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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4
    侠,感知力就是比其他人敏锐,从今天早上就觉得有什么不对,纠结许久,终于从这巷子里翻出一个人来。

    他才将人翻出来的时候,周围人眼皮子都不眨一下,现在各国之间关系微妙,大街小巷总能见到一些从不知道哪个国家逃亡出来的乞丐,这些乞丐无落脚之处,不就是随便找个地方一趟晚上就过去了?

    呆在窄小的巷子里,除了乞丐还有什么人?

    因此,就算是专诸将人架了出来,他们也没有多看。

    专诸看看自己的摊位,只有一草席,而且还挺脏,席子上不知道是有灰尘还是猪血,看上去深一块浅一块,他平日里坐坐到没有事,现在让架在身上的人躺着就有点不合适了。

    他想想,对众人道:“可有干净的草席,借专某一用否。”

    他的嗓门很大,气沉丹田,吐气之后声如洪钟,饶是集市吵吵嚷嚷,一瞬间,所有人都听见了他的声音。

    终于有人抬头,看向专诸,当然,他们的视线都没有粘在熟悉的大汉身上,而是粘在依靠在他身上的白衣人。

    光是看见衣服的颜色,这些人的脸色就一变。

    白色,是庄重的颜色,常人是不穿的。

    至于衣服宽松,充其量就觉得怪里怪气,毕竟春秋时代深衣与胡服还没有得到推广,上下衣服不相连,也不怎么穿长裤。

    穿着上终究有些差别。

    也不知道叶孤城是怎么晕的,明明在小巷子里已经呆了很久,但是头发竟然没有散落,一头乌发束在冠中,充其量只有几缕发丝散落,当专诸将他架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能看见他姿容端丽的脸。

    怎么说,这脸一看就不是常人会有的。

    怕是王公贵族,才会有这样的气派。

    众人先是一愣,立刻就有人拿了一块干净的草席出来,让专诸将人放在草席上。

    “怎么办?”

    有人悄悄问专诸道:“这该不是哪个国家的公子吧?”

    见着人气度高雅形容狼狈,如果真是哪一家的公子应该也是被追杀至此,如果被官府发现,无论是把人交上去还是不交上去,都没有什么好结果。

    不过,真的有哪家公子长成这样?

    像他这样的小人物,不过听说过吴王僚或者公子光这样的人物,也没有眼缘可以一见,真不知道王公子弟与眼前人相比,谁上谁下。

    然而专诸却道:“不是公子。”

    有人道:“为何?”

    专诸没有说话,只是将人放平在了草席上。

    又有人道:“这是昏死过去了?”

    他们中没有一个懂医术巫术的,根本不知道怎么救人。

    “要不,给他喝点水?”

    “不会是饿晕了吧?”

    “还是受伤了?我见他衣服上有血。”

    “伤口在哪里?”

    竟然七嘴八舌地说起话来。

    明明只是一个身份不明人晕死在集市中,竟然引起如此大的轰动,如此看来,无论在哪里,长相都是很重要的一关,如果是个乞丐被专诸从巷子里拉出来,别说是给一块干净的草席,估计看都不会看。

    这年头,人命可不值钱了。

    用来偿还恩情也好,用来鼓舞人也好,信念重逾千斤,生命的价值及其下跌。

    有人已经拿了一个壶出来,想要给叶孤城喝点水,然而就在此时此刻,这人的眼皮子竟然颤动两下。

    他的睫毛很长,当眼皮轻轻颤动时,如同小扇一般细密的眼睫毛就如同蝴蝶的翅膀,在微微颤动。

    眼睛睁开,瞳孔颜色并不是很深,但与金发的胡人也并不相同,那是近乎于蜂蜜的颜色,即使这些市井之人都没有见过蜂蜜是什么模样。

    周有蜂蜜,常人不可见。

    “醒了。”

    “醒了。”

    吴地的语言不同于楚地细软,但也并不粗犷,人都以好奇的眼神盯着叶孤城看,但他本人耳中却嗡嗡嗡直响。

    这些人在说什么?

    他不知道。

    眼中几乎没有焦距,只有耀眼的天光,他站起身,跌跌撞撞地想要离开。

    这年头讲究一个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以专诸的义举,醒来之人哪个不要说上一句“恩公”,像此人一言不发,只想离开还真是第一个见到,但见到他腰间制作精良的剑,又看见人行走时急匆匆到几乎踉跄的脚步,原本围在他周围的人,无不避让。

    只等人消失在了集市的尽头。

    小老头的一双眼睛黏在白衣人身上。

    从看见他的脸,到人跌跌撞撞走了,眼睛就不带眨巴一下的。

    他看见的哪里像是个人啊,简直就是一活动宝藏。

    众人嘟囔几句,人都走了,他们自然也散了,看在官兵没有上门的份上,应该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人物,当人走的时候也不知道他们是中了什么邪,竟然都不敢上前拽住那人似的。

    真是奇了怪了,世上竟然真有这样的人,拉一下好像都是亵渎。

    结果,竟然只余下专诸和邹老头两人站着,好像有点体悟。

    邹老头看向专诸道:“你看出什么名堂?”

    专诸虽然是个豪侠,但豪侠也并不傻,他反而低头看了矮个的老头一眼道:“你看出了什么?”

    邹老摇了摇头道:“天机不可泄露,天机不可泄露。”

    他又道:“如此之贵的面相还真是第一次看见。”

    但除了叶孤城的面相很贵,他什么都不说。

    邹老头道:“我看你小子看这人的眼神不一般,莫不是认识?”

    专诸摇了摇头道:“不认识。”

    他见过的人确实多,其中不乏身份高贵之辈,但叶孤城是万万没有见过的。

    这样的人,看一眼就不会忘记。

    邹老头道:“那你认识什么?”

    专诸皱了一下眉头道:“他的手。”

    邹老头奇道:“手?”

    并不是很懂专诸的意思。

    专诸道:“那是刺客的手。”

    邹老头悚然。

    不是游侠儿,不是名士,而是刺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走老头的眉头皱得死紧,他想不应该啊!?豪侠虽然在史书留名,但所谓的刺客终究是贱业,像专诸这样原本只是侠客后来因为行刺而成名的人不一样,真正的刺客从小就活在阴暗之处,日日与武器鲜血为伴,更有甚者还会将自己的五官给削了,仅仅以布巾遮面,就为了在死后不让人看出身份。

    这样的人虽然武功盖世,又有忠诚之心,但看气度,绝对不及刚才那人,而且就算是以他的功力,其实都不太能看出那人的面相,只知道极贵,但是未来如何却不能多说,如果他真的妄图看清对方的造化,说不定真的会死。

    这样的人,只会是人中的贵族,说