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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这女孩年纪轻轻,没想到脑子里竟然就有这种思想了。哎,现在的小孩子真是越来越早熟了。

    “啊,真浪漫……”对方一脸憧憬的样子,“大哥哥这么好看又这么深情,那位姐姐好幸运啊,肯定很漂亮吧?”

    “啊?呵呵,并不是…”林书宇尴尬地摸了摸头发。他喜欢的人是个男生,可不是什么“漂亮的姐姐”。

    不过,漂亮的姐姐和安泽?林书宇把这两个词联想到一块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不是漂亮的姐姐吗?哥哥,你笑什么呀?”小女孩一脸无邪地问道。

    “没,没。”林书宇敷衍地说道,然后继续开始翻书。

    “难道……大哥哥是为了另一位大哥哥来看书的?”

    林书宇听到这话浑身一震,“啪”地一声,手上的书掉在了地上。这,怎么就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了?

    “果然是这样吗!”小女孩睁大双眼。

    “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林书宇试图解释,不为别的,可不能“污染”了祖国花朵的心灵啊。但他实在不擅长说谎,尤其在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面前。于是他“不是”了半天,也没“不是”个所以然出来

    听上去反倒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虽然事实也的确如此。

    “嗯嗯,不用说了,大哥哥,我明白。”小女孩俏皮地冲他眨了眨眼,似乎是以为他害怕暴露自己的性向一样。

    真不是这个问题啊,林书宇真的想好好解释一下。

    “不过,大哥哥,国学范畴很大吧,你不知道另一位哥哥具体喜欢什么吗?这么没有目的地看怎么看得完呀?”

    诶?林书宇又愣了一下,好像还真是。自己竟然从来没考虑过这么简单的问题,反而被一个小女孩“教导”了。

    已经摸了好久的头发,于是林书宇开始尴尬地摸脖子。

    “哥哥这么呆萌这么可爱,一定是0吧,哈哈哈哈,好有爱啊……”小女孩显然以为眼前的这位漂亮哥哥和他的心上人已经是一对儿了。

    什,什么0不0的?

    刚刚已经很尴尬了,听了这话以后简直是尴尬至极了。

    “唔?不对嘛?”小女孩好奇地把脑袋凑过来,盯着林书宇仔细地看了又看。

    林书宇把头向另一边偏了又偏。他悲愤地寻思道: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小女孩调戏?

    小女孩见状偷笑了一下,说道:“嘻嘻,不打扰大哥哥为心上人看书啦,走喽!”音调扬得很高很高。林书宇平时说话就喜欢把语调扬得高高的,但在这小女孩的面前显然不够看。

    说着,小女孩真的掉头离开。

    虽然尴尬,可她至少肯走了。林书宇舒一口气。

    就在这时,林书宇又听到一阵不大不小的、故作老成的、幽幽的声音传了过来:“唉,果然,网上说的一点儿没错,帅哥都是属于帅哥的。”

    同时留给他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

    ……

    林书宇眼皮抽了抽。这真的是,祖国未来的花朵?

    接下来的一天半时间,林书宇很怂地不敢再去那个图书馆了。

    咳咳,可不是害怕尴尬,自己这是不想再继续带歪小孩子,林书宇在心里给自己找借口。

    不过,下面的时间要如何度过呢?中午走出杨铭宇黄焖鸡米饭的店铺,林书宇开始认真地思索这个问题。

    游荡在街角,不知不觉,路过了那儿。

    “小兔子酒吧”5个大字无比清晰地出现在林书宇的视野里。

    暗红色的灯光、充斥着烟酒味道的空气、低声的喧闹与嬉笑声,在周围的各色店铺里显得格格不入。其中进进出出着各色各样的男人,年轻帅气的,大腹便便的,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眼中的那抹迷离。

    林书宇的记忆里,某个已经被遗忘了的男生的形象又重新开始鲜活起来。

    鲜亮时尚的衣服,永远自信飞扬乃至于不羁桀骜的一张脸,宋禹辰。

    彼时,林书宇读初二,刚刚意识到自己是个同性恋的他很是迷茫。因为一次走亲戚,他来到省城。晚上一个人出来乱逛的时候,无意间路过了这个酒吧。

    他恰好听说过“兔子”的含义,再加上酒吧周围的氛围,林书宇登时就猜出了这是一家同□□。

    站在门口,他踌躇着要不要进去看看。

    “喂,小孩,”这时候,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转头望过去,声音的主人十分年轻,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估计也是该上学的年纪,但给人的感觉却全然不是学生模样。

    不过膝盖的短裤,最上面两个扣子没有扣上的粉红衬衫,再加上微微有些凌乱的头发,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林书宇不知道该不该搭他的招呼。那人却不在意林书宇的沉默,轻飘飘地抛出来一声话:“怎么,你也喜欢男人?”

    并没有压低音量。林书宇注意到一个路人神色异样地瞟了自己一眼,而后匆匆离去。他顿时紧张起来,抬腿就想走。

    “啧啧,是就是了,有什么不好说的”那人勾起嘴角,笑容里带有一丝轻蔑:“不过,这里面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不是小孩子该去的。”

    听到这里,林书宇忍不住站定身子,壮着胆子回怼了一句:“你、你才是小孩子。”

    那人接着笑,不理会这句挑衅,眉毛一扬:“我叫宋禹辰,你呢?”

    林书宇接下来待在省城的几天,几乎都和宋禹辰混在一起。他比林书宇大四岁,看起来痞里痞气的人,却是在h中的实验班里读高三。虽然为人狂傲无比,林书宇却和他相处得极为融洽。

    林书宇认为,宋禹辰骨子里的傲气是可以理解的。他经常翘课,晚自习从来不上,最后却轻而易举地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再加上帅气的长相、优良的家境,这一切都是他能够蔑视其他人的资本。

    短短几天里,林书宇所有的迷茫消失得干干净净。宋禹辰给他科普了许许多多同性之间的知识,同时也向他警告了圈子里存在的各种乱象。按他的说法,如果林书宇当天真的走进了那个酒吧,第二天一定是在某家酒店的床上醒过来的,并且头晕得根本记不得昨天发生了什么事。

    他说,很多“怪叔叔”最喜欢这个年纪的正太。

    叛逆不羁的宋禹辰对向来循规蹈矩的林书宇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林书宇对宋禹辰亦然。但是,这种吸引并非关乎爱情,而是对于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好奇。

    看起来飞扬跋扈的浪荡公子,内心却远远不如表面上的那般强大。桀骜与放纵不过是披在外表的一层保护衣,纯情与脆弱才是真实的宋禹辰。

    林书宇回家以后,也一直和宋禹辰保持着联系。直到他大二,也就是林书宇高一的那年,宋禹辰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