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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

    “你的衣服......”

    江洺摆摆手,说:“不用还了,你走吧。”

    他拉着门把手刚要关门却被一股大力抻开,失去重心的江洺一个踉跄往前撞到了陆焜身上,准确的说,是他的鼻子磕到了陆焜的锁骨。

    很明显突出的一截,骨感坚毅。

    酸痛的滋味从鼻腔直逼泪腺,江洺回手把着门边重新站好,眼眶里已经泛泪了。

    “卧槽!你他妈想撞死我!”

    江洺一手捂住鼻子,嘴上骂咧着,心里不爽到了极点,他抬眼瞪过去,眼睛里血丝密布,有时候人的坏情绪积压到井喷那一刻真是连自己都会吓到。

    “你没事儿吧?”

    陆焜把纸袋往腋下一塞,抬手就去扯江洺的胳膊,想看看到底伤哪没有,可江洺根本就不领情,还是一样的眼神看着陆焜,说:“东西拿了赶紧走!”

    这一次,门确确实实地关上了,严丝合缝,好像风都透不过来。

    门外的人愣了好一会儿,他听到屋里的脚步声渐渐消失,然后也转身走了。

    在楼下路过的第一个垃圾箱,陆焜把手里的纸袋精确地扔到里面,似投篮一般,整个过程他都面色平静,就和扔普通的垃圾没什么区别。

    楼上,站在阳台的人默然地转过了身。

    ......

    江洺这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多,他半睁的眼睛没挺过一秒就又闭上了,窗外,汽车的鸣笛,大人的碎语,孩子的吵闹......尽数传到他的耳朵里,让他顷刻从天上重返人间。

    待意识完全清醒,江洺那副像大虾一样弓着的身板也抻开了。

    现在正值春夏更替时节,就算是北方城市,气温也在逐渐攀升,江洺睡了满身的热汗,别提多难受了。

    起身去卫生间冲了个温水澡才觉得舒服一点儿,洗完澡出来,他打开手机蓝牙连接到音箱,一首丢火车乐队的《晚安》缓缓地唱出来。

    “我们离开荒芜的绿洲,回到没有阳光的白昼,你醒了,尽管我所有的美梦都没做完。”

    声音低沉,带着肆意的腔调。

    江洺点了一支烟,站在阳台上边抽边听,窗外景色暖黄,树叶摇动得厉害,起风了...他忽然想起什么低头看看自己的手。

    这烟是陆焜买的。

    陆焜......

    江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地记住一个路人甲的名字,也许很久以来他的生活都太过简单枯燥,偶尔来一段这样的际遇,就当是助兴了吧。

    老实讲,江洺是个很“表里不一”的人,因为提起警察,大家脑子里马上浮出的形象就是一身正义凛然,立警为公的铁血真汉子形象,可到江洺这儿就有点不一样了。

    江洺从小就比同龄孩子长得快,到成年后的身高基本定格在一米八一,长相嘛,干干净净的俊秀青年模样,喜欢听摇滚,也爱民谣,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还喜欢玩滑板,而且玩得很棒。

    参加工作后他经常一个人独处,也不出去玩了,周末放假不是宅在家里就是泡在星巴克看书。

    以前陈麦曾跟朋友这样说起江洺:“如果某天你在咖啡店看见一个点了一杯咖啡就能安静坐两三个小时,而且一动不动的小白脸,请帮我提醒他定时起来去趟厕所,千万别让尿憋死了。”

    虽然乍听这话不怎么好听,但江洺确实是这样,连他自己有时候也会犯寻思,如果不干狱警这行去开家咖啡厅也不错。

    一支烟抽完,江洺开始换衣服,他一会儿要去陈麦家吃饭,正想着是打车还是坐公交的时候手机响了,是陈麦发来的信息。

    “我来接你了,十分钟后到小区门口。”

    一看有车坐,江洺的心情豁然好起来,他吹着口哨穿好衣服和鞋,顺带抓起那盒中南海就出了门。

    ......

    小区大门口,陈麦站在她那辆鲜红色的奥迪车前,戴着太阳镜,身着一套黑色连体衣裤,把姣好的身段衬托得更加精致。

    她这个女人,对自己要求太高,每每出现在公众视线时总是光鲜艳丽,不吸引一票人的眼球都不算完。

    不过...在江洺这里已经没有丝毫新鲜感了。

    陈麦冲江洺扬了下手里的钥匙,他扯着嘴角刚要笑的时候却撞见了黎叔。

    “六水,这是上哪啊?”

    江洺抬手指了下陈麦的方向,“黎叔,我约了朋友吃饭。”

    黎叔转身从老花镜里抬起眼,然后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点点头说:“行啊六水,女朋友长得可真俊,前几天你婶子还叨咕着要给你介绍个姑娘呢,我得回去告诉她一声,别跟着瞎操心了。”

    关于这种误会,江洺解释了不下百遍,但他还要重复,“黎叔,她不是我女朋友。”

    黎叔还要说什么,却看到江洺冲他摆手,“黎叔,我赶时间,回头找你喝茶啊!”

    第5章 第五章

    奥迪车里,江洺边系安全带边斜眼看了下陈麦,说:“你至不至于呀,要出嫁还是怎么地。”

    陈麦瞪眼,“出嫁?!你娶我啊?”

    “别闹。”

    江洺扭头看窗外的景色,装聋作哑的姿态手到擒来。

    陈麦嘴上没再说什么,心里边却是五味杂陈,她和江洺认识十几年,初中、高中都是同学,按她父母的话来说,“郎才女貌就应该在一起啊!”,可是这些年江洺好像压根就没把她当女人看过,越相处越像哥们儿,到现在,彻底变成亲人了。

    其实,青春年少时陈麦是喜欢过江洺的,他德智体美全优,长得又帅,换谁都抵挡不住,只是初三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陈麦脆弱的少女之心受到了打击,从那之后她再也不敢对江洺动心思了。

    那年,陈麦多大?十一岁?十二岁?哎,不重要了,反正青涩的刚懂得什么是喜欢,那时她家和江洺家离得很近,父母又熟悉,在学校,两人也是相同班级,所以做什么都是结伴同行。

    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被同学说成了谈男女朋友,当然,流言蜚语也在第一时间传到了老师那。

    陈麦到现在都记得她初中班主任找他俩谈话时怒目圆睁的样子,陈麦那时候的性格还没有现在这么果敢张扬,面对早恋的问题脸红成烙铁也不知该怎么解释。

    可江洺不一样,他看着老师,很镇静自若地回答了一句:“老师,我不喜欢女的。”

    犹如晴空一记霹雳,陈麦和班主任都吃惊地看着江洺,前者哀鸣伤心欲绝,后者感叹大逆不道......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江洺父亲的耳朵里,那个年代,gay这个词在中国还没有被广泛认知,也不能被大众理解和接受,况且老爷子一辈子耿直刚烈,所以江洺免不了被他爸一阵毒打。

    陈麦站在江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