绻的意思,又多少带着点遗憾。分别的时候也没忍住,声音温柔:“晚安。”
唐莎莎却没有搭理他,利索地把门关上。
宿醉的第二天很难熬。
唐莎莎翌日醒过来的时候就觉得头上隐隐作疼。睁开眼看见头顶熟悉的天花板,她还有些不知道身处何处的感觉。
她记得她和小邱在一起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小邱实在是有些伤感,她难免就陪着喝多了一点。
喝多了之后的事情,她是一件也不记得了。
那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有没有说过什么不该说的话?还有她到底是怎么回家的?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让她压根就思考不过来。
她只是依稀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很美,也很美味。
让她全身心都很愉悦。
就算唐莎莎现在脑袋隐隐作疼,也因为那一个梦而变得畅快起来,她想了半天都想不到昨天晚上的事情,最后索性放弃了思考,三下五除二爬了起来,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方缘没在家里,应该已经上班去了,她也问不了昨天的事儿。
今天的工作可以在行研部进行,唐莎莎在等电梯的时候遇到了小邱。
见到她,小邱“啊”了一声,略有些尴尬,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小声问道:“你没事儿吧?头疼不疼?”唐莎莎和她出去的时候一贯是挺克制的,她居然还把唐莎莎也跟着一起灌醉了,小邱实在是有些惭愧。
唐莎莎点点头,揉了下太阳穴,有些无奈:“有点疼,还好。不过我不太记得昨天怎么回家的了,你记得吗?”
“我也不记得。”小邱和她一样,都是喝蒙了的人,片刻后,又说道,“但是你应该是我老师送回去的。”
秦知年?
原来是秦知年啊……
唐莎莎一瞬间僵硬起来,眸子当中原本亮晶晶的光芒像是一瞬间熄灭了不少,让她微不可察地拧了下眉头,心里总有点失落。
小邱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她的不妥,片刻后,又有些不好意思似的,说道:“我的话,是副部送我回去的。”
“副部?!”
她差点没叫出声来。
也就是说,昨晚顾西琅和秦知年都过来了,但是顾西琅送小邱回去了,自己则是被秦知年送走的。
唐莎莎紧紧抿着嘴,不说话,只是目光不停闪烁着。
她在二楼下了电梯,小邱对她挥了挥手表示再见。
唐莎莎心里有点事儿,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刘瑾喊了她好几声,她也好像没听见似的。
最后刘瑾实在忍无可忍,过来伸手拍拍她桌子:“唐莎莎!”
她被吓了一跳:“在!”
刘瑾叹了口气,转达着某人的意思:“你们副部让我过来和你交代一声,今天不许加班,请你按时下班。”
“为什么?”她一脸惊讶。
刘瑾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好像她脸上开花了一样:“你不是感冒了么?你们副部说你今天头疼,让你下班早点回去休息。”
唐莎莎明白过来。她昨天宿醉,今天头疼很正常。
顾西琅的好意总是发生的恰到时机,不给人压力,也不让人觉得欠着他什么,这也是为什么部里的小年轻都觉得副部这上司处起来让人觉得舒服。
唐莎莎笑了笑,点头:“我今天本来就不打算加班,就是逼我加班也不行。”
她说着,去拿桌上的资料。
刘瑾侧过脸撑着腮看了她很久,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突然缓缓道:“莎莎啊,你知不知道,你们副部家以前养了一只流浪狗?”
唐莎莎支起耳朵:“流浪狗?”
“一只法斗。”
唐莎莎立刻点点头,眉眼弯弯的:“我知道,我见过。”
刘瑾笑起来:“那只法斗是不小心被主人弄丢了,无家可归,然后好像把你们副部当成了目标,死活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最后你们副部帮它洗了澡,给它做了顿吃的,伺候完了,才让它离开。”
“然后呢?”
“然后第二天那只狗又来了。你们副部照旧喂给了它食物和水,那只狗大概是察觉到了他的好意,干脆就大摇大摆撒娇跟在了他身边。”
那只法斗原来是这么来的?
唐莎莎把刚才拿起来的东西又放了回去,两手端端正正放在桌上,认真听着刘瑾说话。
刘瑾道:“它成了你们副部生活的一部分,照顾它吃饭喝水洗澡,渐渐都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只是他从来没有给那只狗起过名字,也从来没把那只狗当成是自己家的狗。”
“为什么?”唐莎莎瞪大眼睛,不解,“它已经算是副部家的宠物了吧?竟然连名字也没有?”
所以上次唐莎莎问顾西琅,那只法斗叫什么名字的时候,顾西琅并没有给出任何回答。
“嗯。”刘瑾“啧”了一声,说,“它对于副部来说,大概算是暂时生活在一起的同居者。”
唐莎莎皱起眉来。
“那只狗现在呢?”
“现在?”刘瑾叹了口气,一副夸张地遗憾样子,直摇头,“虽然它浑身脏兮兮的,看起来很邋遢,好像还生着病。但是我刚才说了,它是被主人不小心弄丢的狗,所以被你们副部送回原主人那里了。”
唐莎莎满脸不可思议。
她脑袋里面千回百转,忍不住问道:“那只狗呢?它想回去吗?”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刘瑾一脸古怪,指着自己鼻子,“我又不是狗。”
唐莎莎似乎并不欣赏他的幽默,只是顾着沉思。
“他的主人需要它吗?”
刘瑾回:“需要。”
“需要它还让它那么脏兮兮的?”
“大概是饲养的方式不一样。”
唐莎莎沉默好一会儿,缓缓说道:“一个总让自己看起来很糟糕像是流浪狗一样的主人,和一个悉心照顾自己的主人,不对,同居人,你会怎么选?”
刘瑾没回答,只是看着她:“你呢,你怎么选?”
唐莎莎很肯定:“如果我是它的话,我绝对不想回到原主人的身边。我想要留在现在的主人身边。”
“是吗?”
她用力点点头。
刘瑾笑起来:“这就是差距。”
“什么差距?”
“对于你们年轻人来说,换个主人是很轻易的事情。”刘瑾摇摇头,“但是对于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原来的’才是最好的。”
唐莎莎想说这件事绝对是副部不对,可是又找不出反驳的话来。那只狗毕竟原本不属于顾西琅,而且,它的主人需要它。
她抿着嘴,各种想法都在脑袋里面翻转,最后,才慢慢问:“如果狗会说话,狗说它想要留下来,不想回去呢?”
“这个想法很好。”刘瑾大笑起来,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