芳的部下战马充足,不过那是人家用命换来的,每年十几次,几十次杀进草原,砍脑袋立战功都是次要的,战马才是关键。

    靠着缴获,马芳维持了他的不败神话。只是马芳的经验没法复制,多数大明的将领既不敢和俺答正面抗衡,也不会养马练兵。

    获得战马有多难?哪怕如同琉莹一般的军事白痴,也不相信能弄出几十万的骑兵。

    开什么玩笑,几十万骑兵,就要保有上百匹战马。大明虽然土地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